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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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将坚决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回应任何不公平的贸易限制
证券时报· 2026-01-01 14:30
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的核心内容与中方立场 - 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欧盟近期密集发布了相关立法提案与实施细则 [2] - 欧盟计划从2028年起将CBAM范围扩展至约180种钢铝密集型下游产品,包括机械装备、汽车及其零部件、家用电器等 [2] 中方对CBAM具体规则的主要反对意见 - 欧盟对中国产品碳排放强度设定了显著偏高的基础默认值,并计划在未来三年内逐年提高,不符合中国当前实际水平和未来发展趋势,构成不公平、歧视性待遇 [2] - 欧盟的规则设计已超出应对气候变化范畴,带有明显的单边主义与贸易保护主义色彩 [2] - 欧盟一方面对外以绿色为名搞保护主义,另一方面对内放松监管,如修改2035年燃油新车禁令,降低减排要求,是典型的双重标准 [2] 中方对CBAM的定性及潜在影响分析 - 欧盟无视历史排放责任、国家发展阶段和技术水平,打着防止“碳泄漏”的气候幌子推行新的贸易保护主义 [3] - 欧盟将自身碳标准强加于发展中国家,会造成气候与贸易治理规则冲突,抬升发展中国家气候行动成本,严重损害国际社会互信 [3] 中方的应对立场与呼吁 - 中方愿与欧方相向而行,合作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挑战 [3] - 中方将坚决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回应任何不公平的贸易限制,以维护自身发展利益、中国企业合法权益和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的稳定 [3] - 中方希望欧方遵守气候和贸易相关国际规则,摒弃单边主义、保护主义,保持市场开放,本着公平、科学、非歧视的原则行事 [3]
商务部就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新浪财经· 2026-01-01 13:24
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核心内容与实施计划 - 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1] - 欧盟近日密集发布了相关立法提案与实施细则[1] - 欧盟计划从2028年起将CBAM范围扩展至约180种钢铝密集型下游产品,包括机械装备、汽车及其零部件、家用电器等[1] 中方对欧盟CBAM措施的主要反对意见 - 欧盟对中国产品碳排放强度设定了显著偏高的基础默认值,并计划在未来三年内逐年提高[1] - 欧盟的做法不符合中国当前实际水平和未来发展趋势,对中方构成不公平、歧视性待遇[1] - 欧盟的规则设计已超出应对气候变化范畴,带有明显的单边主义与贸易保护主义色彩[1] 欧盟政策被指存在双重标准 - 欧盟一方面对外以绿色为名搞保护主义,另一方面对内放松监管,最近修改了2035年燃油新车禁令,降低了减排要求[2] - 欧盟无视历史排放责任、国家发展阶段和技术水平,将自身碳标准强加于发展中国家[2] - 欧盟的做法抬升了发展中国家气候行动成本,严重损害国际社会互信[2] 中方立场与潜在应对措施 - 中方认为欧盟有关做法涉嫌违反世界贸易组织“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等原则,也有悖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确立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1] - 中方愿与欧方合作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挑战,但将坚决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回应任何不公平的贸易限制[2] - 中方希望欧方遵守国际规则,摒弃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保持市场开放,促进绿色领域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2]
欧盟碳关税来了,钢铝产业影响几何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2-31 14:33
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核心内容与实施时间表 - 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将于2026年1月1日正式进入“收费期”,首批覆盖钢铁、水泥、铝、化肥、电力和氢6类产品 [1] - 根据欧盟委员会方案,到2028年,CBAM覆盖范围拟扩大至洗衣机、汽车零部件、机械设备等在内约180种钢铁和铝密集型下游产品 [1] - CBAM的实施采取分阶段模式,2023年至2025年为过渡期(碳数据调研阶段),2026年正式立法并结束过渡期,2027年征收2026年的碳费用 [12][13] CBAM覆盖的产品范围与排放核算规则 - 产品范围通过欧盟海关税则号(CN code)清晰界定,具体包括水泥、电力、化肥、钢铁、铝、氢及其相关制品 [3][5] - 对于不同产品,CBAM所覆盖的排放存在差异:从2026年收费期开始,钢、铝、氢仅核算直接排放,不要求申报间接排放;而水泥和化肥产品需同时核算直接排放和间接排放 [13] - 即使未来产品范围扩大至下游产品,CBAM征收仍然只针对该产品所使用的钢和铝的嵌入排放,下游产品的CBAM成本负担取决于其钢铝成分的比重 [14] 豁免门槛与实际影响范围 - 欧盟委员会引入年度50吨进口豁免门槛,评估显示该门槛将使约90%的进口商获得豁免,但仍覆盖约99%的相关碳排放量 [15] - 在原本可能涉及约20万家进口商的情况下,预计仅约2万家左右的进口商需要继续履行CBAM申报和付费义务 [15] - 需要直接应对CBAM付费义务的中国钢铁和铝供应商主要集中在通过大型欧盟进口商出口的头部和中大型企业,数量大致为数十家至数百家;大量中小出口企业因对应进口商低于50吨门槛,将不直接承担CBAM付费义务 [15] 对中国相关行业的具体影响分析 - 2024年,中国铝材出口626.7万吨,其中出口至欧盟的铝产品量超过80万吨 [16][17] - 以航空航天用7050铝合金厚板为例,欧盟“最终版默认值”为4.12吨二氧化碳当量,而中国该类产品的实际单位产品碳排放约为2.57吨,默认值是中国实际排放的1.6倍 [17] - 行业关注欧盟政策可能产生的示范效应,中国出口市场主要集中在美国、墨西哥等地区,需关注这些地区是否会在出口贸易壁垒方面效仿欧盟 [17] 企业应对策略与数据管理要求 - 相关企业需尽快建立差异化的碳排放数据管理体系,依据出口产品类别精准界定核算范围,并分类采集与管理数据 [18] - 管理资源应分层投入,优先加强高碳强度、核算要求高的产品管理,以控制合规成本,同时预留制度升级空间以应对未来规则变化 [18] - 中国在低碳转型方面具备先发优势与产业提前布局,国内钢铁等行业早在数年前已主动推进低碳化改造,有助于企业在更严格的绿色贸易壁垒中保持竞争力 [21] 其他相关欧盟绿色贸易法规 - 除CBAM外,欧盟电池法规也强化了碳足迹要求,草案提出了碳足迹标签强制化及其格式规范 [20] - 在欧盟电池法规碳足迹核算方法尚未统一的情况下,企业可参考国际通行标准进行过渡性计算,并强化供应链碳数据共享 [20] - 综合来看,欧盟正通过CBAM与电池法案等绿色贸易壁垒推动低碳转型,这将加剧全球贸易中的碳壁垒趋势 [21]
欧盟CBAM 2026年实施 全球贸易或迎历史转折
中国经营报· 2025-12-20 14:04
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实施时间线与核心规则 - 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将于2026年1月1日正式迈入强制征收阶段,成为全球首个跨境碳关税制度 [1] - 该机制主要针对进口商品的“嵌入碳”进行定价,要求钢铁、水泥、铝、化肥、电力和氢气六大类303种高耗能产品的进口商按季度申报碳排放量,并依据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周均拍卖价格购买相应CBAM证书 [1] - 过渡期已于2023年10月启动,过去两年多主要进行“数据收集和系统测试”,已有数万家进口商完成注册,累计提交数十万份碳排放报告 [1] - 企业实际采购和提交CBAM证书的时间推迟至2027年2月,但相关成本需纳入2026年度的商业决策与会计核算 [4][5] 机制覆盖范围与扩展计划 - 当前机制覆盖钢铁、铝、水泥、化肥、电力、氢气及特定下游产品 [2] - 欧盟计划将机制延伸至钢铁和铝密集型下游产品,2025年7月的立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显示将向钢制零部件、铝制加工品等下游产品延伸 [2] - 2025年12月17日,欧盟委员会公布调整方案,拟新增总计180种下游产品,涉及机械、五金与金属制品、车辆零部件、洗衣机等家用电器以及建筑设备等行业 [3] 对企业的影响与成本传导 - 机制实施将不可避免增加企业成本 [2] - 自2025年7月以来,部分出口企业尤其是钢铁、铝业制造企业已在做相关准备 [2] - 欧盟采购商将降碳成本纳入合同条款,并要求企业提供从原料到成品的全链条碳排放数据 [2] - 企业搭建碳排放数据核算系统需要一定成本,且若产品碳排放不达标还需购买CBAM证书,对出口企业影响不小 [2] 国家层面的应对措施 - 生态环境部会同相关部门持续跟踪欧盟CBAM最新政策动向,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和培训,就应对气候变化与各相关方加强沟通 [4] - 采取与多边规则要求相一致的碳减排措施,避免单边主义、保护主义冲击贸易体系,维护相关行业企业正当权益 [4] - 持续推进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经过三年多运行,其制度框架基本搭建完成,市场规模不断扩大 [4] - 2025年将钢铁行业首次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进行管控 [4] - 加快建设全国碳市场,扩大行业覆盖范围、实施有偿分配,以争取涉碳规则互认,扩大欧盟认可的碳价抵扣范围,为企业提供在国内支付碳价的渠道 [4]
萨拉热窝将举办2026能源论坛,聚焦绿色转型与区域能源未来
商务部网站· 2025-12-17 21:55
论坛概况 - 第四届萨拉热窝能源论坛将于2026年1月28日至30日举办 [1] - 论坛将围绕西巴尔干地区生态与能源一体化的关键议题展开深度讨论 [1] 核心议题与讨论方向 - 核心议题包括通过互联电网、更清洁环境和更具韧性的区域合作,建设更稳健、更清洁、更现代化的区域能源体系 [1] - 设置专题讨论能源存储,将电池系统视为新的“能源货币”和重大技术趋势之一 [1] - 特别关注产业和机构为应对2026年起实施的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所做的准备,探讨新碳限制对报告义务、竞争力及欧盟市场准入的影响 [1] - 议程涵盖智慧城市在现代都市发展与数字化能源管理中的角色 [1] - 议程涵盖购电协议模式 [1] - 议程涵盖作为企业时代机遇的ESG标准 [1] - 论坛将分析塑造欧洲与中国市场的电动出行趋势 [1] - 讨论正在改变公众能源生产与消费观念的“产消者” [1] - 聚焦风能潜力、天然气互联及本地区能源安全等议题 [1] 同期活动 - 论坛将与全球知名展会“Solarex伊斯坦布尔”及波黑外贸商会合作,举办规模盛大的能源、电动出行、技术与创新博览会 [2] - 博览会将展示从先进太阳能解决方案、电池系统到工业数字化、智慧城市及电动出行的全球最新成果 [2]
专访张昕:地方碳市场应与全国市场互补,稳定碳价需调节供给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0-30 20:18
全国碳市场发展现状与定位 -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自2021年7月16日上线运行已满四周年,覆盖电力行业2200余家重点排放单位,是全球覆盖温室气体排放量最大的碳市场 [1] - 市场核心定位是为纳入管理的重点排放单位提供一个实现成本优化的碳减排市场机制 [6] - 根据规划,到2027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将基本覆盖工业领域主要排放行业 [6] 地方碳市场与全国碳市场的关系 - 地方试点碳市场为全国市场在政策机制、技术规范和人才队伍方面奠定了基础,未来仍需其继续提供试点经验 [2] - 地方碳市场应与全国市场互补,不能分割市场,需建设统一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2] - 地方试点碳市场可聚焦管理地方中小型企业,探索实施碳排放配额总量控制,并因地制宜创新发展 [2] 碳价波动成因分析 - 碳价有涨有跌是市场常态,当前全国碳市场主要属于配额清缴履约型市场,碳价变化符合政策预期 [3] - 市场交易活动对政策变动敏感,呈现潮汐现象:履约期前交易量与价格同步上升,完成后则量与价下降 [3][4] - 2024年10月生态环境部明确配额结转方案(净卖出配额量的1.5倍量可结转),增加了市场配额供给 [4] - 2025年3月印发的方案计划新纳入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且其初期履约压力较小,可能增加配额出售意愿,引发价格回落 [4] 全国碳市场建设与完善方向 - 应尽快推进丰富市场交易主体,引入具有多种交易需求的多样化交易主体以活跃市场 [1][5] - 需建立完善市场稳定调节机制,包括信息披露制度,通过调节配额供给来稳定市场价格 [1][5] - 政策和技术规范需特别强调稳定性、确定性和公开透明 [5] - 应加快推进金融机构等主体参与市场,但必须健全相应的交易制度和风险管理机制 [6] 企业能力建设与风险管理 - 多数重点排放单位在碳交易能力方面仍显不足,需建立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并制定合理的交易策略 [4][5] - 市场应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包括风险跟踪监测、评估、预警及应急处置等,构建联合监管机制以防范系统性风险 [6] 应对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的建议 - 需加快推进健全碳排放权市场交易制度,推进发现合理碳价 [6] - 应加快推进碳足迹因子库建设,鼓励出口企业密集地区和企业参与开发主要产品碳足迹因子,提升碳核算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7] - 企业需将低碳理念转化为自觉行动,建立长期计划,构建内部碳排放管理制度,精准掌握各环节排放状况以明确减排方向 [7]
波黑能源系统面临挑战,2030年前需投入14亿马克改善输配电系统
商务部网站· 2025-10-17 22:05
行业转型与挑战 - 波黑能源部门正处于重大转型期且面临严峻挑战 [1] - 尽管去年煤炭产量下降且水文条件不利,但可再生能源发电领域的投资实现了显著增长 [1] - 未来三年计划新建总装机容量约1500兆瓦的光伏电站和风电场,年发电量将达到约3太瓦时 [1] 电网基础设施投资需求 - 电网结构将面临系统阻塞和失稳风险 [1] - 据估算到2030年,输配电系统需投入约14亿马克进行改造 [1] 欧盟政策影响与市场一体化 - 从2026年初开始,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将全面影响波黑电力出口 [1] - 已承诺建立电力交易所和碳排放交易体系 [1] - 最近通过的《电力监管、传输和市场法》是推进波黑与欧洲电力市场一体化的重要一步,也是实现2030年前免受CBAM征税的前提条件 [1] 行业技术发展议题 - 行业会议重点探讨了交通电气化、热泵规模化应用、蓄电池系统投资以及工业与服务行业发展等议题 [1]
波黑国家台编译版:波黑塞族共和国能源领域总投资超50亿马克,装机总容量为2170兆瓦
商务部网站· 2025-10-15 21:53
能源投资与合作 - 波黑塞族共和国签署多项能源领域合作协议,总投资额约50亿马克,涉及装机容量约2170兆瓦 [1] - 该实体已通过五项与欧盟法规相适配的法律,构建了稳定的可再生能源投资法律框架 [1] - 会议期间与多家有意合作的企业举行了双边会谈,会议汇聚了意大利驻黑山大使、塞尔维亚能源机构主席及多位能源企业代表 [1] 政策与法规环境 - 波黑已通过《电力监管机构、输电和市场法》,以满足欧盟要求 [1] - 塞族共和国认为将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实施时间从2026年1月1日延后是合理的,并期望欧委会接受延期请求 [1] 基础设施挑战 - 在建设发电设施的同时需加强输电网络投资,稳定的能源传输是整个西巴尔干地区可持续能源发展和电力可靠供应的前提 [1] - 目前与欧洲投资机构的合作效率未达预期,需建立更有效的伙伴关系 [1]
2025鼓浪屿论坛・ESG与可持续产业发展创新论坛成功举办
观察者网· 2025-09-15 14:24
论坛概况 - 2025鼓浪屿论坛・ESG与可持续产业发展创新论坛在厦门举办 主题为打造数字产品护照助力可持续贸易发展 吸引400余位现场参会者 [1] - 论坛由厦门市政府主办 多家国际组织及智库协办 发布《共筑未来国际可持续贸易体系——鼓浪屿倡议》 [1][3] 数字产品护照核心作用 - 欧盟将于2027年2月全面实施数字产品护照准入要求 对出口企业构成强制性规定 [6] - 数字产品护照推动全球采购逻辑从比价格转向比透明度和责任 促进企业向高附加值竞争转型 [6] - 数字产品护照需实现标准制定 技术支撑与跨境互认 是产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抓手 [4][6] 政策与贸易机制影响 - 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根据进口商品碳含量征税 标志着国际贸易与气候政策的重要交汇 [8] - 国际贸易面临系统性重塑 需协同推进贸易与气候治理 避免规则分裂和信任流失 [8] - 企业需加强碳足迹管理以提升绿色竞争力 政府需增加绿色制度供给并提供公共服务 [19] 机构行动与倡议 - 国家绿色发展基金聚焦污染防治 双碳战略和长江保护等国家战略进行投资布局 [10][11] - 14家机构联合发起鼓浪屿倡议 承诺推进国际协作 供应链脱碳 数字化追溯和可持续金融赋能 [31] - 同一个地球网络覆盖全球144个成员国和6000余家组织 通过数字化倡议加速循环经济模式构建 [23] 行业实践与技术应用 - 能源领域探索数字产品护照与数字孪生技术结合 推动新能源储能与AI算力成为核心资产 [22] - 西门子以数字化和低碳化双轮驱动 从新技术 新模态和新出海三个维度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 [40] - 制造业代表企业探讨数字产品护照在绿色供应链建设 跨部门协作和价值共创方面的应用案例 [47]
波黑或于2026年下半年建立电力交易所
商务部网站· 2025-08-27 23:39
电力交易所建设进展 - 波黑是欧洲唯一未建立电力交易所的国家 电力监管法案草案于7月底通过但尚未提交议会审议 实际进展缓慢[1] - 最乐观情况下电力交易所可能于2026年下半年建立 较原计划显著延迟[1] - 政府被批评未能有效利用经济机遇 今年上半年电力进口量同比激增四倍 从电力出口国沦为进口国[1] 市场机制与监管框架 - 需通过市场机制调节电力供需缺口并形成合理电价 借鉴萨拉热窝证券交易所经验建立交易所[1] - 建议将电力交易所总部设在莫斯塔尔 该城市作为可再生能源之都具有天然优势[1] - 建立交易所是获得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关税豁免的首要条件 需在2030年前完成以实现与邻国市场连接[2] 可再生能源投资现状 - 可再生能源设施建设严重滞后 导致政策出现重大失误[1] - 中国在托米斯拉夫格勒建设的大型风电场(伊沃维克风电)及格拉莫奇400兆瓦项目仅能部分缓解问题[1] - 缺乏更多外国投资是制约行业发展的关键因素 现有项目规模不足以扭转供需失衡局面[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