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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业绩比较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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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业绩比较基准作用 拒绝基金“盲盒”!基民利好来了
中国证券报· 2025-11-03 07:45
监管政策核心内容 - 中国证监会与基金业协会于10月31日同步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征求意见稿)》和《操作细则(征求意见稿)》[1] - 政策旨在强化业绩比较基准的系统性作用,解决风格漂移、押赛道、抱团、追逐短期排名等行业问题[1][5] - 政策从制度设计、内控管理、外部监督等全链条发力,为公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划定"业绩标尺"[1][6] 政策四大重点方向 - 突出业绩比较基准的表征作用:要求基准充分体现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与基金合同约定相符,且一经选定不得随意变化[2] - 强化业绩比较基准的约束作用:要求基金管理人建立覆盖基准选取、披露、监测、纠偏及问责的全流程管控机制,并由独立部门监测偏离情况[2][3] - 发挥业绩比较基准的评价作用:要求建立以基金投资收益为核心的考核体系,基金经理绩效薪酬应与长期业绩比较基准挂钩[3] - 构建围绕基准的良性互动生态:要求托管人、销售机构、评价机构等各方归位尽责,规范信息披露[4] 对行业及产品的影响 - 政策将推动行业更精准地衡量投资业绩,有效防范"风格漂移"问题,有助于构建稳定的投资风格[6] - 促使基金经理减少短期博弈行为,更均衡稳健地进行资产配置,致力于获取长期稳定的超额收益[6] - 要求基金公司严格依据产品投资策略设定基准,约束投资行为与策略定位相匹配,建立以长期业绩为核心的评价体系[7] 对投资者的意义 - 增强业绩比较基准的明确性和清晰度,有助于投资者客观了解产品特性,形成合理收益预期并做出理性投资决策[8] - 引导投资者从关注短期净值波动转向关注基金的长期运作与策略执行,规避短期热点追逐,培育长期投资理念[8] - 清晰可靠的业绩基准将成为财富管理行业向"买方投顾"转型的核心依据,推动业务转型[9]
公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公布!新规具体内容有哪些?
搜狐财经· 2025-11-02 14:58
核心观点 - 中国证监会与基金业协会发布新规,旨在纠正基金产品风格漂移及误导投资者的行为,将业绩比较基准从松散参考转变为刚性约束 [1][5][7] 业绩比较基准的定义与作用 - 业绩比较基准是基金的“指南针”,显示基金的资金主要投向,例如股票或债券、大盘股或小盘股 [3] - 业绩比较基准是考核基金经理能力的“尺子” [3] - 清晰的业绩比较基准有助于投资者形成合理收益预期 [9] 新规的具体要求与行业影响 - 新规要求业绩比较基准必须真实体现产品定位,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5] - 基金管理人需建立以基金投资收益为核心的考核体系,体现产品业绩和投资者盈亏情况 [5] - 行业需健全与基金投资收益相挂钩的薪酬管理机制 [5] - 新规对基金公司选用业绩比较基准的行为实施严格监管 [9] - 监管部门将引导行业机构在1年过渡期内,分批稳妥做好存量产品的基准优化变更工作 [9]
基金公司收入报酬,应由基民回报说了算
第一财经· 2025-11-01 19:50
政策发布与核心目标 - 证监会于今年5月印发《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明确提出建立健全基金公司收入报酬与投资者回报绑定机制,并强化业绩比较基准的约束作用[1] - 作为落实《行动方案》的关键步骤,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及配套“操作细则”征求意见稿近日发布并公开征求意见[1] - 政策旨在解决基金行业两大核心问题:基金风格漂移导致基民持仓体验差,以及基金业绩波动大导致“基金公司赚钱,基民不赚钱”的现象[1] 具体监管要求 - 要求基金管理人建立健全覆盖业绩比较基准选取、披露、监测、纠偏及问责的全流程管控机制,以强化基准对投资的约束作用[1] - 明确基金管理人应建立以基金投资收益为核心的考核体系,建立健全与基金投资收益相挂钩的薪酬管理机制,以发挥基准对考核的指导作用[1] - 在衡量主动权益基金业绩时,管理人应当加强与基准比较,长期业绩明显低于基准的,相关基金经理的绩效薪酬应当明显下降[3] 行业现状与问题 - 市场低迷期行业亏损面大,但基金公司依然“旱涝保收”,基金经理收入与基民收益反差长期存在,对投资者信心和引入长期资金不利[2] - 金融行业的高收入与现阶段收入分配中过于强调资本价值及一定的“壁垒保护”分不开,部分基金经理被质疑“靠天吃饭”而非凭能力和勤奋[3] - 费率改革已取得显著成效,行业综合费率稳步降低,为推进收入报酬制度改革打下了基础[2] 未来政策展望 - 下一步证监会将修订出台薪酬考核规则,细化基金经理薪酬考核具体指标要求[4] - 将完善基金管理人分类评价监管体系,把业绩比较基准相关考核指标纳入有关指标体系[4] - 将常态化注册与业绩比较基准挂钩的浮动管理费基金产品[4] - 系列政策举措有望全面强化基金公司收入报酬与投资者利益绑定机制,倒逼基金公司通过高质量服务为投资者争取长期稳健回报[4]
壹快评|以持续改革破解“基金公司赚钱 基民不赚钱”怪圈
第一财经· 2025-11-01 16:41
政策发布 - 证监会于今年5月印发《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1] - 近日发布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及配套"操作细则"征求意见稿 作为落实《行动方案》的关键步骤[1] 政策核心要求 - 要求建立健全基金公司收入报酬与投资者回报绑定机制[1] - 强化业绩比较基准的约束作用[1] - 要求基金管理人建立健全覆盖业绩比较基准选取、披露、监测、纠偏及问责的全流程管控机制[1] - 明确基金管理人应建立以基金投资收益为核心的考核体系 建立健全与基金投资收益相挂钩的薪酬管理机制[1] 政策针对的行业问题 - 政策旨在解决基金风格漂移和"挂羊头、卖狗肉"问题[1] - 针对基民持仓体验差和基金业绩波动大问题[1] - 解决"基金公司赚钱,基民不赚钱"的行业怪圈[1] - 关联基金行业费率"性价比"跟基民预期有差距以及基金经理薪酬机制不合理等深层次问题[1] 行业现状与改革背景 - 市场低迷期行业亏损面大 但基金公司依然"旱涝保收" 基金经理可以"吃香喝辣"[2] - 这种反差长期存在 对守护投资者信心和吸引长期资金极其不利[2] - 费率改革已取得显著成效 行业综合费率稳步降低 为推进收入报酬制度改革打下基础[2] 基金经理收入与考核机制 - 金融行业的高收入与现阶段收入分配中过于强调资本价值及体制原因带来的"壁垒保护"分不开[3] - 一些基金经理被质疑"靠天吃饭"而非凭能力和勤奋[3] - 新规要求长期业绩明显低于基准的 相关基金经理的绩效薪酬应当明显下降[3] 政策预期影响 - 有望出台切实可行的刚性规定 在治理市场顽疾上迈出一大步[3] - 促使基金行业全面建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信义意识[4] - 通过高质量服务为投资者提供长期稳健回报 为资本市场引入更多中长期资金[4]
新华财经早报:11月1日
新华财经· 2025-11-01 13:38
国务院政策动态 - 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扩大制度型开放,提出提升商品市场开放水平、优化服务市场准入规则、完善要素市场开放监管制度[1] - 会议部署加快场景培育和开放推动新场景大规模应用有关举措,审议通过《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草案)》[1] - 国家发展改革委新增2000亿元专项债券额度,专门用于支持部分省份投资建设,将督促加快专项债券发行使用以形成实物工作量[1] 金融市场监管 - 证监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截止到11月29日,旨在约束和指导基金投资行为[1] - 中国基金业协会同步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征求意见稿)》[1] 行业经济数据 - 10月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PMI)为49.0%,比上月下降0.8个百分点,生产指数和新订单指数分别为49.7%和48.8%[1] - 大型企业PMI为49.9%,其生产指数和新订单指数分别为50.9%和50.1%,均连续6个月位于扩张区间[1] - 2025年9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47362亿元,同比增长6%,货物贸易顺差6682亿元,服务贸易逆差1196亿元[1] - 前三季度钢铁行业钢材价格同比下降,持续低位运行,行业收入降幅小于成本降幅[1] 产业发展与规划 -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深化智慧城市发展推进全域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目标到2027年底建成50个以上全域数字化转型城市[1] - 截至2025年9月底,我国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总数达到1806.3万个,同比增长54.5%,保障全国4000万辆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1] - “粤车南下”政策正式公布,首批开放广州、珠海、江门、中山四个城市,广东私家车可经预约使用香港口岸停车场及驶入香港市区[1] 公司动态 - 北京理想汽车有限公司备案召回计划,自2025年11月7日起召回生产日期在2024年2月18日至2024年12月27日的理想MEGA 2024款汽车,共计11411辆[1] 全球市场与事件 - 联合国贸发会议报告指出2025年上半年全球外国直接投资下降3%,延续两年来的低迷状态[1] - 欧元区10月通胀率按年率计算为2.1%,低于9月的2.2%[1] - 美国联邦政府“停摆”第31天,法院裁定政府须在停摆期间维持“补充营养援助计划”[1] 金融市场表现 - 主要股指普遍下跌,上证指数下跌0.81%至3954.79点,深证成指下跌1.14%,创业板指下跌2.31%[2] - 在岸人民币汇率下跌96点至7.1206,离岸人民币下跌134点至7.1236[2] - 美元指数上涨0.28%至99.804,美国三大股指小幅上涨,道琼斯指数上涨0.09%[2] - WTI原油价格上涨0.98%至60.88美元/桶,COMEX黄金价格下跌0.62%至4013.4美元/盎司[2]
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规则公开征求意见 突出表征作用 防止“风格漂移”
搜狐财经· 2025-11-01 08:55
核心观点 - 中国证监会与基金业协会联合发布关于公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指引及操作细则征求意见稿 旨在通过强化基准的四大作用来推动公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 [1][3] - 新规旨在解决当前行业在业绩比较基准方面存在的制度缺失、内控机制不健全及“风格漂移”等问题 以提升投资纪律性和投资者获得感 [8][9] - 此次改革是系统性工程 后续将配套推出薪酬考核规则修订、管理人分类评价体系完善及建立行业基准库等一系列措施 [1][11] 规则核心作用 - **突出基准对产品的表征作用**:要求业绩比较基准充分体现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 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且基准一经选定不得随意变化 [3] - **强化基准对投资的约束作用**:要求基金管理人建立覆盖基准选取、披露、监测、评估、纠偏及问责的全流程管控机制 并由公司管理层对基准选取决策承担主要责任 [4] - **发挥基准对考核的指导作用**:明确管理人应建立以基金投资收益为核心的考核体系 基金经理绩效薪酬应与长期业绩相对基准的表现挂钩 并要求基金评价机构将基准作为重要评价依据 [5] - **强化基准的外部监督**:对托管人、销售机构等市场参与方提出要求 包括托管人履行监督复核职责 销售机构在展示基金业绩时需同步展示基准表现 [6] 行业背景与问题 - 当前公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存在法规制度缺乏专门性、系统性规定 约束力不强的问题 [9] - 多数管理人尚未建立覆盖业绩比较基准的全链条内控机制 托管、销售等机构也未有效监督和使用基准 [9] - 部分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业绩大幅偏离业绩比较基准 出现“风格漂移”现象 对投资者获得感造成较大影响 [9] 后续配套措施 - 证监会将修订出台薪酬考核规则 细化基金经理薪酬考核具体指标要求 [1][11] - 完善基金管理人分类评价监管体系 将业绩比较基准相关考核指标纳入有关指标体系 [1][11] - 常态化注册与业绩比较基准挂钩的浮动管理费基金产品 [1][11] - 基金业协会将组织成立行业专家组 研究建立基金行业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库 以规范引导行业机构选取权益资产基准要素 [1][11]
中基协拟发布公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
上海证券报· 2025-11-01 02:21
核心观点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征求意见稿)》 旨在全面规范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建立、使用和监督机制 强化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与外部监管力度 [1] 基金管理人要求 - 基金管理人需建立覆盖产品设计全流程的业绩比较基准管理机制 并通过科学测评评估其适当性 确保基准能体现基金的投资目标、范围、策略、比例和风格 [1][2] - 基金管理人需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基金实际投资与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率、波动率等对比情况 覆盖周期至少包括过去一年、三年、五年、十年及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1] - 基金管理人需通过定性和定量方法对基金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差异进行解释说明 定量指标包括跟踪误差和信息比率 [1] - 对于投向特定市值、策略、行业、市场板块、主题类产品 基金管理人需向托管人提供投资风格库清单和具体筛选标准 并说明其符合合同约定 风格库更新需及时告知托管人 [3] 行业协会与要素库管理 - 中基协将建立和维护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要素一类库和二类库 要素入库与使用适度分离 [1][2] - 一类库纳入市场表征性强、认可度高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鼓励主动管理型基金规范选取和使用 [2] - 基金管理人拟使用二类库内的股票指数表征权益资产时 需在产品注册时说明选择考量 [2] 基金托管人职责 - 基金托管人需建立健全覆盖业绩比较基准相关合同审查、投资监督、信息披露复核等环节的工作机制 并配备足够专业人员和完备业务系统 [2] - 基金托管人应对风格库清单进行审查 发现不符合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约定的 应及时提示管理人 [3] 基金评价机构导向 - 基金评价机构应围绕业绩比较基准建立以五年期以上长周期业绩为核心的评价评奖体系 [1]
证监会最新发布!将重塑基金业生态
上海证券报· 2025-10-31 23:58
核心观点 - 中国证监会与基金业协会发布新规以强化公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选取、使用和监督,旨在提升产品风格稳定性、加强投资约束力,并将基准表现与基金经理薪酬考核挂钩 [1][7] 业绩比较基准的产品表征作用 - 明确业绩比较基准应充分体现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符合基金合同关于投资目标、范围、策略和比例的约定 [2] - 要求根据产品定位和风格任命具备相关经验的基金经理,且基准一经选定不得随意变更 [2] - 基准构成要素可包括股票、债券、基金、商品、多资产等各类指数、合约价格、利率等 [2] 业绩比较基准对投资的约束作用 - 要求基金管理人建立健全覆盖基准选取、披露、监测、评估、纠偏及问责的全流程管控机制 [3] - 提高基准选取决策层级至公司管理层,并由其承担主要责任 [3] - 强化内部监督,由独立部门监测投资偏离,投资决策委员会判断偏离合理性,合规负责人定期检查纠偏机制有效性 [3] 业绩比较基准对考核的指导作用 - 要求管理人建立以基金投资收益为核心的考核体系,健全与投资收益挂钩的薪酬机制 [4] - 基金长期投资业绩明显低于业绩比较基准的,相关基金经理的绩效薪酬应当明显下降 [4] - 规范基金评价评奖机制,要求评价机构将业绩比较基准作为重要依据,原则上不得对不同类型或风格的权益类基金直接进行业绩排序 [5] 业绩比较基准的外部监督 - 强化托管人监督职责,包括基金合同审核、投资风格库复核、风格稳定性监督及信息披露复核 [6] - 要求管理人和销售机构在展示基金业绩时同步展示业绩比较基准表现 [6] - 规范基金合同、定期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对业绩比较基准的披露内容 [6] 监管后续工作安排 - 证监会与基金业协会将指导行业在过渡期内稳妥优化存量产品基准,确保不影响市场稳定 [7] - 基金业协会将研究建立基金行业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库,用于规范引导基准选取 [7] - 后续将修订薪酬考核规则、将基准考核纳入管理人分类评价体系,并常态化注册与基准挂钩的浮动管理费基金产品 [7]
新规来了!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变更趋严,存量产品有1年过渡期
北京商报· 2025-10-31 21:05
政策发布背景与目标 - 中国证监会于10月31日起草并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征求意见稿)》,旨在规范公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选取和使用 [1] - 同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起草并发布配套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征求意见稿)》,以明确具体操作规范 [1][4] - 政策核心目标为解决当前公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存在的法规制度缺乏专门性、基金管理人内控机制不健全、部分主动权益类基金出现“风格漂移”等问题 [3] 政策核心内容要点 - 突出业绩比较基准的表征作用,要求基准体现基金合同核心要素和投资风格,且一经选定不得随意变更 [3] - 强化业绩比较基准的约束作用,要求基金管理人建立全流程内控机制,提高内部决策层级以确保投资风格稳定 [3] - 发挥业绩比较基准的评价作用,规范其在薪酬考核、基金销售、基金评价等环节的使用要求 [3] - 健全多道防线,在基金管理人自我约束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和基金托管人监督 [3] 业绩比较基准变更规定 - 原则上业绩比较基准不得随意变更,但在符合特定条件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时允许变更 [4] - 允许变更的具体条件包括:原有基准要素无法持续运作、编制方案重大修订导致基准不再适用,或调整后新基准表征作用更强且符合基金投资目标等 [4] - 变更基准需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并提前三十日公告,充分说明变更原因、差异及影响 [4] 与薪酬考核的关联 - 《指引》明确将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的长期投资业绩与基金经理绩效薪酬挂钩 [5] - 规定若基金长期投资业绩明显低于业绩比较基准,相关基金经理的绩效薪酬应当明显下降 [5] 行业影响与专家观点 - 政策将促使基金经理在投资运作时更严格地遵循业绩比较基准,减少随意发挥空间,有助于投资者更易判断基金产品定位和风险收益特征 [6] - 政策颁布被认为将对促进市场投资理念的规范以及整个市场风格的变化产生潜移默化的作用 [6] - 专家分析指出,新规体现了“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有助于帮助投资者提升决策效率与投资体验,并要求基金管理人加强对业绩比较基准的跟踪与评估 [7] 政策实施过渡期安排 - 对存量产品业绩比较基准设置不符合规定的,给予1年实施过渡期进行变更 [6] - 对涉及系统调整和数据交互的托管人监督、管理人和销售机构展示基准等要求,给予6个月实施过渡期 [7]
证监会:拟授权基金业协会建立基金行业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库
搜狐财经· 2025-10-31 20:17
政策核心内容 - 证监会起草《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 [1] - 指引旨在规范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选取和使用 [1] 基准选取规范 - 基准构成要素与权重需符合基金合同关于投资目标、范围、策略和比例等约定,能够表征基金投资风格 [1] - 基准计算方法、数据来源需清晰透明、可持续、可量化,标的资产可公允定价 [1] - 选取指数需代表性强、编制方案合理、成份券流动性好、信息持续披露,指数编制机构需具备强研发运维能力和完备团队架构 [1] 机构责任强化 - 基金管理人需按差异化、合理化布局原则开发产品,明晰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选取匹配基准,并选任具备相关投研经验的基金经理 [1] - 基金托管人需加强基金合同审核,对基准选取和变更进行评估,确保符合法规和合同约定 [1] 基准要素库管理 - 授权基金业协会建立基金行业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库 [1] - 基金管理人可从协会建立的基准要素库中选取基准要素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