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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密资产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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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ategy斥资3980万美元增持592枚比特币,累计持仓逾71.7万枚
搜狐财经· 2026-02-24 00:18
Strategy公司最新比特币增持情况 - 2026年2月17日至22日期间,公司通过按市价发行约29.79万股A类普通股,募集资金约3970万美元,并将全部所得用于购入592枚比特币,每枚平均买入价约67286美元,加上手续费后合计支出3980万美元 [1] - 截至2月22日,公司累计持有比特币717722枚,总购入成本达545.6亿美元,整体平均买入价约为76020美元,此次增持的平均价格明显低于其历史持仓均价,客观上拉低了整体成本 [1] - 公司是目前全球持有比特币数量最多的上市公司之一,其核心策略是通过股权融资、可转债发行等资本市场工具持续购入比特币,将其作为公司资产负债表的核心储备资产 [1] Strategy公司的比特币持仓策略 - 公司此前已多次通过类似的“按市价发行”机制筹集资金并转化为比特币持仓 [1] - 据此前公告,截至2月初,公司持有量已超过71.2万枚,此次增持后进一步扩大至近71.8万枚 [1] - 公司作为持续加码比特币的标志性企业,其每一次增持动作都折射出加密资产在不同市场环境下的复杂处境 [2] 中国对虚拟货币的监管政策 - 2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重申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不具有法偿性,严禁境内相关非法金融活动 [2] - 该通知首次将现实世界资产(RWA)代币化纳入监管框架,兴业证券研报指出,该通知“对虚拟货币及其相关金融活动实施了全面而彻底的禁令,明确其非法金融活动的性质,并予以坚决取缔” [2] - 该通知为RWA代币化活动设立了以“原则禁止、例外许可”为核心的严格监管框架 [2] 全球加密资产监管环境 - 在全球范围内,各经济体对加密资产的监管路径仍存在显著分化 [2]
FinTax:万字长文详解日本加密税收和监管制度
新浪财经· 2026-02-14 23:34
日本加密资产市场概况 - 日本已成为全球加密资产市场的重要参与者,拥有超过1200万个加密资产账户,用户存款余额超过5万亿日元 [2] - 比特币和以太币等主流加密资产的持有率显著上升,57%的受访者认为加密资产将在未来实现主流化 [2] - 市场对监管透明度的呼吁日益强烈,认知广泛且应用多元 [2] 日本基本税制与加密资产税务处理 - 日本法人税标准税率为23.2%,对注册资本金小于等于1亿日元的法人,其800万日元以下的所得部分适用15%的优惠税率(若应税所得超过10亿日元,优惠税率提高至17%)[3] - 日本国家个人所得税采用累进税率,最高税率达45% [4][5] - 日本消费税一般税率为10%,对特定食品、饮料及报纸订阅适用8%的低税率,出口及部分对非居民服务适用零税率 [5] - 继承税采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范围为10%至55% [6] - 加密资产个人所得在日本税法中被归类为“杂项收入” [4] - 出售加密资产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为:转让价格减去转让成本 [8] - 使用加密资产购买商品时,应纳税所得额为商品价格减去该部分加密资产的转让成本 [8] - 加密资产之间交换(币币交易)被视为转让行为,需计算所得并课税 [8][13] - 通过挖矿、质押、借贷新获得的加密资产,其获得时的市场价值应计入收入总额 [8] - 个人加密资产交易产生的损益原则上归类为杂项所得,其计算损失不能与其他类型所得(如工资)进行抵扣 [9][10] - 法人持有的、存在活跃市场的加密资产在会计年度末需按时价法评估,估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需计入当期损益 [11] - 通过国内加密资产交易商转让加密资产不征收消费税 [12] 日本加密资产税制改革提案 - 提案将个人加密资产收益的课税方式从综合课税(最高税率55%)改为分离课税,统一税率为20%,并允许亏损向前结转3年 [13][14] - 提案建议对加密资产之间的交换(Crypto → Crypto)延迟课税,仅当兑换为法币(Crypto → JPY)时才征税 [13][14] - 提案计划为继承的加密资产提供特殊取得成本附加优惠,并允许使用过去三个月的最低均价进行评估,以降低继承税负 [13] - 提案旨在简化加密资产捐赠的税务处理,降低捐赠的税务成本 [13] - 提案可能修订加密资产所得的归类,不再局限于杂项所得,为不同投资目的制定更精准的税率 [13] - 改革方向旨在减轻税负、鼓励专业交易、提升日本作为加密资产交易中心的吸引力 [13][14] 日本加密资产监管框架 - 日本通过《资金结算法》(PSA)与《金融商品交易法》(FIEA)构建了双轨制监管框架 [15] - PSA 监管核心包括加密资产交换业者的注册、资产保管、反洗钱与反恐融资及用户保护 [15] - FIEA 针对证券型代币、投资型代币ICO及衍生品等,确立了严格的信息披露和市场操纵禁止制度 [15] - 日本金融厅(FSA)为国家级主管机关,日本虚拟与加密资产交易所协会(JVCEA)是经授权的官方行业自律组织 [16] - 日本加密资产商业协会(JCBA)侧重于促进行业整体发展,在政策建议、标准制定方面发挥桥梁作用 [17] - 任何主体未经注册不得提供加密资产交换服务,注册申请需满足严格的财务、系统及高管资质要求 [21] - 用户资金(法币)必须与公司自有资金分离并委托信托管理,用户加密资产大部分需使用冷钱包管理 [21] - 用户的加密资产返还请求权优先于服务商的其他债权人 [21] - 监管机构有权进行现场检查,并可命令服务商改善运营或暂停业务 [21] 日本加密资产监管修订动态 - 2025年修正案草案拟引入“资产保全命令”,要求交易所将资产留存在日本境内,以保障用户资产安全 [20][22] - 修正案允许稳定币发行商将最多50%的准备金以政府债券或可赎回定期存款等形式持有,取代此前100%活期存款的要求 [22] - 修正案新设“加密资产经纪业务”类别,降低仅从事中介服务的机构的准入门槛 [20][22] - 新规加强了对跨境收款服务的监管,将其纳入资金转移业务监管范围以打击非法活动 [23] - 修正案引入了更快的用户退款路径,当资金转移机构破产时,银行或信托机构可直接向用户返还资金,缩短流程 [24]
英国 FCA 进入加密资产监管最终咨询阶段,消费者责任规则征求意见至 3 月 12 日
新浪财经· 2026-01-24 03:56
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加密资产监管进展 - 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已进入加密资产监管咨询的最后阶段 并就"消费者责任"规则如何适用于加密资产公司发布最终咨询文件 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6年3月12日 [1] - 金融行为监管局计划于2026年9月开放加密资产业务许可申请窗口 [1] - 金融行为监管局要求所有在英国提供加密服务的机构最迟于2027年10月前获得正式授权 此要求适用于包括已依据反洗钱法规注册的公司 [1]
重磅!俄罗斯向百万散户开放加密货币,年限额30万卢布!
搜狐财经· 2025-12-26 11:12
文章核心观点 - 俄罗斯金融监管机构计划于2026年起,在严格监管条件下逐步向个人与专业投资者开放加密资产市场,标志着其数字资产政策从限制模糊转向体系化、牌照化的关键转变 [2] - 该政策并非完全接受去中心化金融理念,而是一种基于现实考量的战略举措,旨在应对国际制裁压力、维护经济自主,并探索构建可替代的、国家可控的数字金融通道 [2][8][10] 差异化的投资者准入体系 - 新方案建立了一套差异化的投资者参与机制,以平衡市场开放与风险管控 [2] - 面向普通个人投资者,规则设定慎重准入条件:仅可购买被官方认定为高流动性的加密资产(如比特币BTC和以太坊ETH),且交易前必须完成强制性风险评估测试 [2] - 个人投资者每年通过单一授权机构的加密资产投资总额上限为30万卢布(约合3800美元),旨在满足公众需求的同时防止大规模资本异常流出,构筑金融安全屏障 [2] - 针对专业投资者,规则更为灵活:不受固定额度限制,可涉足更多种类的加密资产,但严格禁止交易用于隐藏身份和路径的币种(如门罗币XMR) [2] - 专业投资者同样需经过风险认知评估,监管意图在于允许有序投资行为,但绝对禁止完全匿名、难以监控的资金流动,实现有管理的开放 [2] - 根据俄罗斯央行计划,相关法律修订及基础框架预计在2026年7月1日前完成,自2027年7月1日起,未获许可从事加密资产中介服务的机构将被视为非法金融活动 [2][3] 法律属性的界定与限制 - 俄罗斯未从根本上改变加密资产的法律定性,加密货币及稳定币被界定为一种可交易的货币性资产,法律地位类似外汇或投资品 [4] - 最关键的限制未放开:加密资产在俄罗斯境内仍被禁止作为支付手段流通,以维护卢布作为法定货币的地位,杜绝其对国家货币主权的挑战 [4] - 居民可用卢布购买比特币等作为资产持有,但不能直接用于日常消费 [4] - 与此同时,国家数字金融工程“数字卢布”(央行数字货币)正同步推进,预计2026年全面推行,符合营收标准的商业实体需接受该法定数字货币 [4] - 深层布局体现为内外分治架构:加密资产被界定为连接境外资金的调节池和有监管的投资选择,主要用于对外流转和资产配置;数字卢布则是稳定国内经济、增强实时监管、强化资本韧性的核心基础设施,主导内部循环 [5][6] 地缘金融的战略落子 - 政策调整的真实动机需置于复杂的国际局势中审视,特别是俄罗斯被排除出SWIFT系统后面临的严苛金融封锁、海外资产冻结及传统跨境支付渠道不畅的背景 [6][7] - 新监管框架是一次将“非正式操作纳入正式管理”的战略尝试,首要目标包括:为借助数字资产开展国际贸易及资本运作构建合法可控的制度框架;通过要求申报境外加密资产活动以拓展征税基础;以及减弱对美元体系的依赖,构建以卢布为锚点、更具制裁抵御能力的加密金融生态 [8] - 有信息显示,俄罗斯已在部分对外贸易中尝试使用稳定币等加密工具与中国、印度等伙伴进行结算,以绕过制裁体系 [7] - 俄罗斯的策略并非西方模式的开放,而是对国家化整合去中心化金融工具,使其成为服务于国家战略目标、可管理调度的地缘金融工具 [8] - 与全球主要经济体对比:俄罗斯模式既不同于欧盟旨在统一全面监管的《加密资产市场法规》(MiCA),也不同于美国分散且多变的规则,而是更倾向于将加密活动纳入已有的国家主导的传统金融监管框架 [9] 总结 - 俄罗斯向个人投资者开放加密资产市场是其金融政策发展的关键举措,但开启之时设有清晰界限与严密监控体系 [10] - 这是一次基于现实考量的战略策划,根本目标并非认同加密领域的去中心化哲学,而是基于应对国际压力、维护经济自主的实际需求 [10] - 该政策是对西方金融制裁的一种反制,但内涵更为丰富和深远,是一场用于构建替代性金融体系、重塑国家经济自主权的长久策划 [10] - 俄罗斯正尝试将具有全球流动性的加密资产规范化,纳入国家可掌控的体系,以探索在大国竞争加剧背景下的主权数字金融新途径 [10]
Hong Kong Crypto Licensing Expands: Dealers and Custodians Face Strict New Mandate
Yahoo Finance· 2025-12-25 04:54
香港虚拟资产监管框架重大扩展 - 香港正推进其加密货币监管框架的重大扩展 在监管机构完成对虚拟资产交易商和托管服务商新发牌制度的咨询后 将加强对更广泛数字资产市场的监督 [1] - 新规旨在填补监管空白 将场外交易、经纪服务和第三方托管等超出持牌交易所范围的活动纳入监管 [3] 新发牌制度核心内容 - 根据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与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于12月24日的声明 在香港提供虚拟资产交易或托管服务的公司将被要求获得牌照 [2] - 发牌要求将涵盖广泛活动 包括虚拟资产与法币及虚拟资产之间的兑换、经纪服务、大宗交易及相关咨询功能 无论线上或实体门店进行 [5] - 此举首次将场外交易和经纪类服务明确置于监管监督之下 [5] 对交易商与托管商的监管要求 - 交易商必须将客户资产仅存放在香港运营的持牌或注册托管人处 [7] - 托管商将面临专门的发牌制度 任何在香港持有或控制客户虚拟资产私钥的实体都需要获得牌照或注册 [6] - 该制度旨在通过要求严格的客户资产隔离、强有力的密钥管理内部控制、增强的网络安全标准和稳健的业务连续性计划来解决资产保护风险 [6] - 两项制度均对申请人施加适当人选要求及最低财务资源门槛 [7] - 交易商需满足约500万港元的资本要求 而托管商面临更高门槛 包括1000万港元的已缴足股本 [7] 监管进展与未来方向 - 监管机构表示提案获得了广泛的市场支持 现已进入立法阶段 这是在证监会ASPIRe路线图下构建全面数字资产制度的又一举措 [4] - 所有虚拟资产交易商将受到与现有证券交易商规则密切相似的监管 [4] - 除交易商和托管商制度外 监管机构就向虚拟资产咨询和管理服务提供商扩展发牌要求启动了进一步咨询 [8]
涉外律师解读:日本区块链与加密货币法律法规核心要点
搜狐财经· 2025-12-17 23:08
监管演进与核心定义 - 日本对数字资产的监管始于2017年修订的《支付服务法》,首次引入“加密资产交换服务”及“加密资产交换服务提供商”的监管概念 [3] - 早期监管在用户保护和反洗钱/反恐融资方面较为宽松,后因安全事件及国际标准更新而持续强化,同时优化税收体系 [3] - 2022年,日本将Web3纳入国家战略,推动金融、税收等领域改革,明确稳定币规则及NFT法律属性 [3] - 2025年提出将加密资产重新归类为“为公民资产增值的金融资产”,并考虑放宽税收政策,预示监管框架将迎来重大调整 [3] - 《支付服务法》明确“加密资产”并非《金融商品交易法》所指的“证券”,而是具备可用于支付、可与不特定对象交易并通过电子系统转移等特征的数字资产 [4] - “加密资产交换服务”范围涵盖四类业务:买卖与交换、中介/经纪/代理服务、关联资金管理以及为他人利益管理加密资产(托管服务) [4] - 仅提供非托管钱包服务(用户自行管理私钥)不构成法定托管服务,无需取得CAESP注册 [4] 分类监管框架 - 日本对数字资产实行“功能导向”的分类监管,不同类型资产适用不同法律法规 [5] - 以比特币、以太坊为代表的加密资产及实用型代币,受《支付服务法》监管,相关业务主体必须注册为CAESP [6] - 自2023年6月1日起,法币抵押型稳定币被认定为“电子支付工具”,其发行与交易服务提供商需注册为EPIESP,且仅日本持牌银行、信托银行等可直接向日本居民发行 [6] - 算法稳定币若不构成“货币计价资产”且可向不特定对象转让,则归类为加密资产,适用《支付服务法》监管 [6] - 代表股权、债权或基金权益的“证券型代币”受《金融商品交易法》监管,被认定为“证券相关电子记录移转权” [7] - 从事证券型代币发行、买卖、中介业务的主体需注册为第一类金融商品交易业者,面向公众募集还需履行证券注册申报、披露招股说明书等义务 [7] - NFT因具有唯一性、不可替代性且无支付功能,原则上不受现行监管框架约束 [8] - 若NFT发行人未明确禁止其作为支付手段,或未通过交易金额(单笔不低于1000日元)、发行数量(不超过100万枚)等限制规避支付功能,可能被认定为加密资产 [8] 合规核心要求 - CAESP注册申请人需为股份公司或在日本设有办事处的外国机构,需满足最低1000万日元资本金、净资产为正、具备完善内部合规体系等条件 [9] - 申请需通过金融厅超过400项问题的合规审查,涉及专业人才配置、系统建设等多重要求 [9] - 2025年《支付服务法部分修正案》新增“电子支付工具与加密资产中介服务业务”许可制度,针对仅从事中介服务的主体,需向FSA注册但无需满足资金要求 [9] - CAESP新增加密资产交易品种需提前向FSA申报,并经日本虚拟和加密资产交易所协会内部评估与批准 [9] - CAESP必须将用户法定货币与自有财产进行信托隔离,加密资产需与自有资产分钱包管理 [10] - 至少95%的用户加密资产需存入离线“冷钱包”,若热钱包存放比例超过5%,需在冷钱包中存入同等类型和数量的自有加密资产作为“赎回担保资产” [10] - 用户对隔离资产及赎回担保资产享有法定优先受偿权,CAESP需每年委托注册会计师或审计机构对资产隔离情况进行审计 [10] - CAESP与EPIESP需遵守《犯罪收益转移防止法》的反洗钱要求,包括对客户进行尽职调查、留存KYC与交易记录7年、报告可疑交易等 [11] - 在资金转移方面需遵守“旅行规则”,向其他受监管机构的客户转移资产时需提供收发双方的姓名、区块链地址等身份信息 [11][12] 税收制度 - 个人通过加密资产交易获得的利润属于“杂项收入”,适用5%-45%的累进税率,另需缴纳10%的居民税,交易亏损可用于抵扣应税利润 [13] - 加密资产的买卖与交换免征消费税,但借贷费用及利息需缴纳消费税,遗产中的加密资产需缴纳遗产税 [13] - 企业会计年度末持有具备活跃市场的“市场型加密资产”,需按市场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损益表,即便未实现收益也需纳税 [13] - 2023-2024年税改进行优化:企业自行发行且持续持有的加密资产,以及受转让限制的市场型加密资产,可豁免年末市场估值纳税义务 [13] 其他关键法律问题 - 日本《民法典》规定加密资产理论上可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但因匿名性,若继承人未知晓私钥则实际难以归集 [14] - 即便无法归集,若能证明资产存在,仍可能被征收遗产税,相关法律框架亟待完善 [14] - 日本未对加密资产挖矿行为进行专门监管,挖矿本身不构成CAES [15] - 若挖矿方案涉及投资基金权益销售并符合“集合投资计划”特征,则需遵守《金融商品交易法》 [15] - 日本居民接收或向非居民支付价值超过3000万日元的加密资产,需向财务大臣报告,但通过海关时无需申报持有情况 [15]
英国政府公布新加密资产监管规则
中国新闻网· 2025-12-15 22:09
新监管框架概述 - 英国财政部宣布推出新的加密资产监管框架,计划于2027年正式生效 [1] - 该规则旨在为加密资产企业提供明确监管标准,既支持行业创新增长,又强化消费者保护 [1] - 目标是助力英国打造全球数字资产核心目的地 [1] 监管内容与范畴 - 加密资产将被纳入与股票等受监管金融产品类似的监管范畴 [1] - 相关企业需接受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的统一监管,并遵守既定透明度标准 [1] - 新规被描述为“严格且适度”,旨在明确行业监管定位,增强消费者信心 [1] 监管目标与预期影响 - 为企业提供长期发展所需的确定性,以吸引更多投资并创造高技能就业岗位 [1] - 英国财政大臣指出,此举是数字时代巩固英国全球领先金融中心地位的关键一步 [1] - 既能防范不良从业者进入市场,又能为企业创新提供清晰指引 [1] 国际合作与监管效果 - 英国政府正通过跨大西洋工作组与美国开展合作,共同促进加密资产领域的创新与增长 [1] - 新规实施后,行业透明度和监管力度将显著提升,便于监测可疑活动、执行制裁并追究违规企业责任 [1] - 新规将为全球加密资产监管标准制定提供参考 [1]
美 SEC 主席拟推“通证分类法”以明晰加密资产监管框架
新浪财经· 2025-11-13 00:22
监管框架计划 - 美 SEC 主席计划建立一套基于 Howey 测试的 "通证分类法" 以厘清哪些加密资产构成证券 [1] - 该计划旨在补充而非替代国会立法 [1] 监管执行与豁免 - 该框架并非放松执法承诺 欺诈行为仍将严查 [1] - 研究允许与投资合约相关的通证在非 SEC 监管平台(如 CFTC 注册平台或州监管平台)交易的提案 [1] - 希望推出一揽子豁免机制 为加密资产设立定制化发行规则 [1]
Coinbase:持续推进万物交易所愿景,探索创新业务机会
招银国际· 2025-11-11 09:29
投资评级与目标价 - 报告对Coinbase (COIN US)维持“买入”评级 [1] - 基于SOTP(分类加总估值法)的目标价为410.0美元 [1] - 当前股价为317.93美元,目标价隐含29.0%的潜在升幅 [3] 核心观点与业务展望 - 公司稳步推进“万物交易所”(Everything Exchange)愿景,通过整合去中心化交易所、布局衍生品、代币化资产及预测市场,持续丰富平台可交易资产种类 [1][9] - 更清晰的加密资产监管框架(如美国《CLARITY Act》)同时带来竞争与机遇,公司与Blackrock、Strike、PayPal等更多金融机构合作,为其提供加密资产基础设施服务,创造增量营收机会 [1][9] - 公司持续探索创新业务机会,包括稳定币支付(3Q25推出Payment APIs,已有超1,000家中小企业采用)和Base App区块链应用(3Q25开启测试),早期进展积极 [1][9] 万物交易所战略进展 - 公司于3Q25整合去中心化交易所,使平台平均可交易资产数量从约300种大幅增加至超40,000种,且因无需提供基础设施支持,该业务享有更高利润率 [9] - 公司于3Q25完成对加密资产期权交易所Deribit的收购,推动平台3Q25合计衍生品交易额超8,400亿美元,Deribit单季度贡献收入约5,200万美元(约占公司总收入3%) [9] - 公司正逐步发展代币化资产业务(当前重点为代币化股票)并探索预测市场机会,建议关注12月17日举办的2H25产品更新会以获取最新进展 [9] 财务表现与预测 - 公司销售收入从FY23A的3,108百万美元增长至FY24A的6,564百万美元(增幅111.2%),并预计将持续增长至FY27E的8,720百万美元 [2][10][11] - 净利润从FY23A的94.9百万美元大幅增长至FY24A的2,579.1百万美元(增幅2,618.5%),随后预测FY25E为2,278.2百万美元,FY26E为1,716.1百万美元,FY27E为1,853.0百万美元 [2][10][11] - 毛利率保持较高水平,FY24A为86.3%,预计FY25E至FY27E维持在85.0%左右;营业利益率从FY23A的-5.2%改善至FY24A的35.1% [11] 估值与市场表现 - 公司当前市值约为83,117.1百万美元 [4] - 基于市场平均预估,FY24A的市盈率为30.5倍,预计FY25E为36.5倍,FY26E为48.4倍 [2][11] - 股价近期表现:1个月绝对回报为-10.9%,3个月为-0.5%,但6个月绝对回报达59.5% [6]
日本金融厅拟讨论允许本地银行买卖并持有加密资产,或可登记为交易所
搜狐财经· 2025-10-20 14:18
监管政策修订 - 日本金融厅计划修订监管指引 允许国内银行买卖并持有加密资产 [1] - 银行可将加密资产比照股票与国债进行风险管理 [1] - 日本金融厅研究允许银行登记为加密交易所 便利零售投资者通过银行参与市场 [1] 法律框架完善 - 日本金融厅计划提交修法 明确禁止利用非公开信息进行加密资产交易 [1] - 违规者将按不当收益比例处以罚款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