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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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就促进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提出指导意见
新华财经· 2025-11-12 15:41
总体目标 - 到2030年集成融合发展成为新能源发展的重要方式 新能源可靠替代水平明显增强 市场竞争力显著提升 有力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1] 多维度一体化开发 - 提升新能源多品种互补开发水平 优化“沙戈荒”新能源基地电源结构和储能配置比例 因地制宜建设光热发电等调节性电源[1] - 合理控制新建基地煤电装机需求 鼓励以熔盐储热耦合调峰 就地制绿氨掺烧等方式提高新能源与煤电深度协同水平 提升基地绿电电量占比[1] - 支持有条件地区充分发挥光热 抽水蓄能和新型储能等的支撑调节作用 探索打造100%新能源基地[1] - 发挥水电转动惯量大 启停快速和调节精准特性 积极推进主要流域水风光一体化开发[1] - 探索建设以抽水蓄能 新型储能等为调节电源 带动周边风光大规模高质量开发的新型水风光一体化基地[1] - 结合地区资源禀赋条件和系统调节支撑需求 推进省内集中式新能源项目风光气储等互补开发[1]
国家能源局:促进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
央视网· 2025-11-12 15:40
文章核心观点 - 国家能源局发布指导意见,旨在通过集成融合发展解决新能源大规模开发带来的系统消纳压力和要素保障难题,推动新能源开发、建设和运行模式转变 [2] - 总体目标是到2030年使集成融合发展成为新能源重要方式,显著提升新能源可靠替代水平和市场竞争力,支撑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 [1][3] 总体要求 - 指导思想强调坚持系统融合一体开发、技术创新产业协同、场景拓维多元利用三大原则 [3] - 通过多能源品种一体化开发提升供应可靠性和系统稳定性,加快前沿技术产业化应用,扩展新能源非电应用以培育新模式新业态 [3] 加快推动新能源多维度一体化开发 - 提升新能源多品种互补开发水平,优化“沙戈荒”基地电源结构和储能配置,因地制宜建设光热发电等调节性电源,合理控制新建基地煤电装机需求 [4] - 探索打造100%新能源基地,发挥水电特性推进水风光一体化开发,探索新型水风光一体化基地,推进省内风光气储等互补开发 [4] - 强化空间集约复合利用,加强大基地集约化选址,引导风光同场建设实现设施集约共用,有序推动项目改造升级提升土地利用效率 [5] - 鼓励矿区利用闲置土地和塌陷区发展新能源,推进海上风电集群化开发共享送出通道,探索海洋能源与海洋活动共用基础设施 [5] - 推进分布式新能源多领域融合开发,鼓励交通场所建设新能源与用能一体化设施,应用柔性汇集和车网互动技术提升就地开发利用比例 [5] - 推动新能源重卡规模化应用及配套补能设施建设,鼓励光储充换一体化开发,推进建筑光伏一体化发展和“光储直柔”新型建筑 [5] - 深化农村能源革命整合分散式资源提升乡村电力自主供应能力,支持海岛地区海洋能多能互补发展 [5][6] - 推动新能源一体化聚合运营,提升发电功率预测精度,采用先进构网型技术推进多品种协同控制,打造系统友好型电站 [6] - 鼓励新能源与配建储能一体化调用,探索与其他电源实质性联营提升竞争力,加强数字化升级推进集中监控和一体化运维 [6] - 加快推进虚拟电厂规模化发展加强分散电力资源聚合协同 [6] 大力推动新能源与多产业协同发展 - 加快推动新能源产业链“以绿制绿”,在资源富集地区提升装备制造绿电应用水平,打造更具竞争力制造基地,加强产业链协同创新 [7] - 推进全链条绿色制造推动开采加工和生产流程绿色化改造,支持产业园区应用绿电直连和智能微电网等新业态构建低碳零碳园区 [7] - 统筹推进新能源与传统产业协同优化升级,引导高载能产业向资源富集地区转移实现“西电西用”就地消纳 [8] - 引导石油石化、钢铁等重点产业通过工艺流程优化和自备电厂改造提升负荷调节能力,协同降低用能成本和高效消纳新能源 [8] - 鼓励传统产业开展绿色设计与柔性化改造协同降低产品碳足迹,构建与新能源特性匹配的新型产业用能体系 [8] - 积极推动新能源与新兴产业融合互促发展,结合“东数西算”工程推动新能源基地与算力设施协同规划,探索海上风电基地就近建设算力设施 [8] - 促进电力算力双网融合运行为算力网提供绿色电力支撑,在资源富集地区推动新材料、高端装备等新兴产业与新能源协同布局形成新生态 [8] 积极推动新能源多元化非电利用 - 着力提升风光氢储协同发展水平,加强电制氢关键技术攻关提升电解槽性能,更好适应新能源波动特性 [9] - 优化风光配比合理配置储电储氢设施,研发一体化自适应系统提升协同优化控制水平和自平衡能力,推动弱并网离网制氢模式发展 [9] - 稳步建设绿色氢氨醇综合产业基地,支持各地规划建设氢基能源产业,在风光潜力大水资源丰富地区布局可再生能源制氢氨醇基地 [9] - 科学规划输运管道等基础设施有序推动跨省区输运体系建设,支持大基地开展绿色氢氨醇规模化制备并在煤化工、冶金等领域应用 [9] - 鼓励沿海地区探索海上风电制氢氨醇技术发展航运绿色燃料加注 [9] - 有序推动新能源供热供暖应用,鼓励产业园区通过可再生能源电力供热和热泵供热等方式打造多能耦合综合供能站 [10] - 科学布局地热能供暖加强梯级利用,发展绿电直连供暖模式,探索多热源互补利用推动与既有系统融合,发挥热力系统优势联合优化调度 [10][11] 强化组织保障 - 积极有序组织项目建设,优先支持新能源渗透率较高地区开展集成融合项目,加强统筹协调和要素保障增强跨部门合作 [12] - 优化项目投资开发管理,简化核准备案和电网接入等流程鼓励一站式办理,研究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支持 [12] - 优化电力调度机制,推动大基地协同优化调度,通过虚拟电厂实现分布式资源聚合调控,鼓励项目提升源网荷储协同水平和自平衡能力 [12] - 细化并网调度技术标准和运行规则明确各要素调控关系和权责范围 [12] - 完善市场交易与认证机制,支持新能源基地以一体化模式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推广多年期绿电购电协议 [13] - 探索项目公平参与电能量和辅助服务市场,推动完善可靠容量补偿机制将其纳入范围,探索建立绿色氢氨醇等非电能源认证机制 [13]
重磅!国家能源局发布指导意见
中国能源报· 2025-11-12 15:37
文章核心观点 - 国家能源局发布指导意见,旨在推动新能源开发模式从“单兵作战”向集成融合发展转变,以提升新能源可靠替代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1][4][15] - 到2030年,集成融合发展将成为新能源发展的重要方式,有力支撑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 [1][4] - 当前新能源装机规模已达17.08亿千瓦,占全国发电装机的46%,风光发电量占比达22.3%,面临系统消纳压力加大等挑战,需转变发展模式 [15] 加快推动新能源多维度一体化开发 - 提升新能源多品种互补开发水平,优化“沙戈荒”基地电源结构和储能配置,探索打造100%新能源基地,推进水风光一体化开发 [5] - 强化空间集约复合利用,引导集中式项目风光同场建设,鼓励矿区利用闲置土地发展新能源,推进海上风电集群化开发 [6] - 推进分布式新能源多领域融合开发,包括交通能源融合(高速公路服务区、港口等)、建筑光伏一体化、农村能源革命 [6][7] - 推动新能源一体化聚合运营,提升功率预测精度,采用构网型技术,鼓励新能源与配建储能一体化调用,发展虚拟电厂 [7] 大力推动新能源与多产业协同发展 - 加快新能源产业链“以绿制绿”,在资源富集地区提升装备制造绿电应用水平,打造低碳零碳园区 [8] - 统筹新能源与传统产业协同升级,引导高载能产业向新能源富集地区转移,推动石油石化、钢铁等重点产业提升负荷调节能力 [9] - 推动新能源与新兴产业融合,结合“东数西算”工程协同规划新能源基地与算力设施,促进电力、算力双网融合 [9] 积极推动新能源多元化非电利用 - 提升风光氢储协同发展水平,加强电解水制氢关键技术攻关,提升一体化协同控制和自平衡能力,发展弱并网、离网制氢 [10] - 稳步建设绿色氢氨醇综合产业基地,在风光潜力大、资源丰富地区规划布局,推动在煤化工、冶金等领域应用 [10] - 有序推动新能源供热供暖应用,在产业园区打造多能耦合综合供能站,科学布局地热能供暖,探索多热源互补利用 [11] 强化组织保障 - 优先支持新能源渗透率较高地区开展集成融合项目建设,加强统筹协调和要素保障 [12] - 优化项目投资开发管理,鼓励一站式办理手续,研究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予以支持 [12] - 优化电力调度机制,推动各类新能源基地协同优化调度,细化并网调度技术标准和运行规则 [12][13] - 完善市场交易与认证机制,支持一体化模式参与电力市场,推广多年期绿电购电协议,探索建立绿色氢氨醇等认证机制 [13]
国家能源局:支持“沙戈荒”、水风光新能源基地以一体化模式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证券时报网· 2025-11-12 15:29
市场交易机制完善 - 支持"沙戈荒"、水风光新能源基地以一体化模式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1] - 推广多年期绿电购电协议,完善新能源与产业集成融合项目参与市场及交易结算机制 [1] - 积极探索新能源集成融合项目公平参与电能量市场和电力辅助服务市场 [1] 容量补偿与认证机制 - 推动完善可靠容量补偿机制,探索将符合条件的新能源集成融合项目纳入容量补偿范围 [1] - 探索推动建立绿色氢氨醇等非电能源载体的认证机制 [1] - 逐步完善绿色评价标准、认证规则和标识制度 [1]
国家能源局:鼓励沿海地区探索海上风电制氢氨醇技术,发展航运绿色燃料加注
证券时报网· 2025-11-12 15:21
政策核心方向 - 国家能源局发布指导意见,提出稳步建设绿色氢氨醇(氢基能源)综合产业基地 [1] - 支持各地结合绿色发展需求和资源条件,规划建设绿色氢氨醇、可持续航空燃料等氢基能源产业 [1] 产业基地布局 - 重点在风光开发潜力大、生物质和水资源丰富的地区,规划布局可再生能源制氢氨醇综合产业基地 [1] - 支持"沙戈荒"、水风光大基地开展绿色氢氨醇规模化制备 [1] - 鼓励沿海地区探索海上风电制氢氨醇技术,发展航运绿色燃料加注 [1] 基础设施与产业应用 - 统筹供需两侧,科学规划输运管道、加注及转运港口等基础设施,有序推动跨省区输运体系建设 [1] - 推动绿色氢氨醇在煤化工、冶金等重点领域应用,促进产业耦合发展 [1]
国家能源局:探索建设以抽水蓄能、新型储能等为调节电源 带动周边风光大规模高质量开发的新型水风光一体化基地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1-12 15:13
政策核心观点 - 国家能源局发布指导意见,旨在促进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提升新能源多品种互补开发水平 [1] 新能源基地开发与优化 - 优化“沙戈荒”新能源基地电源结构和储能配置比例,因地制宜建设光热发电等调节性电源 [1] - 合理控制新建基地煤电装机需求,鼓励通过熔盐储热耦合调峰、就地制绿氨掺烧等方式提高新能源与煤电深度协同水平 [1] - 提升基地绿电电量占比,支持有条件地区探索打造100%新能源基地 [1] 多能互补一体化开发 - 发挥水电转动惯量大、启停快速和调节精准特性,积极推进主要流域水风光一体化开发 [1] - 探索建设以抽水蓄能、新型储能为调节电源,带动周边风光大规模高质量开发的新型水风光一体化基地 [1] - 结合地区资源禀赋和系统调节需求,推进省内集中式新能源项目风光气储等互补开发 [1]
国家能源局:有序推动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改造升级,提升土地利用效率
证券时报网· 2025-11-12 15:13
新能源开发空间集约利用 - 强化新能源大基地集约化选址,加强"沙戈荒"、水风光等基地建设 [1] - 引导各类集中式新能源项目开展风光同场建设,实现场区空间、输变电设施、调节能力集约共用 [1] - 有序推动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改造升级以提升土地利用效率 [1] 特定区域资源开发利用 - 鼓励矿区依托闲置土地、塌陷区等资源发展光伏、风电等新能源 [1] - 推进海上风电集群化开发,集约化布置送出海缆廊道和登陆点,鼓励共享送出通道 [1] - 探索推动海洋能源开发利用与各类海洋活动共用基础设施,提升海域空间立体开发利用效率和效益 [1]
国家能源局:探索建设以抽水蓄能、新型储能等为调节电源,带动周边风光大规模高质量开发的新型水风光一体化基地
证券时报网· 2025-11-12 15:13
新能源多品种互补开发 - 提升新能源多品种互补开发水平,优化“沙戈荒”新能源基地电源结构和储能配置比例 [1] - 因地制宜建设光热发电等调节性电源,合理控制新建基地煤电装机需求 [1] - 鼓励以熔盐储热耦合调峰、就地制绿氨掺烧等方式提高新能源与煤电深度协同水平,提升基地绿电电量占比 [1] 调节性电源与100%新能源基地 - 支持有条件地区充分发挥光热、抽水蓄能和新型储能的支撑调节作用,探索打造100%新能源基地 [1] - 发挥水电转动惯量大、启停快速和调节精准特性,积极推进主要流域水风光一体化开发 [1] - 探索建设以抽水蓄能、新型储能为调节电源,带动周边风光大规模高质量开发的新型水风光一体化基地 [1] 省内集中式项目开发 - 结合地区资源禀赋条件和系统调节支撑需求,推进省内集中式新能源项目风光气储等互补开发 [1]
国家能源局:研究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集成融合项目予以支持
华尔街见闻· 2025-11-12 15:12
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到,优化新能源集成融合项目核准 (备案)、电网接入、电力业务许可证办理等相关流程,鼓励实现项目整体一站式办理相关手续。鼓励 地方结合实际研究新能源与产业集成融合项目的多方合作机制。研究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对符合条件的 新能源集成融合项目予以支持。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 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