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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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峰测控: 华峰测控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1 00:46
股权激励计划概述 - 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88.80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当前股本总额13,553.3225万股的0.66%,其中首次授予72.42万股(占81.55%),预留16.38万股(占18.45%)[1][5] - 激励方式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1][3] - 计划有效期最长48个月,分三期归属,首次授予部分归属比例为30%/30%/40%,预留部分若2026年授予则归属比例为50%/50%[9][10][12] 激励对象与分配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166人,占2024年底员工总数的21.28%,包括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他董事会认定人员[6] - 核心技术人员袁琰、郝瑞庭、刘惠鹏分别获授1.00/0.50/1.00万股,合计占授予总量的2.82%[6] - 单个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激励计划获授股票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全部激励计划涉及股票总数不超过股东大会时股本总额的20%[6] 定价机制 - 授予价格为72.14元/股,相当于草案公布前1/20/60/120个交易日交易均价的50.00%/51.84%/50.39%/53.96%[13][14] - 自主定价基于半导体行业人才竞争激烈特性,需保障激励有效性,定价综合考虑股份支付费用影响[15] 业绩考核 - 首次授予部分考核2025-2027年主营业务收入复合增长率,以2024年为基数,目标增长率需达到特定阈值方可全额归属[18][22] - 个人层面设置优/良/合格/不合格四档绩效考核,实际归属数量=计划归属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21] 实施程序 - 计划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23][24] - 授予前需满足公司及激励对象双重条件,包括财务报告合规性、未出现违法违规情形等[16][17] - 归属前激励对象需任职满12个月,公司需披露董事会决议及中介机构意见[25] 会计处理 - 股份支付费用按授予日公允价值测算,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预计对2025-2027年净利润产生一定影响[28][29] 异动处理 - 公司出现财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控制权变更等情形时可能终止计划[33][34] - 激励对象因离职、退休、身故等情形将影响未归属股票的处理[35]
华峰测控: 华峰测控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1 00:46
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5年6月30日,授予价格为55.02元/股,向3名激励对象授予4.80万股限制性股票 [1] -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5.46万股,作废处理0.66万股,本次授予后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全部授予完毕 [1] - 股权激励方式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1] - 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1][2][3] 授予条件 - 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禁止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4][5] - 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 [5] - 监事会同意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认为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5][8] 预留授予安排 -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 [6] -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分次归属,归属比例为50% [7] -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共3人,获授4.80万股,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7.98%,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4% [7] 会计处理与业绩影响 - 公司采用Black-Scholes模型计算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 [10] - 限制性股票费用将在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按归属安排的比例摊销,对2025-2027年净利润有所影响 [10] - 预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提升核心团队稳定性和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和业绩 [10]
超卓航科: 超卓航科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1 00:46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24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1] - 会议于2025年6月召开 具体日期未披露 由监事会主席黄成进主持 [1] - 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合法有效 [1]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监事会审议通过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第一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1] - 同意为2名激励对象办理10 469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 [1] -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2] 审计机构续聘 - 监事会审议通过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 -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2] -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监事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 - 同时涉及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 [2] -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华峰测控: 华峰测控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1 00:46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6月30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 应到监事3名 实到监事3名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运坤主持 [1] - 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决议合法有效 [1]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1][2] - 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2] - 审议通过《华峰测控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公告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 - 审议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2][3]
安克创新: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1 00:45
董事会换届选举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拟进行换届选举,提名阳萌、赵东平、祝芳浩、熊康、连萌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2] - 提名李聪亮、易玄、韩曦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津贴为8.4万元/年,非独立董事津贴为6万元/年 [3][5] - 新一届董事会任期自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3]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6] - 对《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进行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6] - 修订部分治理制度以完善公司治理,促进规范运作 [6] 高管责任保险 - 拟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保险限额合计5000万元/年,保费不超过50万元/年 [7][8] - 授权管理层办理投保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 [8] 股东回报规划 - 制定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完善股东回报机制 [8] - 规划已获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 审计机构续聘 - 拟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9] - 聘期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9] 资金管理 - 拟使用不超过1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9] - 额度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9] 股权激励计划 - 调整2022年、2023年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10][11] - 2022年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249名激励对象可归属144.1268万股 [11] - 2023年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144名激励对象可归属118.8652万股 [12] - 2024年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281名激励对象可归属200.7706万股 [13] - 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14]
华东医药: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7-01 00:45
华东医药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回购注销事项 核心观点 - 公司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涉及5.60万股占总授予量的1.21%回购价格为23.20元/股 [13][14] - 本次调整及回购注销事项已履行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程序尚需股东大会批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 [14] 激励计划实施进展 - **首次授予部分**:2022年11月15日完成首次授予登记108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122.094万股于2023年12月5日上市流通90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106.374万股于2024年12月16日上市流通 [7][11][12] - **预留授予部分**:2023年9月28日完成预留授予登记18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19.25万股于2024年10月28日上市流通 [10] 回购注销情况 - **首次授予部分**:累计回购注销30.93万股包括因离职或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的激励对象对应股份其中2024年3月注销9.78万股2024年8月注销6.50万股2025年3月注销18.55万股 [7][8][9][11][12] - **最新回购计划**:拟注销首次授予中6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5.60万股占总股本0.003%回购金额129.92万元 [14] 价格调整机制 - 因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派5.8元)回购价格由23.78元/股调整为23.20元/股调整公式为P=P0-V(P0为原价V为每股派息额) [13][14] 审批程序 - 历次调整及回购事项均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并履行公示及债权人通知程序 [4][5][6][7][8][9][10][11][12][14]
安克创新: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1 00:44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281人,可申请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200.770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777% [1][11][21]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经两次调整,从40.62元/股调整为38.52元/股,主要由于公司实施了2024年半年度和年度权益分派 [11][12] - 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起最长不超过60个月,归属安排分为两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为首次授予后12-24个月,第二个归属期为24-36个月 [1][2] 业绩考核要求 - 公司层面第一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为: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或以2023年扣非归母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扣非归母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 [5][6] - 实际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41.14%,扣非归母净利润增长率也达到考核要求,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100% [15][16] -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分为S、A+、A、B、C五个档次,281名激励对象均考核合格,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100% [18][19][20] 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 首次授予日确定为2024年7月16日,第一个归属期为2025年7月16日至2026年7月15日 [12] - 由于24名激励对象离职,激励对象人数从305人调整为281人,相应作废已授予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11][12] -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1][21] 公司治理与合规 - 激励计划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及股东大会授权 [8][9][10] - 监事会核查认为281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归属条件成就情况符合相关规定 [21][22] - 法律意见书确认本次归属及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 [22]
唯捷创芯: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7-01 00:44
公司基本情况 -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股票代码688153 [5] - 公司现持有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2011655651308XJ [6] - 公司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可能导致其终止的情形 [6] 激励计划概述 - 本次激励计划为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管理、技术及业务骨干人员 [1] - 激励计划共分为十四章,包括释义、目的与原则、管理机构、激励对象范围、限制性股票来源与数量等 [7] - 激励计划已载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九条要求的全部事项 [7] 激励计划实施程序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了《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8] - 2025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8] - 同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核查意见,认为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 [8] - 2025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8] 激励对象情况 - 激励对象为公司管理骨干人员、技术骨干人员、业务骨干人员,不包括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10] - 激励计划包含部分外籍员工,因其在技术研发、业务拓展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11] - 激励对象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公司承诺不提供任何形式财务资助 [11] 信息披露与合规性 - 公司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告相关文件,并继续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11] - 激励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12] - 公司董事非激励对象或其关联方,审议相关议案时无需回避表决 [12] 结论性意见 - 公司具备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13] - 激励计划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13] - 激励计划尚需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13]
湖北宜化: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01 00:34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核查意见 -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 [1] - 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1] - 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 预留部分授予条件已满足 [1] - 董事会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相关规定 [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预留授予60125万股限制性股票 [2]
达瑞电子: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01 00:34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合规性 -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包括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问题、未按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等 [1] - 公司具备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1][2] 激励对象资格 - 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及子公司的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方、外籍员工 [3] - 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2][3] 激励计划制定与审议 - 激励计划草案的制定和审议流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授予数量、授予日、授予价格、归属条件等)未违反法律法规,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3] 激励计划实施目的 - 实施激励计划旨在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确保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实现,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持久的回报 [4]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