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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价格治理方式护航平台经济
经济日报· 2025-08-24 06:16
平台经济政策新规 - 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联合发布《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征求意见稿)》共30条 旨在规范平台价格行为并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1][2] - 新规明确平台经济作为新质生产力代表 在扩大内需、就业创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发挥引擎作用 [1] - 文件依据《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精神 强调健全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制度 [1] 价格行为规范框架 - 首要保护平台经营者及平台内经营者自主定价权 鼓励技术创新与商业模式创新 [2] - 禁止平台通过限制流量等技术手段干预平台内经营者交易价格 [2] - 要求明码标价标准化 特别规范平台"预估价格标示"机制以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 [3] - 强制公开差别定价与动态定价规则 防止大数据杀熟等算法技术滥用 [3] - 要求公示补贴及促销规则(如满减、红包、限时秒杀) 遏制虚假满减和先涨后降行为 [3] 消费者权益保护措施 - 规范免密支付与自动续费服务 要求以显著方式展示选项并提供便捷取消途径 [3] - 鼓励建立价格争议在线解决机制及商品质量承诺担保制度 [3] - 明确免费商业模式若有利于创新及长远福利 可不认定为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 [4] 实施与协同机制 - 新规将为平台经营者设置适应调整期 标志互联网平台价格治理进入规范化阶段 [5] - 需政府主导细化配套政策并建立跨部门协同机制 平台需从被动合规转向主动治理 [6] - 建议通过制度创新、技术赋能与信用建设形成治理生态 包括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和数智化监管网络 [6]
中国官方就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公开征求意见
中国新闻网· 2025-08-23 22:40
政策发布与目标 - 中国国家发改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联合起草的《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征求意见稿)》于8月23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1] - 该规则旨在坚持促进发展和监管规范并重,事前引导和事中事后监管相结合,以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 [1] 规则核心内容 - 规则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引导经营者依法自主定价、明确经营者价格标示要求、规范经营者价格竞争行为、构建协同共治机制 [1] - 围绕大数据定价、价格补贴、价格诚信等方面,依法规范平台经营者及平台内经营者的价格行为 [1] - 对经营者自主定价、价格竞争等提出明确行为规范,旨在营造有序竞争、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1] 透明度与监督要求 - 要求平台经营者及平台内经营者严格遵守明码标价规定、提高价格规则透明度、及时公示收费变更情况,以更好接受社会监督 [1] 治理机制与后续安排 - 规则结合平台经济领域价格行为特点,综合运用有关法律法规,旨在充分发挥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和平台经营者作用,形成协同共治良好局面 [2] -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1个月,征求意见结束后官方将深入研究并吸收采纳各方意见 [2] - 文件正式出台时,将评估论证并根据实际情况留出必要的适应调整期 [2]
《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征求意见稿)》如何规范经营者价格竞争行为?
新华网· 2025-08-23 21:12
政策背景与目标 - 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联合起草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征求意见稿 旨在规范平台经济价格竞争行为并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3][5] 禁止的不正当价格行为 - 禁止平台经营者强制或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按定价规则以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商品扰乱竞争秩序 [6] - 禁止平台经营者及平台内经营者在消费者不知情情况下基于支付能力、消费历史等信息实施差别定价 [7][8] - 禁止使用欺骗性语言、虚假折价、误导性价格比较等方式进行价格标示 不得通过低价诱骗后高价结算 [9] 规则细化重点 - 针对低价倾销、价格欺诈、大数据杀熟等平台经济典型不正当价格行为制定细化认定标准 [4][6][7] - 明确要求平台价格标示应真实准确 维护市场价格信号传导机制和资源配置功能 [5][9]
《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征求意见稿)》如何规范经营者价格标示行为 ?
新华网· 2025-08-23 21:12
政策背景与目的 -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联合起草了《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3] 价格标示基本要求 - 要求平台经营者及平台内经营者在网站或应用程序软件(App)中明确标示价格或收费 [4] - 销售商品应当标示商品的品名和计价单位 [4] - 提供服务应当标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以及价格或收费方法 [5] - 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 [6] 促销活动规范 - 要求平台经营者及平台内经营者标明折价、减价的基准 [7][8] - 通过积分、优惠券、兑换券、代金券、预付款等方式折抵价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标明具体方法 [8] - 平台经营者公平公正开展促销,不得进行虚假或夸大宣传补贴力度 [9][10] - 要求在网站或App显著位置标示相关活动规则,明确补贴对象、方式、参与条件、起止时间等 [10] 定价规则规范 - 规定平台经营者及平台内经营者对不同交易条件的消费者实行差别定价或动态定价时,需遵守相关规则 [11]
【财闻联播】最低工资迎来“普调”!全国新增67所推免资格高校
券商中国· 2025-08-23 20:48
能源与电力行业 - 全国累计发电装机容量达36.7亿千瓦,同比增长18.2% [2] - 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11.1亿千瓦,同比增长50.8% [2] - 风电装机容量5.7亿千瓦,同比增长22.1% [2] - 全国发电设备平均利用1806小时,同比减少188小时 [2] - 全球首个5兆瓦商用级钙钛矿光伏实证基地建成投产,标志钙钛矿技术进入规模化示范应用阶段 [12] 互联网平台监管 - 国家发改委发布《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征求意见稿)》,细化低价倾销、价格歧视等不正当价格行为认定标准 [3] - 规定平台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经营者以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商品 [3] - 对用户长期免费且有利于创新进步的商业模式可不认定为低价倾销 [3] - 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等正当理由降价不属于低价倾销 [3] 金融机构人事变动 - 信达澳亚基金董事长祝瑞敏离任,由副总经理商健代行职务 [8] - 光证资管董事长熊国兵因职务调整离任,总经理乔震暂代履职 [9] 资本市场表现 - 道指涨1.89%创历史新高,标普500涨1.52%,两者连续三周上涨 [10] - KBW银行指数上涨3.2%,创2022年以来新高 [10] - 特斯拉涨超6%创两个月最大单日涨幅,英特尔涨超5% [10] - 纳斯达克中国金龙指数涨2.73%,名创优品涨逾20%,蔚来涨超14% [11] 企业动态与债务重组 - 旭辉境内债务重组获进展,7只债券中6只已通过债权人投票 [13] - 上半年收入122.813亿元同比减少39.2%,股东应占亏损63.578亿元 [13] - 未偿还债务总额同比下降约44亿元 [13] - 中国移动发布算网大脑3.0,融合九天大模型实现智能任务规划 [14] 劳动力市场与招聘 - 北京月最低工资标准由2420元调整为2540元,湖南调整至2200/2000/1800元三档 [7] - 胖东来新店招聘900人,网页因流量过大崩溃,部分岗位30分钟内报满 [15] - 招聘专项计划包含边防退伍军人200人及刑释人员20人 [15]
事关平台经济,价格行为将进一步规范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8-23 20:45
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监管新规要点 经营者自主定价权保护 - 平台经营者不得通过限制流量、屏蔽店铺、下架商品等措施对平台内经营者价格进行不合理限制 [3] - 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降价促销、不得高于其他平台价格、或强制开通自动跟价系统 [3] - 依法保护平台及平台内经营者自主定价权 为平台经济创新发展提供空间 [4][5] 价格标示行为规范 - 要求明码标价 显著标示配送费、支付方式、分时定价规则及附带服务费用 [7] - 竞价排名商品需显著标明"广告" 动态定价需提前公开规则并说明影响因素 [7] - 促销活动需在页面显著位置公示规则、期限、适用范围及折价基准 [7] - 补贴促销需明确标示补贴对象、方式、参与条件及起止时间 禁止虚假宣传补贴金额 [8] 价格竞争行为监管 - 禁止以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商品排挤竞争对手 扰乱市场秩序 [11] - 允许长期免费且有利于创新及长远福利的商业模式豁免认定违法 [11] - 禁止基于大数据杀熟对同一商品在同等条件下设置不同价格 [12] - 自动续费扣款需提前显著通知用户时间、金额及价格变化 允许随时取消 [12] 消费者权益保护措施 - 要求免密支付、自动续费、搭售服务时以显著方式展示选项并提供便捷取消途径 [13] - 通过规则透明化遏制虚假满减、先涨后降等行为 [8]
事关平台经济,价格行为将进一步规范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8-23 18:59
经营者自主定价权保护 - 禁止平台强制或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降价、让利或进行促销活动 [2] - 禁止平台限制流量、屏蔽店铺或下架商品以干预平台内经营者价格行为 [2][3] - 保障平台内经营者在不同平台依法自主定价的权利 [2][4] 价格标示行为规范 - 要求平台及平台内经营者明码标价 包括配送费、支付方式、分时定价规则等 [5][8] - 动态定价需提前向社会公开定价规则及影响因素 [5] - 附带服务(如安装、延长保修)需显著位置明码标价 [5] - 竞价排名商品或服务需显著标明"广告" [6] 促销活动透明度要求 - 需在页面显著位置公示促销规则、期限、适用范围及折价基准 [7][8] - 积分、礼券等折抵价款需标明具体计算办法 [7] - 禁止虚假宣传补贴金额和力度 需明确标示补贴对象、方式及参与条件 [7][8] 价格竞争行为监管 - 禁止以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商品以排挤竞争对手或扰乱市场秩序 [9][10] - 允许长期免费且有利于创新的商业模式豁免低于成本销售限制 [9][10] - 禁止基于大数据杀熟 对同一商品在同等条件下设置不同价格 [10][11] 消费者权益保护措施 - 自动续费或扣款需提前显著通知用户扣款时间、金额及价格变化 [12] - 提供便捷的自动续费取消途径 [12] - 免密支付、搭售服务需显著展示选项并提供取消渠道 [12]
创新价格治理方式 护航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解读
中国经济网· 2025-08-23 16:05
平台经济地位与作用 - 平台经济作为新质生产力的重要代表和载体 在我国发展全局中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 为扩大内需和就业创业提供新空间 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新引擎[1] 价格行为规范背景 - 互联网平台利用市场优势地位实施的价格行为受到社会广泛关注[1] - 平台经济正经历从"规模扩张"到"质量跃升"的深刻变革[2] - 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具有显著"双边市场"特征和"技术赋能"属性[2] - 规范价格行为是构建常态化监管机制 推动平台经济发展从"扩规模"到"优质量"的制度基石[2] 行为规则主要内容 - 文件共30条 围绕经营者自主定价 价格标示行为 价格竞争行为 消费者价格权益保护和监督机制构建治理框架[3] - 将"经营者自主定价"置于首要位置 鼓励创新技术和商业模式 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3] - 禁止平台经营者通过限制流量等技术手段干预平台内经营者交易价格[3] - 对"明码标价"和"预估价格标示"提出具体要求 建立标准化价格公示机制[4] - 要求提前公开差别定价和动态定价规则 防止算法技术滥用[4] - 要求公示补贴 促销规则 遏制"虚假满减""先涨后降"等行为[4] - 规定免密支付 自动续费等服务需以显著方式展示相关选项并提供便捷取消途径[4] - 鼓励建立价格争议在线解决机制 商品质量承诺和担保制度[4] 规则实施特点 -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制定 在监管制度和要求上保持稳定性[5] - 对用户长期免费且有利于创新进步和长远福利的商业模式可不认定为违法[5] - 将为平台经营者和平台内经营者留出必要的适应调整期[6] 规则实施机制 - 需要政府 平台经营者 行业协会等多方主体协同共治[7] - 政府需要强化监管统筹 优化制度供给 细化配套政策 建立跨部门协同机制[7] - 平台经营者需要从被动合规转向主动治理 完善平台合规体系 承担主体责任[7] - 需要制度创新 技术赋能 信用建设多措并举 形成"制度牵引—技术支撑—信用约束—社会共治"的治理生态[7] - 建议加强规则与现有法律制度体系衔接 建立规则动态调整机制[7] - 推进部门数据共享 建立跨部门联动监测网络 利用数智化手段提升监管效能[7] - 实施价格合规信用承诺制度 形成价格信用激励约束长效机制[7]
《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公开征求意见
中国基金报· 2025-08-23 15:30
平台经济监管新规核心内容 -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研究起草《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征求意见稿)》,旨在细化平台经济领域价格行为监管要求,引导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2] - 规则制定基于征求有关部门、地方、平台经营者、专家及消费者等多方意见[2] -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8月23日至9月22日,后续将修改完善并适时印发,并为经营者留出适应调整期[7] 经营者自主定价权规范 - 明确平台经营者及平台内经营者依法自主定价的基本要求,并规范平台经营者收费行为[3] - 保护平台内经营者自主定价权,特别规定平台经营者不得采取限制流量、屏蔽店铺、下架商品等措施对平台内经营者价格行为进行不合理限制[3] 价格标示与透明度要求 - 细化平台经营者及平台内经营者明码标价规定,明确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需遵守的价格标示规范[4] - 要求平台经营者及平台内经营者公开价格促销、补贴、差别定价、动态定价、竞价排名等规则,接受社会监督[4] 价格竞争秩序维护 - 围绕维护价格竞争秩序和明确价格诚信要求,提出具体的认定标准和监管要求[5][6] - 为经营者价格竞争行为提供指引,引导经营者有序竞争、公平竞争[6] 协同共治机制构建 - 加强政府部门协同以形成监管合力,并指导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7] - 推动平台经营者健全内部合规管理制度,构建良好平台生态[7]
规范定价、补贴等行为,三部门就《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公开征求意见
搜狐财经· 2025-08-23 11:53
核心观点 - 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联合发布《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征求意见稿)》 旨在规范平台经济领域价格行为 强化经营者自主定价权 保护消费者权益 构建公平透明的数字交易环境 [1][3][4] 经营者定价规范 - 明确平台及平台内经营者依法自主定价的基本要求 禁止平台通过限制流量、屏蔽店铺、下架商品等措施不合理干预定价权 [2] - 要求平台经营者不得控制或剥夺平台内经营者的自主定价权利 保障其合法经营自由 [3] 价格标示与透明度 - 细化明码标价规定 要求商品和服务价格标示规范统一 [2] - 强制公开价格促销、补贴、差别定价、动态定价、竞价排名等规则 接受社会监督 [2] 价格竞争秩序 - 围绕价格诚信和竞争秩序提出具体认定标准与监管要求 引导经营者有序公平竞争 [2] - 通过事前引导和事中事后监管相结合 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3] 消费者权益保护 - 要求平台以显著方式展示免密支付、搭售保险、交通服务、自动续费等选项 并提供便捷取消途径 [4][5] - 回应平台经济新出现的价格行为 更大力度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4] 协同监管机制 - 构建政府部门协同、行业协会自律、平台内部合规管理的三方共治机制 [2][6] - 推动监管部门、平台经营者、行业协会各司其职 实现政府监管与企业内部监督相结合 [6] 实施时间表 -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8月23日至9月22日 后续将修改完善并适时印发 [3] - 规则正式出台时将设置适应调整期 为经营者预留合规过渡时间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