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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伦电子: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证券之星· 2025-05-09 18:49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基本情况 - 保荐机构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法定代表人为霍达,保荐代表人为姜博、吴宏兴 [1] - 发行人为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88206,注册资本43380.4445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888号C楼,法定代表人为杨廉峰,无实际控制人 [1] -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于2021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1] 保荐工作概述 - 保荐机构在尽职推荐阶段对发行人及其主要股东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配合审核及反馈答复 [1] - 持续督导阶段重点包括督导公司规范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合规使用募集资金、关注股东承诺履行情况及关联交易制度完善 [3] - 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违反科创板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重大事项 [3] 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 2022年4月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保荐机构出具专项核查意见 [4] - 2022年4月因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28.28元/股,部分股东股份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4] - 2024年4月公司延长三个募投项目实施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保荐机构出具核查意见 [5] - 2024年12月股东刘志宏解除一致行动协议,公司变更为无控股股东及无实际控制人状态 [5] 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 - 尽职推荐阶段公司及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文件材料,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工作 [6] - 持续督导阶段公司规范运作并按法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和募集资金使用,为保荐机构提供必要支持 [6] 证券服务机构配合情况 - 保荐阶段律师事务所及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依法出具专业意见,配合保荐机构核查 [7] - 持续督导阶段证券服务机构能按交易所要求及时提供专业意见 [7] 信息披露及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结论 - 公司信息披露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未发现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 [8] - 募集资金使用严格执行专户存储制度,符合监管要求,未发现变相改变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8] 其他事项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法定持续督导期届满,保荐机构将继续督导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情况 [8]
江盐集团: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证券之星· 2025-05-09 17:01
关于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报告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16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0.3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57,600,000元 [2] - 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06,767,271.4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50,832,728.52元 [2] - 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验,于2023年4月4日出具验资报告 [2] 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 持续督导期为2023年4月10日至2025年12月31日 [3] -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3] - 在2024年度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现公司存在违法违规或不履行承诺的情况 [5] 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 - 公司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各项公司治理制度,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等 [5] - 公司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等 [5] -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并予以执行 [7] 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保荐人对公司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审阅或事后及时审阅,检查了信息披露制度和内幕信息管理制度 [6] - 保荐人查阅了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并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6] - 未发现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披露信息与事实不符的情况 [6] 其他事项 - 在本次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不存在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8] - 无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8]
曲美家居: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证券之星· 2025-05-09 17:01
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1] - 保荐机构与曲美家居签订保荐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1] - 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代表人及项目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开展督导工作 [1] - 曲美家居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须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事项 [1] - 保荐机构督促曲美家居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并履行承诺 [1] - 公司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和内控制度 [1][2] - 保荐机构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 [2] - 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相关方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2] - 保荐机构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关工作计划,确保检查工作质量 [3] 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华泰联合证券对曲美家居2024年度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或事后审阅,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格式符合规定 [3] - 审查公司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确认其合法合规 [3] - 公司严格按照证券监管部门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确保重大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有效 [4] 其他事项 - 经核查,曲美家居不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应向监管机构报告的事项 [4]
实朴检测: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5-09 17:01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名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实朴检测 保荐代表人姓名:曾军 联系电话:021-23180000 保荐代表人姓名:石冰洁 联系电话:021-23180000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 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 是 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 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 是 露文件一致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1)现场检查次数 2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项目 工作内容 公司2024年存在关联交易未履行必要的审 议程序及信息披露程序情形,保荐机构在 获悉此事后对公司进行了专项现场检查。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公司已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追认上述 关 ...
比依股份: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证券之星· 2025-05-09 16:39
发行人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Zhejiang Biyi Electric Appliance Co, Ltd [1] - 证券代码为603215 SH,注册资本为18,850 84万元 [1] - 注册地址和办公地址均为浙江省余姚市城区经济开发区城东新区俞赵江路88号,邮政编码315400 [1] - 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均为闻继望 [1] 本次发行情况概述 - 公司于2022年2月15日首次公开发行A股4,666 5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2 50元,募集资金总额583,312,500 00元 [1] - 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18,566,900 00元 [1] -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确认资金到位情况 [1] 保荐工作概述 - 中信证券担任保荐人及持续督导机构,持续督导期为2022年2月18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 - 保荐工作包括督导公司完善内控制度、规范关联交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 [2] - 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环境、业务状况及财务状况,包括行业发展前景、国家产业政策变化等 [2] - 定期进行现场检查并出具报告,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2] 履行保荐职责情况 - 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未发生需要处理的重大事项 [3] - 公司积极配合保荐工作,不存在影响工作开展的情形 [3] - 证券服务机构能够及时出具文件并提出专业意见 [3] 信息披露审阅 - 公司已依照法律法规建立并执行信息披露制度 [3] - 保荐人审阅了信息披露文件、内幕信息管理制度等 [3] 募集资金使用 -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 [4] - 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 [4]
天禄科技: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证券之星· 2025-05-09 16:39
公司基本情况 - 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4日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2579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1.46元,募集资金总额4.57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为3.62亿元,股票于2021年8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1] - 公司注册资本1.10亿元,证券代码301045,注册及办公地址位于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法定代表人梅坦,董事会秘书肖明冬 [2] - 保荐机构中泰证券持续督导期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 [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2021年8月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262.13万元 [3] - 2022年12月变更"新建光学板材项目"实施地点至太东公路3000号,实施方式调整为自有+租赁厂房结合,并将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从2023年8月延期至2025年2月 [4] - 2023年4月因导光板需求下降将"扩建中大尺寸导光板项目"延期至2025年2月 [5] - 2024年12月再次将上述两个项目延期至2026年2月,并调整光学板材项目实施地点至旺庄路西 [6] 闲置资金管理 - 2021年8月起连续四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从1.86亿元逐步降至2024年的1.50亿元,期限均为12个月可循环滚动使用 [6][7][8] 经营业绩表现 - 2022年受面板行业需求疲软影响,营业收入同比下降15.63%,净利润下降70.49%至2724.86万元 [8] - 2023年营业收入继续下滑8.67%,净利润同比下降67.56% [8] - 2024年业绩回升,营业收入增长9.67%至6.54亿元,净利润增长0.48%至2711.60万元,主要因高毛利产品推广 [8][9] 公司治理事件 - 2024年6月高级管理人员李红军配偶存在短线交易行为,亏损状态下未产生收益,公司已组织相关人员加强法规学习 [9][10] 保荐机构评价 - 中泰证券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符合监管规定,专户存储且未损害股东利益 [11] - 公司信息披露及时准确,未发现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 [11] - 截至2024年底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将继续接受持续督导 [12]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保荐总结 报告书
证券日报· 2025-05-06 06:39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情况 - 公司于2022年10月11日完成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17,200,000股 每股发行价格为34.68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59,649.60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2,796.00万元 [1] - 首次公开发行由中信证券担任保荐机构 持续督导期原定至2024年12月31日 [1] 保荐机构变更 - 公司于2025年3月6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议案 并于2025年3月21日与南京证券签订保荐协议 [2] - 南京证券承接中信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 保荐代表人为孙丽丽和王永杰 [2][3] 持续督导工作内容 - 南京证券通过现场检查、访谈、培训等方式督导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及信息披露、募集资金管理等内控制度 [3] - 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投资项目进展 并发表核查意见 [4] - 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实际控制人进行持续督导培训 [5] 信息披露与合规情况 - 公司能够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及时准确披露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 [6] - 证券服务机构勤勉尽职 依法出具专业文件及意见 [6] 募集资金使用状况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 [7] - 南京证券确认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监管要求 并将继续履行相关持续督导职责 [6][7]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上海证券报· 2025-05-06 04:43
保荐机构职责履行情况 - 民生证券作为拓山重工IPO保荐机构,完成从尽职推荐到持续督导的全流程工作,包括组织中介机构协调、尽职调查、文件编制及审核沟通,最终顺利通过发行核准[1] - 持续督导阶段重点包括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内控制度、监督法律合规性、审阅信息披露文件、跟踪募集资金使用及关联交易等事项[2][3][4] - 保荐机构对拓山重工两次募投项目延期(智能化产线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核查,延期时间分别从原定2023年6月30日调整至2026年6月30日,并出具无异议意见[4][5] 保荐代表人变更 - 原保荐代表人黄益民、居韬因工作变动于2023年11月由孔海宾、梁安定接替,后孔海宾又于同年12月由周刚接替,以确保持续督导工作连续性[6] 发行人配合及证券服务机构协作 - 拓山重工及时提供真实完整的文件资料,为保荐工作创造必要条件[8] - 证券服务机构依法履行职责,积极配合保荐机构的核查与督导工作[9] 信息披露与募集资金管理 - 公司信息披露制度执行有效,未发现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9] - 截至2024年底,募集资金使用符合监管规定,无违规情形,但部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保荐机构将继续督导[9][10] 重大事项处理 - 除募投项目延期及保荐代表人变更外,未发生其他需保荐机构处理的重大事项[7]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日报· 2025-04-29 10:07
公司财务数据 - 2025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3] -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广州宏仁电子工业有限公司持有的31,914,893股限售股于2025年4月18日上市流通 [4] - 合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均未经审计 [6][7] 环氧树脂业务经营情况 - 2025年第一季度环氧树脂业务主要经营数据包括产量、销量、收入及价格变动情况 [8] - 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8] - 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未经审计 [9] 公司融资及股份变动 - 2023年9月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248,574,462股,每股发行价4.70元,募集资金总额1,168,299,971.40元 [11] - 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885,504,047股增至1,134,078,509股 [11] 持续督导情况 - 中信证券作为保荐人履行持续督导职责,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为持续督导期间 [12] - 保荐人通过现场检查、查阅文件及访谈等方式开展督导工作 [13] - 保荐人认为公司已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并执行信息披露制度 [14] - 保荐代表人彭桂钊、蔡宇宁因工作变动由文静、章洪量接替 [14]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日报· 2025-04-29 08:46
公司财务数据 -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3] - 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编制 审计类型为未经审计 [5] - 本期及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均为0元 [5] 股东信息 - 公告未披露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4]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未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 [4] -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未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4] 公司上市及募集资金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634万股 每股面值1元 发行价格17.39元/股 [6] - 募集资金总额150,145.26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8,988.45万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41,156.81万元 [6] - 公司股票于2024年8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6] 持续督导情况 - 中信建投证券担任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并完成持续督导工作 [6] - 保荐人认为公司信息披露活动符合规定 确保重大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有效 [6] - 持续督导阶段中公司不存在需向证监会和上交所报告的事项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