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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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9-25 05:00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获准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14.5亿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4.45亿元[2] - 截至2025年6月30日 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7.9亿元 其中使用募集资金7.39亿元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使用4.2亿元[3] - 截至2025年6月30日 募集资金余额为6.56亿元 其中包含净利息收入105.6万元及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余额6.49亿元[3]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 公司变更原"年产7万吨精密铜合金棒材项目"为"年产1万吨双零级超细铜导体项目"和"450铜合金带材生产线改造升级项目"[4] - 变更涉及募集资金2.67亿元(含利息)全部用于新项目投资[4] - 该变更事项经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发表同意意见[4] 监管协议签订及账户开立 - 公司新开立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58486732002)用于450铜合金带材生产线改造升级项目[5] - 控股子公司金田高导新开立专户(账号361086727161)用于年产1万吨双零级超细铜导体项目[5] - 公司及子公司分别与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 协议符合上交所规范要求[5][6] 监管协议核心条款 - 专户资金仅限指定募投项目使用 不得挪作他用[6][9] - 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有权通过现场调查、查询资料等方式履行持续督导职责[6][7][10] - 银行需每月5日前提供对账单 大额支出(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超5000万元且达净额20%)需及时通知保荐机构[8][11] - 协议自签署日起生效 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并销户后失效[8][12]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9-25 04:47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694.4444万股 发行价格为144.00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999,999,936.00元 [1] - 扣除发行费用12,065,672.16元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987,934,263.84元 [1] - 募集资金到账后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并与保荐机构及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1] 募投项目规划与调整 - 原募投项目为年产3,520套工业数码喷印设备智能化生产线 [2] - 2024年12月董事会决议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5年9月 [2] 项目资金使用与节余 - 截至2025年9月16日 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6,326.14万元(含利息收入) [1][3] - 包含银行承兑汇票支付余额754.64万元及已签订合同待支付金额 [4] - 现金管理收益净额2,695.65万元计入专户余额 [4] 资金节余原因 - 通过优化生产流程和改进工艺降低设备采购及人员成本 [5] - 设备及基建材料价格下降导致采购成本低于预算 [5]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获得投资收益 [5] -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期间产生利息收入 [6] - 部分合同尾款及质保金尚未支付 [7] 节余资金使用计划 - 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8] - 保留募集资金专户直至待支付尾款结清 后续办理专户注销手续 [8] 程序合规性 - 董事会审议通过募投项目结项及资金用途变更议案 [1] - 保荐机构对事项出具无异议核查意见 符合科创板监管规则 [9]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9-25 04:45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090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42.88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132,499.20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8,986.90万元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123,512.30万元 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3月4日全部到位[2] 前次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金额共计54,500万元[3] - 2024年10月28日使用不超过1.5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未到期[3] - 2025年3月19日使用不超过4,5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未到期[4] - 2025年5月20日使用不超过1.5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未到期[4][5] - 2025年7月17日使用不超过1.5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未到期[5] - 2025年8月28日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未到期[5] 本次资金使用计划 - 拟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2] - 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2] -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7] - 将通过专用管理账户实施及管理[7] - 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情况提前归还[7] 决策程序履行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8] - 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明确同意意见[8][9] - 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8]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9-25 04:45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获证监会批准 募集资金总额10亿元人民币 扣除发行费用1,470.93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9.85亿元人民币 [2] - 募集资金已全部存入专项账户 并签署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 [2] 募集资金用途调整 - 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部分募投项目 将剩余资金投入海外营销及研发中心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3] - 全资子公司开立专项账户用于海外营销及研发中心项目的资金存储与使用 [3] 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 公司与广发证券及开户银行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协议内容符合上交所范本要求 [4] - 协议规定专户仅用于海外营销及研发中心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不得挪用 [5] 资金监管机制 - 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负责监督资金使用 可采取现场调查及书面问询方式行使监督权 [6] - 银行需按月提供专户对账单 大额支出(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超5000万元且达净额20%)需即时通知保荐机构 [7] - 协议自三方签署生效 至资金全部支出并销户后失效 [8] 员工持股计划实施 -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召开 126名持有人参与 代表份额1467.77万份 占总份额87.44% [11] - 会议全票通过设立管理委员会 选举陈华山、薛超、翁少凡为委员 其中陈华山当选主任 [11][12][13] - 管理委员会获授权负责持股计划日常运营 包括资产处置、分红安排及减持安排等14项职责 [14][15]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9-24 03:25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5,700,944股 发行价格为35.79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204,036,785.76元 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16,538,460.64元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187,498,325.12元 [1] -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于2025年9月18日出具验资报告(中证天通(2025)验字21120005号)确认资金到位 [1] 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安排 - 公司与中信银行合肥分行、华安证券及华泰联合证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规范资金存放与使用 [2] - 专户仅用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 不得挪作他用 [3] 三方监管协议核心条款 - 独立财务顾问(华安证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权通过现场调查或书面问询方式监督资金使用 每半年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3][4] - 银行需按月(每月20日前)向公司及财务顾问提供对账单 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4] - 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净额20%时 需立即通知财务顾问并提供支出清单 [4] - 银行三次未及时提供对账单或通知大额支取 公司或财务顾问可单方面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 [5] 配套资金发行进展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承销总结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公司将尽快办理新增股份登记托管 [7] - 详细发行情况参见同日披露的《发行情况报告书》 [7]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09-23 17:34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017,513股 每股面值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8.55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5,999,996.15元 [1] - 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6,461,073.46元后 实收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9,538,922.69元 [1] -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于2021年6月18日出具验资报告确认资金到位情况 [1] 募投项目变更 - 公司于2025年7月变更部分募投项目 将厦门同安四期厂房建设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5,047.58万元变更用于泰国(罗勇府)生产基地一期项目 [2] - 项目实施主体为金牌泰国子公司 授权董事会/管理层办理银行专项账户事宜 [2] 新增募集资金专户 - 公司与金牌泰国子公司、工商银行泰国公司及兴业证券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3] - 截至2025年9月22日 新增专户账号5100310677 余额为0万元 专户仅用于泰国生产基地项目 [3][4] 三方监管协议核心条款 - 允许专户资金以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形式存放 需履行内部程序并获保荐机构同意 产品不得质押 [4] - 保荐机构兴业证券每半年度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可随时查询专户资料 [4][5] - 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时 需通知保荐机构并提供支出清单 [5] - 银行需按月提供对账单 若连续三次未及时出具或未配合调查 公司可单方面终止协议 [6] - 协议自签署日起生效 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并销户后失效 [7] 协议签署方与文件 - 甲方为金牌厨柜及泰国子公司 乙方为工商银行泰国公司 丙方为兴业证券 [3][4] - 协议一式捌份 各方持一份 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证监会厦门监局报备 [7]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设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09-23 17:22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521万股,每股发行价格26.74元,募集资金总额147,631.5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2,195.6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135,435.90万元 [1] - 募集资金到账后全部存放于董事会批准开设的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1] -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23年6月27日出具验资报告确认资金到位情况 [1] 募集资金用途调整 - 2025年8月15日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新增"惯性测量单元(IMU)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并增设募集资金专户 [1] - 该项目实施主体为安徽芯动联科及其全资子公司北京芯动致远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1] - 相关决议已通过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 专户开立情况 - 公司开设两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分别为343006014015003026589和343006014015003026665 [3][9] - 截至2025年9月19日,两个专户余额均为0万元 [4][9] - 专户仅用于惯性测量单元(IMU)开发及产业化项目等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 [4][9] 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 公司与交通银行蚌埠分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2][3][9] - 协议要求银行按月(每月10日前)提供专户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 [6][12] - 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支取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募集资金净额20%时,公司需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6][12] - 保荐机构可随时查询专户资料,并至少每半年度进行一次现场调查 [5][10] - 协议明确违约方需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7][13]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完毕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9-23 04:41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501,153,847股 发行价格为6.58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329,759.23万元[3] - 扣除发行费用10,341.49万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19,417.74万元[3] - 募集资金于2023年4月3日全部到位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验资确认[3]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开设专项账户存储募集资金[4] - 2023年4月3日与开户银行及保荐人中信证券签署四方监管协议[4] - 2025年5月28日子公司上海信金签署五方监管协议共同实施采购销售服务网络建设项目[4] 募投项目完成情况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实施完毕 节余募集资金2,683.61万元(含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2][6] - 节余资金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无需董事会审议程序[2] - 募集资金专户将在资金使用完毕后注销[2][6] 资金使用监管 - 公司严格履行募集资金使用审批手续 保证专款专用[5] - 及时准确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无违规情形[5]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将在年度报告中披露[2]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设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9-23 02:58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5,521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26.74元 募集资金总额147,631.54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12,195.64万元后 募集资金净额135,435.90万元 [2] -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董事会批准开设的专项账户 并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2] 新增募投项目及专户设立 - 2025年8月15日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新增"惯性测量单元(IMU)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并增设对应募集资金专户 [3] - 项目实施主体为芯动联科及其全资子公司北京芯动致远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3][14]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该事项 [3] 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 公司与保荐机构、交通银行蚌埠分行签署两份三方监管协议 分别对应公司及子公司专户 [4][10] - 协议内容符合上交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要求 [4] 专户具体信息 - 公司专户账号343006014015003026589 子公司专户账号343006014015003026665 [6][10] - 截至2025年9月19日两个专户余额均为0万元 [6][10] - 专户资金仅用于IMU开发及产业化等募投项目 不得挪作他用 [6][10] 资金监管机制 -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可随时查询专户资料 并需每半年进行一次现场调查 [7][11] - 银行需每月10日前提供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 [8][13] - 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支取超5000万元(达募集资金净额20%)需立即通知保荐机构 [8][13] - 银行连续三次未提供对账单或拒绝配合调查时 公司可单方面终止协议并注销账户 [9][15] 协议生效与终止 - 协议自三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 至资金全部支出并销户或协商终止时失效 [9][15] - 公司协议一式六份 子公司协议一式八份 分别向上交所及安徽证监局报备 [9][15]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立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9-23 02:55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0年12月获中国证监会核准非公开发行145,132,743股股票 每股面值1元 发行价格5.65元 [2] - 实际募集资金总额819,999,997.95元 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17,756,396.62元后 募集资金净额802,243,601.33元 [2] - 募集资金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验 并设立专项账户存储 与保荐机构及银行签署监管协议 [2] 专户开立与监管协议 - 2025年9月19日董事会决议通过开立临时补流专户 专门用于存储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3] - 公司及子公司金河佑本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招商银行呼和浩特分行签署四方监管协议 [3] - 专户账号471901636110000 截至2025年9月19日余额0万元 仅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4] 监管协议核心条款 - 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有权指定保荐代表人随时查询专户资料 银行需按月提供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 [5] - 专户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时 银行需立即通知保荐机构并提供支出清单 [6] - 银行年度内累计三次未履行对账单或大额支取通知义务时 公司或保荐机构可单方面终止协议 [6] - 协议自各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 至专户资金支出完毕并销户后失效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