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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缴费信用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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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税务局|注意啦!手机可查询纳税缴费信用评价结果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04 09:43
纳税缴费信用评价查询指南 - 纳税缴费信用评价结果是企业发展的金字招牌和诚信经营的试金石,在招投标、融资信贷、政策优惠等领域发挥关键作用 [1] - 查询步骤:第一步,打开电子税务局App,点击【我的】-【立即登录】进入登录界面 [2];第二步,登录后切换至需查询的企业,点击【办&查】-【综合信息】-【纳税缴费信用管理】进入功能菜单 [2] - 查询步骤:第三步,系统默认展示近三年信用评价情况,点击对应年度卡片可查看扣分标准、指标评价分数等详细信息 [3];第四步,如需下载,可点击【评价信息出具】后下载PDF格式的评价信息 [3] 个人所得税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 政策核心: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医保目录范围内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可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8][11][21] - 扣除范围: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选择由本人或其配偶一方扣除 [9][13];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9][13];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按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 [13];目前未将纳税人父母纳入大病医疗扣除范围 [14] - 扣除限额计算:夫妻两人同时有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若选择都在男方扣除,扣除限额分别计算,每人最高扣除限额为8万元,合计最高扣除限额为16万元 [17] - 跨年度费用处理:纳税人年末住院第二年年初出院,医疗费用扣除以医疗费用结算单上的结算时间为准,该支出属于第二年医疗费用,在达到起付线后于第二年汇算清缴时享受扣除 [18][19] - 私立医院就诊:对于纳入医疗保障结算系统的私立医院,只要看病支出在医保系统可体现和归集,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支出可按规定享受大病医疗扣除 [20] - 执行要点:纳税人日常看病需留存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备查,可通过医疗保障部门信息系统查询本人上一年度医药费用情况,并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填报信息申请退税 [15][16]
纳税缴费信用管理新规,如何守护你的评分?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03 09:44
核心观点 - 新的《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通过优化起评分规则、调整评价口径、明确不影响评级的正常经营情形以及引入信用修复机制,构建了更为科学、包容的“宽严相济”信用评价体系,旨在保护守信者并鼓励企业主动纠错[3][4][5] 纳税缴费信用评价指标与扣分规则 - 未按规定期限代扣代缴税费款,按月计算扣5分[3] - 未按规定提供其他涉税涉费资料,按次计算扣3分[3] - 提供虚假涉税涉费资料或不如实反映情况,扣11分[3] - 未按规定期限缴纳已申报或批准延期申报的应缴纳税费款,按月计算扣5分[3] - 已代扣代收税费款但未按规定解缴,按月计算扣11分[3] - 未履行扣缴义务导致应扣未扣、应收不收,按次计算扣5分[3] 信用评价的起评分与科学包容性调整 - 经营主体经常性指标和非经常性指标信息齐全的,从100分起评[4] - 非经常性指标缺失但经常性指标中纳税缴费信息齐全的,从93分起评[4] - 非经常性指标缺失且经常性指标信息不齐全的,从90分起评[4] - 将“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缴费申报”等指标的评价口径由“按税种按次计算”调整为“按月计算”,使评价更科学[4] - 明确因增值税留抵税额未抵减完、享受加计抵减政策等正常经营原因导致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增值税应纳税额为0的,不影响评为A级[4] - 对于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或符合“首违不罚”规定不予行政处罚的,不影响其纳税缴费信用评价[4] 信用修复机制与标准 - 对轻微失信行为,在失信行为发生后3日内纠正的,可按100%修复原扣分分值[5] - 提高了原有修复标准的加分比例,由原来可挽回80%、40%、20%的扣分损失,调整为可挽回80%、60%、40%的扣分损失[5] - 针对欠缴税费引入渐次修复机制,根据补缴比例和及时性综合计算修复加分,例如3日内补缴的按补缴比例*100%修复扣分分值,30日内补缴的按补缴比例*80%修复扣分分值[5] - 对已纠正失信行为且连续6个月以上无新增失信记录的,以每满1个月无新增记录恢复1分的方式修复扣分分值,最高不超过11分[5]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申报方式 - 取得工资薪金的纳税人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修改申报方式,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或“年度自行申报”[11] - 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任职单位可在预扣预缴时扣除并办理申报[11] - 选择“年度自行申报”,则需在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扣除并办理退税[11] - 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只能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11] - 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纳税人,需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自行向税务机关报送信息并在汇算清缴时扣除[12]
销售方如何在电子税务局开具红字数电发票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01 23:27
数电发票红冲操作指南 - 核心观点:文章详细介绍了在电子税务局开具红字数电发票的适用情形、具体操作流程及关键注意事项,旨在指导纳税人正确处理销售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况下的发票红冲业务 [1][2][3][4] - **适用情形**:蓝字数电发票开具后,发生销售退回(全部或部分)、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全部或部分)或销售折让等情形时,需按规定开具红字数电发票 [1] - **操作流程**:操作共分八步,首先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发票业务】,选择【红字发票开具】并【录入】红字信息确认单,查询并选择需红冲的票据后,根据实际情况(如销货退回)选择原因并勾选商品明细,提交确认单后,系统将根据情况自动开具或需经对方确认后方可开具红字发票 [2][3] - **注意事项**:红冲流程发起方取决于蓝字发票状态,若蓝字发票未进行用途确认及入账确认,或属于特定收购发票,则由开票方直接发起并开具红票;若蓝字发票已进行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则开票方或受票方均可发起,但需经对方在72小时内确认《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后方可开具,超时则确认单自动作废;用于出口退税勾选的发票需先操作进货凭证信息回退;受票方若已用于增值税申报抵扣,需暂依确认单税额做进项税额转出 [4] 纳税缴费信用评价新规 - 核心观点:文章概述了纳税缴费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信息采集内容、评价指标优化以及信用修复机制的强化,旨在构建更完善的纳税人信用管理体系 [10][11][12][14][15][16][17][18][19] - **评价范围与信息采集**:办法适用于已办理税务信息确认的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纳税人缴费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法人及个体工商户,其他类型纳税人可自愿申请纳入;税务机关采集的信用信息包括信用基本信息、税务内部信息(如税费申报、缴纳、检查信息)和外部信息(如相关部门评定的信用记录) [10][11][12] - **评价指标优化**:纳税缴费信用评价采取年度评价指标得分和直接判级方式,年度评价指标得分从100分起评,根据经常性与非经常性指标信息的齐全程度,起评分可分别为100分、93分或90分;直接判级方式适用于新设立经营主体或有严重失信行为的经营主体 [14][15] - **信用修复机制**:加大了轻微失信行为修复力度,部分失信行为发生后3日内纠正可按100%修复原扣分分值,修复标准加分比例提升;建立了欠缴税费指标渐次修复机制,根据补缴占比和及时性计算修复加分;新增“整体守信修复”情形,对已纠正失信行为且连续6个月无新增失信记录的,每增加1个月无记录可修复1分,上限为11分;细化了直接判D级指标的修复条件,根据偷税金额、罚款、补缴时间等要素,将申请修复前无新增失信记录的时长要求调整为3个月、6个月和12个月三档 [16][17][18][19]
【涨知识】小规模纳税人转变为一般纳税人,这些小知识您知道吗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01 22:03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规定 - 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500万元)的,除特定情况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1] - 规定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1] - 纳税人应在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所属申报期结束后15日内办理相关手续 [1] 不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的情形 - 按照政策规定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纳税人可不办理 [2] -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自然人)可不办理 [2] 违规操作的风险与后果 - 通过“化整为零”将主体拆分为多个小规模纳税人进行虚假申报以违规享受优惠,一旦被查处将被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4] - 若经税务机关告知后逾期不办理登记,企业次月销售额需按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且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3] 一般纳税人的潜在优势 - 一般纳税人可享受一些专属的税收优惠 [5] - 一般纳税人可以抵扣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等所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5] 纳税缴费信用评价体系 - 纳税缴费信用评价采取年度评价指标得分和直接判级方式 [12] - 评价指标包括税务内部信息和外部评价信息 [13] - 年度评价指标得分采取扣分方式,起评分根据信息完整性分为三档:经常性与非经常性指标信息齐全从100分起评;非经常性指标缺失但经常性指标中纳税缴费信息齐全从93分起评;非经常性指标缺失且经常性指标中纳税缴费信息不齐全从90分起评 [14][15] - 经常性指标信息指评价年度内存在的税费申报、缴纳、发票与税控器具或登记与账簿等信息 [16][17] - 非经常性指标信息指近三个评价年度内税务管理系统中存在的纳税评估、大企业税务审计、反避税调查或税务稽查出具的决定(结论)文书记录 [18][19] - 非经常性指标缺失指近三个评价年度内税务管理系统中没有相关税务检查出具的决定(结论)文书记录 [20][21][22] - 经常性指标中纳税缴费信息齐全指评价年度内税务管理系统中有税款和职工社会保险费的申报记录 [23][24] - 起评分调整的基础是信息完整性,旨在为信息更完整的经营主体预留更多提升空间 [25][26] A级纳税人的激励措施 - 对纳税缴费信用评价为A级的经营主体,税务机关给予激励措施,包括下一年度起评分提高1分,连续评为A级可累积提高,但起评分最高不超过100分 [27]
什么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文看懂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28 12:45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订立情形 -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3]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 -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 - 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 -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 -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5]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解除与试用期 -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6] - 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 [7] - 经济补偿计算中,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7] -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经济补偿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9] -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10] - 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定经济补偿标准在制度设计上没有差别 [10] 纳税缴费信用评价体系 - 纳税缴费信用评价采取年度评价指标得分和直接判级方式 [14] - 评价指标包括税务内部信息和外部评价信息 [14] - 年度评价指标得分采取扣分方式 [14] - 经营主体经常性指标和非经常性指标信息齐全的,从100分起评 [15] - 非经常性指标缺失,经常性指标中纳税缴费信息齐全的,从93分起评 [15] - 非经常性指标缺失,经常性指标中纳税缴费信息不齐全的,从90分起评 [15] - 直接判级适用于首次在税务机关办理税费事宜的经营主体或有严重失信行为的经营主体 [15] - 经常性指标和非经常性指标齐全是指经营主体在评价年度内存在税费申报、缴纳等经常性指标信息,且近三个评价年度内存在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等非经常性指标信息记录 [16] - 非经常性指标缺失是指近三个评价年度内,税务管理系统中没有相关税务检查出具的决定文书的记录 [16][17] - 经常性指标中纳税缴费信息齐全是指评价年度内经营主体有税款和职工社会保险费的申报记录 [17]
提醒!欠税可渐次修复纳税缴费信用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27 17:47
文章核心观点 - 文章系统性地阐述了纳税缴费信用评价体系中的失信行为扣分规则、信用修复机制以及相关申请流程 其核心在于通过具体案例和表格说明“渐次修复”的原则 即企业通过及时补缴逾期税款可以按比例修复信用扣分 且补缴越早、比例越高 修复加分越多 从而鼓励企业主动纠正失信行为 [3][4][6] 纳税缴费信用扣分规则 - 经营主体按期申报但逾期缴纳税费款 将触发指标020101 被扣除5分 [3] - 若逾期欠缴行为持续至评定期末(例如2025年12月31日) 将根据欠缴总金额(包含滞纳金)触发额外指标并叠加扣分 欠缴金额在5万元以下扣5分(指标20201) 5万元(含)至100万元以下扣11分(指标20202) 100万元(含)以上扣22分(指标20203) [3][6] 纳税缴费信用修复机制 - 信用修复遵循“渐次修复”原则 核心是“多补多修复、早补早受益” 修复加分分值根据补缴时间与补缴比例计算 [3] - 对于指标020101(逾期缴纳已申报税款)的修复 在失信行为发生后3日内纠正可获5分乘以本期缴纳比例的全额修复 在3日后30日内纠正 若涉及税费款在2000元以下可获5分乘以缴纳比例 否则为4分乘以缴纳比例 在30日后90日内纠正可获3分乘以缴纳比例 在90日后纠正可获2分乘以缴纳比例 [6] - 对于因逾期至评定期末而触发的叠加扣分指标(20201 20202 20203) 其修复加分基数为对应的扣分值(5分 11分 22分) 并同样根据纠正时间按不同比例(如100% 80% 60% 40%)计算修复加分 [6] - 修复加分计算以当期未缴纳税费款合计数为基数 例如 某企业逾期未缴500元 后在规定期限内补缴200元 则修复加分为5分乘以(200/500)再乘以对应时间区间的比例系数 [3] 信用修复申请与异议处理流程 - 对于已记入纳税缴费信用评价结果的失信行为 经营主体可在次年年度评价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信用修复 [13] - 对于尚未记入评价结果的失信行为 经营主体无需主动申请 税务机关在开展年度评价时会根据纠正情况统一更新结果 [14][16] - 对纳税缴费信用评价结果或指标扣分有异议 可在评价年度次年3月前申请复核 例如对2025年度评价有异议可在2026年3月申请 [11][12] 其他相关税务知识 - 资源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根据销售结算方式不同有具体规定 例如采取直接收款方式的为收讫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日 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的为合同约定付款日期的当日 [20][21]
房土两税如何申报?一文带您了解→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26 16:24
房产税与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流程 - 纳税人需登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申报】进入【财产和行为税 税源采集 及合并申报】功能 [2] - 在申报界面,需点击【新增税种】并选择相应税种,然后进行【税源采集】,系统将跳转至《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税源明细表》并自动带出已有的土地、房屋信息,纳税人需点击【新增】以补充信息 [2] - 在税源信息界面,需录入土地或房产的基本信息及应税明细,完成税源采集 [3] - 申报缴纳提供两种方式:一是确认式申报,系统自动带出本期应申报的所有税种卡片,纳税人可勾选单个或多个税种进行申报 [5];二是填表式申报,进入功能界面后点击填表式申报,系统自动带出本期应申报的税种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即可 [7] 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处理规则 - 当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或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利润分配等用途,且资产所有权发生转移时,需视同销售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 [11] - 常见的视同销售情况包括: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用于交际应酬、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用于股息分配、用于对外捐赠及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11][12] - 视同销售收入的确认遵循“两步走”原则:第一步按市场价确认视同销售收入,第二步按成本价结转视同销售成本 [12] - 举例说明:若公司将成本50元/盒、市场售价80元/盒的100盒月饼作为职工福利,会计上按成本价减少库存,但企业所得税需按市场价确认8000元销售收入,同时结转5000元成本 [12] - 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需仔细梳理全年业务,对“免费送”或“转用途”等情况及时做好视同销售的纳税调整 [12] 纳税缴费信用评价豁免情形 - 依据《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若经营主体因税务机关原因或不可抗力未能及时履行纳税缴费义务,不影响其信用评价 [14] - 若非主观故意的计算公式运用错误或明显笔误造成未缴或少缴税费款,不影响其信用评价 [14] - 若税务机关按规定对经营主体不予行政处罚,不影响其信用评价 [15] - 国家税务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影响纳税缴费信用评价的情形,亦不影响其信用评价 [15]
你问我答丨临近年末,开票额度不够,如何通过电子税务局申请发票额度调整?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26 16:23
电子税务局发票额度调整申请流程 - 企业需以企业业务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网页版[1] - 可通过两种主要路径进入“发票额度调整申请”界面:方式一为在首页依次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额度调整申请】或在“热门服务”栏点击【发票业务】→【发票额度调整申请】[2];方式二为在首页进入“蓝字发票开具”界面后点击“可用发票额度”后面的【去调整】选项[5][6] - 进入申请界面后需点击【新增申请】并填写必填信息包括“申请调整额度类型”、“申请调整额度(元)”、“申请理由”等[7][8] - “申请调整额度类型”分为长期和短期长期额度默认有效期至2099-12-31短期额度可选择“当月”或“指定期间”[9] - 填写信息后需上传相关附件资料包括购销合同固定资产情况表及其他材料完成后点击【申请】提交[9] - 提交成功后系统提示等待“人工审核”企业可在原界面查看审核状态并可进行撤销或补正操作[11][12][13] 发票额度调整相关规则与常见问题 - 审批通过后额度未变化可能因短期调整类型为“当月”但审批在次月完成或长期/指定期间调整需先完成当期增值税申报后额度才会刷新[14] - 若系统提示存在负面清单管理事项无法办理业务纳税人需通过征纳互动平台或线下办税服务厅查询并整改指标后申请解除负面清单[15] - 对于税收风险程度较低的纳税人当月开具发票金额首次达到当月发票总额度80%时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会自动临时调增当月发票总额度其中Ⅲ类纳税人调增20%Ⅳ类纳税人调增50%符合此条件则无需申请[16] - 调整发票额度后企业需严格遵守税收法律法规基于真实合法交易开具发票[13] 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处理规则 - 当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利润分配等用途且资产所有权发生转移时需视同销售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20] - 常见视同销售情况包括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用于交际应酬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用于股息分配用于对外捐赠及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20][21] - 视同销售确认收入需按“两步走”原则:第一步按市场价确认视同销售收入第二步按成本价结转视同销售成本[21] - 举例说明企业将自产100盒月饼作为员工福利若每盒成本50元市场售价80元则需按市场价确认8000元销售收入同时按成本价结转5000元销售成本[21] - 企业在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仔细梳理全年业务对“免费送”或“转用途”情况及时准确地做好视同销售纳税调整[22] 纳税缴费信用评价特殊情形 - 依据相关规定经营主体因税务机关原因或不可抗力未能及时履行纳税缴费义务的不影响其纳税缴费信用评价[23] - 经营主体因非主观故意的计算公式运用错误或明显笔误造成未缴或少缴税费款的不影响其纳税缴费信用评价[23] - 税务机关按照相关规定对经营主体不予行政处罚的不影响其纳税缴费信用评价[23][24]
单位要求离职时赔偿培训费,这合理吗?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26 16:09
劳动合同中关于违约金的法定情形 -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 可以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需支付违约金 但违约金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且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分摊的培训费用[2]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约定保守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可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需支付违约金[4] - 除违反服务期约定或违反竞业限制约定这两种法定情形外 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2][4] 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具体场景 -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 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2][4] -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 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4] - 劳动者因个人原因辞职 包括在试用期内 除上述两种法定情形外 一般无需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4] 不影响纳税缴费信用评价的情形 - 由于税务机关原因或不可抗力造成经营主体未能及时履行纳税缴费义务的 不影响其纳税缴费信用评价[9][10] - 非主观故意的计算公式运用错误以及明显的笔误造成未缴或少缴税费款的 不影响其纳税缴费信用评价[10] - 税务机关按照相关规定对经营主体不予行政处罚的 不影响其纳税缴费信用评价[10] - 国家税务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影响纳税缴费信用评价的情形[10]
税收滞纳金,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25 09:15
公益性捐赠支出税务处理 -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2] - 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捐赠支出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2] - 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2]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的支出 - 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不得扣除[2] - 企业所得税税款及税收滞纳金不得扣除[2] - 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不得扣除[2] - 赞助支出及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不得扣除[2] - 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不得扣除[2] “首违不罚”政策与纳税信用评价 - 税务机关按照“首违不罚”规定对经营主体不予行政处罚的不影响其纳税缴费信用评价[9][10] - “首违不罚”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首次发生清单所列事项、危害后果轻微、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在责令限期内改正[10][11] - 举例说明:A公司因会计疏忽晚3天申报增值税但无税收违法记录收到提醒后当天补报且违法行为轻微未造成危害适用“首违不罚”不予行政处罚且不影响其纳税信用评价[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