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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造假综合惩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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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部门“组合拳”升级 证监会联合十余部门立体围剿财务造假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6-01-07 07:18
监管行动与成果 - 2026年1月5日,证监会牵头召开跨部门座谈会,旨在升级打击财务造假的跨部门协同“组合拳”[1] - 2024年以来,证监会累计查办财务造假案件159起,作出行政处罚111起,罚没金额高达81亿元[1] - 监管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线索112件,有18家严重造假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红线[1] - 2024年以来,证监会已对43起案件的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严肃追究责任[7] - 2024年以来已对91家已退市公司立案调查,坚决防止“一退了之”[11] 综合惩防体系与工具 - 打击财务造假需要构建行政、刑事、民事追偿、诚信约束的全方位立体追责体系[2] - 综合惩防体系的核心是坚持“惩首恶”与“打帮凶”并举[7] - 在*ST长药案中,公司被罚1000万元,14名责任人员合计被罚3100万元,原总经理被处终身市场禁入[7] - 监管强调对配合造假的客户、供应商等第三方主体进行严惩,实施“一体打击”[7] - 构建了行政执法、刑事惩戒、民事追偿无缝衔接的立体化追责闭环[7] - 行政执法呈现“加速度”,例如ST东尼案不到7个月结案,白银有色案43天处罚[8] - 特别代表人诉讼(如金通灵、美尚生态案)通过集约化模式实现大规模民事索赔[8] - 强化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并压实公司治理内生约束[8] - 新制度赋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质性监督权,要求追回基于虚假财报发放的薪酬与分红[9] 制度背景与战略意义 - 当前暴露的造假行为呈现系统化、长期化特征,常伴有内部人主导、上下游配合的复杂“生态圈”[3] - 新“国九条”及一系列关键制度为跨部门协同提供了制度保障与行动指引[4] - 退市新规规定“连续三年及以上造假即坚决出清”[4] - 推进财务造假综合惩防与提升上市公司质量、谋划“十五五”发展蓝图的资本市场中长期战略高度契合[4] - 综合惩防行动旨在净化市场生态,引导资源向诚信优质企业聚集,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4][12] 投资者保护与市场影响 - 座谈会明确支持特别代表人诉讼,以破解投资者维权“成本高、难度大”的困境[11] - 制度引导存在重大违法退市风险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动先行赔付[11] - 有效的惩防体系被视为引导中长期资金“愿意来、留得住”和提升上市公司整体投资价值的保障[11] - 严惩造假为优质公司创造更公平的竞争环境,有助于倡导价值投资与理性投资的市场文化[12] - 系统治理行动是中国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提升国际竞争力不可或缺的一环[12]
跨部门“组合拳”升级!证监会联合十余部门立体围剿财务造假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6-01-06 19:30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国监管层正通过升级跨部门协同的“组合拳”,深化对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的综合惩防体系,旨在构建长效治理机制,以净化市场生态、保障投资者权益并护航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1][2][5] 监管行动与成果 - 2024年以来,证监会累计查办财务造假案件159起,作出行政处罚111起,罚没金额高达81亿元 [1] - 监管坚持“惩首恶”与“打帮凶”并重,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线索112件,有18家严重造假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红线 [1] - 2024年以来,已对43起案件的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严肃追究责任,例如在*ST长药案中,公司被罚1000万元,而14名责任人员合计被罚3100万元,原总经理被处终身市场禁入 [7] - 2024年以来已对91家已退市公司立案调查,坚决防止“一退了之”,2025年已有泛海控股、青岛中程等多家已退市公司陆续收到罚单 [11] 综合惩防体系与工具 - 惩防体系是一套环环相扣、精准打击的立体化追责系统,关键在于实现责任追究的无缝覆盖与惩戒方式的多维穿透 [7] - 坚持“惩首恶”与“打帮凶”并举,对配合造假的客户、供应商等第三方主体进行严惩,旨在斩断外部造假“供给链” [7] - 构建行政执法、刑事惩戒、民事追偿无缝衔接的立体化追责闭环,例如ST东尼案不到7个月结案,白银有色案43天“闪电”处罚 [8] - 特别代表人诉讼作为民事追偿“核武器”正加速出鞘,如金通灵、美尚生态等案件通过“一次诉讼、覆盖数万投资者”的集约化模式进行索赔 [8] - 强化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如对*ST长药造假期间中介机构进行同步核查,并强化公司治理内生约束,开展新一轮公司治理专项行动 [8][9] 制度背景与战略意义 - 此次高规格跨部门座谈会是对新“国九条”及“健全投资者保护机制”指引下密集出台制度的协同落实,包括投资者保护新规、《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和退市新规等 [3][4] - 退市新规中“连续三年及以上造假即坚决出清”的硬性规定,成为让长期潜伏问题公司加速出清的强大引擎 [4] - 打击财务造假与证监会“坚持固本强基”、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监管效能的“十五五”发展蓝图高度契合,是净化市场生态、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的重要手段 [4] - 综合惩防行动旨在引导资源向真正诚信、优质的企业聚集,为倡导价值投资、理性投资的市场文化创造公平竞争环境 [11][12] 投资者保护与市场信心 - 明确支持特别代表人诉讼,并引导存在重大违法退市风险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动先行赔付,以破解投资者维权“成本高、难度大”的困境 [11] - “惩首恶”与“护弱小”的有机结合,让投资者在权益受损时能看到清晰、有效的救济渠道,有助于逐步重塑市场信心 [11] - 行之有效的惩防体系被视为引导中长期资金“愿意来、留得住”和提升上市公司整体投资价值的重要保障 [11]
证监会新年“首会”研究加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政策与监管
清华金融评论· 2026-01-06 18:32
证监会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进展与部署 - 核心观点:中国证监会联合多部门召开会议,通报并部署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强调已进入深化落实阶段,将通过完善制度、强化协同、压实责任等“组合拳”,持续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护航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1][3][4] 综合惩防工作进展与成效 - 自2024年7月5日《综合惩防意见》发布以来,各部门加强法治供给、加大查处力度,全方位立体追责体系不断深化 [2] - 2024年以来,证监会累计查办财务造假案件159起,做出行政处罚111起,罚没金额81亿元 [2] - 对43起案件的大股东和实控人严肃追责,对配合造假的第三方按行政违法共犯严惩 [2] - 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财务造假犯罪线索112件,支持金通灵、美尚生态、锦州港等案件受损投资者提起特别代表人诉讼 [2] - 强化对中介机构的责任追究,18家严重造假公司实质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对91家已退市公司立案调查 [2] 下一步重点工作方向 - 继续完善制度保障,推动相关法律、法规出台 [3] - 增强行政、刑事、民事协同,深化重大案件行刑衔接,完善民事追责支持机制,对财务造假和第三方配合造假一体打击 [4] - 强化公司治理内生约束,组织开展新一轮公司治理专项行动,加强综合防范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建设 [4] - 证监会将继续主动积极会同各部门以更实的举措持续增强综合惩防效率效果 [4]
多措并举推进财务造假综合惩防
经济网· 2025-08-07 10:17
核心观点 - 贵州证监局强化财务造假监管 通过源头治理 严厉惩治 科技赋能和协同联动等多维度措施 构建综合惩防体系 提升上市公司质量[1][2][4][7][8][9][10] 源头治理措施 - 将防范财务造假纳入2024及2025年度市县高质量考核指标 强化制度约束[1] - 推动辖区全部上市公司建立内部追责机制 2024年以来6家公司实施追责[1][3] - 加强年报审计风险提示 通过全覆盖约谈和风险提示函提前介入问题线索[2] - 压实中介机构责任 提升执业质量延伸检查覆盖面 执行"一案双查"机制[2] - 落实独董改革 2024年以来2家公司4名独董投反对票或弃权票 多家审计机构主动报告线索[2] 惩治执行情况 - 2023年以来查处4家上市公司财务"洗澡"、"空转"及费用不入账等违规行为[4] - 强化执法协同 提前评估舆情风险 与交易所协同做好案件审理和信息披露[4] - 开展"回头看"回访检查 确保整改到位和实质矫正[6] 监管能力建设 - 每日监测公司公告及舆情 2024年以来形成336份信息处理日报 局领导提出65次线索处置意见[7] - 近两年现场检查覆盖近半数辖区公司 实现上市5年未检查公司全覆盖[7] - 建立"2+3+N"科技监管工具箱 实现实时监测预警和年报造假识别功能[8] - 实施干部能力提升三年计划 明确稽查干部"平战结合"工作模式[1][9] 协同机制构建 - 与财监局 金融监管局 国资委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 强化线索发现和联合惩戒[10] - 与省高院 省公安厅建立常态化协作 强化行政 刑事 民事衔接[10] - 地方政府对12家配合造假企业采取查封 补缴税款及约谈等联合惩戒措施[10]
贵州证监局: 多措并举推进财务造假综合惩防
中国证券报· 2025-08-07 05:13
监管政策与行动 - 中国证监会2025年年中工作会议提出强化监管,从严打击财务造假、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1] - 贵州证监局深入摸排辖区上市公司"底数",提高线索发现能力,推动构建央地协作综合惩防机制 [1] - 贵州证监局推动省目标办将防范处置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等重大风险纳入市县高质量考核指标(2024年、2025年) [1] 源头治理措施 - 贵州证监局强化市场约束和公司内生约束,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推动上市公司健全内部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 [2] - 抓实年报编制和审计风险提示,加强公司监管和审计监管联动,通过全覆盖约谈、审中督导等方式提示风险 [2] - 压实独立董事和审计机构责任,加大审计机构执业质量监管,严格落实"一案双查""一案双罚" [2] - 2024年以来,辖区2家公司4名独董投出反对票或弃权票,多家审计机构主动报告问题线索 [2] - 贵州辖区上市公司已全部建立内部追责机制,2024年以来已有6家公司进行内部追责 [3] 财务造假惩治 - 贵州证监局聚焦虚构业务、会计操纵等舞弊行为,2023年以来查处4家上市公司财务"洗澡"、"空转"、"走单"等违法违规行为 [4] - 对于财务造假案件,贵州证监局与交易所强化协同,做好案件审理、处罚信息披露和宣传引导工作 [4] - 贵州证监局对因治理内控失效发生财务造假的上市公司开展"回头看",通过回访检查等举措进行整改验收 [6] 监管能力提升 - 贵州证监局创新非现场监管方式,实行"四盯、六问、六必核"工作法,加强信息共享 [7] - 2024年以来形成上市公司信息处理日报336份,局领导班子提出指导意见65次 [7] - 近两年检查公司家数占辖区公司总数近一半,实现上市5年未检查公司和重点公司全覆盖 [7] - 贵州证监局积极拥抱科技监管,设立科技监管专岗,探索建立"2+3+N"科技监管工具箱 [8] 监管合力构建 - 贵州证监局与地方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执法协作机制,加强厅际协调和央地协同 [9] - 推动贵州省政府出台《贵州省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加快建立打假防假综合惩防体系 [10] - 地方政府对证监会通报的12家配合造假的企业通过查封、补缴税款、约谈等方式进行联合惩戒 [10]
贵州证监局:多措并举推进财务造假综合惩防
中国证券报· 2025-08-07 05:09
监管政策与行动 - 中国证监会2025年年中工作会议提出强化监管,从严打击财务造假、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1] - 贵州证监局深入摸排辖区上市公司"底数",推动构建央地协作综合惩防机制,坚决从严打击财务造假 [1] - 贵州证监局推动省目标办将防范处置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纳入市县高质量考核指标(2024年、2025年) [1] 源头治理与内部机制 - 贵州证监局强化市场约束和公司内生约束,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推动上市公司健全内部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 [1] - 辖区上市公司已全部建立内部追责机制,2024年以来已有6家公司进行内部追责 [3] - 推动独立董事和审计机构归位尽责,2024年以来辖区2家公司4名独董投出反对票或弃权票 [2] 打击财务造假行动 - 贵州证监局2023年以来查处4家上市公司财务"洗澡"、"空转"、"走单"、销售费用不入账等违法违规行为 [3] - 开展财务"洗澡"专项整治和打击财务造假专项行动,形成"不敢假"的监管震慑 [3] - 与交易所强化协同,统筹做好案件审理、处罚信息披露和宣传引导工作 [3] 科技监管与能力提升 - 贵州证监局利用"2+3+N"科技监管工具箱,实现实时监测预警上市公司异常指标和识别年报造假迹象 [5] - 2024年以来每日监测研判汇总公司公告、舆情和信访事项,形成上市公司信息处理日报336份 [4] - 近两年检查公司家数占辖区公司总数近一半,实现上市5年未检查公司和重点公司全覆盖 [5] 监管合力与协作机制 - 贵州证监局与地方政府、行业主管厅局建立信息共享和执法协作机制 [6] - 推动贵州省政府出台《贵州省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建立打假防假综合惩防体系 [7] - 地方政府对证监会通报的12家配合造假企业通过查封、补缴税款、约谈等方式进行联合惩戒 [7]
财务造假追责7月份5家公司披露涉刑进展
证券日报· 2025-08-04 11:32
财务造假刑事追责进展 - 7月份有5家上市公司披露财务造假相关刑事责任公告 包括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逮捕 起诉或收到刑事判决书等 [1] - 涉及公司包括力源科技 锦州港 瑞斯康达 ST起步和金通灵 [2] - 力源科技实控人沈万中因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并处罚金330万元 [2] 立体化追责体系 - 行政处罚 刑事打击和民事追责形成立体化追责惩防体系 [1] - 锦州港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被投资者起诉23起案件 涉案金额553.92万元 [3] - 金通灵特别代表人诉讼已于去年年底启动 目前正在进行中 [3] 监管政策与执法行动 - 2023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 [4] - 2024年2月证监会与最高检联合发布8宗证券违法犯罪指导性案例 其中4宗涉及财务造假 [4] - 2024年5月最高法和证监会联合发布指导意见 要求依法从严惩处财务造假策划者 组织者和实施者 [4] 追责范围扩大 - ST起步及前董事长等6人涉嫌欺诈发行证券罪和违规披露信息罪被检察院起诉 [5] - 金通灵及6名核心高管因连续6年财务造假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5] - 监管坚持"追首恶"与"打帮凶"并举 全面惩处造假策划者 组织者 实施者和配合者 [5] 制度建设与完善方向 - 需完善立法细化刑期标准 增设"连续性造假罪" [6] - 应强化行刑衔接缩短案件移送周期 [6] - 建议扩大追责范围至中介机构等配合方 切断造假利益链 [6]
IPO要闻汇 | 本周3只新股申购,长江能科、德力佳上会在即
财经网· 2025-07-28 20:12
IPO审核与注册进展 - 上周2家企业上会 泰凯英北交所IPO过会 恒坤新材科创板IPO遭暂缓审议[2] - 泰凯英采用代工生产模式 境外销售收入占比约70% 上市委关注其业绩增长真实性与可持续性[2] - 恒坤新材2024年营收5.48亿元同比增长49.01% 净利润0.97亿元同比增长7.87% 拟募资10.07亿元投向集成电路材料项目[3] - 本周2家企业上会 长江能科拟登陆北交所 德力佳拟登陆沪市主板[4] - 长江能科2024年营收3.14亿元同比下滑9.77% 净利润0.49亿元同比增长20.34% 交易所重点关注其业绩可持续性[4] - 德力佳2024年营收37.15亿元 净利润5.34亿元 拟募资18.81亿元投向风电齿轮箱项目[5][6] - 昊创瑞通IPO注册获同意 主营智能配电设备 2024年营收8.67亿元 净利润1.11亿元 国家电网销售收入占比77.38%[7] 新股上市表现 - 上周2只新股上市 山大电力首日上涨356% 收盘价66.85元/股 中一签浮盈2.61万元[8] - 山大电力2024年营收6.58亿元 净利润1.27亿元 实控人为山东大学[8] - 技源集团首日上涨274.54% 收盘价40.75元/股 中一签浮盈1.49万元 超九成收入来自外销[8][9] - 技源集团2024年营收10.02亿元 净利润1.74亿元 主营膳食营养补充产品[9] 新股申购安排 - 本周3只新股申购 天富龙发行价23.6元/股 酉立智能发行价23.99元/股 广东建科拟发行1.05亿股[10][12] - 天富龙2024年营收38.41亿元 净利润4.54亿元 主营差别化涤纶短纤维 年产能61.24万吨[10][11] - 酉立智能预计2025年上半年营收4.62-4.82亿元同比增长24.43%-29.82% 净利润5548.56-5748.56万元同比增长12.02%-16.06%[11] - 广东建科控股股东为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 实控人为广东省国资委 从事建设工程检验检测技术服务[11] 政策监管动向 - 证监会强调推动上市公司提升投资价值 落实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加快推进财务造假综合惩防意见[13] - 证监会拟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严格限制可能对上市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14]
深夜!证监会,突然发布!深交所:启动终止上市程序
券商中国· 2025-03-21 23:18
*ST普利财务造假事件 - 公司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虚假记载,连续两年虚增利润总额合计5亿元以上且占比超过50% [1][2] - 虚假记载的营业收入金额合计达10.3亿元,占两年披露营业收入合计金额的31.08% [2] - 虚假记载的利润总额金额合计达6.95亿元,占两年披露利润总额合计金额的76.72% [2] - 公司通过虚构成品药和原料药销售业务的方式虚假确认药品销售收入和利润 [2] 监管处罚与退市程序 - 证监会依法从严作出行政处罚,深交所依规启动股票终止上市程序 [1][2] - 公司触及创业板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股票及可转债将被终止上市 [2] - 证监会强调行政处罚和强制退市并非终点,将推进全方位立体化追责 [4] 投资者保护与追责机制 - 中证投服中心将综合运用支持诉讼、示范判决、专业调解等方式帮助投资者维权 [1][4] - 证监会将对相关中介机构执业行为进行调查,并移送可能涉及的犯罪线索至公安机关 [4] - 2024年证监会办理案件739件,罚没款金额153.42亿元,为2023年的2.4倍 [5] 行业监管趋势 - 证监会与相关部委持续建立健全财务造假综合惩防机制,推动"三位一体"立体化追责体系 [5] - 2024年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和通报线索178件,处罚责任主体1327人(家)次,市场禁入118人 [5][6] - 监管部门将加大政策"组合拳"力度,压实发行人和中介机构责任,提高违法成本 [6]
300630,重大财务造假!启动终止上市程序!
证券时报· 2025-03-21 22:28
文章核心观点 - 证监会对*ST普利作出行政处罚,因其2021、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虚假记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深交所启动其股票终止上市程序,同时监管将对财务造假进行全方位追责并帮助受损投资者维权 [1][2][4] 分组1:*ST普利确认重大财务造假 - *ST普利2021、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虚假记载,连续两年虚增利润总额合计5亿元以上且占比超50%,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深交所依规启动其股票终止上市程序 [2][4] - 2021 - 2022年虚假记载的营业收入金额合计达10.3亿元,占该两年披露的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金额的31.08%;虚假记载的利润总额金额合计达6.95亿元,占该两年披露的年度利润总额合计金额的76.72% [4] - 普利制药通过虚构成品药和原料药销售业务的方式,虚假确认药品销售收入和利润 [4] - 普利制药成立于1992年,是高新技术企业,2017年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5] 分组2:退市并非终点将立体化追责 - 证监会会同有关部门对存在严重财务造假的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推进实施全方位、立体化追责,涉及犯罪线索将移送公安机关 [7] - 中证投服中心将运用多种方式帮助因财务造假受损的适格投资者维权 [2][7] - 证监会将对相关中介机构的执业行为进行调查 [7] - 证监会与相关部委建立健全财务造假综合惩防机制,推动构建“三位一体”的立体化追责体系 [7] - 2024年证监会办理各类案件739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592项,罚没款金额153.42亿元,为2023年的2.4倍,处罚责任主体1327人(家)次,同比增长24%,市场禁入118人,同比增长14.56%,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和通报线索178件 [8] - 监管部门打击资本市场财务造假,未来将加大政策“组合拳”力度,压实发行人第一责任和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完善立体追责体系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