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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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华新材: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7-05 00:22
独立董事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制度旨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债权人利益 [1] - 独立董事定义: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确保独立客观判断 [2] - 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占比需超三分之一,且至少包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3]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基本条件包括:具备董事资格、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熟悉上市公司运作规则、无不良记录 [5] - 独立性要求:排除与公司存在股权、任职、业务往来等关联关系的人员 [6][7] - 会计专业人士需满足注册会计师资格、高级职称或五年以上财务管理全职经验 [8]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提名权归属: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或投资者保护机构,需提前审查候选人资格并公示 [9][10] - 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单独披露,候选人需获超半数有效表决权支持 [11][12] - 任期与其他董事一致,最长连任六年,出现不符合资格情形需立即停职 [13][14] 独立董事职责与职权 - 核心职责:监督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保护中小股东权益,提供专业建议 [17] - 特别职权: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会议、公开征集股东权利等,需过半数独立董事同意行使 [18][19] - 需每年提交述职报告,披露履职情况,包括参会次数、沟通记录及现场工作时间 [22][23] 独立董事履职保障 - 公司需确保知情权,提前提供会议资料,允许延期审议不充分议案,保存工作记录至少10年 [26] - 董事会秘书需协助独立董事获取资源,公司承担中介费用及津贴,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 [27][28][29] - 履职受阻时,独立董事可向监管机构报告,公司不得干预其独立行使职权 [25][17] 制度实施与修订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生效,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 [30][31][32] - 定义条款中"以上"含本数,"过""超过"不含本数 [32]
芳源股份: 芳源股份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7-05 00:22
独立董事制度框架 - 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旨在规范运作并保护中小股东权益,依据包括《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规及公司章程 [1] - 独立董事定义为不兼任其他职务且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的董事,需保持独立客观判断 [2]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公司设3名独立董事,其中至少1名为会计专业人士,需满足注册会计师资格、高级职称或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等条件 [4] - 独立董事候选人需具备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工作经验,且无重大失信记录或36个月内受证监会处罚等不良记录 [7][8] - 独立董事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兼职,确保履职时间充足 [9] 提名与任期机制 - 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提名前需获被提名人同意并审查其资质 [10][11] - 独立董事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过6年,提前解职需披露理由 [13][14] - 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足时需60日内补选,辞职董事应履职至继任者就任 [15] 职权与履职规范 - 独立董事需监督关联交易等重大利益冲突事项,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 [17][28] - 独立董事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或董事会,行使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18] - 审计委员会需审核财务报告、内控评价等事项,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且需2/3成员出席 [25][26] 履职保障机制 - 公司需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董事会秘书协助履职并确保信息畅通 [36][37] - 独立董事遇履职阻碍可向证监会报告,公司承担其聘请专业机构的费用 [39][40] -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董事会拟定并经股东会批准,不得从关联方获取其他利益 [41] 会议与记录要求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关联交易等事项,会议记录需载明意见并由董事签字确认 [33][35] - 独立董事需制作工作记录并保存10年,年度述职报告需在股东会通知时披露 [29][31][34]
鸿远电子: 鸿远电子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证券之星· 2025-07-05 00:22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核心内容 总则 - 独立董事需独立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确保客观判断[1]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低于1/3,且至少包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2] -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需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2] 任职资格与条件 - 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得存在持股1%以上或前10名股东关联关系[2] - 需具备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相关工作经验[4] - 会计专业人士需满足注册会计师资格、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等条件之一[5]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7] - 独立董事候选人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材料审核及问询[7][8] - 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8] 职责与履职方式 - 独立董事需对关联交易、承诺变更等重大事项发表意见[10][13] - 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审计,费用由公司承担[10]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需提交年度述职报告[17] 履职保障 - 公司需提供工作条件,董事会秘书确保信息畅通[19] - 独立董事可要求延期审议材料不充分的议案[19][20]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定并经股东会批准,禁止其他利益输送[21] 其他规定 - 主要股东定义为持股5%以上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股东[21] - 细则自董事会批准后生效,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22]
*ST凯鑫: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04 00:27
公司治理制度 - 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独立董事制度,旨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1] - 独立董事定义为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且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确保独立客观判断 [2] - 独立董事需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影响 [2]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全体独立董事组成,可采取现场或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1] - 会议召集需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名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时可由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自行召集 [2] - 独立董事应亲自出席会议,无法出席需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行职责 [2] 独立董事职权与决策程序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如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需经专门会议审议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2] - 关联交易、承诺变更、收购决策等重大事项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通过后方可提交董事会 [2] - 会议记录需载明独立董事意见并由其签字确认,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期限至少十年 [3][2] 公司支持与保密义务 - 公司需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提供支持,承担相关费用并指定专人协助会议召开 [3] - 独立董事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信息 [3] 制度效力与修订 - 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法律冲突时,按国家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4] - 制度解释权归董事会所有,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4]
争光股份: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7-03 00:25
独立董事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制度旨在完善治理结构并促进规范运作,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创业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1][2] - 独立董事定义为不兼任其他职务且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的董事,需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发挥决策监督和专业咨询作用[2][3] - 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占比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需由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须为会计专业人士[3]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性要求明确排除八类人员,包括关联方任职者、持股1%以上股东及其亲属、与公司有重大业务往来者等[3][4] - 任职条件包括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无重大失信记录,且需符合法律及交易所规定[5][6] - 禁止情形包括36个月内受证监会处罚、被立案调查或交易所公开谴责等[7] - 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8][9] - 会计专业人士需满足注册会计师资格、高级职称或五年以上相关全职经验等条件之一[10] 提名选举与更换机制 - 独立董事候选人可由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提名,经股东大会选举,提名前需获被提名人同意并审查其资格[11][12][13] - 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过六年,提前解职需披露理由且独立董事可提出异议[14][15] - 丧失独立性或资格时需立即停职,连续两次缺席董事会将触发解职程序,辞职导致比例不符需履职至补选完成[16][17] 职责与履职方式 - 独立董事职责涵盖参与决策、监督利益冲突、提供专业建议及保护中小股东权益[18] - 特别职权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会议等,行使需经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同意[19][20] - 发表意见需明确包含事项合法性、风险分析及结论性意见,并签字披露[20][21] - 需亲自参会或委托其他独立董事,投反对票需说明理由并载入会议记录[22][24] - 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25] 履职保障与支持 - 公司需提供工作条件、信息支持及有效沟通渠道,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32][33] - 董事会会议资料需提前送达,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需提前三日提供[34] - 独立董事遭遇履职阻碍可向董事会或监管机构报告,公司需配合披露相关事项[35]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拟定并经股东大会批准,禁止从关联方获取额外利益[36]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生效,修改需同等程序,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37][38] - 董事会负责制度解释,未规定事项按《公司章程》及法律法规执行[39]
豪鹏科技: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03 00:25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制度以完善治理结构,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1] - 独立董事定义: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与主要股东/实控人无利害关系,确保独立客观判断[2] - 独立董事需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发挥决策参与、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3]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占比至少三分之一,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需过半数并由会计专业人士召集[5] - 独立董事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会计/经济相关经验,熟悉上市公司运作规则,无重大失信记录[6] - 独立性要求:排除持股1%以上股东、关联企业任职人员、重大业务往来方等八类情形[8][9] - 会计专业独立董事需满足注册会计师资格、高级职称或五年以上财务管理全职经验[11] 选举与更换机制 - 独立董事可由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查资格,深交所对候选人材料有异议权[13][15] - 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过六年,连续两次缺席董事会且未委托他人可被解除职务[16][17] - 辞职需书面说明原因,若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足或缺少会计专业人士,需60日内补选[20][21] 职责与履职方式 - 独立董事需亲自参会或委托其他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通过多种方式了解公司运营[22][31] - 核心职责:监督关联交易等利益冲突事项、提供专业建议、保护中小股东权益[24] - 对关联交易、承诺变更等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25] - 特别职权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公开征集股东权利等[26] 履职保障措施 - 公司需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提供工作条件及人员支持,董事会秘书确保信息畅通[35] - 董事及高管需配合独立董事行使职权,阻碍情形需记入工作记录并可向监管机构报告[36]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中介机构费用,提供津贴标准由董事会拟定并经股东会审议[39][40] 制度实施与更新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与新颁布法律法规冲突时以新规为准[43][42] - 董事会负责制度解释与修订,会议资料及独立董事工作记录至少保存十年[44][32]
福莱新材: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02 00:30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制度旨在完善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1] - 独立董事定义为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且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的董事[2] - 独立董事需履行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行使职权不受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影响[3]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候选人需具备上市公司董事资格、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及良好个人品德,无重大失信记录[4] - 禁止存在36个月内受证监会处罚、被立案调查、受交易所公开谴责等不良记录[5] - 会计专业人士需满足注册会计师资格、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等至少一项条件[7] 独立性要求 - 禁止与公司存在附属关系、持股1%以上或前十大股东关联、控股股东附属企业任职等八类人员担任独立董事[8] - 独立董事需每年提交独立性自查报告,董事会需出具专项评估意见并披露[8] 提名与选举机制 - 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股东会选举且提名人需回避利害关系[9] - 提名委员会需审查候选人资格,交易所对材料有异议则不得提交选举[11] - 独立董事占比不得低于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选举需采用累积投票制并单独计票[12] 职权与履职保障 - 独立董事职权包括监督利益冲突事项、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公开征集股东权利等[17] - 关联交易、承诺变更等重大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8] - 公司需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保障知情权,并承担其聘请专业机构的费用[22][27] 履职规范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需提交年度述职报告涵盖履职详情[20][21] - 遭遇履职阻碍时可向证监会报告,涉及披露事项可直接申请披露[26] - 公司需支付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定并经股东会审议[28]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公司需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专门会议,审议关联交易、收购决策等事项[32] - 会议记录需载明意见分歧细节,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3][34] 制度执行与修订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35][36]
卓胜微: 独立董事工作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7-01 01:06
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 独立董事的定义为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无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的董事 [2] -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需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影响 [2][4] - 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占比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 [5]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相关工作经验,熟悉上市公司运作及法律法规 [6] - 独立性要求包括不得与公司存在持股、任职、业务往来等关联关系 [7] - 会计专业人士需满足注册会计师资格、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等条件之一 [8] 提名与选举机制 - 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股东会选举且实行累积投票制 [9][12] - 独立董事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得超过六年,连续任职满六年者36个月内不得再提名 [13] - 提名需提交声明与承诺文件,交易所提出异议的候选人不得提交股东会选举 [10][11] 职责与职权 - 独立董事需在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17] - 特别职权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或董事会、公开征集股东权利等 [19] - 对关联交易、承诺变更等重大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20] 履职保障与工作条件 - 公司需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保障知情权和沟通渠道 [35][36]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可通过多种方式履行职责并保存工作记录至少十年 [28][29]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中介机构的费用,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并支付津贴 [39][41] 监督与报告机制 - 独立董事需对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发现违规情形需及时报告并要求说明 [25] - 在免职理由不当、公司妨碍履职等情形下,独立董事需向监管机构报告 [32] - 年度述职报告需包含履职情况、沟通记录及特别职权行使详情,并在股东会前披露 [34]
新世界: 新世界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6-28 00:50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制度旨在完善治理结构,促进规范运作,提高决策科学性和民主性 [1] - 独立董事需满足《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并在董事会中发挥决策监督、专业咨询作用 [1]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2]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相关工作经验,熟悉上市公司运作规则 [2][6] - 独立性要求包括: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不在主要股东或关联企业任职、无重大业务往来等 [3][4] - 需通过中国证监会培训,且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 [2][4] 提名与选举机制 - 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需审查被提名人资格并公开声明 [8][9] - 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 [10] -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权对候选人提出异议,被异议者不得提交股东会选举 [10] 职责与职权 - 独立董事需重点关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融资、信息披露等事项 [2][14] - 特别职权包括:聘请中介机构审计、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公开征集股东权利等 [14] - 需对董事会决议发表明确意见,投反对票或弃权票时需说明理由并披露 [16] 委员会运作 - 董事会下设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需由独立董事占多数且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 [17]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需过半数独立董事同意 [18][20]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行使监事会职权并监督财务信息披露 [21] 履职保障 - 公司需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董事会秘书确保信息畅通,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 [25][31] - 独立董事可要求延期审议不充分议案,遭遇履职阻碍时可向证监会报告 [32][33]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费用,并支付与职责匹配的津贴 [34][35] 年报相关职责 - 独立董事需核查会计师事务所资质,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问题并签字记录 [39][40] - 在年报中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秘书协调与管理层沟通 [41][42]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经董事会及股东会批准后生效,修改需同等程序 [44] - 董事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执行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45][46]
富祥药业: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6-28 00:48
独立董事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旨在完善治理结构,强化对非独立董事及经理层的监督,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3] - 独立董事定义: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 [3] - 独立董事需独立公正履职,不受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影响,对全体股东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 [4] 任职资格要求 - 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1/3,且至少包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 [4] - 会计专业人士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注册会计师资格、会计/审计/财务管理专业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经济管理高级职称且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4] - 独立董事需具备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等专业经验,无重大失信记录 [5] - 禁止任职情形:持股1%以上股东及其亲属、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任职人员、与公司有重大业务往来人员等 [5][6] 提名与选举机制 - 独立董事候选人可由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提名,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7][8] - 提名人需核实候选人资质,被提名人需公开声明符合独立性要求 [8] - 深交所对候选人有异议的不得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9] 职责与职权 - 独立董事需对控股股东与公司间的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保护中小股东权益 [10] - 特别职权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损害中小股东权益事项发表意见 [11] - 重大关联交易、承诺变更等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 [12][17] 履职保障机制 - 公司需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提前提供完整会议资料,2名以上独立董事可联名要求延期审议事项 [23] - 独立董事每年需进行不少于15天的现场工作调查,并保存履职记录至少10年 [20][21]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中介机构的费用,并支付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津贴 [23] 会议制度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特别职权事项,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召集人 [14] - 会议可采用视频/电话等形式,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会议记录需载明独立董事意见 [15][16] - 非独立董事及高管可列席会议,但无表决权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