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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旭升集团: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27 18:06
总则 - 设立审计委员会旨在监督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及内外部审计工作,以健全内部监督机制 [1] - 公司需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资源支持,包括配备专门人员或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会议组织和材料准备 [1] - 审计委员会行使职权所需费用由公司承担,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配合其工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如实提供资料 [1] 人员组成 -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成员需具备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良好职业操守,并保证足够时间履行职责 [2] - 委员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每届不超过三年,独立董事连任不得超过六年;成员辞任导致人数不足时,原成员需继续履职至新成员就任 [2] - 审计委员会成员需持续加强法律、会计和监管政策学习,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 职责权限 - 审计委员会负责向董事会建议聘用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审核其费用及聘用条款,不受主要股东或管理层不当影响 [3][5] - 监督内部审计工作,内部审计机构需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包括审计报告、整改计划及重大问题的直接报告 [4] - 审核公司财务报告,重点关注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对存在财务造假或重大差错的情况要求更正 [4] - 监督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定期向董事会提交履职评估报告,督促其诚实守信和勤勉尽责 [5] - 每半年组织内部审计机构检查公司重大事项(如关联交易、对外投资),发现违法违规情况需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5] - 发现财务舞弊线索、经营异常或重大负面舆情时,可要求公司自查或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协助调查 [6] - 监督内部控制有效性,组织评估关键领域风险,对内部控制缺陷出具书面评估意见 [6] - 督促公司整改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财务造假等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并落实内部问责制度 [6] - 行使监事会主要职权,包括监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行为,对违规人员提出解任建议 [7] - 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董事会需在十日内反馈意见;若同意召开,应在五日内发出通知 [7] - 在董事会不履行职责时,审计委员会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 [8] 议事规则 - 审计委员会会议需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公司原则上应不迟于会议前三日提供资料 [9] - 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可召开临时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9]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可采用视频或电话方式;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 [9][10] - 委员需亲自出席会议,因故不能出席时需书面委托其他成员,独立董事需委托其他独立董事成员 [10] - 决议需经审计委员会成员过半数通过,一人一票;与议题有利害关系的成员需回避 [10] - 会议记录需真实、准确、完整,与会人员需签名;会议资料保存期限为十年 [10][11] - 所有参会人员需对会议内容保密,不得擅自泄露信息 [11] 附则 -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若与未来法律或章程冲突需立即修订并报董事会审议 [12] - 本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12]
南方传媒: 南方传媒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26 19:21
审计委员会设立依据 - 为建立和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提高内部控制能力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1] 审计委员会职能定位 -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2] - 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监督和核查 内部审计的组织 监督审计决议的执行 [2] - 成员需保证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勤勉尽责 监督公司外部审计和内部审计等重大事项 促进公司建立良好内部控制 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3] - 公司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工作条件 相关部门需配合其履行职责 [4] 日常办事机构 - 公司审计部为日常办事机构 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 [5] 人员组成要求 - 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 成员不得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 且至少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6] - 委员由董事长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 由董事会全体成员过半数选举产生 [6] - 设主任委员一名 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7]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 连选可连任 但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 [8] - 成员辞任导致低于法定人数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时 原成员需继续履职至新成员就任 [9] 主要职责权限 -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10] -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 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10] - 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协调内部与外部审计 [10]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10] - 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控制 [10] - 处理法律法规 交易所规则 《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事项 [10] - 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包括: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聘任或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会计准则变更除外) 其他法定事项 [11] 内部审计监督职责 - 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12] - 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12] - 督促内部审计计划实施 [12] - 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评估结果 督促重大问题整改 [12] - 指导内部审计部门有效运作 [12] - 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进度 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 [12] - 协调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 国家审计机构等关系 [12] - 内部审计部门须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提交给管理层的各类审计报告 整改计划和情况需同时报送审计委员会 发现重大问题或线索需立即直接报告 [12] 外部审计机构管理 - 公司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须由审计委员会形成审议意见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后 董事会方可审议相关议案 [13] - 审计委员会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 不受公司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影响 [13] 审计权限与配合要求 - 有权对公司上一会计年度及当年的财务活动和收支状况进行内部审计 公司各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 及时提供所需资料 [14] - 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对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提出意见 重点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 特别关注是否存在与财务会计报告相关的欺诈 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可能性 监督财务会计报告问题整改 [15] - 依法检查公司财务 监督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 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 [16] - 发现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违法违规时 向董事会通报或向股东会报告 及时披露 或直接向监管机构报告 [17] - 对违反法律法规 交易所规定 《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可提出解任建议 [18] - 公司需为审计委员会配备专门人员或机构承担工作联络 会议组织 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 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需配合 [19] 决策程序准备 - 审计部负责做好审计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 提供相关书面资料包括:公司相关财务报告 内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报告 外部审计合同及相关工作报告 公司对外披露财务信息情况 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审计报告 其他相关资料 [20] 会议评议与决议 - 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审计部提供的报告进行评议 签署意见 并将书面决议材料呈报董事会讨论 内容包括:外部审计机构工作评价及聘请更换 内部审计制度实施有效性及财务报告全面真实性 对外披露财务报告客观真实性及重大关联交易合规性 财务部门 审计部门及负责人工作评价 对拟与关联人进行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审核形成的书面意见 其他相关事宜 [21] 议事规则 - 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由董事会秘书于会议召开前三日通知全体委员 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 [22]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 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 实行一人一票制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23] - 委员需本人出席 因故无法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发表意见 独立董事委员应亲自出席 因故不能出席需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 每名委员最多接受一名委员委托 [24] - 会议采取现场会议或通讯会议方式举行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书面表决 [25] - 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必要时可邀请外部审计机构代表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内部审计人员 财务人员 法律顾问等相关人员列席并提供必要信息 [26] - 出席会议委员需认真负责审议议案并充分表达个人意见 [27] - 会议召开程序 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需遵循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及本工作制度规定 [28] - 成员与会议讨论事项存在利害关系时需回避 [29] - 会议需有会议记录 出席人员需签字 记录由董事会秘书永久保存 [30] - 出席委员需对会议所议事项保密 不得擅自泄露相关信息 [31] 附则 - 规则所称"以上" "至少"含本数 "过半"不包括本数 [32] - 本工作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33] - 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与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抵触时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并立即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34] - 本工作制度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35]
凤凰光学: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26 00:30
核心观点 -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旨在明确审计委员会职责权限 规范运作机制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提升财务报告质量和内部控制有效性 [1][2][3] 人员组成 - 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2名 且至少1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所有成员均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 - 委员会成员需具备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 召集人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负责主持工作 [2]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 委员不再担任董事时自动失去资格 需按规定补足人数 [2] 职责权限 - 监督评估外部审计工作 包括审计机构独立性评估 聘请或更换建议 审计费用审核等 [3] - 监督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指导内部审计部门运作 审阅年度计划和工作报告 督促问题整改 [3][4] - 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 重点关注财务报告真实性 重大会计问题 舞弊可能性及整改情况 [4] - 监督评估内部控制 包括制度设计适当性 审阅内控自评报告和外部审计报告 督促缺陷整改 [4] - 协调管理层 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无管理层参加的外部审计单独会议 [3][4] 议事规则 - 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 例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 临时会议由两名以上委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召开 [5]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 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委员需亲自出席或委托其他委员代行职责 [6]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 可采用视频电话等方式 利害关系委员需回避 [6] - 可邀请外部审计代表 监事 内部审计人员等列席 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 [6][7] 信息披露 - 需披露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 专业背景 5年内从业经历及变动情况 [7] - 年度报告需同步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和会议召开情况 [7] - 履职中发现重大问题触及信息披露标准的需及时披露事项及整改情况 [7] - 董事会未采纳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时需披露事项并说明理由 [8]
吴桂英主持召开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
长沙晚报· 2025-08-21 10:16
审计工作总体要求 - 深学笃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强化政治引领 聚焦主责主业 持续提升审计监督质效 [1] - 把准审计监督的政治属性和政治功能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审计工作 以实际行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4] - 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深化标本兼治 注重贯通协同 一体推进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和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 [5] 审计监督重点领域 - 紧盯政策执行和财政资金监管 加大"两重""两新"重大政策落实和"三个高地"标志性工程 全球研发中心城市建设推进情况的审计力度 [4] - 严把支出关 严肃财经纪律 深化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 [4] - 紧盯重点改革推进 从审计视角揭示问题 以改革思维促进问题解决 推动全市改革工作稳妥有序实施 [4] - 紧盯民生服务保障 密切关注教育 医疗 就业 住房等领域 扎实做好专项审计 持续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4] - 紧盯风险防范化解 强化审计监督"探头"作用 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4] - 紧盯权力规范运行 加强权力集中 资金密集 资源富集领域审计 加大风腐同查同治力度 [4] 审计工作组织保障 - 审计机关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约束自身 强化政治引领 提升能力本领 严实纪律作风 [5] - 全市各级党委加强对审计工作的领导 市委审计办牵头抓好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 [5] - 各级各部门自觉接受审计监督 认真抓好审计发现问题整改 合力推动审计事业高质量发展 [5]
国睿科技: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19 00:30
总则 - 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1] - 公司为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管理层及相关部门给予配合,保障委员会履职 [1] - 公司证券事务部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联络、会议组织等,纪检监察审计部、财务部等职能部门负责准备相关工作材料 [1] 人员组成 - 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成员由3名或以上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由董事会在董事会成员中任命 [2] - 独立董事应当占委员会成员总数的过半数,且至少有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 [2] -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具备会计或财务管理专业经验的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2] - 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任职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2] 职责权限 - 委员会职责包括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公司风险管理、内部审计工作,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等 [3] - 下列事项应当经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等 [4] - 公司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应当由委员会形成审议意见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后,董事会方可审议相关议案 [4] - 委员会应当审阅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对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出意见,重点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 [5] - 委员会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职责包括评估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审阅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审阅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 [5] - 委员会监督及评估风险管理与内部审计工作的职责包括指导和监督公司风险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审阅公司年度风险管理、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监督计划实施等 [6] 议事规则 - 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2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者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7] - 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 [7] - 公司原则上应当不迟于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7] - 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以依照程序采用视频、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召开 [8] - 委员会委员须亲自出席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时,可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并发表意见 [8] - 委员会召开会议,必要时可邀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外部审计机构代表、法律顾问及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9] - 委员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字,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 [9]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当按照规定披露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情况,包括人员的构成、专业背景和从业经历等 [9] - 公司应当在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10] - 委员会履职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信息披露标准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该等事项及其整改情况 [10] - 委员会就其职责范围内事项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审议意见,董事会未采纳的,公司应当披露该事项并充分说明理由 [11] 附则 - 本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公司原《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同时废止 [11] - 本议事规则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11] - 本议事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 [11]
引力传媒: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18 20:11
文章核心观点 -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旨在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通过设立审计委员会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管 确保董事会对经营层的监督 [1] 审计委员会人员组成 -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独立董事占比二分之一以上 且至少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1] - 委员由董事长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 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1] - 委员须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独立董事应过半数 [1] - 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2] - 委员任期与其他董事一致 任期届满可连任 委员不再担任董事时自动丧失资格 [2] 职责权限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4] - 主要职责包括监督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审阅财务报告 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 协调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 [4][5] - 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行为进行监督 对损害公司利益行为要求纠正 [4][5] -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向股东会提出提案 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5] - 发现经营异常可进行调查 必要时聘请专业机构协助 费用由公司承担 [5] - 监督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包括评估独立性专业性 提出聘请或更换建议 审核审计费用 讨论审计范围和计划 [5] - 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包括审阅年度审计计划 督促实施 审阅工作报告 评估结果 督促整改 [6] - 审阅财务报告重点关注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 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 欺诈舞弊行为可能性 [6] - 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包括评估制度设计适当性 审阅自我评价报告和外部审计报告 督促缺陷整改 [6] - 协调管理层 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7] - 特定事项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包括披露财务报告 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聘任解聘财务负责人 会计政策变更等 [8] 工作程序 - 审计部负责提供公司相关资料 包括财务报告 内外部审计工作报告 外部审计合同 披露信息情况 重大关联交易审计报告等 [8] - 审计部每年至少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说明审查目的范围结论和改进建议 [9] - 审计委员会根据评价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内容包括制度建立健全和实施情况 缺陷处理情况 改进措施 上年度缺陷改进情况 本年度工作完成情况 [9] - 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审计部提供的报告进行评议 并将决议材料呈报董事会讨论 内容包括外部审计机构工作评价 内部审计制度实施情况 财务报告真实性 关联交易合规性 部门工作评价等 [9] - 董事会在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形成决议 [10] 议事规则 - 审计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由召集人召集和主持 定期会议提前5日通知 临时会议可随时召开 [10] - 公司原则上提前三日提供会议资料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材料不充分可提出延期召开会议 [10][11]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两名及以上委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 [11] - 委员须亲自出席会议或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 独立董事委员须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委员 [11]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11] - 与事项存在利害关系的委员须回避 无法形成审议意见时由董事会直接审议 [12]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 临时会议可采取通讯方式召开 [12] - 可邀请外部审计机构代表 内部审计人员 财务人员 法律顾问等列席会议 [12] - 会议通过的审议意见以书面形式提交董事会 所有人员对会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 [12][13] - 会议须制作记录 出席人员签字 由负责日常工作的人员或机构保存 [13] 信息披露 - 公司须披露审计委员会人员情况 包括构成 专业背景 五年内从业经历及变动情况 [13] - 审计委员会履职中发现重大问题触及信息披露标准的 公司须及时披露事项及整改情况 [13] - 审计委员会提出审议意见董事会未采纳的 公司须披露事项并说明理由 [13] - 公司须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审计委员会就重大事项出具的专项意见 [13] 年报工作规程 - 审计委员会应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本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时间安排 [14] - 独立董事在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应会同审计委员会与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小组人员构成 审计计划 风险判断 测试评价方法 本年度审计重点 并听取财务总监汇报 [14] - 审计委员会在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年报审计计划 召开沟通见面会形成书面意见 [15] - 在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加强沟通 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次召开见面会审阅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 [15] - 审计委员会对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进行表决形成决议提交董事会 同时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总结报告和下年度续聘或改聘决议 [15] - 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委员负有保密义务 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5] - 审计委员会须重点关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原则上不得改聘 如确需改聘应约见前任和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对执业质量做出评价 判断改聘理由充分性 表示意见 经董事会决议后召开股东会决议 并通知被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参会陈述意见 [16] - 续聘下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时应对本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和执业质量做出全面客观评价 达成肯定性意见提交董事会通过并召开股东会决议 形成否定性意见应改聘 [16] - 改聘下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时应通过见面沟通对前任和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全面了解和恰当评价 形成意见提交董事会决议并召开股东会审议 [16] - 沟通情况 评估意见及建议需形成书面记录由当事人签字 在股东会决议披露后三个工作日内报告证监局 [16]
海南去年完成审计项目107个
中国新闻网· 2025-08-15 18:39
审计工作成果 - 海南省2024年完成审计项目107个 查处违规问题金额44.28亿元[1] - 推动建章立制139项 聚焦自贸港封关运作主线[1] - 审计范围涵盖政策落实 财政绩效 园区发展 项目建设 生态保护及民生保障[1] 审计工作重点 - 审计资源向市县下沉 严查民生领域微腐败[1] - 突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推动源头治理机制[1] - 通过审计推动民生保障均等化 提升群众获得感[1] 发现问题领域 - 部分部门财政资金统筹分配待加强 使用绩效不佳[2] - 市县财政管理水平需提升 存在预算编制不科学现象[2] - 省直部门出现超预算 超范围 超标准支出等不规范行为[2] 整改与发展方向 - 审计机关提出深化经济领域改革 强化政策跟踪问效建议[2] - 将民生保障作为审计监督重点 推动全面整改[2] - 通过查处微腐败确保惠民政策落地 自贸港成果公平惠及群众[2]
把准审计职能定位 提升审计监督质效以高质量审计监督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西安日报· 2025-08-15 10:32
8月14日,市委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论述,传达 学习中央和省委有关会议精神,听取工作汇报,审议有关文件,研究部署下一步重点任务。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委员会主任方红卫主持并讲话。市长、委员会副主任叶牛平,市委常委、委 员会副主任王晓江出席。 方红卫指出,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审计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对审计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 全市发展大局,在促进经济健康发展、规范权力运行、防范化解风险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要持续深 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论述,把准审计职能定位,提升审计监督质效,以高质量 审计监督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方红卫强调,要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全面领导,持续巩固深化审计管理体制改革成果,加快构建集 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把党的领导贯穿审计监督全过程各环节,牢牢把握审计 工作的正确方向。要进一步拓展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聚焦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保障和改善民 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反腐治乱抓审计,做到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审计监督就跟进到哪里。要做好 审计监督"下半篇文章",压实被审计单位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审 ...
光华科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13 00:23
核心观点 - 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强化合规经营和董事会决策功能 确保对财务信息披露 内外部审计及内部控制的监督与评估 [1] 人员组成 - 审计委员会由至少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 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 [1] - 委员由董事长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1] - 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经选举后报董事会批准 [1]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 可连选连任 若不再担任董事则自动失去资格 需按规定补足人数 [2] - 内部审计部门作为日常办事机构 负责联络和会议组织 并检查监督内部控制制度及财务信息真实性 需保持独立性且不得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 [2] 职责权限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 [3] - 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包括: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财务信息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 会计政策或估计变更(非会计准则原因) 以及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3] -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3] 决策程序 - 内部审计部门需提供公司相关财务报告 内部审计机构工作报告 外部审计合同 合规经营检查报告 重大关联交易审核报告 财务制度等书面资料作为决策前期准备 [4][5] - 审计委员会会议评议材料并呈报董事会 内容包括:外部审计机构工作评价及聘请更换 内部审计制度实施有效性 财务报告真实性 关联交易合规性 部门工作评价 合法经营及风险控制执行情况等 [5] 议事规则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可经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召开临时会议 需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全体委员 [6]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表决方式为投票或通讯表决 [6] -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必要时可邀请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6] - 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 费用由公司支付 [6] - 会议需有记录 出席委员签字 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 议案及表决结果以书面形式报董事会 [6][7] - 委员及列席人员负有保密义务 不得擅自披露信息或利用内幕信息谋利 [7] 制度生效与修订 - 工作制度经董事会审议后生效 修改亦同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 [7] - 若与国家新颁布法律法规或修改后公司章程抵触 按后者执行 必要时可由委员会决定修订后报董事会审议 [7] - 制度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7]
金陵体育: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09 00:11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核心内容 总则 - 设立目的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健全审计监督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1] - 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负责财务审核、内外部审计监督及内控评估 [1] - 委员会独立运作不受其他部门干涉 [1] 人员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且独立董事占多数,召集人需为会计专业独立董事 [1][2]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1/3全体董事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 [2] - 委员任期与董事一致,离职后60日内需补选,任期届满前不得无故解职 [2] 职责权限 - 核心职责包括监督内外部审计、审阅财务报告、指导内审制度实施及重大事项报告 [4][5] - 需每半年检查高风险事项(如关联交易、资金往来)并向深交所报告违规情况 [5][6] - 对财务会计报告真实性提出意见,重点关注舞弊及重大错报可能性 [6][14] 决策程序 - 内审部门需提前准备财务报告、重大事件实施情况等资料供委员会审议 [6][7][8] - 会议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重大事项(如更换审计机构)需提交董事会 [9][12] 会议机制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需提前3日通知 [9][10] - 会议需2/3以上委员出席,表决采用记名投票且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10][11] - 委员可委托其他委员表决,独立董事需书面委托其他独董 [11][13] 回避制度 - 存在利害关系的委员需主动披露并回避表决,特殊情况需董事会重新审议 [16] - 回避后不足法定人数时,剩余委员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16] 附则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生效,与法律冲突时以最新法规为准 [17]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决议需以书面形式报董事会 [1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