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债回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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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海转债”可选择回售的第四次提示性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2-19 03:16
关于"华海转债"可选择回售的第四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代码:600521 证券简称:华海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5-126号 债券代码:110076 债券简称:华海转债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回售价格:100.30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含税) ● "华海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华海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 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 风险提示:可转债持有人选择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100.30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含税)卖出持有 的"华海转债"。截至本公告发出前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华海转债"的收盘价高于本次回售价格,可转债 持有人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可转债持有人关注选择回售的投资风险。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自2025年11月2日至2025年12月12日连续30个交 易日收盘价格低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华海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70%。根据《浙江华海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万青转债”回售的第六次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12-18 07:39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特别提示: 1、回售价格:101.235元人民币/张(含息、税) 2、回售条件触发日:2025年12月9日 3、回售申报期:2025年12月16日至2025年12月22日 4、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5年12月25日 5、回售款划拨日:2025年12月26日 6、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5年12月29日 7、回售期内停止转股 8、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9、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101.235元/张(含当期利息)卖出持有的"万青转债"。截至目 前,"万青转债"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 险。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截至2025年12月9日已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8.53元/股的70%(即5.97元/股),且"万青转债"处于最后一个计息年度。根据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 定,"万青转债"的 ...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万青转债”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12-11 22:22
回售条款触发条件 -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截至2025年12月9日已连续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8.53元/股的70%(即5.97元/股)[2] - “万青转债”正处于最后一个计息年度,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有条件回售条款因此生效[2][3] - 回售条款规定,在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若公司股票收盘价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以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回售给公司[2] 回售价格与税务处理 - 本次回售价格为101.235元人民币/张(含息、税)[1] - 回售价格中的当期应计利息(IA)计算公式为:IA=B×i×t/365,其中B为票面总金额,i为当年票面利率,t为计息天数[4] - 具体计算参数:票面利率i=2.30%(“万青转债”第6个计息年度利率),计息天数t=196天(2025年6月3日至2025年12月16日),计算得当期应计利息为1.235元/张(含税)[5] - 不同投资者税后实际所得不同: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税后回售实际所得为100.988元/张(被代扣20%利息所得税);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RQFII)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实际所得为101.235元/张;其他债券持有者需自行缴纳所得税,公司不代扣代缴,实际所得为101.235元/张[6] 回售程序与时间安排 - 回售条件触发日为2025年12月9日[1] - 回售申报期为2025年12月16日至2025年12月22日,持有人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申报,申报当日可撤单但确认后不能撤销[1][8] - 发行人资金到账日为2025年12月25日,回售款划拨日为2025年12月26日,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为2025年12月29日[1][9] - 公司将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公告,并在回售期结束前每个交易日披露1次回售提示性公告[7] 回售期间交易与转股安排 - “万青转债”在回售期内将继续交易,但停止转股[1][11] - 在同一交易日内,若持有人发出交易、转托管、回售等多项报盘申请,处理顺序为:交易、回售、转托管[11] - 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并可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1][6]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洽洽转债”回售的第六次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12-09 11:17
回售条款触发与执行概述 - 公司股票在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1月28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55.93元/股的70%,且可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触发了有条件回售条款 [4] - 回售条款规定,在最后两个计息年度,若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的70%,可转债持有人有权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4] - 回售权利不具有强制性,持有人可选择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2][8] 回售价格与税务计算 - 本次回售价格为每张100.236元,其中包含当期应计利息0.236元 [3][6][7] - 利息计算基于票面金额100元、第六计息年度票面利率2.00%以及计息天数43天(自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2月2日) [6] - 对于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利息所得税按20%税率代扣代缴,税后实际可得为每张100.189元;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RQFII)暂免征所得税,实际可得为每张100.236元 [7] 回售程序与时间安排 - 回售申报期为2025年12月2日至2025年12月8日,申报当日可撤单,但一经确认则不能撤销 [3][10] - 公司资金到账日为2025年12月11日,回售款划拨日为2025年12月12日,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为2025年12月15日 [3][12] - 回售申报期内,“洽洽转债”将暂停转股,但将继续交易;同一交易日内多项业务申请的处理顺序为:交易或转让、回售、转托管 [3][12] 市场情况与投资者选择 - 公告发布时,“洽洽转债”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100.236元/张,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 [3] - 回售条件触发日与回售申报期首日的间隔期限不超过15个交易日,公司将在指定媒体和网站持续披露回售相关公告 [9] - 在回售款划拨日前,若已申报回售的可转债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况,该笔回售申报将失效 [10]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2-08 02:54
文章核心观点 -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其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四方监管协议,以规范变更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同时因募集资金用途变更触发了可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公司向持有人提示回售相关安排 [1][4][15]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0,160,000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16,000,000元 [2] - 扣除发行费用11,840,377.3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04,159,622.64元,资金已于2025年6月11日全部到位 [2] -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管理,并与相关机构签署了监管协议 [2]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与监管协议签订 - 公司变更原“新建高端电子专用材料项目”投资规模并将该项目结项,同时使用预计节余募集资金向控股孙公司借款以实施“山东睿霖高分子空分供气项目” [4] - 该变更事项已通过公司董事会、债券持有人会议及临时股东会审议 [4] - 为规范管理,控股子公司金宏气体(淄博)有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25年12月5日与公司、保荐机构及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5] - 专户账号为8112001013200913572,截至2025年11月26日专户余额为0元,该专户仅用于“山东睿霖高分子空分供气”项目 [8] 可转债回售条款触发与安排 - 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金宏转债”附加回售条款生效 [16][17] - 回售价格为100.38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当期利息根据第三年票面利率1.00%及计息天数139天(2025年7月17日至2025年12月2日)计算得出 [16][18] - 回售期为2025年12月3日至2025年12月9日,回售资金发放日为2025年12月12日,回售期内“金宏转债”停止转股 [19] - 回售不具有强制性,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19][20] - 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回售结果及其影响 [24]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洽洽转债”回售的第五次提示性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2-05 03:13
回售条款触发原因 - 公司股票自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1月28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55.93元/股的70% [4] - 该情况发生时,“洽洽转债”正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有条件回售条款因此生效 [4] 回售核心条款与价格 - 回售价格为每张债券100.236元,其中包含当期应计利息0.236元 [3][8] - 当期应计利息根据票面利率2.00%及计息天数43天(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2月2日)计算得出 [7] - 回售不具有强制性,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2][8] 回售时间安排与程序 - 回售申报期为2025年12月2日至2025年12月8日,申报当日可撤单,确认后不可撤销 [3][10] - 发行人资金到账日为2025年12月11日,回售款划拨日为2025年12月12日,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为2025年12月15日 [3][11] - 回售申报期内,“洽洽转债”将暂停转股 [3][11] 回售税务处理 - 对于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利息所得税按20%税率代扣代缴,回售实际可得100.189元/张 [8] - 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RQFII),暂免征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100.236元/张 [8] -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人,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100.236元/张,需自行缴纳利息所得税 [8]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洽洽转债”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12-02 07:25
回售条款触发原因 - 公司股票自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1月28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55.93元/股的70% [4][18] - "洽洽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根据约定,有条件回售条款因此生效 [4][18] 回售核心条款 - 回售价格为100.236元/张(含息税),由债券面值100元加上当期应计利息0.236元构成 [2][3][8][22] - 当期应计利息计算基于第六个计息年度票面利率2.00%及计息天数43天(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2月2日) [7][21] - 回售不具有强制性,持有人有权选择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2][8][22] 回售关键时间安排 - 回售申报期为2025年12月2日至2025年12月8日 [3][16] - 发行人资金到账日为2025年12月11日,回售款划拨日为2025年12月12日,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为2025年12月15日 [3][11][16][25] - 回售申报期内"洽洽转债"将暂停转股,但继续交易 [3][13][17][27] 回售程序与操作 - 持有人需在申报期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申报当日可撤单,但一经确认不能撤销 [10][24] - 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及其影响 [12][26] - 公司将在指定媒体及网站披露相关公告,回售条件触发日与回售申报期首日的间隔不超过15个交易日 [9][23]
恒帅股份:关于“恒帅转债”可选择回售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日报· 2025-11-21 17:41
公司公告核心内容 - 恒帅股份发布关于恒帅转债回售选择权的公告 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2] - 恒帅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 [2] 回售条款细节 - 回售价格为100.094元/张 该价格含息和税 [2] - 公告披露日前一个交易日 恒帅转债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 [2]
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太平转债”可选择回售结果的公告
证券时报· 2025-11-03 02:03
可转债回售结果 - 太平转债(代码113627)在2025年10月23日至10月29日的回售申报期内,回售有效申报数量为0张,回售金额为0元,本次回售已完成 [2][3] - 回售价格为100.49元/张(含当期利息),公司无需办理向投资者支付回售资金等后续业务事项 [2][3] - 本次回售不会对公司的现金流、资产状况及股本情况造成影响,未回售的可转债将继续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 [3][4] 转股价格修正条款触发预警 - 自2025年10月20日至10月31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20.88元/股的85%(即17.75元/股),预计将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6][7][16] - 若触发条件,公司将于触发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16] - 修正条款规定:在可转债存续期间,若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董事会有权提出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14][16] 可转债发行与转股价格历史 - 公司于2021年7月15日公开发行800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0,000万元,债券期限6年,自2022年1月21日起进入转股期 [8] - 初始转股价格为50.32元/股,历经多次调整,包括因年度权益分派、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等,当前转股价格为20.88元/股 [8][9][10][11][12][13] - 转股期起止日期为2022年1月21日至2027年7月14日 [7]
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太平转债”可选择回售的第七次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10-27 09:40
回售条款触发条件 - 公司A股股票自2025年8月27日至2025年10月15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触发"太平转债"有条件回售条款 [1] - 有条件回售条款规定,在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若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持有人有权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回售 [2] - 若回售期内转股价格发生调整,则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计算需从调整后第一个交易日重新开始 [2] 回售具体安排 - 回售价格为100.49元人民币/张,其中债券面值100元,当期应计利息0.49元,该利息根据票面利率1.80%及计息天数100天(2025年7月15日至2025年10月22日)计算得出 [3][5][9] - 回售申报期为2025年10月23日至2025年10月29日,持有人需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卖出申报,申报确认后不可撤销 [1][6][8] - 回售资金发放日为2025年11月3日,回售期内"太平转债"将停止转股 [3][10] 回售期间交易处理 - 回售期间"太平转债"将继续交易,若持有人同时发出卖出和回售指令,系统将优先处理卖出指令 [12] - 若回售导致可转债流通面值总额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可转债在回售期结束后将继续交易,公司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