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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先审阅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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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试点“预先审阅”,支持硬科技!科创50指数ETF(588870)溢价走阔,连续5日获资金净流入!
搜狐财经· 2025-07-16 15:00
市场表现 - 科创50指数ETF(588870)小幅上涨,换手率超9%同类领先,盘中持续溢价 [1] - 科创50指数ETF连续5日获资金净流入,年内份额增长率超26% [1] - 成分股涨跌互现:寒武纪涨超5%,海光信息、澜起科技微涨,思特威跌超5%,金山办公、中芯国际微跌 [3] 成分股详情 - 中芯国际跌0.93%,估算权重10.32% [4] - 海光信息涨0.20%,估算权重8.47% [4] - 寒武纪-U涨5.23%,估算权重7.22% [4] - 澜起科技涨0.21%,估算权重6.40% [4] - 中微公司跌0.87%,估算权重5.28% [4] - 金山办公跌0.27%,估算权重4.60% [4] 政策动态 - 上交所要求会员券商做好科创成长层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和技术准备工作 [3] - 上交所发布《预先审阅指引》,允许科技型企业在科创板IPO前申请预先审阅,重点服务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企业 [7] - 预先审阅机制旨在提升审核包容性,适用于半导体、生物医药、高端制造、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8] 行业观点 - 中银证券认为政策催化+业绩验证将催化结构性机会,科技成长板块仍是市场长期主线 [5] - 建议关注AI算力、机器人、半导体等高景气细分赛道 [5] - 预先审阅机制有望加速科创企业IPO进程,提升券商投行项目储备量和审核效率 [9] ETF产品特征 - 科创50指数ETF(588870)跟踪科创50指数,覆盖电子、医药、电力设备和计算机等板块 [10] - 管理费率0.15%,托管费率0.05%,为全市场费率最低档 [11]
市场点评报告:科创板再添_前置工具”,助力IPO生态优化
中银国际· 2025-07-15 17:16
政策发布 - 2025年7月13日,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7号 -- 预先审阅》,即日起施行[4] 制度创新 - 从“咨询沟通机制”到“预先审阅机制”,监管逻辑从“事后修正”向“事前指导”演进[4] - 预先审阅定位非必经程序,提供“正式级别”专业问询服务,降低信息披露成本等[4] 适用对象 - 适用于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或符合特定情形的科技型企业,对接半导体等战略性新兴产业[4] 衔接机制 - 预先审阅全程保密,发行人可决定是否正式申报,完善文件且无新增重大事项,上交所可不再重复问询[4] - 正式申报后需同步披露预审阶段问答材料,保障投资者知情权[4] 整体影响 - 《指引》与“科创成长层”制度相呼应,体现注册制审核服务向分层、分级机制探索[4] - 有望加速科创企业IPO进程,缩短准备周期,提升券商投行项目储备量和审核效率[4]
市场点评报告:科创板再添“前置工具”,助力IPO生态优化
中银国际· 2025-07-15 09:54
报告核心观点 - 上交所试点“预先审阅”机制,是推动审核制度体系优化的重要举措,可提升科创板服务科技企业能力,助力“硬科技”企业发展,推进 IPO 分层审核机制建设,加速科创企业上市进程并提升券商投行前端服务价值 [2] 相关内容总结 《指引》发布情况 - 2025 年 7 月 13 日,上交所正式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 7 号——预先审阅》,即日起施行,该《指引》聚焦提升审核制度包容性和适应性,服务特定科技型企业,允许其在科创板 IPO 前申请预先审阅 [2] 预审机制制度创新 - 从“咨询沟通机制”到“预先审阅机制”,监管逻辑从“事后修正”向“事前指导”演进,预先审阅是非必经程序,但提供“正式级别”专业问询服务,可降低信息披露成本等,适用于高度敏感的硬科技企业 [2] 适用对象 - 《指引》适用于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或符合其他特定情形的科技型企业,精准对接政策支持方向,解决战略性新兴产业中核心技术信息敏感和披露窗口把握困难问题,为企业提供政策缓冲带 [2] 衔接机制 - 预先审阅全程保密,发行人可决定是否正式申报,按意见完善且无新增重大事项,上交所可不再重复问询,压缩正式审核时间,正式申报后需同步披露问答材料,实现制度闭环 [2] 对 IPO 分层审核机制建设的影响 - 《指引》与“科创成长层”制度相呼应,体现注册制审核服务向分层、分级机制探索方向,“预先审阅 + 成长层”双层筛选机制有望丰富审核资源配置方式,推动审核精细化、专业化 [2] 对科创企业和券商投行的影响 - 《指引》为科创企业提供“试水通道”,加速 IPO 进程,缩短准备周期,提升券商投行项目储备量和审核效率,投行科技型保荐能力和审核经验将成核心竞争力 [2]
科创板改革“1+6”政策配套业务规则出炉
证券时报· 2025-07-14 01:33
科创板改革政策配套业务规则发布 - 上交所发布科创板改革"1+6"政策配套业务规则,包括三项业务指引和两项修订的业务指南,旨在落实中国证监会《科创板意见》[1] - 改革内容包括《科创成长层指引》《预先审阅指引》《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指引》等新规[1] - 同步修订《会员管理业务指南第2号》和《证券交易业务指南第6号》两项业务指南[1] 科创成长层相关规定 - 科创成长层精准支持技术突破大、商业前景好、研发投入高、上市时未盈利的科技型企业[1] - 涵盖存量32家未盈利科创板公司和新注册的未盈利科创板公司[1] - 存量企业调出条件为首次实现盈利,新注册企业调出条件为符合科创板第一套上市标准[2] - 调出程序在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完成[2] - 个人投资者门槛保持"50万元资产+2年经验"不变[2] 预先审阅机制 - 关键技术攻关企业可申请IPO预先审阅以避免过早披露敏感信息[2] - 申请文件需符合IPO正式申报要求,并完成保荐人内部程序及证监会辅导验收[2] - 上交所将严格审核但不构成对发行条件的预先确认[3] - 通过预先审阅的企业将获得IPO审核程序加速[3] 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 - 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新申报企业中试点[3] - 认定标准包括:管理资产规模大、近5年投资5家以上科创板上市公司或10家以上境内外主要交易所上市公司[3] - 要求IPO申报前24个月持续持有3%以上股份或5亿元以上投资金额[3] - 对机构投资者的合规性和独立性提出明确要求[3] 改革实施计划 - 上交所将推进规则落地,推动典型案例示范效应[4] - 加强政策宣传解读以凝聚市场共识[4] - 提升监管质效,维护市场平稳运行[4]
为改革提供“试验空间” 科创板“1+6”配套规则引热议
证券时报· 2025-07-14 01:27
科创板改革配套业务规则 - 上交所正式发布《科创成长层指引》《预先审阅指引》和《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指引》等科创板改革配套业务规则 [1] - 科创成长层的设立有利于维护市场稳定,减少改革阻力,为增量制度改革提供可控的"试验空间" [1] - 科创成长层重点服务未盈利科技型企业,便于投资者识别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1][2] 科创成长层 - 科创成长层重点服务技术有较大突破、商业前景广阔、持续研发投入大的未盈利科技型企业 [2] - 纳斯达克2019年以来IPO企业中超过50%未盈利,合计融资额占比超过80% [2] - 科创成长层为不同发展阶段的科技创新企业提供适配的资本市场平台,彰显资本市场支持科技创新的政策导向 [2] - 上交所吸收采纳40余条意见建议,明确科创成长层调出标准中有关指标的计算口径 [3] - 科创成长层股票简称后增加特殊标识"U",新注册股票标签为"成",存量股票标签为"成1" [3] 预先审阅机制 - 科创板试点预先审阅机制,上交所将在企业正式申报IPO前对申请文件进行把关,提高申报质量和审核效率 [5][6] - 预先审阅过程、结果及相关文件不对外公开,待正式申报时再披露问询和回复文件 [6] - 预先审阅机制可帮助优质科创企业减少正式审核程序中的负担 [6] - 预先审阅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不减损,上交所将严格遵循现有规则开展审核工作 [6][7] 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 - 上交所制定《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指引》,鼓励企业自主认定、自愿披露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信息 [8] - 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具有专业判断能力,可帮助监管层和市场快速识别具备成长潜力的企业 [8][9] - 科创板引入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仅针对第五套标准企业开展小范围试点,不构成新的上市条件 [9] - 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有助于引导长期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 [9]
亏损企业上市,科创板第五套标准新规来了
搜狐财经· 2025-07-13 21:46
科创板第五套标准重启 - 证监会主席宣布重启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并发布1+6新规 [1] - 上交所公布三项具体细则包括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指引、预先审阅机制和科创成长层指引 [2][11][19][23] - 第五套标准允许预计市值40亿元以上、无营收或利润要求的企业上市 需满足国家批准、市场空间大且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条件 [4][5] 适用行业范围 - 生物医药企业是历史主要使用者 2019-2023年20家采用第五套标准上市的企业均属该行业 [6] - 新政新增人工智能、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行业 明确加快推动典型案例落地 [9][10] - 重启后首家过会企业为武汉禾元生物 2022年已申请上市 [8] 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 - 试点引入该制度以评估无盈利企业的市场前景 机构需满足近5年投资5家科创板上市或10家境内外主要交易所上市企业等条件 [10][14][28] - 企业可自主认定并披露机构投资者信息 交易所审核时作为参考但不强制要求 [15][16] - 政府基金、产业投资人等不受限制 需证明专业投资经验 [13] 预先审阅机制 - 允许科技型企业秘密递交材料 保护商业信息和技术安全 [18][19] - 适用对象为开展核心技术攻关的企业 预审期间文件不公开且加快后续审核进度 [20][21][22] 科创成长层 - 新政设立科创成长层 股票简称后加"U"标识 当前589家科创板企业中仅32家带此标识 [23][24][25] - 调出条件为达到第一套盈利标准(近两年累计利润5000万或1年盈利+营收1亿) [26][29] - 覆盖两类企业:历史亏损上市后未盈利者及新亏损上市者 盈利达标后取消标识 [29] 市值与财务指标对比 - 五套标准中第一套要求10亿市值+盈利 第五套要求40亿市值+技术成果 中间三套侧重营收或现金流指标 [5] - 生物医药企业核心产品需至少进入二期临床试验阶段 [4]
“1+6”配套规则正式发布,32家企业进入科创成长层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7-13 17:38
科创板改革政策 - 中国证监会将深化科创板、创业板改革,推出"1+6"政策措施,构建支持全面创新的资本市场生态 [1] - 上交所发布《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科创成长层》,32家未盈利企业直接进入科创成长层 [1] - 科创成长层定位为支持优质未盈利科技型企业,不设额外上市门槛 [1] 科创成长层调出机制 - 存量企业调出条件保持不变(上市后首次实现盈利),新注册企业调出条件提高以推动技术研发和市场拓展 [2] - 调出流程:企业公告符合调出条件后,上交所2个交易日内完成调出 [2] - 要求科创成长层企业披露未盈利风险、技术研发风险,持续督导机构需履行职责 [2]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 个人投资者参与科创成长层交易门槛不变(50万元资产+2年经验) [2] - 投资新注册未盈利科技型企业需签署专门风险揭示书 [2] 预先审阅机制 - 预先审阅机制适用于"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或符合特定情形"的科技型企业 [3] - 发行人需说明申请必要性,上交所参照正式审核程序反馈意见但不构成上市条件确认 [4] - 预先审阅文件在正式申报时披露,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可申请豁免 [4] 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认定 - 适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的企业可自主认定并披露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信息 [5] - 认定标准包括:管理资产规模大、近5年投资5家以上科创板上市或10家以上境内外主要交易所上市企业 [5] - 持股要求:IPO申报前24个月至申报时持续持有3%以上股份或5亿元以上投资金额 [5] - 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认定仅作为审核参考,不影响上市标准或审核速度 [6]
上交所就科创板深改配套业务规则公开征求意见
证券日报· 2025-06-19 00:10
科创板成长层制度 - 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在科创板设置科创成长层增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的意见》,上交所同步制订2项配套业务规则并公开征求意见 [1] - 科创成长层重点服务技术有较大突破、商业前景广阔、持续研发投入大但尚未盈利的科技型企业,前期已上市和新增未盈利企业均纳入该层 [1] - 六年来54家未盈利企业成功登陆科创板,2024年这些企业共实现营业收入1744.79亿元,其中26家企业营收突破10亿元 [1] 配套监管机制 -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科创成长层》拟从3方面建立配套机制:明确实施标准及程序、强化风险揭示、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2] - 上交所将把握"硬科技"定位,统筹投融资平衡,把好发行上市入口关,稳妥推进未盈利科技型企业上市 [2] - 拟建立股票发行上市申请预先审阅机制,通过《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7号》明确适用范围、审阅流程、程序衔接等安排 [2] 审核与投资者机制 - 发行人可参考预先审阅意见决定是否正式申报,但正式申报后审核标准不降低 [3] - 上交所将参考专业机构对前沿科技的研究和投资判断,建立精准识别优质科技型企业的机制 [3] - 新规旨在引导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相关业务规则将适时发布 [3]
除了股票简称后加标识“U”,上交所解释何为科创成长层
南方都市报· 2025-06-18 19:17
科创板设置科创成长层 - 中国证监会印发《关于在科创板设置科创成长层 增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的意见》,上交所同步制定2项配套业务规则并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5日 [1] - 科创成长层重点服务技术有较大突破、商业前景广阔、持续研发投入大但未盈利的科技型企业,前期已上市的存量未盈利企业和新上市的未盈利企业共同纳入 [3] - 六年来54家未盈利企业登陆科创板,2024年共实现营业收入1744.79亿元,其中26家企业营收突破10亿元,22家企业上市后实现盈利 [3] 科创成长层配套机制 - 明确实施标准及程序,规定公司纳入和调出科创成长层的标准及操作程序,调出标准进行"新老划断"避免影响存量上市公司 [4] - 强化风险揭示,科创成长层公司股票或存托凭证实施特殊标识"U",投资者投资新注册企业需签署专项风险揭示书 [4] - 提升信息披露质量,要求科创成长层公司披露未盈利情况及相关风险,压实中介机构持续督导责任 [4] 预先审阅IPO机制 - 上交所拟建立股票发行上市申请预先审阅机制,便利企业在正式申报前管理敏感信息,减少"曝光"时间 [7] - 预先审阅机制明确适用范围,发行人因过早披露业务技术信息或上市计划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可以申请 [7] - 预先审阅不是必经程序,不替代正式申报后的审核,审阅意见不构成对发行人是否符合条件的预先确认 [8] - 预先审阅期间文件不对外公开,正式申报后需披露预先审阅阶段的问询和回复 [8] - 发行人及中介机构需保证文件真实准确完整,违反规定将面临终止预先审阅程序及监管措施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