Workflow
偷税
icon
搜索文档
陈震偷税追缴并罚共计247.48万元,税务部门公布税案细节
央视新闻· 2025-12-05 18:09
案件概述 -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法查处网络车评人陈震偷税案件 [1] - 税务部门依法对其作出处罚 并公布案件细节 [2] - 陈震最终承认违法事实 并积极配合提供完整的银行流水和交易记录 [3] 违法事实与手段 - 2021年至2023年期间 陈震通过隐匿收入、转换收入性质、进行虚假申报等方式少缴个人所得税 [1] - 陈震每年申报综合所得仅100余万元 申报收入与其网络热度严重不符 [2] - 陈震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提取某网络视频平台转入的广告劳务报酬累计157.25万元 且未申报纳税 [2] - 陈震于2022年成立一家个人文化创意工作室 并按照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但该工作室没有实际的办公场地和雇佣工作人员 其生产经营收入实为平台账号取得的劳务报酬 [2] 处罚与追缴结果 - 陈震少缴个人所得税共计118.67万元 [1] - 税务部门依法对陈震作出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47.48万元的决定 [3] - 上述款项已全部追缴入库 [3]
壹快评丨网红偷税得不偿失,纳税“红线”不容触碰
第一财经· 2025-12-05 16:10
事件概述 - 网络车评人陈震因偷税被多个网络平台禁言并登上热搜[3] -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公开信息显示 陈震偷税118万元 被追缴税款 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 合计247.48万元[3] - 尽管陈震已缴纳罚金 但作为公众人物 其职业生涯预计将遭受重大打击 可能事业一落千丈乃至彻底退出行业[3] 行业监管环境 - 国务院发布《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 已有超过7000家境内外平台履行涉税信息报送义务[6] - 平台报送网络主播涉税收入信息 在税收大数据比对下 网络主播借助信息不透明偷逃税的难度加大[6] - 税务部门加大对网络主播偷逃税的打击力度 2024年对169名网络主播开展检查 累计查补收入8.99亿元[6] 对行业参与者的影响与建议 - 网红等公众人物踩踏依法纳税法律红线 将面临法律惩罚 同时辜负公众对诚信的期待 导致被抛弃和掉粉[3] - 网络主播等应提升诚信纳税意识 切勿听取所谓避税“秘笈” 或通过隐匿收入 转换收入性质 虚假申报等手段偷税[6] - 建议网络主播尽快自查自纠 若发现偷税等不合规情形 应尽快联系税务机关补税以免于处罚[6]
热搜第一!陈震偷税被查!此前已被多平台禁言
证券时报· 2025-12-05 15:27
事件概述 -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法查处网络车评人陈震偷税案件 [1] - 经查,2021年至2023年期间,陈震通过隐匿收入、转换收入性质、进行虚假申报等方式,少缴个人所得税共计118.67万元 [1] - 税务部门对其作出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47.48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款项均已追缴入库 [1] 当事人背景 - 陈震是一位知名车评人,全网拥有超过2000万粉丝 [2] - 在偷税案件发布前,其千万粉丝的微博账号“陈震同学”已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禁言 [2] - 陈震的抖音、快手、小红书等社交媒体账号也均已显示被禁言 [2] 官方定性及表态 - 税务部门指出,通过隐匿收入、转换收入性质、进行虚假申报等手段不缴或少缴税款,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的偷税行为 [1] - 税务部门强调依法纳税是纳税人应尽的义务,并表示将在落实优惠政策、优化服务的同时,坚决维护国家税收安全和法治公平的经济税收秩序 [1]
陈震偷税,被查处!
券商中国· 2025-12-05 14:54
税务稽查案件核心事实 -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法查处车评人陈震偷税案件 [1] - 查处时间跨度为2021年至2023年,处罚决定于2025年11月作出 [1] - 当事人通过隐匿收入、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等方式偷逃税款 [1] - 共计少缴个人所得税118.67万元 [1] - 税务部门最终处理处罚决定为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总额247.48万元 [1] 税务部门官方表态 - 税务部门认定相关行为属于《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的偷税行为 [1] - 强调依法纳税是纳税人应尽的义务 [1] - 表示将在落实优惠政策、优化服务的同时,坚决维护国家税收安全与法治公平的经济税收秩序 [1] 当事人及关联平台动态 - 当事人陈震为知名网络车评人 [1] - 2025年12月4日深夜至5日凌晨,其微博、抖音、B站、快手、小红书等多个平台账号均被禁言 [1] - 各平台给出的禁言理由多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违反相关社区规则” [1] - 其被处置账号的全网粉丝总量超过2400万 [1]
陈震,偷税被查处!
中国能源报· 2025-12-05 14:08
案件处理概况 -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法查处网络车评人陈震偷税案件 [1] - 案件处理决定包括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总额为247.48万元 [1] - 截至公告发布,涉案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追缴入库 [1] 违法事实与手段 - 违法行为发生在2021年至2023年期间 [1] - 违法手段包括通过隐匿收入、转换收入性质、进行虚假申报等方式少缴税款 [1] - 上述行为被定性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的偷税行为 [1] 涉案金额 - 陈震在2021年至2023年少缴个人所得税共计118.67万元 [1] - 税务部门最终处理处罚决定涉及的总金额为247.48万元 [1] 监管态度与法律依据 - 税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作出处理决定 [1] - 税务部门强调依法纳税是纳税人应尽的义务 [1] - 税务部门表示将在落实优惠政策、优化服务的同时,坚决维护国家税收安全与法治公平的经济税收秩序 [1]
陈震偷税118万,追缴并罚共计247万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2-05 14:00
案件核心事实 - 网络车评人陈震因偷税被依法查处,2021年至2023年间通过隐匿收入、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等方式少缴个人所得税118.67万元 [1] - 税务部门对其作出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47.48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所有款项均已追缴入库 [1] - 税务部门明确表示,通过所述手段不缴少缴税款属于偷税行为,将坚决维护税收安全和法治公平秩序 [1] 个人影响与商业活动 - 陈震多个社交平台账号(微博、抖音、B站、小红书、快手)于12月5日被同时禁言,被禁账号总粉丝量超过2400万 [2] - 其视频平台账号“陈震同学”近30日内掉粉4.53万 [2] - 陈震名下共关联5家企业,其中4家为存续状态,包括北京格锐驰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北京格锐新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其商业版图涉及广告传媒、商贸等领域 [2][3] - 陈震在关联企业中担任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经营者等不同职务 [3] 商业价值与财务风险 - 陈震的视频广告报价显示,其1秒至20秒视频广告报价为35万元,21秒至60秒报价为60万元,60秒以上报价为80万元 [2] - 其关联公司北京格锐驰广告传媒有限公司现存1则欠税公告,欠税余额为2965.14元,欠税税种为印花税 [3][4]
陈震偷税118万,追缴并罚共计247万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2-05 13:58
案件核心事实 - 网络车评人陈震因偷税被查处 2021年至2023年期间 其通过隐匿收入 转换收入性质 虚假申报等方式 少缴个人所得税共计118.67万元[1] - 税务部门依法对其作出处理处罚决定 追缴税款 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 共计247.48万元 目前所有款项均已追缴入库[1] - 税务部门明确表示 通过所述手段不缴少缴税款属于偷税行为 将坚决维护国家税收安全和经济税收秩序[1] 个人影响与过往言论 - 2025年12月5日 陈震在微博 抖音 B站 小红书 快手等多个社交平台账号同时被禁言 被禁账号总粉丝量超2400万[1] - 其视频平台账号“陈震同学”近30日内掉粉4.53万[2] - 讽刺的是 陈震曾在2019年发布微博称“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逃税才是最可耻的 且是犯罪行为”[1] 商业价值与关联企业 - 陈震的视频广告报价高昂 1秒至20秒视频广告报价为35万元 21秒至60秒报价为60万元 60秒以上报价为80万元[2] - 陈震名下共关联5家企业 其中4家为存续状态 包括北京格锐驰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北京格锐新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 其担任股东 董事 监事等职务 商业版图涉及广告传媒 商贸等领域[2] - 其关联的北京格锐驰广告传媒有限公司现存1则欠税公告 欠税余额2965.14元 欠税税种为印花税[3]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法对陈震偷税案件进行处理
人民网· 2025-12-05 13:57
案件概述 -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法查处了网络车评人陈震的偷税案件 [1] - 案件查处时间为2025年11月,目前涉案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追缴入库 [1] 违法事实与手段 - 在2021年至2023年期间,陈震通过隐匿收入、转换收入性质、进行虚假申报等方式少缴个人所得税 [1] - 其少缴个人所得税金额共计118.67万元 [1] 处理与处罚结果 - 税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作出处理处罚决定 [1] - 最终处理决定为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总金额共计247.48万元 [1] 官方定性 - 税务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隐匿收入、转换收入性质、进行虚假申报等手段不缴或少缴税款,属于《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的偷税行为 [1] - 强调依法纳税是纳税人应尽的义务 [1] 行业监管信号 - 税务部门表示将在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优化税费服务的同时,坚决维护国家税收安全 [1] - 税务部门强调将坚决维护法治公平的经济税收秩序 [1]
陈震偷税被查处
中国基金报· 2025-12-05 13:14
案件处理结果 - 网络车评人陈震因偷税被依法查处,需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47.48万元 [1] - 涉案税款、滞纳金及罚款目前已全部追缴入库 [1] 违法事实与手段 - 2021年至2023年间,陈震通过隐匿收入、转换收入性质、进行虚假申报等方式少缴个人所得税 [1] - 其少缴个人所得税金额共计118.67万元 [1] - 税务部门认定上述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的偷税行为 [1] 税务部门立场 - 税务部门强调依法纳税是纳税人应尽的义务 [1] - 税务部门将在落实优惠政策、优化服务的同时,坚决维护国家税收安全与法治公平的经济税收秩序 [1]
陈震偷税被查处
中国基金报· 2025-12-05 12:58
案件查处与处罚详情 -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法查处了网络车评人陈震的偷税案件 [2] - 经查2021年至2023年期间陈震通过隐匿收入、转换收入性质、进行虚假申报等方式少缴个人所得税共计118.67万元 [2] - 2025年11月税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作出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47.48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 [2] - 目前涉案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追缴入库 [2] 税务部门表态与监管导向 - 税务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隐匿收入、转换收入性质、进行虚假申报等手段不缴少缴税款属于税收征管法规定的偷税行为 [2] - 税务部门强调依法纳税是纳税人应尽的义务 [2] - 税务部门将在全面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不断优化税费服务的同时坚决维护国家税收安全坚决维护法治公平的经济税收秩序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