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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土两税是什么?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8-25 09:05
房产税征收规则 - 实行分级幅度税额制度 青岛市内四区(市南市北李沧崂山)税额标准为4.8-12.8元/平方米 其他区县为4.8-9.6元/平方米 建制镇和工矿区为4元/平方米 [3] - 从价计征方式按房产计税余值的1.2%计算 青岛市扣除比例为30%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30%)×1.2% [3][4] - 从租计征方式按租金收入的12%计算 个人出租住房减按4%税率征收 [3][5] 土地使用税征收规则 - 应纳税额按实际占用土地面积乘以单位税额计算 实际占用面积以省政府测定面积或土地使用证书确认面积为准 [5] - 征收耕地自批准征收满1年开始缴纳 非耕地自批准征收次月起缴纳 [8] - 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时 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时间次月起纳税 未约定交付时间则从合同签订次月起纳税 [8]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 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次月起计征 购置存量房自房屋权属证书签发次月起计征 [6] - 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次月起计征 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商品房自使用或交付次月起计征 [6] - 自建房屋自建成次月起征收 委托施工建设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次月起征收 [7] 税收优惠政策 -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房产和土地免征税收 [9] - 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房产和土地免征税收 [9] - 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房产和土地免征税收 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9] 发票管理规范 - 商家不得以促销活动或系统升级为由拒绝开具发票 折扣优惠与开票义务无关 [17][19][20] - 发票无最低金额限制 任何消费金额均需开具发票 小票和收据不能替代发票 [21][22] - 消费者可通过12366热线、税务总局官网或现场举报等方式投诉税收违法行为 [23][24]
关于社会保险费文书电子送达的公告热点问答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8-06 23:23
社会保险费文书电子送达政策 - 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自2025年9月1日起在全区实行社会保险费文书电子送达以提升缴费服务便利度和征管效率[4] - 电子送达通过电子税务局或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等特定系统发送电子版式文书系统记录送达日期为文书正式送达时间[5][7] - 电子版式文书与纸质文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缴费人可据此办理涉费事宜并行使权利或履行义务[8] 电子送达确认与纸质文书获取 - 缴费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直接签订电子版《确认书》或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签订纸质版由税务机关录入系统[6] - 若需纸质文书缴费人可从电子税务局或社保费管理客户端下载打印或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打印[9] - 社会保险费强制执行及行政复议过程中使用的文书暂不适用电子送达方式[10] 消费者发票权益保障 - 商家不得以促销或包售后为由拒开发票折扣优惠属于商家自身促销行为与提供发票的法定义务无关[17] - 发票无金额门槛无论消费金额大小商家均应开具发票小票或收据不能替代发票[22] - 税务局和纳税人发票系统独立税务局的系统升级不影响商家正常开票且纳税人端系统通常无需升级[20] 发票开具问题举报方式 - 电话举报可通过各省税务机关网站查询稽查局举报中心电话或拨打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23] - 网站举报可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官网或各省市区税务局官网相关栏目进行税收违法行为举报[24] - 其他举报方式包括寄件传真或到各级税务机关举报中心进行现场举报[25]
先进制造业企业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8-02 19:13
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 政策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 [5] - 先进制造业企业定义为高新技术企业中的制造业一般纳税人,具体名单由省级工信部门会同科技、财政、税务部门确定 [5] - 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可计提加计抵减额,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若转出需相应调减 [6] 加计抵减额计算规则 - 抵减规则分三种情况:应纳税额为零时全额结转下期;应纳税额大于可抵减额时全额抵减;应纳税额小于可抵减额时抵减至零并结转余额 [7] - 出口货物劳务或跨境应税行为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兼营此类业务时需按销售额比例划分不可计提部分 [7] - 若同时符合多项加计抵减政策,企业可择优选择但不得叠加适用 [7] 发票管理合规要点 - 发票种类包括纸质和电子发票,基本内容需涵盖商品名称、数量、金额、税额、开票人等12项要素 [11] - 虚开发票行为包括为他人/自己开具与实际业务不符的发票、介绍他人虚开发票等三类情形 [13] - 纸质发票作废需收回全部联次并注明"作废",红字发票开具需收回原发票或取得对方证明;电子发票直接按规定开具红字发票 [13][14][15] 发票保管与存档要求 - 企业需建立发票使用登记制度,定期向税务机关报告使用情况,变更或注销税务登记时同步办理发票变更/缴销手续 [15] - 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需保存5年,纸质发票丢失需在发现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 [17][19] - 开具发票应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区可加当地文字),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 [19]
山西:开具发票时选择项目名称后提示简称不合法,应如何处理?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8-01 08:25
税务发票开具问题处理 - 纳税人开具发票时若出现"商品简称不合法"提示,原因为项目信息维护中添加的商品和服务分类简称不一致 [2] - 解决方案为通过【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开票信息维护】路径,删除错误项目后重新添加或修改对应项目名称,并完成税收分类编码赋码 [2] 平台服务说明 - 山西省税务局征纳互动平台提供"问一句一篇一收一评"精准服务,支持扫码注册登录系统 [6] - 蓝色柳林财税室为学习交流平台,文章内容仅作学习参考而非实际办税标准 [5]
【涨知识】@纳税人 这些情况都要开发票!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7-31 13:05
发票开具义务与消费者权益 - 商家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必须按规定如实开具发票 这是经营者的法定义务 [8][9] - 消费者在餐厅就餐时有权索要发票 商家以"发票开完"为由拒开属于违规行为 [1][3] - 加油站应当为消费者提供发票 即使加油后过了一段时间仍然可以补开发票 [5] 常见拒开发票场景 - 快递行业存在"寄快递很少开票"的现象 但实际上消费者有权要求开具发票 [8][9] - 个人出租房屋时虽然不具备公司资质 但仍需按规定为租客提供发票 [6] - 商家可能通过赠送饮料等方式诱导消费者放弃索要发票 [3] 法律依据与处罚措施 -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18条 收款方必须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8] - 应开未开发票的 税务机关可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 [8] - 对多次违反发票管理规定的单位或个人 税务机关可向社会公告 [8] 消费者维权途径 - 遇到拒开发票情况 消费者可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举报 [9] - 税务机关将责令违规商家改正 并可能处以罚款 [8][9]
拒开发票?小心踩了民法典的“雷”!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5-31 08:53
消费者权益保护 -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后有权要求商家开具发票作为维权凭证 [6][7] - 商家拒绝开具发票属于违法行为 消费者可通过税务部门进行投诉维权 [6][7] - 发票是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法律凭证 商家必须依法开具 [8] 商家经营规范 - 商家应当遵循诚信原则 依法纳税并接受监管 [7]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销售商品必须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8] - 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商家可能面临1万元以下罚款 违法所得将被没收 [8] 税务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营利法人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守商业道德 [8] - 税务部门有权对拒开发票行为进行查处并责令改正 [7][8] - 商家拒开发票行为可能影响其信用记录 [7]
6·18大促来了,关于发票那些事儿(卖家篇)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5-20 08:37
发票开具规范 - 商业折扣需在同一张发票"金额"栏分别注明销售额和折扣额 方可按折扣后金额确认收入 否则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减除 [3] -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不可作废 但可开具红字发票处理销货退回或开票有误等情况 [4] - 企业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需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销售方须在发票栏填写该信息 否则发票无效 [4] 收入确认时点 - 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发出当天 但大型设备等生产周期超12个月的货物 按预收款或合同约定日期确认 [5] - 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当天 [5] 消费者权益保障 - 商家不得拒绝开具发票 消费者可通过12366热线或电商平台投诉 [8][9] - 发票货物名称不可修改 购买方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10] - 消费者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验证发票真伪 [10] 适用范围说明 - 内容主要针对卖家群体 涉及商业折扣处理 电子发票管理及企业开票要求等实操规范 [3][4][11] - 买家相关发票问题需参考其他专门指南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