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缴费信用评价
搜索文档
企业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何开具发票?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17 09:18
数电发票开具流程 -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后 在首页热门业务菜单依次选择发票业务 蓝字发票开具 立即开票进入开具界面[2] - 开票时需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票类并点击确定 填写相关信息时可选择单价和金额属于含税或不含税 含税按钮默认蓝色 不含税按钮为灰色[3] - 在开票信息页面勾选项目信息后点击添加折扣 折扣方式可选择按金额折扣或按比例折扣[4][5] - 若折扣商品过多可多选项目信息 折扣录入方式可选择批量折扣录入或逐条折扣录入[6] - 折扣信息填写完毕后系统自动在项目信息明细内显示并以红色字体展示[7] - 点击预览发票确认无误后即可点击发票开具完成折扣发票开具[8] 折扣销售税务处理规则 - 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时 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金额栏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销售额征收增值税[9] - 若折扣额仅在发票备注栏注明而未在金额栏注明 则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9] - 政策依据包括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154号)第二条第二项 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折扣额抵减增值税应税销售额问题通知(国税函〔2010〕56号)[9] 社保费与非税收入信用评价范围 - 全国统一征收且具备条件的4项社会保险费和4项非税收入已纳入信用评价范围[14][15] - 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 基本医疗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14] - 非税收入包括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 文化事业建设费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4] 纳税缴费失信行为及扣分标准 - 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缴费申报按月计算扣5分[17] - 未按规定期限代扣代缴按月计算扣5分[17] - 未按规定提供其他涉税涉费资料按次计算扣3分[17] - 提供虚假涉税涉费资料不如实反映或拒绝提供资料扣11分[17] - 未按规定期限缴纳已申报或批准延期申报的应纳税费款按月计算扣5分[17] - 已代扣代收税费款但未按规定解缴的按月计算扣11分[17] - 未履行扣缴义务应扣未扣应收不收税费款按次计算扣5分[17] 信用修复机制 - 失信行为发生后3日内纠正的按100%修复原扣分分值[21] - 3日后30日内纠正的按80%比例修复 涉及税费款2000元以下的加5分 其他加4分[21][22] - 30日后90日内纠正的按60%比例修复 涉及税费款2000元以下的加3分 其他加2.4分[21][22] - 90日后纠正的按40%比例修复 涉及税费款2000元以下的加2分 其他加1.2分[21][22] - 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费款的修复分值按本期缴纳比例计算 如3日内纠正的加5分×本期缴纳比例[22] 典型案例分析 - A公司2025年9月漏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在10月1日发现后立即补报 因在3日内纠正修复加5分 最终信用扣分为0分[19][20][24] - B公司2025年9月的社会保险费延迟至10月18日申报 纠正时长33天属于30日后90日内 修复加3分 最终信用扣分为2分[25] - C公司2025年9月应缴纳社会保险费40万元但经营困难 分四期补缴 根据缴纳时间和比例分别获得2分 1分 0.75分和0.2分修复加分 合计3.95分 最终信用扣分为1.05分[27][28]
纳税缴费信用评价疑问解答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12 19:21
纳税缴费信用评价范围 - 新增纳入评价范围的社会保险费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 [2] - 新增纳入评价范围的非税收入事项包括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 [2] - 涉及纳税缴费信用评价的指标包括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缴费申报(按月计算)、未按规定期限代扣代缴(按月计算)、未按规定提供其他涉税涉费资料(按次计算)、提供虚假涉税涉费资料、未按规定期限缴纳已申报或批准延期申报的应缴纳税费款(按月计算)等7项指标 [2][3] A级纳税人评定限制 - 实际生产经营期不满3年的经营主体不能评为A级纳税人 实际生产经营期从经营主体首次办理税费申报之日起算 [4][6] - 上一评价年度评价结果为D级的经营主体不能评为A级纳税人 [4] - 非正常原因导致评价年度内增值税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应纳税额为0的经营主体不能评为A级纳税人 正常原因包括享受增值税留抵税额和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等 [4][7][8][9] - 不能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并提供准确涉税资料的经营主体不能评为A级纳税人 [4] D级纳税人关联评价规则 - 由D级经营主体的直接责任人员在评为D级之后注册登记或负责经营的新经营主体会被直接判为D级 直接责任人员包括被认定为非正常户或走逃户时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院生效裁判确定的实际责任人等 [10][11][12][13] - 注册登记或负责经营是指以新注册登记或变更方式成为经营主体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14] - 在经营主体被评为D级之前已经注册登记并负责经营的经营主体不会被关联评价为D级 [15] 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规则 - 企业向受邀专家发放的交通补贴属于劳务报酬的一部分 需按劳务报酬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2] - 企业支付暑期兼职学生劳务报酬每人每次不超过800元时 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税额为0 但仍需进行个人所得税扣缴零申报 [23][24] - 企业抽奖活动中员工获得的现金或实物奖品应并入工资薪金所得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5][26] - 企业向外部专家赠送礼品时 个人需按偶然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企业需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27][28] 企业所得税处理规范 - 企业承担专家的往返机票和住宿费属于业务招待行为 应计入业务招待费 按发生额60%税前扣除且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5% [26]
新政速递!一图知悉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纳税缴费信用评价“新”变化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10 22:37
纳税缴费信用评价新规 - 个体工商户和事业单位在首次办理税费事宜满12个月后可申请参与纳税缴费信用评价 申请后存续期内自动纳入管理且不能中途退出 以前年度不再评价 [2] - 2024年1月1日前成立的个体工商户和事业单位需通过"两步走"申请:第一步申请参评2025年度 第二步申请复评2024年度 需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 [2] - 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个体工商户和事业单位 建议在满12个月后即刻申请参评 防止纳税缴费信用缺失 [3] 电子税务局操作流程 - 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纳税缴费信用】-【纳税缴费信用管理】路径申请 选择评价年度后点击【申请调整】和【申请参评】 [3] - 2024年前成立的单位需先选择2025年度参评 再回到步骤2选择2024年度点击【申请调整】和【申请复评】 原因为"对未予纳税缴费信用评价有疑问" [4] - 申请提交后可在【我要查询】-【涉税信息查询】-【涉税事项进度查询】模块查看审批进度 [4] 跨区域涉税事项管理 - 跨区域经营活动结束后需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填报《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 经营地税务机关核对后会将信息反馈给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 [10] - 企业可通过"特定主体登录"选择"跨区域报验户"入口 在【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跨区域涉税事项反馈】模块办理信息反馈 [11][12]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税收优惠 - 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 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3年内按每户每年20000元限额扣减增值税等税费 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 [13] - 内蒙古自治区将扣减限额提高至每户每年24000元 实际经营期不足1年的需按月换算减免税限额 计算公式为减免税限额=年度减免税限额÷12×实际经营月数 [15]
【社会保险】关乎信用评价的社保费“护分攻略”已送达,赶紧码住!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10 16:28
社保费申报缴纳规定 - 广西用人单位每月社会保险费缴费期限为25日前 自2023年12月起实施[2] - 超过25日未申报缴费属于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缴费申报行为[2] - 增员职工社保费缴款期限设置为参保登记次月的25日 在此期限内缴费可避免信用扣分[2] 纳税缴费信用扣分规则 - 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缴费申报按月计算扣5分[2] - 未按规定期限缴纳已申报款项按月计算扣5分[2] - 单月存在多个税费种逾期时仅计算1次扣分 即扣5分[2] 信用修复机制 - 未按期申报扣分后3日内纠正可加回5分 3-30日内纠正按2000元分界加回5分或4分 30-90日加回3分 90日后加回2分[2] - 未按期缴纳扣分后按相同时间维度分级修复 修复分值需乘以本期缴纳比例[2] - 经营主体可在次年年度评价前申请信用修复[2] 农林牧渔企业所得税优惠 - 蔬菜 谷物 薯类 油料 豆类 棉花 麻类 水果 坚果种植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10][16] - 农作物新品种选育 中药材种植 林木培育 牲畜家禽饲养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11][16] - 灌溉 农产品初加工 兽医 农技推广 农机作业维修等服务业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12][16] 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项目 - 花卉 茶 饮料作物 香料作物种植所得可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17][22] - 海水养殖 内陆养殖项目所得符合条件的可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22]
《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发布热点问题有哪些?(上下)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02 16:46
纳税缴费信用评价体系 - 纳税缴费信用评价采用年度评价指标得分和直接判级两种方式,年度评价指标得分从100分、93分或90分起评,取决于经营主体的信息完整性 [2] - 直接判级适用于首次办理税费事宜的经营主体或有严重失信行为的经营主体 [2] - 纳税缴费信用信息包括信用基本信息、税务内部信息和外部信息,其中税务内部信息分为经常性指标信息(如税费申报、缴纳、发票等)和非经常性指标信息(如税务检查、评估等) [2] 纳税缴费信用等级划分 - 信用级别分为A、B、M、C、D五级:A级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90分以上,B级为70分以上不满90分,M级为新设立主体或得分70分以上但无生产经营收入,C级为40分以上不满70分,D级为不满40分或有严重失信行为 [2] - 评价周期为一个公历年度,首次办理税费事宜不满一个评价年度的经营主体不参加年度评价 [2] 禁止评为A级的情形 - 实际生产经营期不满3年的经营主体不能评为A级 [4] - 上一评价年度结果为D级的经营主体不能评为A级 [4] - 非正常原因导致评价年度内增值税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应纳税额为0的经营主体不能评为A级 [4] - 不能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设置账簿并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经营主体不能评为A级 [4] 直接判为D级的情形 - 存在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留抵退税等税收违法行为的经营主体直接判为D级 [4] - 偷税金额10万元以上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10%以上的经营主体直接判为D级 [4] - 违反发票管理法规导致其他单位或个人未缴、少缴或骗取税款的经营主体直接判为D级 [5] - 被认定为非正常户或走逃(失联)户的经营主体直接判为D级 [5] 不影响信用评价的情形 - 由于税务机关原因或不可抗力导致未能及时履行纳税缴费义务的不影响信用评价 [7] - 非主观故意的计算公式错误或笔迹造成未缴或少缴税费款的不影响信用评价 [7] - 税务机关按照"首违不罚"规定不予行政处罚的不影响信用评价 [8] 进项税额抵扣规则 - 小规模纳税人期间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在成为一般纳税人前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且未按简易计税方法申报缴纳增值税,方可抵扣进项税额 [20] - 公司2023年11月前取得93万元营业收入并已申报纳税,不符合抵扣条件,因此不能抵扣此前取得的购车增值税专用发票 [21]
【诚信兴商】想知道是否被评为A级纳税人?最全路径了解一下~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02 08:55
纳税缴费信用评价体系 - 2024年度纳税缴费信用级别已发布 税务机关通过年度评价指标得分和直接判级方式确定信用级别[9] - 年度评价指标得分采取扣分制 经常性指标和非经常性指标齐全者从100分起评 非经常性指标缺失但经常性指标齐全者从93分起评 不齐全者从90分起评[9] - 企业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实时查询自身信用评价结果和指标明细 具体路径为"我要办税-纳税缴费信用-纳税缴费信用管理"[1] A级纳税人查询方式 - 通过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网站"纳税人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模块 输入纳税人识别号或名称及评价年度可查询信用级别[2] - 通过"企业纳税人信息一户式查询"功能输入纳税人基本信息可查看信用级别 移动端可通过"上海税务"微信公众号"涉税查询"功能实现相同查询[2][4] - 查询时若系统显示纳税人相关信息则为A级 若无相关信息则表明信用级别非A级[2][4] D级纳税人判定标准 - 存在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留抵退税等税收违法行为直接判为D级[11] - 偷税金额10万元以上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10%以上 或未足额缴纳税款、利息、滞纳金和罚款者直接判为D级[12] - 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 或违反发票管理法规导致他人未缴少缴税款 或提供虚假材料骗取税收优惠者直接判为D级[12] D级纳税人管理措施 - 对D级经营主体直接责任人员后续注册经营的其他主体直接判为D级[18] - 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限额限量领用 普通发票实行交(验)旧领新严格限量供应[18] - 因直接判级评为D级者D级评价保留至第2年 第3年不得评为A级 因年度评价指标得分评为D级者次年评价时加扣11分[18] 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优化 - 专用设备抵免政策允许纳税人在预缴环节自主选择享受 预缴未选择享受者可在汇缴环节选择[22] - 出口企业需明确区分自营出口与代理出口业务 自营出口需将出口收入纳入营业收入申报 代理出口需申报代理费收入并附报《代理出口企业受托出口情况汇总表》[23] - 预缴申报表增加"职工薪酬"和"出口方式"附报事项 在营业收入项下增设"自营出口收入""委托出口收入""出口代理费收入"等明细项目[25][26] 预缴申报表结构更新 - 增加"抵免所得税额"项目供专用设备抵免政策企业填报 增设"销售未完工产品的收入"项目供房地产开发企业填报[28][29] - 调整总分机构税款分摊计算方法 将汇缴环节分摊方法推广至预缴环节 先计算应纳所得税额再由总分支机构分别抵减已分摊预缴税款[31] - 新版预缴申报表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 按月预缴企业从2025年9月申报期开始使用 按季预缴企业从2025年第三季度申报期开始使用[32]
视同工伤的职工,可享受哪些工伤保险待遇?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02 08:55
视同工伤情形及待遇 -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视同工伤 [2] -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视同工伤 [2] - 退役军人因战、因公致残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后旧伤复发视同工伤 [2] - 视同工伤人员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但突发疾病死亡和抢险救灾受伤者按条例全额享受 退役军人旧伤复发则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外的待遇 [1] 不得认定工伤或视同工伤情形 - 存在故意犯罪行为不得认定工伤或视同工伤 [4] - 醉酒或吸毒状态下受伤不得认定工伤或视同工伤 [4] - 自残或自杀行为不得认定工伤或视同工伤 [4] 纳税信用评价体系 - 信用评价采取年度指标得分和直接判级两种方式 年度评分从100分起评(经常性/非经常性指标齐全)或93分/90分起评(指标缺失) [11][12] - 存在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留抵退税等税收违法行为直接判为D级 [12] - 偷税金额10万元以上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10%以上直接判为D级 [12] D级纳税人监管措施 - 对D级经营主体的直接责任人员后续注册经营的其他主体直接判为D级 [16] - 限制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额度 普通发票实行交旧领新和限量供应 [16] - D级评价保留至第二年 第三年不得评为A级 因年度得分评D级的次年加扣11分 [17] - 列入重点监控对象并加强信用监管 同时将评价结果提供相关部门采取严格管理措施 [16][18]
【涨知识】@职场新人 属于你的个税小贴士来啦!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01 22:26
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查询与计算 - 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查询收入纳税明细 包括年度收入合计 已申报税额合计及每月收入申报情况 [3] - 工资薪金所得采用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 计算公式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5000元/月)-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4] - 纳税年度内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 累计减除费用可按5000元/月乘以当年截至本月月份数计算 [4] 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调整 - 预缴纳税申报表增加职工薪酬和出口方式附报事项项目 要求准确填报相关情况 [12] - 调整预缴税款计算部分 增加销售费用 其他收益等项目 并在营业收入下增设自营出口收入 委托出口收入 出口代理费收入等明细项目 [13][14] - 增加抵免所得税额项目 允许适用专用设备抵免政策的企业在预缴申报时自主选择填报 [15] 出口企业申报要求 - 自营方式出口企业需将本企业生产或销售货物对应的收入纳入营业收入申报 并进一步申报出口收入具体情况 [9] - 代理出口业务企业需将出口代理费收入纳入营业收入申报 并附报《代理出口企业受托出口情况汇总表》提供委托方基础信息和出口金额 [9] - 代理业务中实际委托出口方应依法计算缴纳所得税 若报送非实际委托出口方或非境内主体 将作为自营方式由企业承担相应企业所得税 [10] 总分机构所得税分配调整 - 将汇缴环节总分机构分摊税款计算方法推广至预缴环节 先对应纳所得税额进行分摊 再由总分支机构分别抵减已分摊预缴税款 [15][16] - 修改《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 增加总机构分摊 总机构财政集中分配等项目 以及实际应分摊所得税额 累计已分摊所得税额等数据项 [16] 纳税缴费信用管理 - 纳税缴费信用评价采取年度评价指标得分和直接判级方式 经常性指标和非经常性指标齐全从100分起评 非经常性指标缺失从93分起评 纳税缴费信息不齐全从90分起评 [21][22] - 存在逃避追缴欠税 骗取出口退税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骗取留抵退税等税收违法行为的经营主体直接判为D级 [24] - 偷税金额10万元以上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10%以上 在规定期限内未足额缴纳税款 利息 滞纳金和罚款等情形也会直接判为D级 [24][25] - D级经营主体将受到限额限量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限制数电发票额度 普通发票领用实行交(验)旧领新 严格限量供应等措施 [27][28]
实操丨新电子税局操作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01 22:26
残保金申报流程与数据来源 -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需按在职职工总数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未达比例需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 - 申报通过新电子税局办理 路径为【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非税收入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3] - 申报分为补录式申报和填表式申报两种模式 补录式申报默认预填数据 填表式申报需手动填写[4][6] 残保金申报数据预填规则 - 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预填数据取自企业所得税年报A105050表中"工资薪金支出税收金额" 可手动修改[9] - 上年在职职工人数预填数据取自企业所得税年报A000000表中"从业人数" 可手动修改[11] - 预填数据来源于上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表 但需注意数据口径差异[7] 企业所得税与残保金数据口径差异 - 企业所得税从业人数包含劳务派遣人员 计算公式为全年季度平均值[12][15] - 残保金在职职工人数按月平均计算 不含劳务派遣人员(计入派遣单位)[13][15] - 工资总额口径存在差异:企业所得税按税收金额计算 残保金按应发工资总额计算(含奖金津贴 不含福利费/社保等)[17][18] - 特殊人员(如退休返聘)工资计入企业所得税但不计入残保金基数[18] 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优化 - 预缴申报表增加附报事项:职工薪酬和出口方式项目 需准确填报相关情况[27][28] - 增加销售费用、其他收益等财务报表项目 优化投资收益明细填报要求[29][31] - 出口业务需区分自营出口收入、委托出口收入和出口代理费收入[24][30] - 增加专用设备投资抵免所得税额项目 允许预缴环节享受税收优惠[23][32] - 房地产开发企业需单独填报销售未完工产品收入[33] 总分机构所得税申报调整 - 预缴环节采用汇缴环节的分摊计算方法:先分摊应纳税额再抵减已预缴税款[34] - 分配表增加"实际应分摊所得税额""累计已分摊所得税额"等数据项[34][35] - 表单名称修改为《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34] 纳税缴费信用管理 - 信用评价采取年度指标得分和直接判级两种方式 起评分根据信息完整性分为100/93/90分三档[42] - 存在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13类情形直接判定D级[44][47] - D级企业将面临发票限量供应、重点监控、限制评A等管理措施 直接责任人员新办企业也直接判D级[49][50]
从事涉税服务人员个人信用积分指标体系及积分记录规则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01 17:25
涉税专业人员信用积分体系 - 实名信息完整准确计5分 不完整或不准确不得分 [2] - 每项涉税专业资格(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律师)计5分 可累加计分 [2] - 加入涉税行业协会并接受自律管理计3分 不累加计分 [2] - 所属机构信用等级TSC5级计10分 TSC4级计7分 TSC3级计3分 其他情形不得分 多机构任职按最低等级计算 [2] 执业记录积分规则 - 纳税申报代理服务按户次阶梯计分:200户次内1分/户次 200-500户次部分0.5分/户次 超过500户次部分0.1分/户次 同一委托人月度多税种服务按1户次计 [2] - 一般税务咨询每户计1分 可累加计分 [2] - 专业税务顾问每户计12分 可累加计分 [2] - 税收策划每次计12分 可跨委托人和次数累加 [2] -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每次计12分 [2] - 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鉴证每次计3分 [2] - 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每次计12分 可累加计分 [2]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鉴证每次计3分 [2] - 企业注销税务登记税款清算鉴证每次计12分 [2] - 其他涉税鉴证每次计2分 [2] - 纳税情况审查每次计12分 可累加计分 [2] 信用评价机制 - 信用评价采取年度指标得分扣分制 经常性指标齐全从100分起评 非经常性指标缺失但纳税信息齐全从93分起评 信息不齐全从90分起评 [8] - 存在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留抵退税等税收违法行为直接判D级 [10] - 偷税金额10万元以上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10%以上直接判D级 [11] - 拒绝足额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或暴力抗税直接判D级 [11] - 提供虚假材料骗取税收优惠或导致他人未缴税款直接判D级 [11] - D级主体直接责任人员新注册经营主体直接判D级 [13][17] D级主体管理措施 - 限制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限额 数电发票额度受限 普通发票实行交旧领新和限量供应 [17] - 列入重点监控对象并加强信用监管 [17] - 直接判级D级保留至第二年 第三年不得评A级 年度得分D级次年加扣11分 [17] - 评价结果依法提供相关部门并采取其他严格管理措施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