吹哨人制度
搜索文档
让吹哨人制度发挥更大监督效能
国际金融报· 2026-01-12 22:41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国证监会与财政部联合发布《证券期货违法行为“吹哨人”奖励工作规定》旨在通过提高奖励金额、明确资金保障和强化保护机制,有效激励内部知情人员举报重大违法行为,从而拓宽违法线索来源,提升市场监管效能[1] 奖励标准与门槛修订 - 可获奖励案件的罚没款门槛从10万元大幅提升至100万元,旨在将激励资源精准聚焦于严重破坏市场秩序、危害金融安全、侵害投资者权益的重大案件[1] - 奖励比例由罚没款金额的1%提高至3%,最高奖励金额提升至100万元,以更好地平衡举报成本与潜在收益[1] - 将按要求补充材料的匿名“吹哨人”也纳入了奖励范围,有利于进一步拓宽违法线索来源[1] 奖励资金与民事赔偿的协同机制 - 奖励资金纳入证监会部门预算,由财政预算保障,而非直接取自罚没款,从根本上解决了资金来源的稳定性问题[2] - 罚没款按规定上缴国库,同时已有规定明确受害投资者可申请将罚没款优先用于民事赔偿,形成了“奖励有预算、赔偿有渠道”的协同制度设计[2] 对“吹哨人”的权益保护措施 - 规定线索处理单位应对“吹哨人”身份信息实行匿名管理,使用信息需履行登记手续,为其筑起安全屏障[2] - 实践中需进一步强化执行,包括建立身份信息保密的全流程管理机制,明确各环节保密责任,并对泄露信息行为严肃追责[2] 线索评估与奖励分配机制优化 - 建议建立线索价值分级评估机制,从违法线索的重大性、证据充分性、提供及时性等维度细化评估标准[3] - 对能直接锁定违法事实、显著降低查处成本的核心线索,可按上限足额发放奖励;对辅助性线索则按相应比例给予奖励[3] - 需明确多人提供同一线索时的奖金分配规则,确保奖励与贡献相匹配[3] 线索处理与奖励发放流程优化 - 规定“吹哨人”可通过网络平台查询线索处理的程序性信息,但为减少信息不对称,建议进一步细化查询节点,明确关键环节的告知时限[3] - 建议简化奖励登记和确认流程,对接近逾期未登记的“吹哨人”进行主动提醒,避免因流程繁琐或信息不畅损害其权益[3] 制度宣传与市场引导 - 部分市场主体对“吹哨人”制度仍存在认知模糊,担心流程复杂或潜在风险[4] - 建议通过证监会官网、行业协会平台、券商营业部等多渠道开展制度解读,明确举报渠道、奖励标准和保护措施等关键信息[4] - 适时公开隐去敏感信息的典型奖励案例,以真实案例展示制度成效,消除市场顾虑,引导更多知情者参与监督[4]
上证指数创下自设立以来最长连涨纪录;国家外汇局:深化外汇便利化改革,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每周金融评论(2026.1.5-2026.1.11)
清华金融评论· 2026-01-12 18:16
热点聚焦:上证指数创纪录连涨 - 上证指数实现17连阳,创下自设立以来最长连涨纪录,截至2026年1月12日上涨1.09%,收报4165.29点,时隔10年重新站上4100点关口 [8] - 当日成交量再度突破3万亿元,较上一交易日增加4922亿元 [8] - 推动市场上涨的原因包括:人民币升值催生“成本红利”新逻辑;商业航天等新兴板块引领增量资金入场,因其无历史套牢盘、估值想象空间大且契合国家战略;以及结汇活水、机构年初加仓和外资选择性回归三类新资金形成市场支撑 [9] 重大会议:外汇管理工作部署 - 国家外汇局召开2026年全国外汇管理工作会议,研究部署七大重点工作,包括深化外汇便利化改革、推进外汇领域高水平制度型开放、坚持底线思维筑牢市场“防波堤”、强化外汇监管、保障外汇储备资产安全等 [9][10] - 会议强调要着力构建“更加便利、更加开放、更加安全、更加智慧”的外汇管理体制机制 [10] 重大会议:全国商务工作重点 - 2026年全国商务工作会议部署八大重点工作,首要任务是深入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打造“购在中国”品牌 [10] - 其他工作包括健全现代市场和流通体系、推动贸易创新发展并打响“出口中国”品牌、塑造吸引外资新优势擦亮“投资中国”品牌等 [10] - “以旧换新”政策将优化扩容,补贴范围从家电、汽车扩展至新兴智能消费领域;2024至2025年该政策带动消费品销售额3.92万亿元,惠及消费者4.94亿人次 [11] 重大政策:证监会“吹哨人”制度升级 - 证监会与财政部公布新规,大幅上调证券期货“吹哨人”奖励标准,基础奖励比例从罚没款的1%提升至3%,单案奖励上限从10万元提至50万元 [12][13] - 内部知情人员举报重大案件(如财务造假、内幕交易)最高可获100万元奖励,较旧规上限提升67% [13] - 奖励案件门槛从罚没款金额10万元提升为100万元,并限定于严重破坏市场秩序、危害金融安全、侵害投资者权益的重大案件 [12][13] 重大事件:保险业经营数据 - 2025年前11个月,保险业原保险保费收入5.76万亿元,可比口径下同比增长7.6% [13] - 其中,人身险原保费规模为4.42万亿元,同比增长9.2%;财产险原保险保费收入1.34万亿元,同比增长2.5% [13] - 同期保险业净资产为3.68万亿元,总资产达40.64万亿元 [13] - 人身险保费增长主要受储蓄型产品(如投连险)销售带动,财险增长动力主要来自非车险业务(如健康险) [14] 重大事件:央行持续增持黄金 - 中国人民银行从2024年11月至2025年末,连续14个月增持黄金储备 [14] - 同期累计抛售近5570亿人民币的美债 [14] - 增持黄金是对全球金融环境变化的系统性回应,旨在优化储备资产结构,并为人民币国际化创造有利条件 [15] 重要数字:CPI与PPI数据 - 2025年12月,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上涨0.8%,涨幅比上月扩大0.1个百分点,回升至2023年3月以来最高水平 [16][17] - 2025年12月,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PPI)同比下降1.9%,降幅比上月收窄0.3个百分点,环比连续3个月上涨 [16] - 2025年全年,CPI与上年持平,PPI同比下降2.6% [16]
最高奖百万,证监会新规强化“吹哨人”制度
36氪· 2026-01-12 15:16
新规核心内容 - 中国证监会与财政部公布《证券期货违法行为“吹哨人”奖励工作规定》并立即施行 对2014年建立的举报制度进行全方位升级 将“吹哨人”写入制度名称 [1] - 修订通过提升奖励力度与完善保护机制 增强了制度的激励效果 为打击证券期货违法行为提供了有力工具 [2] 奖励制度升级 - 奖励金额比例从案件罚没款的1%提升至3% [1][3] - 提供重大违法行为线索的奖金上限从10万元人民币提升至50万元人民币 [1][3] - 涉及全国重大影响、涉案数额特别巨大或内部知情人员举报的案件 单案最高奖励从30万元、60万元统一提升至100万元人民币 [1][3] - 可奖励案件的罚没款金额门槛从10万元人民币提升为100万元人民币 [3] - 明确奖励资金纳入中国证监会部门预算 在案件罚没款入库金额能够覆盖奖励金额后启动奖励程序 一起案件奖励一次 案件奖金总额不超过罚没款实际收缴金额 [4] 保护与监督机制 - 对吹哨人的身份信息实行匿名管理 相关部门需全程保密并履行登记手续 [5] -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暴力、胁迫、诽谤、泄露隐私等方式打击报复吹哨人 不得以解除或变更劳动合同等方式阻拦、限制或干扰内部知情人员提供线索 [6] - 发行人、上市公司等机构打击报复吹哨人 将按公司治理或内部控制存在缺陷依法依规处理 合规风控、督察稽核人员参与的从重处理 [6] - 建立明确的监督问责机制 对线索处理单位工作人员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影响查处工作的 依法依规给予处分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6] 程序与定义 - 明确“吹哨人”是指了解证券期货违法行为情况、掌握线索及证据 并主动向中国证监会提供线索的单位或个人 [3] - 吹哨人可通过证监会公布的网络平台、邮寄地址等渠道提供线索 并可通过网络平台查询线索处理程序性信息 [3] - 启动奖励程序后 证监会公布拟奖励案件名单、时间安排等 由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协助办理奖励相关工作 [4] - 明确吹哨人登记确认期限为三个月 [4]
证券“吹哨人”最高奖提至100万 完善举报制度筑牢资本市场监管防线
长江商报· 2026-01-12 10:19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国证监会与财政部联合发布《证券期货违法行为“吹哨人”奖励工作规定》,旨在通过大幅提高奖励标准、完善奖励与保护机制,激励知情者举报违法行为,从而强化市场监管、保护投资者权益并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1][2][6] 制度修订背景与目的 - 制度修订旨在回应市场关切,弘扬“吹哨人”文化,适应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和监管执法新要求 [1] - 修订背景包括中央对完善举报制度的新部署,以及《证券法》《期货和衍生品法》正式写入有奖举报条款后,社会对加大举报力度的呼声 [2] - 2025年9月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收到178条建议,各方普遍持积极评价,认为新规有利于激励举报、维护市场秩序 [2] 制度核心修订内容 - 制度名称从《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工作暂行规定》修改为《证券期货违法行为“吹哨人”奖励工作规定》,以体现正义担当精神并符合国际惯例 [3] - 奖励案件条件从罚没款金额10万元人民币提升至100万元人民币 [1][3] - 严重破坏市场秩序、危害金融安全、侵害投资者权益的重大案件被纳入奖励范围 [3] - 符合条件的匿名举报者及在违法行为中起次要作用的举报者也可获得奖励 [3] - 明确撤回线索或妨碍查处的举报者不予奖励 [3] 奖励标准大幅提升 - 奖励金额比例由案件罚没款金额的1%大幅提升至3% [1][3] - 提供重大违法行为线索的奖金上限从10万元人民币提升至50万元人民币 [1][3] - 对于在全国有重大影响、涉案数额特别巨大或举报者为内部知情人员的案件,每案奖金上限从30万元、60万元人民币统一提升至100万元人民币 [3] - 奖励实施以案件罚没款实际入库金额能覆盖奖励金额为前提,一案一奖,奖金总额不超过罚没款实际收缴金额 [5] “吹哨人”保护机制完善 - 确立依法秉公处理、严格保密、保护举报者合法权益的工作原则 [4] - 对“吹哨人”身份信息实行匿名管理,因核实或奖励需使用信息时须履行登记手续 [5] -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暴力、胁迫、泄露隐私等方式打击报复“吹哨人” [5] - 严禁用人单位以解除劳动合同等方式阻拦内部知情人员举报,违者将视作公司治理缺陷并依法处理,合规风控人员参与则从重处理 [5] - 设立专门机制,线索处理单位可征得内部知情人员同意后请其协助核查 [4] 奖励程序与监督机制优化 - 明确奖励启动程序,证监会根据案件数量、奖励金额测算及部门预算情况批次实施奖励 [5] - 启动奖励程序后,证监会将公布拟奖励案件名单、时间安排等,举报者登记确认期限为3个月 [5] - 举报者可通过网络平台查询线索处理程序性信息,处理单位不另行告知 [4] - 健全监督问责机制,对线索处理中履职不力、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依法追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6]
资本市场需要更多“吹哨人”
证券日报· 2026-01-12 01:08
制度核心内容 - 中国证监会与财政部联合发布《证券期货违法行为“吹哨人”奖励工作规定》并于公布之日起施行 [1] - 新规大幅提高“吹哨人”奖励标准 优化奖励程序 并完善“吹哨人”保护机制 [1] - “吹哨人”指了解证券期货违法行为情况、掌握线索及证据 并主动向证监会提供线索的单位或个人 [1] 制度意义与作用 - 完善“吹哨人”制度有助于破解监管资源有限与违法隐蔽性的矛盾 [2] - “吹哨人”多为知情人 其提供的线索真实性高、针对性强 可大幅降低监管排查成本、缩短调查周期 提高执法精准性 [2] - “吹哨人”制度与“穿透式监管”“全链条追责”形成全方位、高效的监管合力 [2] - “吹哨人”主动举报有助于增强投资者信心 向市场传递强有力的监管信号 [2] - “吹哨人”提供的信息往往是投资者成功维权的关键证据 [2] - “吹哨人”的举报行为能够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 倒逼上市公司规范治理 减少潜在风险 [3] - “吹哨人”有助于资本市场更加透明、公正 增强投资者信赖感和参与度 推动形成“崇法守信、勇于监督”的良好市场文化 [3] 行业影响与展望 - 在监管资源有限与违法违规行为日趋隐蔽复杂的博弈中 “吹哨人”以知情者的独特优势成为刺破市场黑幕的利剑 [3] - 随着奖励与保护制度的不断完善 预计会有更多知情人主动站出来揭露市场乱象 [3] - 该制度为激活“吹哨人”这一“民间监管力量”注入了制度动能 有利于激励提供违法线索 加速违法违规行为的暴露与查处 [1] - 该制度旨在促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1][3]
侃股:从“举报人”到“吹哨人”是监管理念的改变
北京商报· 2026-01-11 20:12
监管制度升级 - 中国证监会与财政部修订完善了《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工作暂行规定》,形成了《证券期货违法行为“吹哨人”奖励工作规定》[1] - 制度从“举报人”转变为“吹哨人”,标志着角色定位从“被动调查的线索提供者”转变为“主动捍卫公共利益的预警者”,体现了监管理念的升级和转变[1] 角色定位转变 - 传统“举报人”往往是在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后被动提供线索的单位或个人,在监管体系中作用相对边缘,主要限于提供线索[1] - “吹哨人”是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预警者,在行为尚处萌芽或初期阶段就主动发出警报,为监管部门争取介入时间,以更有效地防范风险扩散和保护投资者权益[1] 制度升级背景与作用 - 监管理念升级是适应资本市场发展变化的必然选择,因市场结构交易方式日益复杂,违法违规行为更加隐蔽多样化,传统被动调查模式难以做到及时发现和有效遏制[2] - “吹哨人”制度能充分调动市场参与者的积极性,借助其身处市场一线的优势,及时发现隐藏在复杂交易背后的违法违规线索,使监管工作更加有的放矢,提高监管效率和精准度[2] 激励措施强化 - 新规定大幅提升了奖励金额标准,这是对“吹哨人”正义担当精神的进一步激励[1] - 提高奖励金额是对“吹哨人”所承担风险的合理补偿,也是对其正义之举的肯定和鼓励,能够激发更多人勇于站出来成为市场守护者,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监督的良好氛围[2] - 高额奖励向市场传递了监管部门坚决打击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严惩损害市场秩序和投资者利益行为的明确信号[2] 制度意义 - 从“举报人”到“吹哨人”的转变,体现了监管部门对市场参与者主体地位的尊重和认可,彰显了从被动应对到主动预防的监管理念升级[2] - 这一转变是与时俱进,为资本市场持续健康稳定地发展增添了新的保障[3]
证监会“吹哨人”新规升级 最高可获100万元激励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6-01-11 08:40
核心观点 - 中国证监会与财政部联合发布新版《证券期货违法行为“吹哨人”奖励工作规定》,对资本市场“吹哨人”制度的奖励、门槛、程序及保护机制进行了系统性升级,旨在通过更有效的激励和更坚实的保护,发动市场内部力量精准打击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1][2] 奖励标准升级 - 基础奖励金计算比例从罚没款金额的1%大幅提升至3% [3][4] - 对于一个最终罚没款为1亿元的典型重大违法案件,举报人可获得的奖励基准将从100万元跃升至300万元 [4] - 针对提供重大违法行为线索的,单案奖金上限从10万元大幅提高至50万元 [1][5] - 对于在全国有重大影响、涉案数额特别巨大,或举报人本身为“内部知情人员”的案件,单案奖金上限提升至100万元,统一并显著高于旧规中分别对应的30万元、60万元上限 [1][5] - “内部知情人员”被明确定义为实施重大违法行为单位内部的工作人员或参与人员(依法负有报告义务者除外),其提供的线索具有高精准性和颠覆性 [5] 准入门槛与案件界定 - 可获奖励案件的罚没款金额门槛从10万元大幅提升至100万元 [1][7] - 案件必须符合“严重破坏市场秩序、严重危害金融安全、严重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案件标准 [1][7] - 这“三个严重”的界定旨在引导资源聚焦于如系统性财务造假、操纵市场涉及巨额资金、内幕交易情节特别恶劣等大案要案 [7][8] - 完善了不予奖励的情形,包括举报人请求撤回线索、放弃奖励或存在妨碍查处工作的行为 [8] 程序优化与灵活性 - 为匿名举报者提供了获得奖励的正式路径,匿名举报者按要求补充实名信息及证明材料后可按实名举报获得奖励 [9] - 在违法行为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参与者(非主要责任人),举报符合条件的仍可获奖 [9] - 奖励程序规范化,证监会将批次实施奖励并统一公布拟奖励案件名单、时间安排和登记确认程序,登记确认期限为3个月 [10] - 证监会委托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协助办理具体奖励事务 [10] - “吹哨人”可通过网络平台查询线索处理的程序性信息,但不会被告知案件调查的具体进展和内容 [13] 保护与问责机制 - 对“吹哨人”身份信息实行严格的匿名管理,接触信息需履行严格登记手续并全程保密 [11][12] - 严禁任何形式的打击报复,包括使用暴力、胁迫、诽谤、泄露隐私等手段 [2][12] - 明确禁止用人单位以解除或变更劳动合同等方式阻拦、限制内部知情人员举报 [12] - 若上市公司、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等市场主体实施打击报复,将被认定为公司治理与内控存在缺陷并依法处理;其合规风控、督察稽核等监督职责人员参与报复将被从重处理 [12] - 首次建立对监管系统内部的监督问责机制,线索处理单位工作人员若存在不履职、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并影响查处工作的,将视情节给予处分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12]
证监会“吹哨人”新规升级,最高可获100万元激励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6-01-10 22:52
资本市场“吹哨人”制度核心升级 - 证监会与财政部联合发布《证券期货违法行为“吹哨人”奖励工作规定》,标志着经修订后的激励与保护机制正式生效 [1] - 新规在奖励力度、门槛设定、程序优化及保护问责四大维度进行系统性重构,核心目标是发动市场内部力量精准打击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1] - 规定名称从《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工作暂行规定》变更为《“吹哨人”奖励规定》,旨在更好体现“吹哨人”的正义担当精神与专业特点,突出激励导向 [2] 奖励标准大幅提升 - 奖励金计算比例从罚没款金额的1%全面提升至3% [1][5] - 针对提供重大违法行为线索的,单案奖金上限从10万元大幅提高至50万元 [1][6] - 若线索在全国有重大影响、涉案数额特别巨大,或举报人本身是“内部知情人员”,奖金上限升至100万元 [1][6] - 对于一个最终罚没款为1亿元的典型重大违法案件,举报人可获奖励基准从100万元跃升至300万元(受上限约束前) [5] 奖励门槛同步抬高与界定明确 - 可获奖励案件的罚没款金额门槛从10万元提升至100万元 [1][11] - 案件必须符合“严重破坏市场秩序、严重危害金融安全、严重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案件标准 [1][11] - 新规旨在引导资源聚焦于“大案要案”,提升监管资源配置效率,防范恶意举报 [9] - 明确“内部知情人员”定义为实施重大违法行为单位内部的工作人员或参与人员(依法负有报告义务者除外),其线索具有高精准性和内幕性 [6] 程序优化与匿名举报 - 为匿名举报者敞开了获得奖励的大门,若能按要求补充提供实名信息及证明材料,可按实名举报获得奖励 [2][13] - 奖励程序规范化,证监会将批次实施奖励工作,并统一公布拟奖励案件名单、时间安排和登记确认程序 [14] - 登记确认期限为3个月,在案件罚没款入库金额足以覆盖奖励金额后启动程序 [15] - 委托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协助办理具体奖励事务 [16] - 即使在违法行为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参与者(非主要责任人),举报符合条件的仍可获奖 [13] 保护机制全面强化 - 对“吹哨人”身份信息实行严格的匿名管理,任何接触行为都需履行严格登记手续并全程保密 [2][17][18] - 严禁任何形式的打击报复,包括使用暴力、胁迫、诽谤、泄露隐私等手段 [2][18] - 明确禁止用人单位以解除或变更劳动合同等方式阻拦、限制内部知情人员举报 [18] - 若上市公司、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等实施打击报复,将被认定为公司治理与内控存在缺陷并依法处理;合规风控等监督职责人员参与报复将从重处理 [18] 监督问责与知情权 - 首次建立对监管系统内部的问责机制,线索处理单位工作人员若存在不履职、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并影响查处工作的,将依法依规给予处分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18] - “吹哨人”可通过网络平台查询线索处理的程序性信息(如是否受理、转交部门),但不会被告知案件调查的具体进展和内容 [19] - 赋予线索处理单位一项特殊权限:可征得内部知情人员同意后,请其协助核查,开辟了潜在的“内部协查”通道 [7]
最高100万元!证监会大幅提高“吹哨人”奖励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6-01-10 20:27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国证监会与财政部联合发布新版《证券期货违法行为“吹哨人”奖励工作规定》,对资本市场“吹哨人”制度的奖励、门槛、程序与保护机制进行了系统性升级,旨在通过更有效的激励和更坚实的保护,发动市场内部力量精准打击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1][2] 奖励标准大幅提升 - 基础奖励金计算比例从罚没款金额的1%大幅提升至3% [1][5][6] - 对于一个最终罚没款为1亿元的典型案件,举报人可获奖励基准从100万元跃升至300万元(受上限约束前)[6] - 针对重大违法行为线索的奖金上限从10万元大幅提高至50万元 [1][6] - 设立单一案件100万元的奖励天花板,适用于线索在全国有重大影响、涉案数额特别巨大或举报人为“内部知情人员”的情形 [1][6] - 旧规中对应不同情形的30万元、60万元上限被统一并显著提高至100万元 [6] 内部知情人员获得特别激励 - “内部知情人员”被明确定义为实施重大违法行为单位内部的工作人员或参与人员(依法负有报告义务者除外),其提供的线索具有高精准性和内幕性 [7] - 该群体被明确列为可获得百万级奖励的特定情形之一 [6] - 线索处理单位可征得其同意后,请其协助核查,开辟了潜在的“内部协查”通道以提升执法效率 [7] 奖励门槛与案件界定升级 - 予以奖励案件的罚没款金额门槛从10万元跨越式提升至100万元 [1][9] - 可予奖励的线索必须针对符合“三个严重”标准的重大违法行为:严重破坏市场秩序、严重危害金融安全、严重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 [1][9] - 此举旨在引导资源聚焦于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社会危害的“大案要案”,如系统性财务造假、操纵市场涉及巨额资金、情节特别恶劣的内幕交易等 [9][10] - 完善不予奖励情形,包括举报人请求撤回线索、放弃奖励或妨碍查处工作,以规范举报行为 [10] 程序与保护机制优化 - 为匿名举报者提供了获得奖励的正式路径,若能按要求补充实名信息及证明材料,可按实名举报人获得奖励 [10] - 在违法行为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参与者(非主要责任人),举报符合条件的仍可获奖,有利于分化违法团伙 [10] - 奖励程序规范化、透明化,证监会将批次实施奖励并统一公布拟奖励案件名单,登记确认期限为3个月,在罚没款入库金额足以覆盖奖励金额后启动 [12] - 委托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协助办理具体奖励事务 [12] 身份保护与打击报复禁令 - 对“吹哨人”身份信息实行严格的匿名管理,接触信息需履行严格登记手续并全程保密 [2][12] - 严禁任何形式的打击报复,包括暴力、胁迫、诽谤、泄露隐私等手段 [2][13] - 明确禁止用人单位以解除或变更劳动合同等方式阻拦、限制内部知情人员举报 [13] - 若上市公司、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等市场主体实施打击报复,将被直接认定为公司治理与内控存在缺陷并依法处理;若其合规风控等监督职责人员参与,将从重处理 [13] 监督问责机制强化 - 首次建立对监管系统内部的问责机制,线索处理单位工作人员若对重大违法线索存在不履职、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并影响查处工作的,将视情节给予处分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13] - 此举旨在防止线索处理环节的消极怠工、内外勾结等风险,确保线索得到认真、公正、高效对待 [13][14] - “吹哨人”可通过网络平台查询线索处理的程序性信息(如是否受理、转交部门),但不会被告知案件调查的具体进展和内容 [14]
百万重金悬赏!证监会“吹哨人”新规升级,内部举报可获顶格激励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6-01-10 20:16
新规核心升级 - 资本市场“吹哨人”制度迎来里程碑式系统性重构,核心在于用更有效的激励与更坚实的保护发动市场内部力量精准打击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1] - 新规在奖励力度、门槛设定、程序优化及保护问责四大维度实现全面升级 [1] 奖励标准大幅提升 - 奖励金计算比例从罚没款金额的1%大幅提升至3% [1][5] - 对于提供重大违法行为线索的,单案奖金上限从10万元大幅提升至50万元 [1][6] - 若线索在全国有重大影响、涉案数额特别巨大或举报人为内部知情人员,单案奖金上限提升至100万元,统一并显著高于旧规中分别对应的30万元和60万元上限 [1][6] - 以一个最终罚没款为1亿元的典型重大违法案件为例,举报人可获奖励基准从100万元跃升至300万元(受上限约束前) [5] 奖励门槛同步抬高 - 可获奖励案件的罚没款金额门槛从10万元提升至100万元 [1][11] - 案件必须符合“严重破坏市场秩序、严重危害金融安全、严重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案件标准 [1][11] - 提高门槛旨在引导资源精准聚焦于“大案要案”,提升监管资源配置效率并防范恶意举报 [9][11] 内部知情人员获得重点激励 - “内部知情人员”被明确定义为实施重大违法行为单位内部的工作人员或参与人员(依法负有报告义务者除外),并被列为可获得百万级奖励的特定情形之一 [6] - 该群体提供的线索具有高精准性、内幕性和颠覆性,对监管部门突破复杂隐蔽案件至关重要 [6] - 线索处理单位可征得内部知情人员同意后请其协助核查,开辟了潜在的“内部协查”通道以提升执法效率 [7] 程序与保护机制全面强化 - 为匿名举报者提供了获得奖励的正式路径,若能按要求补充实名信息及证明材料可按实名举报获得奖励 [13] - 对“吹哨人”身份信息实行严格的匿名管理,严禁任何形式的打击报复 [2][18] - 严禁用人单位以解除或变更劳动合同等方式阻拦、限制内部知情人员举报 [18] - 若市场主体实施打击报复,将被认定为公司治理与内控存在缺陷并依法处理;若其合规风控等监督职责人员参与报复,将被从重处理 [18] 监督与问责机制明确 - 首次建立对监管系统内部的问责机制,线索处理单位工作人员若存在不履职、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并影响查处工作的,将视情节给予处分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18] - 优化“吹哨人”知情权,可通过网络平台查询线索处理的程序性信息,但不会被告知案件调查的具体进展和内容 [19] 制度名称与导向变化 - 规定名称从《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工作暂行规定》更名为《证券期货违法行为“吹哨人”奖励工作规定》,旨在更好体现“吹哨人”正义担当精神,强调专业特点,突出激励导向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