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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能环境: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4 00:27
权益分派方案 -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33,984,137股剔除已回购股份9,366,000股后的股本424,618,13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844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2] - 共派发现金总额127,743,865.80元,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2] - 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07597元[2] 股权登记与除权除息 -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11日[3] - 分派对象为截至2025年7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3] 除权除息价格调整 - 按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红利为2.943514元[4] -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943514元/股[4] -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22.00元/股调整为21.71元/股,自2025年7月11日起生效[5] 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 - 调整前"旺能转债"转股价格为14.47元/股,调整后为14.18元/股[5] -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7月11日起生效[5] 其他信息 - 咨询机构为证券部,地址为浙江省湖州市龙溪街道环山路899号F座三楼[6] - 咨询联系人邱燕燕,电话0572-2026371,传真0572-2026371[6]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7-03 02:58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每股现金红利0.377元(含税),以总股本8,710,039,485股为基数,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283,684,885.85元 [2][4] - 2024年累计派发现金红利3,606,059,159.44元(含税),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02% [4]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 [6] - 蜀道投资集团等5家关联企业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9] - 自然人股东持股超过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以内暂不扣税,转让时按持股期限补缴 [10]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实际每股发放0.3393元 [11] - 香港市场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实际每股发放0.3393元 [11] 参股投资高速公路项目进展 - 参股投资G85G76重庆至成都高速公路扩容等3个项目,总投资估算673.44亿元,自筹资本金比例不低于20%(约134.69亿元) [15] - 路桥集团股权占比0.4%,对应资本金出资额5,387.6万元 [15] - 全资子公司路桥集团签订总承包合同,工程范围81.398公里,合同总金额115.96亿元,工期39个月 [16] 回购股份价格调整 - 因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回购价格上限由12.54元/股调整为12.16元/股 [19][20] - 调整后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1亿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约822.37万股,占总股本0.09% [20] - 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2亿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约1,644.74万股,占总股本0.19% [20] - 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可转债转换 [19]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7-03 02:44
权益分派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0.11元,以总股本87,624,600股为基数,共计派发现金红利9,638,706元 [2][4] - 分配方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实施日期为2025年5月20日 [2][7] - 分派对象为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3] 分配实施办法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资金清算系统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未办理的由结算公司暂管 [4] - 公司未确认持有人证券专用账户自行发放 [5] - 不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 [6] 税收政策 - 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1年以内暂不扣税,转让时按持股期限补缴(1个月内税负20%,1-12个月税负10%) [8][9] - QFII/R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0.099元 [9] - 沪股通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0.099元 [10] -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自行缴纳所得税,税前每股0.11元 [10]
隆平高科: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3 00:36
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暂不进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 因公司正在推进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 待发行完成后将另行审议分配方案 分配比例不低于当期净利润30% [1]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调整后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总股本14 69亿股为基数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 4元 合计派发5877 79万元 不送红股且不转增股本 [2] 权益分派方案细节 - 分红基准为现有总股本14 69亿股 含税现金分红标准为每10股0 4元 香港市场投资者及QFII等扣税后每10股派0 36元 个人及基金税率按持股期限差异化征收 [3] - 股权登记日定为2025年7月8日 除权除息日为7月9日 分红对象为登记日在册全体股东 [3] 分派实施安排 - 现金红利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 部分股东由公司自行派发 若自派股东股份减少导致代派不足 公司承担相关责任 [4][5] - 咨询方式包括长沙董事会办公室地址及联系人罗明燕 电话0731-82183880 [5] 文件备查 - 备查文件含中国结算分红确认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5]
万年青: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3 00:36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 -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1] - 分配方案已获2025年5月13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 - 若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变化,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仅调整现金分红总额[1]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 - 以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的758,939,592股为基数,每10股派1.5元(含税)[2][3] - QFII、RQFII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适用差别化税率[2] - 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红利税,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2]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10日[2] - 分派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2] 权益分派方法 - 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7月1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资金账户[3] - 若因自派股权证券账户股份减少导致代派现金红利不足,公司自行承担法律责任[3] 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 实际现金分红总额为758,939,592股×0.15元/股=113,840,938.80元[3] - 因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除权除息价格调整为股权登记日收盘价减去0.1427638元/股[3] - 可转债转股价格由8.67元/股调整为8.53元/股,自2025年7月10日起生效[4] 其他事项 - 本次权益分派不送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4] - 股权激励行权价格将根据分红派息情况相应调整[4] - 咨询方式包括地址、联系人及电话信息[5]
豪迈科技: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3 00:36
权益分派方案 - 公司以现有总股本800,00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1,441,200股后的798,558,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1][2] - 本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319,423,520元(含税) [1][2] - 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为3.992794元 [1][6] 差异化分红安排 - 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3.600000元 [3] -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3] - 持股1个月(含)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800000元,持股1个月至1年(含)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超过1年不需补缴税款 [3] 实施时间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10日 [3] - 权益分派对象为截至2025年7月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3] 除权除息计算 - 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0.3992794元/股) [1][6] 其他说明 - 若分配方案实施前股本因股份回购等发生变化,公司将按分配比例不变原则调整分配总额 [2] - 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导致代派现金红利不足的,由公司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5]
南芯科技: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3 00:24
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1] - 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股数为基数进行分配,若总股本变动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1] - 公司总股本为425,702,911股,扣除回购专户股数1,752,889股后,可参与分配的股份数为423,950,022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4,790,004.40元(含税) [2] 除权除息安排 - 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减去每股现金红利0.1992元 [2] - 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分红,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2] - 每股现金红利按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计算为0.1992元 [2] 实施时间安排 - 公告中明确了股权登记日、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三个关键日期 [1][3] - 大部分股东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系统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 [3] - 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3] 红利发放方式 - 除自行发放对象和回购专户外,其余股东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 [3] - 阮晨杰等特定股东所持股份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3] - 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 [3] 税收政策 - 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过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实际派发0.20元/股 [4] - 持股1个月以内按20%税率征税,1个月至1年按10%税率征税 [5]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自然人股东解禁前按10%税率征税,实际派发0.18元/股 [5]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实际派发0.18元/股 [6] - 沪港通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实际派发0.18元/股 [6] - 其他机构投资者自行缴纳所得税,税前派发0.18元/股 [7]
鹭燕医药: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3 00:24
权益分派方案 -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88,516,73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1] - 扣税后,QFII、RQFII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3.150000元[1] -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1] - 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红利税,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1] 股权登记与除权除息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10日[1] 分派对象与方法 - 分派对象为截至2025年7月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2] - 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7月1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资金账户[2] 其他信息 - 权益分派方案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间不超过两个月[1] - 咨询机构为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联系方式包括电话0592-8129338和传真0592-8129310[2]
桐昆股份: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3 00:14
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2] -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已获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9日,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5年7月10日 [1][2] -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为2,383,553,900股,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238,355,390元(含税) [2] 差异化分红计算 - 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0.0991)元/股,其中0.0991元为摊薄调整后的每股现金红利 [2] - 流通股股份变动比例为0,因公司仅进行现金分红且不涉及送股或转增股本 [2] 分配实施方式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资金清算系统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未办理的由结算公司暂存 [2][5] - 特定股东(如桐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5] 税收政策 - 个人股东持股超过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以内(含1年)暂不扣税,转让时按持股期限补缴(1个月内税负20%,1个月至1年税负10%) [5][6] - 限售股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解禁前股息红利按10%税率征税,税后每股派发0.09元 [6] - 沪港通香港投资者及QFII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派发0.09元 [6][7] - 其他机构投资者自行缴纳所得税,税前每股派发0.1元 [7] 联系方式 - 咨询部门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可通过电话0573-88182269或传真0573-88187776联系 [7]
奥特维: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3 00:03
可转债发行与上市概况 - 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发行可转债1,14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11.4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11.33亿元,资金已到账并由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验资[1] - 可转债于2023年9月1日在上交所上市,债券简称"奥维转债",代码118042[2] - 初始转股价格为180.90元/股,转股期限为2024年2月19日至2029年8月9日[2] 转股价格调整历史 - 2023年11月2日因限制性股票归属调整至180.74元/股[2] - 2024年3月19日因回购股份注销下调至124.75元/股[3] - 2024年5月20日因年度权益分派调整至87.56元/股[4] - 2024年10月15日因半年度权益分派微调至86.70元/股[4] - 2025年6月10日因年度权益分派最终调整至84.88元/股[7] 转股实施情况 - 2025年二季度转股金额1,000元,转股数量11股,占发行总量0.000003%[4] - 截至2025年6月30日累计转股50,000元,转股487股,未转股余额11.3995亿元,占比99.995614%[4][7] 股本结构变动 - 2025年二季度总股本增加585,434股至315,637,856股,主要因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8] - 无限售流通股增加585,434股至291,947,873股,有限售股数量维持23,689,983股不变[8] 相关ETF表现 - 科创100ETF华夏(588800)跟踪科创板100指数,近五日下跌1.81%,市盈率225.26倍[10] - 最新份额33.7亿份,减少2,500万份,主力资金净流出1,452.3万元[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