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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23转债”可选择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6-02-11 03:11
关于“天23转债”可选择回售的提示 - 公司因变更募投项目用途,触发了“天23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回售 [2] - 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回售价格为100.05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含税) [2][3] - 回售申报期为2026年2月25日至2026年3月3日,回售资金发放日为2026年3月6日,回售期内可转债停止转股 [3][10] - 回售价格的计算基于第四年票面利率1.50%,计息天数12天(2026年2月13日至2月24日),利息约为0.05元/张 [5] - 截至公告披露日,可转债的收盘价格高于回售价格,选择回售可能带来经济损失 [2][13] 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 公司确定2026年2月10日为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向1,299名激励对象授予2,520.6810万股,授予价格为10.05元/股 [13][15][23] -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占公司2026年2月9日总股本234,256.7686万股的1.08% [15][26] - 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等,不包括独立董事 [21][26]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在满足归属条件的前提下分次归属 [23] - 本次股权激励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 [23] 股权激励的财务影响与估值 - 公司采用Black-Scholes模型测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参数包括授予日收盘价20.51元/股、不同有效期及对应的历史波动率与无风险利率 [27] - 本次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将在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分期确认,计入经常性损益,对公司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 [27][28] - 公司认为该激励计划能激发员工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从而对公司长期业绩提升发挥积极作用 [28] 公司近期相关决策程序 - 公司于2026年2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及相关议案 [32][33] - 董事会认为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满足授予条件,关联董事在相关议案表决中进行了回避 [33][34] - 公司于同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及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变更募投项目及新激励计划等议案 [2][17] - 董事会同时审议通过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分布式智慧光伏电站建设项目”的议案 [35][36]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欧22转债”可选择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公司可转债回售公告核心摘要 -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欧22转债”附加回售条款生效及实施安排的公告 触发回售的原因为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暨调整相关募投项目资产用途 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2] - 本次回售为附加回售 不具有强制性 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6] 可转债发行基本信息 - “欧22转债”于2022年8月5日公开发行 发行总额为20.00亿元 共计2,000万张 每张面值100元 [2] 回售条款与价格计算 - 回售价格根据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确定 具体为100.73元人民币/张 [3][10] - 当期应计利息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B为回售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为当年票面利率 t为计息天数 [3] - 本次回售适用第四年票面利率1.50% 计息天数为177天 自2025年8月5日至2026年1月29日 计算出利息约为0.73元/张 [5] 回售实施具体安排 - 回售申报期为2026年1月29日至2026年2月4日 [3][9] - 回售资金发放日为2026年2月9日 [3][11] - 回售期内“欧22转债”停止转股 但将继续交易 [3][13] - 持有人需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 方向为卖出 申报代码为“113655” 申报确认后不能撤销 [7] 回售期间交易处理规则 - 回售期内 若同一交易日同时发出转债卖出和回售指令 系统将优先处理卖出指令 [13] - 若回售导致可转债流通面值总额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 债券在回售期结束后将继续交易三个交易日 随后停止交易 [13] 公告后续安排 - 回售期满后 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12]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时转债”可选择回售的第八次提示性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6-01-29 02:11
公司公告核心内容 -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东时转债”可选择回售的第八次提示性公告 触发附加回售条款的原因是公司终止了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 根据《募集说明书》规定 该行为被视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1][2] 回售条款与价格 - 回售条款为附加回售条款 因募集资金运用情况与承诺出现重大变化而触发 持有人有权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将全部或部分可转债回售给公司 该权利仅可在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行使一次 [2] - 回售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1.84元 其中包含当期应计利息 当期利息的计算基于票面金额100元、第六年票面利率2.30%以及计息天数292天(2025年4月9日至2026年1月26日) 经计算利息约为每张1.84元 [2][5] -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 = B × i × t / 365 其中IA为当期应计利息 B为回售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为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为从上个付息日起至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3] 回售安排与程序 - 回售申报期为2026年1月26日至2026年1月30日 [4][8] - 回售资金发放日为2026年2月4日 [4][10] - 持有人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 方向为卖出 申报代码为“113575” 简称为“东时转债” 申报确认后不能撤销 若当日申报未成功 可于次日在申报期内继续申报 [6][7] - 回售期内“东时转债”将停止转股 [4] 回售期间交易安排 - 回售期间“东时转债”将继续交易 但停止转股 [12] - 在同一交易日内 若持有人同时发出卖出和回售指令 系统将优先处理卖出指令 [12] - 若回售导致可转债流通面值总额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可转债在回售期内仍将继续交易 回售期结束后 公司将发布公告 并在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停止“东时转债”的交易 [12] 回售后续事项 - 回售期满后 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及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11]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时转债”可选择回售的第六次提示性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6-01-27 04:37
回售条款与价格 - 因公司终止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根据募集说明书规定,东时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 [2] - 附加回售条款规定,若募集资金用途发生重大变化,可转债持有人有权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将全部或部分债券回售给公司 [2] - 本次回售价格为每张101.84元人民币,其中包含当期应计利息1.84元 [1][5][9] - 当期利息根据公式计算,东时转债第六年票面利率为2.30%,计息天数为292天(自2025年4月9日至2026年1月26日)[3][5] 回售安排与程序 - 回售申报期为2026年1月26日至2026年1月30日 [4][8] - 回售资金发放日为2026年2月4日 [4][10] - 持有人需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方向为卖出,代码为113575,申报确认后不可撤销 [6] - 回售期内,东时转债停止转股,但将继续交易 [4][12] - 若同一交易日同时有卖出和回售指令,系统将优先处理卖出指令 [12] 回售影响与后续 - 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持有人可选择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1][5] - 回售期结束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11] - 若回售后可转债流通面值总额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债券在回售期结束后将继续交易,公司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 [12]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时转债”可选择回售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6-01-22 03:24
回售条款与价格 - 因公司终止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根据募集说明书规定,“东时转债”附加回售条款生效 [2] - 回售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1.84元,包含当期利息 [1][2] - 当期利息根据公式计算,其中“东时转债”第六年票面利率为2.30%,计息天数为292天(2025年4月9日至2026年1月26日),每张利息约为1.84元 [5] 回售安排与程序 - 回售申报期为2026年1月26日至2026年1月30日 [4][8] - 回售资金发放日为2026年2月4日 [4][10] - 持有人需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方向为卖出,代码为“113575”,申报确认后不可撤销 [6] - 回售期内,“东时转债”停止转股,但继续交易 [4][12] 回售选择与影响 - 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持有人可选择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1][2][5] - 回售期结束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11] - 若回售导致可转债流通面值总额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回售期结束后“东时转债”将在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停止交易 [12]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时转债”可选择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6-01-20 03:18
回售条款与价格 - 因公司终止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根据募集说明书规定,“东时转债”附加回售条款生效,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权利 [2] - 回售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1.84元,其中包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利息根据票面金额100元、年利率2.30%、计息天数292天计算得出,约为1.84元/张 [2][5][9] - 回售条款规定,若募集资金用途发生重大变化,持有人有权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将全部或部分债券回售给公司 [2] 回售安排与程序 - 回售申报期为2026年1月26日至2026年1月30日,回售资金发放日为2026年2月4日 [4][8][10] - 持有人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方向为卖出,申报代码为“113575”,简称为“东时转债”,申报确认后不可撤销 [6] - 回售期内,“东时转债”将继续交易但停止转股,若同一交易日同时有卖出和回售指令,系统将优先处理卖出指令 [12] 回售影响与后续 - 回售不具有强制性,持有人可选择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5] - 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及对公司的影响 [11] - 若回售导致可转换公司债券流通面值总额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可转债在回售期结束后将继续交易,待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停止交易 [12]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时转债”可选择回售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6-01-19 02:43
文章核心观点 -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因终止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触发“东时转债”附加回售条款,公司现向持有人公告回售的具体安排,包括回售价格、时间及程序等 [1][2] 回售条款触发原因 - 公司于2026年1月1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可转换债券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2] - 根据《募集说明书》规定,因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承诺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东时转债”附加回售条款生效 [2] 回售关键条款与价格 - 回售价格为101.84元/张,该价格包含当期利息 [2][3][12] - 当期利息计算依据为:债券面值100元,第六年票面利率2.30%,计息天数292天(2025年4月9日至2026年1月26日),利息约为1.84元/张 [5] - 回售条款规定,持有人有权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将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 [2] 回售时间安排 - 回售申报期为2026年1月26日至2026年1月30日 [3][12] - 回售资金发放日为2026年2月4日 [3][8] - 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其影响 [9] 回售期间交易与操作 - 回售期间“东时转债”将继续交易,但停止转股 [2][10] - 持有人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方向为卖出,代码为“113575”,申报确认后不能撤销 [6] - 若同一交易日同时发出卖出和回售指令,系统将优先处理卖出指令 [10] - 如果申报当日未成功,可在申报期内次日继续申报 [7] 回售可能带来的市场影响 - 截至本公告发出前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东时转债”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101.84元/张 [2][11] - 如回售导致可转换公司债券流通面值总额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回售期结束后可转债将继续交易,公司将在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停止其交易 [10]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科沃转债”可选择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回售条款触发条件 - 公司股票自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1月13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 [2] - 科沃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 因此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 [2] 回售条款具体内容 - 在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 若公司A股股票收盘价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 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回售给公司 [2] -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 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 若首次满足条件而未在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 则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 [3] - 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3] 回售价格计算 - 回售价格为面值100元加上当期应计利息 [4] - 科沃转债第五年(2025年11月30日至2026年11月29日)的票面利率为1.8% [4] - 计息天数为52天(2025年11月30日至2026年1月20日) 当期应计利息为100×1.8%×52/365≈0.26元/张(含税) [4] - 即本次回售价格为100.26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含税) [1][4][9] 回售安排与程序 - 回售申报期为2026年1月21日至2026年1月27日 [1][8] - 回售资金发放日为2026年1月30日 [1][10] - 行使回售权的持有人应在回售申报期内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 方向为卖出 申报代码为"113633" [6] - 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 如果申报当日未能成功 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 [6][7] - 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 [1][5] 回售期间交易与转股安排 - 回售期内"科沃转债"停止转股 [1][12] - 回售期间可转债将继续交易 [12] - 在同一交易日内 若持有人同时发出转债卖出指令和回售指令 系统将优先处理卖出指令 [12] - 回售期内 如回售导致可转债流通面值总额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 可转债仍将继续交易 待回售期结束后 公司将披露相关公告 在公告三个交易日后"科沃转债"将停止交易 [12]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科沃转债”可选择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回售条款触发条件 - 公司A股股票在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1月13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 [2] - “科沃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有条件回售条款因此生效 [2] 回售价格计算 - 回售价格为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计算公式为:IA=B×i×t/365,其中IA为当期应计利息,B为票面总金额,i为当年票面利率,t为计息天数[3][4] - “科沃转债”第五年(2025年11月30日至2026年11月29日)票面利率为1.8%,本次计息天数为52天(2025年11月30日至2026年1月20日)[4] - 计算得出当期应计利息约为0.26元/张,因此回售价格为100.26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含税)[4][9] 回售安排与程序 - 回售申报期为2026年1月21日至2026年1月27日 [1][8] - 回售资金发放日为2026年1月30日 [1][10] - 回售不具有强制性,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并可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1][5] - 行使回售权需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申报,转债代码为“113633”,申报方向为卖出,申报确认后不能撤销 [6] - 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的回售期内未申报并实施回售,则该计息年度(2025年11月30日至2026年11月29日)不能再行使回售权 [1][3] 回售期间交易与转股安排 - 回售期内“科沃转债”停止转股 [1][12] - 回售期间可转债将继续交易,若同一交易日同时发出卖出和回售指令,系统将优先处理卖出指令 [12] - 如回售导致可转债流通面值总额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可转债在回售期结束后将继续交易,待公司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停止交易 [12]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玻转债”可选择回售的第九次提示性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6-01-14 03:02
文章核心观点 -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其A股股票价格在特定期间内持续低于转股价格的70%,触发了“山玻转债”的有条件回售条款,公司现向债券持有人公告回售的具体安排和操作细节 [2] 回售条款触发条件 - 公司A股股票自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2月29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山玻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70%,导致回售条款生效 [2] - 回售条款规定,在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若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持有人有权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2] 回售关键参数与价格计算 - 回售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30元,该价格包含当期应计利息 [2][10] - 当期利息计算基于“山玻转债”第五个计息年度(2025年11月8日至2026年11月7日)票面利率1.8%,计息天数为61天(2025年11月8日至2026年1月8日),计算得出利息约为每张0.30元 [6] - 回售价格计算公式为:IA = B × i × t / 365,其中IA为当期应计利息,B为票面总金额,i为当年票面利率,t为计息天数 [5] 回售操作安排与时间表 - 回售申报期为2026年1月8日至2026年1月14日 [3][10] - 回售资金发放日为2026年1月19日 [3][11] - 回售期内,“山玻转债”将停止转股 [3][13] - 持有人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方向为卖出,申报代码为“111001”,简称为“山玻转债”,申报确认后不能撤销 [8] - 若申报当日未成功,可在申报期内次日继续申报 [9] 回售期间交易与后续处理 - 回售期间,“山玻转债”将继续交易,但停止转股 [13] - 同一交易日内,若持有人同时发出卖出和回售指令,系统将优先处理卖出指令 [13] - 回售期结束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及其影响 [12] - 若回售导致可转债流通面值总额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可转债在回售期结束后将继续交易,待公司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停止交易 [13] 回售选择权说明 - 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山玻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回售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债券 [2][7] - 若持有人在本次回售期内未申报并实施回售,则在本计息年度(2025年11月8日至2026年11月7日)内将不能再行使回售权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