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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联社12月2日早间新闻精选
新浪财经· 2025-12-02 08:33
宏观经济与政策 - 俄罗斯对中国公民实施旅游和商务免签政策,有效期至2026年9月14日,每次免签天数为30天 [2] - 美联储正密切关注社区和地区性银行的投资组合,担忧高利率、承保标准收紧及商业地产价值下降可能影响借款人再融资或还款能力 [3] - 美股三大指数集体收跌,道指跌0.89%,纳指跌0.38%,标普500指数跌0.53% [22] - 热门中概股多数上涨,纳斯达克中国金龙指数收涨0.87% [22] - 现货白银收涨2.85%至57.987美元/盎司,继续刷新历史新高;COMEX黄金期货涨0.24%至4265美元/盎司;COMEX白银期货涨2.25%至58.45美元/盎司 [23] 人工智能与科技 - DeepSeek发布两个正式版模型DeepSeek-V3.2和DeepSeek-V3.2-Speciale,并强化了Agent能力,官方网页端、App和API均已更新 [6] - 谷歌首席执行官呼吁美国制定国家层面的人工智能监管法规,以避免在AI竞赛中落后 [7] - 浙江省委常委会会议强调抢抓人工智能发展浪潮,发挥数字经济、平台经济优势,推动网信领域新技术发展和成果转化 [8] - 英伟达投资20亿美元入股新思科技,双方建立合作伙伴关系 [24] - 软银创始人孙正义表示,若公司拥有无限资金支持AI投资,他不会卖出英伟达股份 [25] 房地产与地方政策 - 克而瑞数据显示,11月30个重点城市预期新增供应669万平方米,环比增长16%,一线城市中广州供应环比翻番 [5] - 常州市明确可给予住房困难工薪群体购房者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购房资助 [9] - 万科20亿元境内债展期初步方案提出,本金及利息兑付拟展期一年,票面利率维持不变 [21] 消费与娱乐 - 电影《疯狂动物城2》上映6天累计票房已超过《熊出没·逆转时空》,进入中国影史动画电影票房前三名 [10] - 千味央厨公告,持有100股(含)以上的自然人股东可领取1份价值200元的产品礼包 [12] 公司公告与动态 - 芯原股份股东兴橙投资方、国开基金拟合计减持不超1.15%公司股份 [11] - 翱捷科技公告,阿里巴巴网络技术有限公司11月24日至12月1日减持1.3%公司股份 [11] - 睿能科技股东平潭捷润于11月1日至12月1日期间减持150万股公司股份 [11] - 佰维存储将回购股份资金总额调整为8000万元-1.5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上调至不超过182.07元/股 [13] - 工业富联于11月27日-11月28日回购162.25万股 [13] - *ST苏吴收到股票终止上市决定,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12月29日 [14] - 拓普集团筹划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 [14] - 卧龙新能投资8.04亿元建设包头威俊20万千瓦/120万千瓦时电网侧独立储能示范项目 [15] - 宁德时代对1-6职级员工进行薪资调整,基本工资上调150元 [16] - 探路者拟3.57亿元收购上海通途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标的公司从事IP技术授权和芯片设计研发 [17] - 恒逸石化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拟以15亿元-25亿元增持公司股份,贷款不超20亿元 [18] - 高乐股份实控人将变更为王帆,股票复牌 [19] - 太龙药业控股股东筹划公司股份转让事宜,股票停牌 [19] - 赛力斯11月新能源汽车销量55203辆,同比增长50% [20] 行业与标准 - 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全球首个猪Ⅰ型胶原蛋白纯度国家标准物质,标志着我国在大分子蛋白精准测量领域取得重要技术突破 [4]
浙江:抢抓人工智能发展浪潮,发挥数字经济、平台经济优势作用
证券时报网· 2025-12-01 20:11
网络生态治理与数字经济发展 - 完善网络生态治理长效机制,健全网络综合治理格局 [1] - 壮大网上主流价值、主流舆论、主流文化 [1] - 持续巩固向上向善、清朗有序的网络环境 [1] 人工智能与新技术发展 - 抢抓人工智能发展浪潮 [1] - 推动网信领域新技术发展,促进研发成果转化和应用场景落地 [1] 数字经济与平台经济 - 发挥数字经济、平台经济优势作用 [1] - 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良好发展环境 [1]
税务总局:已有超7000家境内外平台依法履行涉税信息报送义务
新华财经· 2025-11-29 00:10
政策执行进展 - 自10月1日起平台企业首次正式向税务部门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及从业人员身份与收入等信息 已有超过7000家境内外平台履行涉税信息报送义务 [1] - 平台内经营者税法遵从度提升 政策有效推进公平竞争并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1] 市场主体登记要求 - 绝大部分平台内经营者已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但个别经营者实际开展互联网销售业务却未按规定办理登记 [1] - 个人从事网络交易年交易额超过10万元需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同一经营者在不同平台的多家网店交易额需合并计算 [1] - 平台内经营者需依法履行市场主体登记及“亮证经营”义务以维护自身权益并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1] 涉税信息确认与申报 - 部分平台内经营者虽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但未及时到税务部门办理涉税信息确认 其线上收入未申报影响线上线下公平竞争 [2] - 税务部门不再要求单独办理税务登记 但纳税人应在首次办理涉税事宜时进行税种认定并连续按期申报 [2] - 税务部门通过平台报送信息能精准识别经营者是否办理涉税信息确认 建议经营者在实际产生纳税义务后及时办理确认并依法申报 [2] 纳税申报合规性 - 对于少数自行申报收入明显低于平台报送收入的经营者 税务部门已进行提示提醒 绝大部分已依法更正申报 [2] - 个别经营者未如实申报线上线下全部收入 存在虚假申报、隐匿收入偷逃税款等涉税风险 [2] - 税务部门通过数据比对可快速识别偷逃税行为 对经提示仍未如实申报者将依法处理 建议经营者如实汇总各平台及线下全部收入并核对申报情况 [3] 未来监管方向 - 税务部门将持续推进政策落实 加强部门协同共治 依法查处无证经营、未办申报、虚假申报等违法行为 [3] - 将持续健全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制度 助力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 [3]
超7000家境内外互联网平台已向中国税务部门报送涉税信息
中国新闻网· 2025-11-28 13:14
互联网平台涉税信息报送概况 - 截至新闻发布日已有超过7000家境内外互联网平台向中国税务部门履行涉税信息报送义务 [1] - 报送规定自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要求平台企业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收入等信息 [1] 平台内经营者合规情况分析 - 经分析平台报送的第三季度涉税信息,绝大部分平台内经营者已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1] - 仍有少数平台内经营者实际开展互联网销售业务但未按规定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1] - 根据法规,个人从事网络交易且年交易额超过10万元人民币的应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同一经营者在不同网店的交易额需合并计算 [1] 税务申报与监管动态 - 前期税务部门对少数自行申报收入明显低于平台报送收入的经营者进行了提示提醒,绝大部分经营者已按提示更正申报 [2] - 仍有个别经营者未如实申报线上线下全部收入,存在虚假申报、隐匿收入偷逃税款等涉税风险 [2] - 专家提示若未按规定进行纳税申报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
税务总局:个别平台经营者存在虚假申报、隐匿收入偷逃税款等涉税风险
经济观察网· 2025-11-28 11:19
政策执行与数据报送 - 已有超过7000家境内外平台履行了涉税信息报送义务 [1] - 平台企业自2023年10月1日起首次正式向税务部门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及收入信息 [1] - 税务部门分析了平台报送的第三季度涉税信息,发现绝大部分平台内经营者办理了市场主体登记 [2] 税务监管与风险识别 - 税务部门通过平台报送数据与自行申报数据的比对,能快速精准识别隐匿收入、虚假申报等行为 [1] - 对于少数自行申报收入明显低于平台报送收入的经营者,税务部门已进行提示提醒 [1] - 平台报送信息有助于税务部门精准识别经营者是否已办理涉税信息确认 [2] 经营者合规要求 - 个人从事网络交易且年交易额超过10万元,除法定情形外应按规定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2] - 同一经营者在不同平台开设多家网店的,需合并计算各网店交易额 [2] - 平台内经营者需如实汇总各平台及线下取得的全部收入进行纳税申报 [1] - 已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经营者需及时到税务部门办理涉税信息确认并依法申报纳税 [2] 违规行为与处理 - 个别经营者存在未如实申报线上线下全部收入、虚假申报、隐匿收入偷逃税款的行为 [1] - 个别经营者实际开展了互联网销售业务但未按规定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2] - 对经提示提醒后仍未如实申报的平台内经营者,税务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理 [1]
超7000家境内外平台依法履行涉税信息报送义务
第一财经· 2025-11-28 11:11
文章核心观点 - 自10月1日起平台企业需向税务部门报送平台内经营者信息已有超过7000家境内外平台履行义务提升了平台内经营者税法遵从度[1] - 税务部门将利用平台报送的涉税信息通过数据比对精准识别无证经营未办申报虚假申报等违法行为并依法处理[2][3] - 平台内经营者需重点关注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及时办理涉税信息确认以及如实办理纳税申报三方面涉税事项[1][2][3] 平台内经营者合规要求 - 个人从事网络交易活动且年交易额超过10万元除法定情形外应按规定办理市场主体登记[1] - 同一经营者在不同平台开设多家网店需将各网店交易额合并计算以判断是否超过10万元门槛[1] - 平台内经营者需依法履行市场主体登记及亮证经营义务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1] 涉税信息确认与申报 - 纳税人应在首次办理涉税事宜时进行税种认定并连续按期办理纳税申报即使已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也需及时确认涉税信息[2] - 平台报送信息后税务部门能精准识别未办理涉税信息确认的经营者经营者应在产生纳税义务后及时办理[2] - 经营者需如实汇总各平台及线下取得的全部收入进行纳税申报税务部门已对自行申报收入明显低于平台报送收入的个案进行提示提醒[2][3] 税务部门监管行动 - 税务部门对经提示提醒后仍未如实申报的平台内经营者将依法进行处理[3] - 税务部门下一步将持续推进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的落实依法查处无证经营未办申报虚假申报等违法行为[3] - 监管行动旨在推进部门协同共治健全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制度助力行业高质量发展[3]
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进展顺利 三方面涉税事项需平台内经营者关注
第一财经· 2025-11-28 10:01
政策执行概况 - 自10月1日起平台企业首次正式向税务部门报送平台内经营者身份及收入等信息 已有超过7000家境内外平台履行义务 [1] - 该规定旨在提升平台内经营者税法遵从度 推进公平竞争并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1] 市场主体登记要求 - 绝大部分平台内经营者已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但仍有少数实际开展业务却未按规定办理登记 [1] - 个人从事网络交易年交易额超过10万元需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同一经营者在不同平台的交易额需合并计算 [1] - 平台内经营者需依法履行登记及“亮证经营”义务以维护自身权益并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1] 涉税信息确认与申报 - 部分经营者虽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但未及时进行涉税信息确认 也未对线上收入办理纳税申报 [2] - 税务部门不再要求单独办理税务登记 但纳税人应在首次办理涉税事宜时进行税种认定并连续按期申报 [2] - 平台报送信息后 税务部门能精准识别未办理涉税信息确认的经营者 建议其及时办理以避免风险 [2] 纳税申报合规性 - 税务部门对少数自行申报收入明显低于平台报送收入的经营者进行了提示提醒 绝大部分已依法更正申报 [3] - 个别经营者未如实申报线上线下全部收入 存在虚假申报及隐匿收入偷逃税款等风险 [3] - 税务部门通过数据比对可快速识别偷逃税行为 对经提醒仍未如实申报者将依法处理 [3] - 经营者应如实汇总各平台及线下全部收入 核对是否存在少申报情况 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3] 未来监管方向 - 税务部门将持续推进规定落实 协同部门共治 依法查处无证经营、未办申报及虚假申报等违法行为 [3] - 此举旨在健全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制度 助力行业高质量发展 [3]
用人工智能造假骗退款,别耍小聪明
人民日报· 2025-11-27 07:35
电商平台AI欺诈现象 - 电商平台出现买家利用AI技术制作商品假图以伪造质量问题并向商家骗取“仅退款”的现象 [1] - 此类行为短期可能引发不良效仿,长期将不利于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并阻碍平台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1] 行为的法律定性 - 利用AI技术伪造商品瑕疵、虚构事实骗取退款本质上属于民事欺诈行为 [1] - 若骗取金额较大,该行为涉嫌构成诈骗罪,需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1] 行业规则与挑战 - 电商平台设定“仅退款”规则的初衷在于优化消费体验和保护消费者权益 [1] - 该规则正被一部分投机者利用,导致商家蒙受经济损失 [1] - 针对电商平台的类似欺诈行为不断翻新,甚至有不法分子公然售卖相关教程 [1] 监管与技术应对 - 自今年9月起施行的《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明确禁止恶意删除、篡改、伪造、隐匿生成合成内容标识 [2] - 平台和商家可携手升级防御技术,例如开发AI图片识别工具和搭建异常退款审核机制 [2] - 需要政府、平台、商家及消费者多方共同发力以规范AI技术使用 [2]
用人工智能造假骗退款,别耍小聪明(四海听音)
人民日报· 2025-11-27 06:21
AI技术滥用与电商欺诈 - 电商平台出现买家利用AI技术制作商品假图伪造质量问题以骗取仅退款的现象[1] - 此类行为属于民事欺诈若骗取金额较大可能涉嫌诈骗罪需承担刑事责任[1] - 短期可能引发不良效仿长期不利于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并阻碍平台经济健康发展[1] 平台规则与行业影响 - 电商平台设定仅退款规则初衷为优化消费体验和保护消费者权益[1] - 该规则被部分投机者利用作为骗取钱财的工具导致商家蒙受经济损失[1] - 针对电商平台的类似欺诈行为不断翻新甚至有不法分子公然售卖相关教程[1] 监管与技术应对措施 - 自2025年9月起施行的《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禁止恶意删除、篡改、伪造、隐匿生成合成内容标识[2] - 平台和商家可携手升级防御技术包括开发AI图片识别工具和搭建异常退款审核机制[2] - 需要政府、平台、商家及消费者多方共同发力以规范AI技术使用[2]
工信部等六部门发文进一步促进消费:到2027年形成3个万亿级消费领域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1-26 22:17
政策目标与核心方向 - 工信部等六部门发布《关于增强消费品供需适配性进一步促进消费的实施方案》,旨在以消费升级引领产业升级,以优质供给满足多元需求 [1] - 方案设定具体目标:到2027年消费品供给结构明显优化,形成3个万亿级消费领域和10个千亿级消费热点,到2030年基本形成供给与消费良性互动的高质量发展格局 [1] - 该方案是二十届四中全会后国家层面出台的首个促消费文件,强调以新需求引领新供给,以新供给创造新需求 [1][2] 拓展多元兴趣消费供给 - 方案提出积极发展宠物周边、动漫、潮服潮玩等兴趣消费产品,并有序扩大低空旅游、航空运动、私人飞行、消费级无人机等低空消费供给 [2] - 支持企业孵化本土知识产权(IP),发展品牌授权,推出IP授权类产品,并鼓励传统商超改造引入“谷店”或集合型潮玩店 [2] - 低空消费作为新型消费,在电商、旅游、物流等领域作用显著,是对“十五五”规划建议的延伸和细化 [2] 低空消费的实践基础 - 国内城市已展开低空消费实践,例如武汉全市已建立低空起降点220余处,获批低空航线33条,划设10条跨市航线 [3] - 江苏南京已累计获批起降场点298个、航线182条,显示出低空经济已形成成熟体系 [3] 培育消费新场景新业态 - 方案提出积极推动消费品首发,支持开设首店、旗舰店,举办首秀、首展活动,并培育首发平台载体和核心商圈 [4] - 有序发展直播电商、即时零售、策展零售、循环电商等平台消费新业态,鼓励平台企业利用AI、VR、元宇宙等技术打造沉浸式消费体验 [4] - 规范发展共享消费,如共享自行车、共享轮椅、共享婴幼儿推车,并建立健全共享产品服务质量认证体系和服务标准 [4] 政策支持与产业影响 - 方案强调强化财政金融支持,用好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统筹资金渠道支持消费品产业提质升级 [6] - 首发经济、平台经济和共享经济已形成一定基础,在居民消费需求提升背景下,通过新场景新业态创造新需求具有巨大发展空间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