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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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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新制度试点,如何解读?
中国基金报· 2025-07-14 19:44
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试点 - 上交所正式试点引入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针对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企业 [1] - 制度利好头部创投机构,支持真正具成长性的企业定价与发行,有助于创投机构顺利实现IPO退出 [1] - 头部VC/PE申请成为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可拓展产业链话语权,但对依赖讲故事、高估值、低基本面的项目而言,IPO通道将明显收窄 [1] 申请机构资格 - 符合条件的投资机构主要是VC/PE机构,包括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等 [3] - 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政府引导基金等由政府出资设立的基金也可申请 [3] - 掌握关键核心技术的产业链核心企业及其设立的投资机构同样符合条件 [3] - 投资经验要求:近5年有5家以上已在科创板上市或10家以上已在境内外主要证券交易所上市 [4] - 政府类投资机构和链主旗下投资机构可豁免上市企业数量限制 [4] - 符合"近5年有5家以上已在科创板上市"的投资机构有170多家,符合"10家以上已在境内外主要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投资机构有近80家 [5] 制度影响 - 新制度要求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报价需具长期持有意愿和可追责机制,建立"谁报价、谁买单"逻辑,有助于完善市场化询价体系 [7] - 专业投资者入股情况作为审核注册参考,形成实质性风险绑定,具有定价锚定效应,可降低发行估值泡沫或破发风险 [7] - 结合IPO预先审阅机制可缩短问询周期,加快企业上市进程 [7] 对创投机构的影响 - 制度对头部创投机构的利好凸显,更易满足认定标准,在科创板生态中占据先发优势 [9] - 投资模式将从"Pre-IPO套利"转向全周期陪伴式投资,对投资机构专业化判断能力和基金资金匹配提出更高要求 [10][11] - 创投机构必须加强合规管理,建立独立性审查机制,加强投后管理 [11] - 制度有助于精准识别优质科技企业,降低低质企业"滥竽充数"风险,引导资金流向符合国家创新战略的科技前沿领域 [9]
媒体视点 | 科创板“1+6”政策配套规则来了!资本市场支持科创再迎重磅改革
证监会发布· 2025-07-14 15:44
科创成长层指引发布 - 上交所正式发布《科创成长层指引》,32家存量未盈利企业即日进入"成长层",同步发布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指引等配套政策 [1] - 科创成长层重点服务技术有较大突破、商业前景广阔、持续研发投入大但未盈利的科技型企业,存量32家未盈利企业自指引发布实施之日起进入成长层 [4] - 科创成长层企业股票或存托凭证简称后将添加"U"作为特殊标识,调出条件实施"新老划断",存量企业调出条件保持不变仍为上市后首次实现盈利 [4] 未盈利企业发展情况 - 六年来有54家未盈利企业成功登陆科创板,2024年54家企业共实现营业收入1744.79亿元,其中26家企业营业收入突破10亿元 [4] - 6年间54家公司中累计22家企业上市后实现盈利,成功摘掉"未盈利"帽子 [4] - 未盈利企业登陆科创板后获得较好发展,2025年6月18日将重启未盈利企业适用科创板第五套标准上市 [2] 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 - 试点引入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将专业机构投资者入股情况作为适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企业审核注册时的参考 [6] - 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是境外市场成熟制度,港交所2018年就"生物科技公司"和"特专科技公司"上市引入"资深投资者"制度 [7] - 截至2024年底,适用港交所18A规则的67家上市公司平均每家拥有资深投资者3名,单个资深投资者平均持股约6.5%,合计持股平均约21% [8] 改革意义与影响 - 科创成长层制度增强市场包容性,为不同发展阶段尤其是成长初期的科技创新企业提供适配的资本市场平台 [5] - 改革聚焦"硬核"科技企业,允许技术有突破、研发投入大、暂未盈利的企业上市,重点支持人工智能、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前沿领域 [5] - 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有助于引导长期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精准识别优质科技型企业 [9]
科创板引入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 设置了主体、投资经验、持股比例等多重认定标准
上海证券报· 2025-07-14 03:46
科创板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 制度核心内容 - 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8号》明确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认定标准自7月13日起施行 [1] - 制度旨在健全市场化精准识别优质科技型企业的机制落实证监会增强科创板包容性适应性的意见 [1] - 试点范围限定为适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的新申报企业允许企业自主认定并披露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信息 [1][2] 制度具体规则 - 主体认定标准包括治理健全的私募基金政府出资基金链主企业投资机构等管理资产规模需达标且近5年投资5家以上科创板上市企业或10家以上境内外主要交易所上市企业 [3] - 持股要求为IPO申报前24个月持续持有3%股份或5亿元以上投资金额禁止突击入股 [3] - 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信息仅作为审核参考不构成上市门槛不影响第五套标准适用性 [2][3] 市场影响与意义 - 当前科创板已上市企业中90%曾获私募基金投资私募股权基金规模达10.96万亿元创业投资基金规模3.41万亿元 [4] - 制度通过绑定专业机构资金与声誉形成风险共担机制提升对优质科技企业的识别效率 [5] - 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在科创属性判断方面具有独特优势可辅助监管层过滤低成长性企业 [5]
科创板改革“1+6”政策配套业务规则出炉
证券时报· 2025-07-14 01:33
科创板改革政策配套业务规则发布 - 上交所发布科创板改革"1+6"政策配套业务规则,包括三项业务指引和两项修订的业务指南,旨在落实中国证监会《科创板意见》[1] - 改革内容包括《科创成长层指引》《预先审阅指引》《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指引》等新规[1] - 同步修订《会员管理业务指南第2号》和《证券交易业务指南第6号》两项业务指南[1] 科创成长层相关规定 - 科创成长层精准支持技术突破大、商业前景好、研发投入高、上市时未盈利的科技型企业[1] - 涵盖存量32家未盈利科创板公司和新注册的未盈利科创板公司[1] - 存量企业调出条件为首次实现盈利,新注册企业调出条件为符合科创板第一套上市标准[2] - 调出程序在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完成[2] - 个人投资者门槛保持"50万元资产+2年经验"不变[2] 预先审阅机制 - 关键技术攻关企业可申请IPO预先审阅以避免过早披露敏感信息[2] - 申请文件需符合IPO正式申报要求,并完成保荐人内部程序及证监会辅导验收[2] - 上交所将严格审核但不构成对发行条件的预先确认[3] - 通过预先审阅的企业将获得IPO审核程序加速[3] 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 - 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新申报企业中试点[3] - 认定标准包括:管理资产规模大、近5年投资5家以上科创板上市公司或10家以上境内外主要交易所上市公司[3] - 要求IPO申报前24个月持续持有3%以上股份或5亿元以上投资金额[3] - 对机构投资者的合规性和独立性提出明确要求[3] 改革实施计划 - 上交所将推进规则落地,推动典型案例示范效应[4] - 加强政策宣传解读以凝聚市场共识[4] - 提升监管质效,维护市场平稳运行[4]
为改革提供“试验空间” 科创板“1+6”配套规则引热议
证券时报· 2025-07-14 01:27
科创板改革配套业务规则 - 上交所正式发布《科创成长层指引》《预先审阅指引》和《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指引》等科创板改革配套业务规则 [1] - 科创成长层的设立有利于维护市场稳定,减少改革阻力,为增量制度改革提供可控的"试验空间" [1] - 科创成长层重点服务未盈利科技型企业,便于投资者识别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1][2] 科创成长层 - 科创成长层重点服务技术有较大突破、商业前景广阔、持续研发投入大的未盈利科技型企业 [2] - 纳斯达克2019年以来IPO企业中超过50%未盈利,合计融资额占比超过80% [2] - 科创成长层为不同发展阶段的科技创新企业提供适配的资本市场平台,彰显资本市场支持科技创新的政策导向 [2] - 上交所吸收采纳40余条意见建议,明确科创成长层调出标准中有关指标的计算口径 [3] - 科创成长层股票简称后增加特殊标识"U",新注册股票标签为"成",存量股票标签为"成1" [3] 预先审阅机制 - 科创板试点预先审阅机制,上交所将在企业正式申报IPO前对申请文件进行把关,提高申报质量和审核效率 [5][6] - 预先审阅过程、结果及相关文件不对外公开,待正式申报时再披露问询和回复文件 [6] - 预先审阅机制可帮助优质科创企业减少正式审核程序中的负担 [6] - 预先审阅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不减损,上交所将严格遵循现有规则开展审核工作 [6][7] 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 - 上交所制定《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指引》,鼓励企业自主认定、自愿披露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信息 [8] - 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具有专业判断能力,可帮助监管层和市场快速识别具备成长潜力的企业 [8][9] - 科创板引入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仅针对第五套标准企业开展小范围试点,不构成新的上市条件 [9] - 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有助于引导长期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 [9]
科创板改革“1+6”新政配套业务规则落地
证券日报· 2025-07-14 00:10
科创板改革新政 - 上交所发布3项新业务指引和2项修订业务指南,包括《科创成长层指引》《预先审阅指引》《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指引》等,深化科创板改革[1] - 证监会6月18日发布《科创板意见》,明确提升科创板服务科技创新发展质效,上交所将全力推进配套规则落地见效[1][2] - 改革重点包括推动典型案例落地、加强规则宣传解读、提升一线监管质效以维护市场平稳运行[2] 科创成长层制度 - 科创成长层精准支持未盈利科技型企业,存量32家未盈利企业自动进入该层,新注册企业上市即纳入[3] - 调出条件实施"新老划断":存量企业调出条件为首次盈利,新注册企业需满足最近两年累计净利润≥5000万元或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收≥1亿元[3] - 个人投资者门槛保持"50万元资产+2年经验",但需签署专门风险揭示书投资新注册未盈利企业[3] - 股票标识优化:新增"U"标识,新注册企业标签为"成",存量企业标签为"成1"[4] IPO预先审阅机制 - 试点预先审阅机制,适用于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或需保密上市计划的企业,审阅意见不构成上市条件确认[4][5] - 预先审阅程序参照正式审核流程,文件需履行保荐人质控、内核程序,审阅结果在正式申报时公开[5] - 机制有助于减少正式审核负担,提升审核效率,增强科创板国际竞争力[6] 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 - 适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要求机构近5年投资5家以上科创板上市企业或10家以上境内外主要交易所上市企业[7] - 机构需在IPO申报前24个月持续持有≥3%股份或≥5亿元投资额,禁止突击入股[7] - 机构认定仅作为审核参考,不影响上市标准,但需承担虚假陈述、利益输送等法律责任[7][8] - 科创板已上市企业中约90%曾获私募基金投资,制度有望形成风险绑定效应[8]
科创板“1+6”配套业务规则落地!市场各方发声
证券时报· 2025-07-13 23:23
科创板配套业务规则发布 - 上交所发布《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科创成长层》等配套业务规则,深化科创板改革,解决科技型企业发行上市痛点难点问题,增强科创板对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制度包容性、适应性 [1] 科创成长层设立意义 - 科创成长层为处于不同发展阶段尤其是成长初期的科技创新企业提供适配的资本市场平台,有利于彰显资本市场支持科技创新的政策导向 [2] - 科创成长层有利于集中管理未盈利科技型企业,便于投资者更好识别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2] - 科创成长层为未盈利科技型企业开辟专属资本通道,助力企业突破"研发投入高、盈利周期长"瓶颈 [6] - 科创成长层重点服务优质未盈利科技创新型企业,对未盈利上市公司进行差异化统一监管 [9] 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 - 引入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能够借助专业机构的眼光为审核注入"市场智慧",提升资本市场资源配置效率 [3] - 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入股情况只作为审核注册的参考,不构成新的上市条件 [3] - 试点引入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有助于引导长期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 [4] 科创板公司反馈 - 科创板第五套标准上市企业泽璟制药已实现多个创新药获批上市 [5] - 奥比中光2022年7月以未盈利状态登陆科创板,2025年第一季度实现扭亏为盈 [5] - 拓荆科技上市首年即实现盈利且盈利能力持续增强 [6] - 云天励飞将加大在大算力AI推理芯片的研发投入 [6] - 翱捷科技认为半导体、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硬科技企业将获得融资环境包容性提升和估值逻辑重塑两大关键支持 [7] 券商投行观点 - 科创成长层设立能更好支持早期创新企业发展,提升我国在全球产业发展中的竞争优势 [9] - 科创成长层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科技创新闭环生态的关键一环 [9] - 试点引入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与IPO预先审阅机制优化了审核资源配置效率,强化了风险防控 [9] 创投机构反馈 - 科创板已上市企业中约有九成在上市前获得了私募基金投资 [12] - 科创板推出改变了中国创投界近年来的投资方向,带动投资机构转投硬科技 [12] - 科创板改革"1+6"政策将提升科创板对优质公司和长期资本、耐心资本的吸引力 [13] - 国投系基金已累计投资1175个项目,助力296家企业登陆资本市场,其中科创板上市143家 [13]
科创板“1+6”配套业务规则落地!市场各方发声
证券时报· 2025-07-13 23:13
"与境外市场不同的是,科创板此次改革引入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仅针对第五套标准企业开展小范围试 点,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入股情况只作为审核注册的参考,不构成新的上市条件,并非上市'门槛',不影响科 技型企业适用第五套上市标准申报科创板。"姚亚伟说。 科创板"1+6"配套业务规则落地。 7月13日,上交所正式发布了《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科创成长层》《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 指引第7号——预先审阅》《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8号——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等配套业务规则。在 配套业务规则公布后,专家学者、科创板公司董事长、券商投行负责人、创投机构投资人等纷纷发声,对配套 业务规则给予了积极正面评价,认为此次深化科创板改革着力解决科技型企业发行上市痛点难点问题,主动适 应了我国科技创新发展需要和科技型企业的成长需求,进一步增强了科创板对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制 度包容性、适应性。 专家学者:科创成长层提供适配的资本市场平台 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金融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美国斯坦福大学访问学者张宗新表示,从全球实践看,科技型 企业往往经营业绩不确定性大、转盈利周期长,资本市场服务能否有效覆盖优质未盈利科技型 ...
亏损企业上市,科创板第五套标准新规来了
搜狐财经· 2025-07-13 21:46
科创板第五套标准重启 - 证监会主席宣布重启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并发布1+6新规 [1] - 上交所公布三项具体细则包括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指引、预先审阅机制和科创成长层指引 [2][11][19][23] - 第五套标准允许预计市值40亿元以上、无营收或利润要求的企业上市 需满足国家批准、市场空间大且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条件 [4][5] 适用行业范围 - 生物医药企业是历史主要使用者 2019-2023年20家采用第五套标准上市的企业均属该行业 [6] - 新政新增人工智能、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行业 明确加快推动典型案例落地 [9][10] - 重启后首家过会企业为武汉禾元生物 2022年已申请上市 [8] 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 - 试点引入该制度以评估无盈利企业的市场前景 机构需满足近5年投资5家科创板上市或10家境内外主要交易所上市企业等条件 [10][14][28] - 企业可自主认定并披露机构投资者信息 交易所审核时作为参考但不强制要求 [15][16] - 政府基金、产业投资人等不受限制 需证明专业投资经验 [13] 预先审阅机制 - 允许科技型企业秘密递交材料 保护商业信息和技术安全 [18][19] - 适用对象为开展核心技术攻关的企业 预审期间文件不公开且加快后续审核进度 [20][21][22] 科创成长层 - 新政设立科创成长层 股票简称后加"U"标识 当前589家科创板企业中仅32家带此标识 [23][24][25] - 调出条件为达到第一套盈利标准(近两年累计利润5000万或1年盈利+营收1亿) [26][29] - 覆盖两类企业:历史亏损上市后未盈利者及新亏损上市者 盈利达标后取消标识 [29] 市值与财务指标对比 - 五套标准中第一套要求10亿市值+盈利 第五套要求40亿市值+技术成果 中间三套侧重营收或现金流指标 [5] - 生物医药企业核心产品需至少进入二期临床试验阶段 [4]
科创板改革落地,引入这项制度!“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有哪些门槛?
券商中国· 2025-07-13 19:59
科创板改革核心内容 - 上交所试点引入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作为科创板"1+6"改革政策的重要措施,旨在通过专业机构的市场研判能力提升审核质量,增强制度包容性并平衡风险防控 [2] - 改革聚焦"投早、投小、投硬科技",推动科技创新与资本市场良性循环,要求专业机构长期持股(申报前24个月入股)且持续持有3%以上股份或5亿元以上投资金额 [2][12] - 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认定结果仅作为审核参考,不构成新上市条件 [9] 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门槛 - **资质要求**:需为登记在册的私募股权/创投基金管理人、券商子公司、政府投资基金等,或掌握核心技术的产业链企业及其投资机构 [4][5] - **投资经验**:近5年需有5家以上科创板上市或10家以上境内外主要交易所上市的被投科技企业 [6] - **合规性**:3年内无重大行政处罚或刑事记录,运作合规 [6] 持股与独立性规定 - **持股条件**:需满足申报前24个月入股、持股≥3%或投资额≥5亿元、期间持续保持持股比例或金额 [12] - **独立性**:禁止与发行人存在控股方关联或董监高交叉任职,但政府投资基金受同一国资控制不影响独立性认定 [13] 信息披露与核查机制 - 发行人需在招股书中披露专业机构的基本信息、入股细节、独立性验证、锁定期承诺等5项内容 [7] - 保荐机构及律师需对专业机构资质及披露内容进行审慎核查,确保真实性 [8] 市场影响与行业观点 - 制度通过专业机构背书形成风险绑定效应,帮助识别优质科技企业,降低低成长企业混入风险 [14] - 参考境外成熟市场经验(如港交所18A/18C规则),科创板约90%上市企业曾获私募基金投资,显示境内"投硬科技"生态初步形成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