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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业务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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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立案到开出罚单仅一个多月,第一创业子公司被罚没超1698万元
新浪财经· 2025-12-08 21:15
公司受罚事件 - 第一创业证券全资子公司一创投行因在鸿达兴业2019年可转债项目持续督导期间未勤勉尽责,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1] - 具体违规行为包括未充分核查募集资金投入及归还情况、未按规定发表核查意见导致文件虚假记载、未按规定履行督促及报告义务[1] - 保荐代表人范本源、宋垚被认定为上述违法行为的直接负责主管人员[1] 处罚具体内容 - 对一创投行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没收保荐业务收入424.53万元,并处以1273.58万元罚款,合计罚没金额1698.11万元[1] - 对保荐代表人宋垚、范本源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1] - 从中国证监会2025年10月29日决定立案,到2025年12月5日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过程历时37天[2] 公司回应与影响 - 公司表示已督促一创投行诚恳接受处罚并深刻反思整改,将进一步强化执业质量管控[2] - 公司声明此次违法行为未导致其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2] - 截至2025年12月8日,第一创业股价报6.97元/股,当日上涨0.87%[3] 公司背景与近期业绩 - 第一创业前身为1993年4月成立的佛山证券公司,于2016年5月在深交所上市,总部位于深圳,注册资本42.024亿元[2] - 根据2025年三季报,公司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29.85亿元,同比增长24.32%[2] - 公司前三季度归母净利润为7.71亿元,同比增长20.21%;扣非归母净利润为7.62亿元,同比增长20.33%;基本每股收益0.18元[2]
连带被罚!事涉6年前项目,第一创业合计遭罚没近2000万
南方都市报· 2025-12-08 21:11
上市公司违规及保荐机构连带受罚案例 - 第一创业证券全资子公司一创投行因对保荐的上市公司鸿达兴业负连带责任 被江苏证监局罚没近1700万元 两名相关责任人分别被罚150万元 合计罚没近2000万元 [1] - 一创投行于2024年10月29日被证监会立案 因其在鸿达兴业2019年可转债项目中涉嫌持续督导业务未勤勉尽责 [1] - 上市公司违规 保荐投行连带受罚的案例正在愈发常见 [1] 鸿达兴业违规事实及处罚 - 鸿达兴业主要存在三大违法事实 一是擅自改变2019年募集资金用途 二是2019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相应期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存在虚假记载 三是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仲裁及重大担保事项进展情况 [2] - 鸿达兴业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并处以1850万元罚款 其董事长兼总经理周奕丰被给予警告 并被处以2200万元罚款 其余责任人则被处以50万元至600万元罚款不等 [2] - 鸿达兴业实控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周奕丰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财务总监林桂生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2] - 鸿达兴业于2024年1月因股票收盘价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低于1元/股触发强制退市规定 并于2024年3月18日正式摘牌退市 [1] 一创投行具体违规行为及处罚 - 一创投行涉嫌在鸿达兴业2019年可转债项目持续督导期间未勤勉尽责 具体包括 未充分核查募集资金投入及归还情况 未按规定发表核查意见导致出具的相关持续督导文件存在虚假记载 未按规定履行督促及报告义务 [3] - 江苏证监局对一创投行责令改正 给予警告 没收保荐业务收入424.53万元 并处以1273.58万元罚款 [3] - 对两名保荐代表人宋垚、范本源给予警告 并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 [3] 公司回应及影响 - 第一创业表示 公司已督促一创投行切实以案为鉴 一创投行诚恳接受处罚并将深刻反思、整改到位 进一步强化执业质量管控 [3] - 第一创业表示 目前公司和一创投行的经营情况正常 本次《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处罚事项不会对公司及一创投行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3]
连带被罚!事涉6年前项目 第一创业合计遭罚没近2000万
南方都市报· 2025-12-08 20:51
事件概述 - 第一创业证券全资子公司一创投行因在鸿达兴业2019年可转债项目中未勤勉尽责 被江苏证监局处以没收保荐业务收入424.53万元并罚款1273.58万元 合计罚没近1700万元 两名相关保荐代表人各被罚款150万元 合计罚没近2000万元[2] - 鸿达兴业已于2024年3月18日因股价连续低于1元而摘牌退市 此前于2023年9月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3] - 鸿达兴业因多项违法事实于2025年6月被江苏证监局处以1850万元罚款 其董事长兼总经理周奕丰被处以2200万元罚款并被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4] 鸿达兴业违规事实 - 擅自改变2019年募集资金用途[4] - 2019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 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相应期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存在虚假记载[4] - 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 仲裁及重大担保事项进展情况[4] 一创投行具体失职行为 - 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充分核查募集资金投入及归还情况[5] - 未按规定发表核查意见 导致出具的相关持续督导文件存在虚假记载[5] - 未按规定履行督促及报告义务[5] 公司回应与影响 - 第一创业表示已督促一创投行切实以案为鉴 一创投行诚恳接受处罚并将深刻反思 整改到位 进一步强化执业质量管控[5] - 公司表示目前和一创投行经营情况正常 本次拟处罚事项不会对公司及一创投行的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5] 行业监管趋势 - 上市公司违规 保荐投行连带受罚的案例正在愈发常见[2]
强监管成效明显!上半年券商收函数同比降近四成,中信证券居首
北京商报· 2025-07-02 21:33
监管趋势与行业现状 - 2025年上半年监管部门累计对49家券商下发73张监管函,同比下降近四成,被点名券商数量同比小幅增长[1][3] - 监管方式转向数字化监管,可提前预警违规行为,同时券商合规意识有所提升[3] - 中信证券被点名次数最多(4次),平安证券及旗下分公司被点名3次,另有19家券商被点名2次[1][3][4] 券商违规案例分析 - 中信证券因未及时报告交易所纪律处分情况,导致再融资分类审核核查意见与事实不符,被上交所警示[4] - 中信证券另因未充分核查发行人经销收入内部控制有效性被深交所书面警示[4] - 平安证券在昆腾微IPO项目中设计解决方案掩盖股东低价转让股份事实,导致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6] 投行保荐业务违规高发领域 - 上半年20余份监管函涉及保荐业务,信息披露虚假或误导性陈述为主要问题[5][6] - 东吴证券因国美通讯和紫鑫药业非公开发行项目未勤勉尽责,被罚没1506.44万元[5] - 渤海证券财务顾问核查意见存在虚假记载,被没收收入56.6万元并罚款169.81万元[5] 从业人员违规与公司治理 - 开源证券大连分公司员工为投资者代开虚假收入证明,导致分公司被暂停合格投资者认定业务6个月[7] - 中信证券绍兴分公司因员工提供测试答案被追责,反映适当性管理和内控缺失[7] - 监管通过"连坐"模式促使券商加强前端至中后台的全方位风险管理[8] 行业改进方向 - 券商需优化治理结构,强化内部审核机制,将合规管理融入业务流程[1][8] - 行业应加强保荐项目质量控制,建立违规行为严肃处理机制[6] - 需定期开展培训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养和法律意识[6]
东兴证券2保代被监管谈话 曾为泽达易盛IPO保荐代表人
中国经济网· 2025-06-16 14:51
监管处罚事件 - 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对胡晓莉和陶晨亮采取监管谈话行政措施 因两人作为保荐代表人在相关项目中未勤勉尽责 未对财务信息、关联交易和股权代持信息披露进行审慎核查 [1][4][5] - 上述行为违反《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 依据该办法第六十二条采取监管措施 [1][3] 泽达易盛上市情况 - 公司于2020年6月23日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 发行价格19.49元/股 首次发行2078万股 [2] - 募集资金总额4.05亿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3.40亿元 发行费用合计6530.32万元 [2] - 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获得保荐承销费4252.52万元 保荐代表人为胡晓莉和陶晨亮 [2] 项目违规细节 - 泽达易盛涉嫌连续6年财务造假 东兴证券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在执业过程中未勤勉尽责 [1] - 东兴证券已按监管要求进行全面整改 [1] - 公司于2023年7月7日起终止上市 [3] 保荐业务规范要求 - 保荐代表人需具备36个月以上保荐业务经历及12个月持续从业经历 最近3年未受重大纪律处分或行政处罚 [3] - 中国证券业协会负责制定保荐代表人自律管理规范及水平评价测试 [3] - 证监会可对保荐机构及相关人员实施现场检查 相关主体需配合提供资料 [3]
五大违规!中航证券遭深交所书面警示
国际金融报· 2025-05-25 21:29
五是函证、访谈等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 近日,深交所发布关于对中航证券的监管函。2022年9月28日,深交所受理了浙江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 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 经查,中航证券在担任项目保荐人过程中,存在五方面违规行为: 一是未充分关注并审慎核查发行人存货管理相关内部控制不规范情形,发表意见不准确; 二是未充分关注并审慎核查发行人研发相关内部控制不规范情形,发表意见不准确; 三是资金流水核查不到位; 四是对发行人与Certus集团交易等相关事项核查不到位; 经深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深交所决定:对中航证券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同时,深交所发布 关于对保荐代表人毛军、陈静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此外,作为泛源科技首发项目的申报会计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也被深交所书面警示,要求提高执业质量。作为 泛源科技首发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福康、易莎被通报批评,并将违规行为以及处分记入诚信档案。 中航证券的前身为江南证券,成立于2002年,起步于江西南昌。截至2024年末,中航投资、中航产融投资的持股 比例分别为71.71%、28.29%。 2024年,中航证券实现营收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