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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兴商 国企在行动——图解《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
新浪财经· 2025-12-17 22:20
政策核心与目标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今年印发《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旨在健全社会信用体系 [1][11] - 社会信用制度被定位为市场经济的基础制度 [1][11] - 政策目标是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维护公平有序竞争市场秩序、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13] 信用体系建设覆盖主体 - 构建覆盖各类主体的信用体系 [13] - 深化政务信用建设 [13] - 加强经营主体信用建设 [3][13] - 加快社会组织信用建设 [3][13] - 有序推进自然人信用建设 [3][13] - 全面强化司法执法体系信用建设 [3][13] 信用体系基础支撑措施 - 建立全面完整准确的信用记录 [3][13] - 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共享 [3][13] - 建立公共信用信息统一公示制度 [3][14] - 有序推动公共信用信息开放流通 [3][14] - 加强信用信息安全保护 [3][14] 信用激励约束与修复机制 - 强化对守信行为的激励 [5][14] - 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 [5][14] - 完善统一的信用修复制度 [5][15] 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 以信用评价为基础实施分级分类监管 [5][16] - 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 [5][16] - 推进信用报告深度应用 [5][16] - 加强对政府签订、指导签订合同等的履约信用监管 [5][17] - 推动信用赋能基层治理 [5][17] - 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法律法规制度 [5][17] 信用服务市场与创新发展 - 大力培育信用服务市场 [7][17] - 深入推进信用融资和信用交易 [7][17] - 加强平台经济领域信用建设 [7][17] - 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 [8][17] 组织实施与保障 -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形成上下联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9] - 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要加强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本领域信用建设责任形成工作合力 [9] - 统筹做好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等工作 [9]
市场监管总局2025年四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实录
中国质量新闻网· 2025-12-16 22:08
转自:市场监管总局网站 12月16日上午,市场监管总局召开2025年四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以下为发布会文字实录: 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新闻宣传司司长王秋苹:女士们、先生们,媒体朋友们,大家上午好!大雪 初晴,天地澄明,正如我们共同的心愿——市场清朗,民生温暖。欢迎各位来到市场监管总局2025年第 四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现场! 现在,我向大家通报近期工作。第四季度,总局聚焦民生关键,打出监管"组合拳",重点向两个方向发 力—— 一是完善基础制度,优化发展环境。出台《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构建了更加科学完备的 信用修复机制;发布《商业银行收费行为执法指南》,为规范商业银行收费行为提供了精准标尺,降低 企业融资成本。 今天我们通过总局官网发布《非横向经营者集中审查指引》和《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管理办 法》,前者完善了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规则,后者强化社会信用体系的基础建设,夯实社会信用体系 根基,欢迎媒体朋友们关注。 二是强化重点监管,回应民生期待。公布《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通则》及24种产品生产许可证 实施细则,进一步强化高风险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治理。修订《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 法 ...
筑牢防线让职业背债人无空可钻
北京青年报· 2025-12-09 20:33
行业现象:职业背债黑色产业链滋生 - 一种名为“职业背债人”的黑色交易悄然盛行,以个人征信为筹码,出卖信用获取短期利益[1] - 具体操作手法包括伪造材料骗取银行贷款,以及配合中介抬高房产评估价、虚构身份骗取高额房贷[1] - 该产业链使得失信行为被明码标价、系统化运作,对社会信用体系造成系统性破坏[2] 对金融机构的直接危害 - 银行、金融机构作为主要债权人,成为最直接的受害者,蒙受巨额损失[1] - 骗局手段包括伪造的收入证明、虚高的资产评估、虚假的交易背景[1] - 部分银行工作人员为完成任务甚至参与其中,内外勾结导致风险控制形同虚设[1] - 金融系统的稳定性将面临严峻挑战[1] 对背债人的后果与风险 - 背债人面临报酬难以兑现的风险,因“恶意串通”不受法律保护[2] - 背债人可能因贷款诈骗罪面临刑事处罚,最高可判无期[2][3] - 个人信用破产将导致其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基本权利受到全方位限制,被排除在现代信用社会的正常生活之外[2] 监管与治理措施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已发布风险提示,公安部与金融监管部门联合开展打击行动[3] - 金融机构应严格贷款审核流程,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核实信息,建立严密内部监督机制[3] - 监管部门要加大惩处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对中介、金融机构内部违规者严厉处罚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 - 网信、公安等部门应联动出击,清理网络平台相关违法广告与信息,追踪打击跨区域犯罪团伙[3] 社会影响与根本诉求 - “职业背债”产业链侵蚀社会经济的信用根基,信用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基石[1][2] - 长此以往,社会将陷入劣币驱逐良币的信用困境,诚实守信者反而可能处于竞争劣势[2] - 守护信用根基关乎金融安全、社会公平正义与经济健康发展[4] - 根本在于让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惩,筑牢市场经济良性运行的信用基础[4]
洞见 | 申万宏源杨成长:建设统一信用市场 筑牢信用经济基石
文章核心观点 - “十五五”规划建议明确提出构建统一市场体系并建设信用经济,标志着信用市场在市场经济体制机制改革及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中的重要性进一步提升[6] - 加快健全信用体系和信用市场建设是提升市场运行效率、优化营商环境的现实需要,更是实现“十五五”规划战略目标的重要保障[6][10] - “十五五”时期应依托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从理念重视、基础设施构建、中介机构能力提升及市场主体经营能力强化四个方面加快推进全国信用市场一体化进程[6][17] 当前信用体系建设现状 - 从顶层设计看,2014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发布后信用建设进入快速发展阶段,2022年相关意见进一步将信用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8] - 从制度建设看,社会信用立法已纳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全国已有27个省份、18个地市出台社会信用条例,信用领域国家标准累计发布超60项[9] - 从基础设施看,已初步建成“两平台、一网站”的信用基础设施平台,其中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1.8亿经营主体信用信息超807亿条,信易贷平台助力信用主体融资超37万亿元,“信用中国”网站日查询量突破2亿次[9][10] 信用市场建设面临的短板 - 信用服务可得性不强,超过九成的小微企业从未获得银行贷款,处于“信用空白”状态,小微企业保险覆盖率仅为10%左右[11] - 信用融资占比低,42家上市银行合计信用贷款占比不足四成,多数城商行、农商行信用贷款占比不足三成,2024年公司信用类债券发行额约14.5万亿元,仅占各类债券年发行总量的18%[12] - 信用基础设施尚不健全,数据归集、查询、调用和共享存在明显堵点,信用修复机制不健全,企业普遍反映信用修复异议申请效率低、修复标准不明确[13] - 信用评级定价不充分,3年期AAA级与AA级企业债的平均发行利差仅约为63个基点,约90%的公司债发行主体被评为AA级及以上,评级分布高度集中[14][15] “十五五”期间推进统一信用市场建设的重点方向 - 从理念上重视全国统一信用市场的建设,政府应把信用市场作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系统谋划,实现信用的资本化和证券化[18] - 加快构建高标准信用基础设施体系,打造高效统一的国家信用信息平台体系,打通部门间数字壁垒(当前约70%的信用数据分散在不同部门),打破区域壁垒推动信用互认和协同监管[21][22][23][24] - 全面提升中介机构的信用评估定价能力,建立权威统一的信用评估标准体系,推动信用评估的数字化、智能化、场景化转型,系统培育一批数字化、专业化的信用中介服务力量[25][26][27] - 提升市场经营主体的信用经营能力,通过内部引导和外部激励推动企业将信用作为核心资产管理,构建信用服务与培训支持体系帮助中小企业提升信用经营能力[28][29][30]
海南出台60项重点措施加快推进诚信自贸港建设
海南日报· 2025-11-10 10:03
文章核心观点 - 海南省发布《重点举措》提出5方面共60项重点措施 旨在通过健全面社会信用体系加快推进诚信自贸港建设 让信用成为市场经济的硬通货 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2]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框架 - 构建覆盖各类主体的社会信用体系 包括政务诚信 经营主体信用 社会组织信用 自然人信用以及司法执法体系信用建设 [1] - 夯实社会信用体系数据基础 措施包括建立全面完整准确的信用记录 规范信用信息公示 推动公共信用信息开放流通 加强信用信息安全保护 [1] 信用机制与应用 - 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具体包括强化守信行为激励 规范开展失信惩戒 完善信用修复制度 [2] - 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和治理机制 涵盖分级分类监管 构建二线口岸通关信用管理机制 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 推进信用报告深度应用 推动信用赋能基层治理 创建便民惠企信用应用场景 [2] 信用服务市场发展 - 提高社会信用体系市场化社会化水平 措施包括积极培育信用服务市场 深入推进信用融资和信用交易 加强平台经济领域信用建设 推动信用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 [2] - 深化十五五社会信用体系规划研究 目标构建公共信用与市场信用融合发展 国内信用与国际征信相互衔接的自贸港特色信用体系 打造信用服务机构集聚地和信用服务产业发展新高地 创建自贸港全域信用示范区 [2]
重磅!潘功胜最新发声!
证券日报网· 2025-10-27 18:38
货币政策操作 - 中国人民银行于去年在二级市场开展国债买卖操作以丰富货币政策工具箱和增强国债金融功能 [1] - 操作旨在发挥国债收益率曲线定价基准作用并增进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的协同 [1] - 人民银行根据基础货币投放需要、债券市场供求和收益率曲线形态灵活开展国债买卖双向操作 [1] - 考虑到债券市场供求不平衡压力较大和市场风险累积 人民银行于今年初暂停了国债买卖操作 [1] - 目前债市整体运行良好 人民银行将恢复公开市场国债买卖操作以保障货币政策传导和金融市场平稳运行 [1] 征信政策调整 - 人民银行运营的征信系统对企业和个人金融违约行为进行记录 违约记录存续期为5年 [2] - 受新冠疫情影响 一些个人发生债务逾期 即使事后全额偿还 信用记录仍持续影响其经济生活 [2] - 为帮助个人加快修复信用记录 人民银行正在研究实施一次性个人信用救济政策 [2] - 政策针对疫情以来违约在一定金额以下且已归还贷款的个人 其违约信息将在征信系统中不予展示 [2] - 该措施将在履行相关程序并进行技术准备后 计划于明年初执行 [2]
创新应用场景释放信用价值
经济日报· 2025-09-27 05:51
公共信用体系建设进展 - 公共信用应用场景从单一领域扩展至多个领域,从简单应用向深度应用推进,从区域分割向跨区域协同发展 [1] - 各地探索出各具特色的信用应用模式,例如浙江省构建“信用+担保”应用场景,为小微企业融资增信 [1] - “信用+政务服务”模式成为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重要抓手 [1] 信用应用具体领域 - 在金融信贷领域,信用数据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1] - 在民生服务领域,信用应用场景日益丰富,让老百姓切身感受到“信用有价” [1] - 创新拓展医疗、家政、养老、旅游、购物、交通、房屋租赁、基层治理等重点领域“信易+”应用场景 [3] 面临的挑战与改革方向 - 存在数据质量不佳与归集共享难、应用场景同质化、区域发展不平衡、安全与效益平衡等结构性和技术性问题 [2] - 需加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推动信用应用从量的扩张转向质的提升 [2] - 需强化制度保障,加快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保障,建立全国统一的信用修复流程 [2] 数据基础与共享机制 - 需加快完善数据归集机制,建立健全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目录 [3] - 需统筹制定跨区域信用信息共享标准和规范,建立安全高效的共享机制 [3] - 结合数据新增归集情况迭代完善公共信用评价指标 [3] 产业发展与安全保障 - 培育信用服务产业生态,发展壮大信用服务经营主体,鼓励设立民营征信机构、信用管理咨询公司 [4] - 做大做强评级报告、征信报告、信用风险缓释凭证、应收账款催收、企业信用画像软件等核心业务 [4] - 强化安全保障,探索运用区块链等新技术保障数据安全,建立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 [4] 创新与试点 - 全面推行信用承诺制,扩大告知承诺适用范围,加快推进容缺事项承诺办 [3] - 建立健全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与金融服务联动机制 [3] - 在海南、上海浦东、深圳前海等地试点推进信用跨境互认,参与全球信用体系标准制定 [4]
全球最大的老赖:欠中国65000万亿,平均欠每人4600元,拒绝归还?
搜狐财经· 2025-09-14 19:50
债务规模 - 债务总额高达65000万亿元,远超2023年中国约17万亿元的GDP,规模接近其4倍 [1] - 若将债务分摊至中国14亿人口,人均负担约为4600元 [1] 债务构成与性质 - 债务构成复杂,并非单一银行或企业借款,广泛涵盖投资者债务、政府债务及未偿还商业账款等多个领域 [3] - 该庞大债务体系涉及多个行业和层次,被视为一个整体性的“最大老赖”,问题仅显露冰山一角 [3] 债务影响与风险 - 逃避债务行为严重忽视诚信与责任,是对社会公正与经济秩序的背叛,损害社会信任基础 [3] - 若债务危机持续得不到解决,将导致社会信用体系崩塌,经济无法恢复稳定 [5][7] 解决方案与挑战 - 解决债务问题最直接的方法是“还钱”,但追责债务人面临经济与法律双重挑战 [3] - 追责过程艰难,涉及庞大利益链条,并可能遭遇政治、经济等复杂因素干扰 [5] - 解决债务问题需依靠法律力量与全民责任感,以重建社会诚信 [7]
经营主体失信信息分类指南国家标准发布
中国新闻网· 2025-09-12 12:34
国家标准发布核心 -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经营主体失信信息分类指南》国家标准(GB/T 46276-2025) [1] 标准目的与意义 - 标准旨在解决经营主体失信信息分类和管理的规范化问题 消除跨部门失信信息分类差异 [1] - 为强化对经营主体失信信息的统一分类 失信行为的多部门联合监管提供操作指南 [1] - 填补我国经营主体失信信息分类标准空白 对强化多部门联合监管 支撑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2] 标准内容与适用范围 - 标准确立了经营主体失信信息分类的基本原则 给出了失信信息的范围 分类体系架构 编码规则 分类及代码 [1] - 标准适用于对经营主体失信信息的分类与使用 [1] - 经营主体失信信息是确认惩戒对象 开展失信惩戒 实施信用修复的基础 [1] 政策背景 - 标准是落实《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及《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修复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配套标准 [1]
个体工商户信用评价指标国家标准发布
人民日报· 2025-09-12 06:21
政策发布 - 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制定发布《个体工商户信用评价指标》国家标准(GB/T 46278—2025)[1] - 标准规定了个体工商户信用评价指标建立的基本要求、评价指标内容及指标设置[1] - 标准适用于开展个体工商户信用评价活动[1] 政策目标 - 发挥信用价值,助力金融机构开发和提供适合个体工商户发展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1] - 扩大个体工商户贷款规模和覆盖面,提高贷款精准性和便利度[1] - 为实施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加大"个转企"探索力度,鼓励、支持、引导个体工商户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标准化支撑[1] 政策意义 - 落实社会信用体系高质量发展、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政策要求[1] - 解决当前个体经济蓬勃发展面临融资贵、融资难困境的现实需求[1] - 为开展柔性监管、包容审慎监管、助企纾困、实施个体工商户精准帮扶提供标准助力[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