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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暂停部分黄金积存业务,兴业银行、平安银行、中行等已行动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1-03 13:40
工商银行暂停部分如意金积存业务 - 工商银行自2025年11月3日起暂停受理如意金积存业务的开户、主动积存、新增定期积存计划以及提取实物的申请 [1] - 存量客户处于有效期内的定期积存计划的执行以及办理赎回、销户不受影响 [1] - 如意金积存业务是工商银行推出的一款黄金投资业务,投资者买入指定黄金产品并存放,后续可选择提取实物黄金或赎回 [1] 黄金税收新政核心内容 - 财政部与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黄金税收政策自2025年11月1日起实施,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2] - 政策核心包括系统优化黄金交易的增值税政策,减少交易环节税收壁垒 [2] - 重点强化交易所场内交易的税收优惠,引导黄金交易向规范市场集中 [2] - 明确区分黄金投资性与非投资性用途,规范发票管理与合规要求 [2] 黄金税收新政对市场的影响 - 税收政策公告后,11月3日早盘黄金零售股出现明显下跌 [2] - 港股六福集团跌幅最大,早盘收跌8.44%,周大福跌7.8% [2] - A股潮宏基逼近跌停,周大生跌超近4%,曼卡龙、老凤祥跌约3% [2] 多家银行上调黄金积存业务门槛 - 银行对黄金积存业务的调整从10月开始,当时金价一路狂飙,市场热度攀升 [4] - 兴业银行10月21日起将按金额交易的购买起点由1000元调整为1200元,按重量交易起点1克不变 [5] - 平安银行10月24日起将积存业务定投计划起投金额由900元上调至1100元 [5] - 中国银行10月15日起将最小购买金额由850元调整为950元 [5] - 工商银行10月13日起将如意金积存业务最低投资额由850元上调至1000元 [5] - 宁波银行10月11日起将积存金起购金额由900元调整为1000元 [5] 互联网平台黄金业务波动与市场热度 - 10月14日下午,支付宝工商银行积存金一度出现“暂不可开户”,随后恢复正常 [6] - 蚂蚁财富相关负责人回应,超百万人上支付宝访问“积存金”页面 [6] 金价年内表现 - 截至11月3日13:12,伦敦现货黄金和COMEX黄金较年初分别上涨超53%和52% [8]
采摘观光的种植养殖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1-02 22:43
乡村特色产业税收优惠 - 对经营采摘、观光农业的单位和个人,其直接用于采摘、观光的种植、养殖、饲养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1] - 税收优惠的享受主体需符合“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的规定[1] - 该政策依据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第三条[1] 税务信息服务与系统操作 - 山西税务为未加入微信企业号的纳税人提供了税宣速递内容的分享转发功能,便于查阅历史信息[6][8][12] - 电子税务局APP提供全量发票查询功能,可查询类型包括“取得发票”,并支持按数电发票号码等条件进行检索[22][23] - 在发票详情页面,系统提供查看发票、二维码下载、下载PDF、下载OFD、下载XML五种方式供用户下载数电发票[25][26]
黄金税收公告发布,对个人购买黄金有何影响?是否会影响金价?专家解读
搜狐财经· 2025-11-02 09:10
政策核心内容 - 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明确在2027年底前,对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标准黄金的卖出方免征增值税[1][2] - 政策自2025年11月1日起实施,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适用时间以发生实物交割出库的时间为准[4] - 新政延续并进一步明确了我国对黄金交易所场内交易的税收优惠,强化了交易所交易在税收上的优势[1][2] 交易所交易税收细节 - 通过交易所投资黄金,在黄金交易环节继续适用增值税免征政策[2] - 未发生实物交割出库的,交易所免征增值税;发生实物交割出库的,区别标准黄金的投资性用途和非投资性用途适用不同政策[2] - 会员单位购入标准黄金用于投资性用途的,交易所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同时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8] 非交易所交易税收情况 - 通过非交易所渠道如银行柜台、金店等销售投资性金条和黄金制品的卖方需缴纳增值税,目前黄金销售的税率为13%[2] - 纳税人不通过交易所销售标准黄金,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7] - 个人通过非交易所渠道购买黄金,购买价格中实际已包含了卖方的增值税[4] 对个人投资的影响 - 个人通过交易所交易黄金免征增值税,税负较低;通过非交易所渠道购买的黄金价格中已含税,税负相对较高[4] - 个人转让黄金的所得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20%个人所得税,但实践中对个人非频繁交易征管较松[4] - 税收成本成为投资者选择投资渠道的重要考量,交易所渠道税收优势明显,适合注重长期持有、希望税负透明的投资者[5] 对市场结构与价格的影响 - 由于交易所交易税负更低,将吸引更多投资者通过场内交易,推动交易所黄金价格相对走强[9] - 非交易所黄金因税负较高,需求将受抑制,价格面临承压[9] - 税收差异将促使更多黄金供给流向交易所,提升场内流动性,长期看有助于规范市场[9] 对黄金饰品消费的影响 - 普通人购买黄金饰品时,零售价格中通常已包含13%增值税和5%消费税,消费者进行"价税合一"支付[7] - 新政主要针对投资性黄金交易,黄金饰品作为消费品,其税收政策没有变化,对消费者购买行为无直接冲击[7] - 如果新政导致黄金原料价格波动,则将带来金饰成本随之调整的间接影响[7] 行业整体影响 - 政策是对现有黄金市场政策的进一步完善,可以更好区分黄金的商品和金融属性[3] - 我国对黄金产业的税收政策支持力度要优于国际主要黄金市场政策支持力度[3] - 政策实施将持续支持我国黄金市场提升国际竞争力和定价话语权,促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8]
税费诉求回音壁 | 第10期:新能源动力电池企业能享受这些税收优惠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0-19 09:12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企业从境外购进货物或者劳务发 生的支出,以对方开具的发票或 者具有发票性质的收款凭证、相 关税费缴纳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 证。 E N D 来 源:黑 龙 江 税 务 来源 黑龙江税务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温馨提醒:蓝色柳林财税室为非官方平台,是由编者以学习笔记形式建立的平台,所有笔记写作记录的文章及转发的法律法规仅供读者学习 参考之用,并非实际办税费的标准,欢迎交流学习,共同分享学习经验成果。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 取得国外开具的发票能否入 账? 优惠内容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电池 涂料征收消费税的 通知》财税〔2015〕16号)规定 对以下电池免征消费税 0 太阳能电池 ✪ 无灵原电池 ७ 锂原电池 2 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 9 锂离子蓄电池 3 燃料电池 ७ 全钒液流电池 常见问题 ■ 问题 电池消费税的税率是多少? 对电池在生产 消费税,税率统一为4% io 90 政策是否有地域或企业规模限制? 政策全国适用,无企业规模限制,但需 符合技术标准。 ■ 回 题 一 如何享受电池免征消费税政策? 纳税人生产、委托加工符合上述税收优惠政 策规定的 ...
农林牧畜类保险合同免征印花税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0-18 17:20
农牧保险行业税收优惠政策 - 对农林作物及牧业畜类保险合同免征印花税 享受主体为订立上述保险合同的双方纳税人[1] - 优惠政策依据为国家税务局1988年37号文及财政部税务总局2022年第23号公告 享受条件为保险合同属于指定类别[1] 企业纳税缴费信用管理流程 - 企业可通过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纳税缴费信用管理】模块查询信用评价[7] - 系统默认显示2025年指标详情 可切换评价年度查询历史信用情况及扣分明细[8] - 选择评价年度后点击【评价信息出具】可预览年度纳税缴费信用评价信息表[9] - 企业可根据需求通过界面右上角按钮打印或下载纳税缴费信用评价信息表[11] - 对评价结果有异议或需修复时 符合条件的可在信用管理界面点击【申请调整】进行操作[12]
李诗林:破局创投寒冬,税收制度是关键
母基金研究中心· 2025-10-18 16:50
图 为 清华大学全球私募股权研究院研究总监 李 诗 林 2 0 2 5年9月2 6日," 2 0 2 5中国母基金会议——新周期·新策略·新机遇"在苏州吴江成功举办。本 次活动由母基金研究中心(www. c h i n a -f o f. c om,下同)主办,苏州市吴江东方国有资本投资 经营有限公司承办,来自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国内主流母基金、保险资管及一流投资机构等 单位代表共2 0 0余人齐聚一堂,为中国母基金行业建言献策。 会上,清华大学全球私募股权研究院研究总监李诗林发表了题为《 中美英创业投资基金税收制 度比较 》的演讲,系统比较了三国创投税收制度的差异与效果。母基金研究中心整理出演讲全 文,供行业内人士参考交流。以下是演讲全文: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大家上午好。非常高兴能够把我们前一阶段做的研究成果跟各位 分享。 01 科技创新如火如荼,创投市场为何持续下行? 首先介绍一下我们所做的这项研究的宏观背景。前阶段,我们在开展有关部门委托的关于创业 投资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的智库课题时注意到,近年来, 尽管国家高度重视科技创新与创投基金 发展,相关部门出台了多项支持政策,但市场实际效果并不十分理想。 ...
以农作物秸秆及壳皮等原料生产的纤维板等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企业所得税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0-15 15:55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片图 享受主体 以农作物秸秆及壳皮等为原料生产纤维板等产品的纳税人 推动乡村特色产业发展 促进农业经济循环发展税收优惠 以农作物秸秆及壳皮等原料生产的 纤维板等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 90%计入企业所得税 优惠内容 自2021年1月1日起,对企业以农作物秸秆及壳皮(粮食作物秸秆、粮食壳皮、玉米芯等)、林业三剩物、次小薪材、蔗渣、糠醛渣、菌糠、酒 糟、粗糟、中药渣、畜禽养殖废弃物、畜禽屠宰废弃物、农产品加工有机废弃物为主要原材料,生产的纤维板、刨花板、细木工板、生物质压块, 生物质破碎料、生物天然气、热解燃气、沼气、生物油、电力、热力、生物炭、活性炭、栲胶、水解酒精、纤维素、木质素、木糖、阿拉伯糖、糠 醛、土壤调理剂、有机肥、膨化饲料、颗粒饲料、菌棒、纸浆、秸秆浆、纸制品等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企业所得税收入总额。 享受条件 1.产品原料70%以上来自所列资源。 2.产品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政策依据 3.《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以及〈资源综合利用企业 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的公告》(2021年第 ...
垃圾处理、污泥处理处置劳务减免增值税,污水处理费免征增值税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0-15 15:55
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 - 从事垃圾处理、污泥处理处置劳务或污水处理劳务的纳税人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退税比例为70% 也可选择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 [1] - 选择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享受主体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一经选定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2] - 政策依据为《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40号)第三条和第四条 [3] 污水处理费税收优惠 - 对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委托自来水厂(公司)随水费收取的污水处理费免征增值税 [4] - 享受优惠的条件包括污水处理费需随水费收取且由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委托自来水厂(公司)收取 [4] - 政策依据为《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污水处理费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97号) [4] 平台经济收入确认规则 - 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收入总额包括开展网络交易活动当期取得的全部销售款项 包含货币和非货币形式的经济利益 不扣除补贴及向平台支付的佣金等服务费 [8] - 收入净额是指当期收入总额减去退款金额后的净额 退款金额包括退货退款、不退货仅退款及服务退款 [8] - 取得互联网平台合法虚拟货币等非货币形式经济利益时 按实际取得之日平台的折算规则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计算收入 [8] 工伤保险待遇个人所得税政策 - 对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 [12][13] - 免征个人所得税的工伤保险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医疗待遇等 [13] - 职工因工死亡时 其近亲属取得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也免征个人所得税 [13]
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蔬菜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0-14 16:11
农产品流通税收优惠政策 - 对从事猪、牛、羊、鸡、鸭、鹅及其鲜肉、内脏、头、尾等组织以及鸡蛋、鸭蛋、鹅蛋等鲜活蛋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1] - 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蔬菜范围包括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菌类及经挑选、清洗、切分等工序加工的蔬菜 [3][4] - 上述两项免税政策的依据分别为财税〔2012〕75号文件和财税〔2011〕137号文件 [2][5] 电子商务经营者税务登记规定 -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已办理登记的无须另行办理税务登记 [8] - 未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电商经营者在首次办理涉税事宜时可办理临时税务登记 [8] - 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等四类无需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情形暂不办理税务登记,在首次办理涉税事宜时由税务机关赋予纳税人识别号 [8][9] 小微企业税收减免的会计处理 - 小微企业直接减免的增值税需要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11][12] - 企业取得的直接减免增值税、即征即退等税收均属于财政性资金,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但出口退税款除外 [12] - 例如,某小型商贸公司因税收减免政策免缴3万元增值税,这3万元需计入公司当年收入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12]
个人与电子商务经营者订立的电子订单免征印花税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0-14 16:11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推动乡村特色产业发展 促进农产品流通税收优惠 个人与电子商务经营者订立的电子 订单免征印花税 片图 享受主体 个人与电子商务经营者 优惠内容 个人与电子商务经营者订立的电子订单,免征印花税。 享受条件 个人与电子商务经营者订立的电子订单。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八项 2.《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2022年第22号)第四条第七项 来源 | 河北税务 责任编辑 | 王威 张那 刘天妮 来源河北税务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温馨提醒:蓝色柳林财税室为非官方平台,是由编者以学习笔记形式建立的平台,所有笔记写作记录的文章及转发的法律法规仅供读者学习 参考之用,并非实际办税费的标准,欢迎交流学习,共同分享学习经验成果。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 企业招录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是否 可以导受企业招录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 美脫收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 如有疑问请拨打0574-12366 纳税缴费服务热线 或咨询主管税务机关 企业招用脱贫人口,以及在人力 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 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