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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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富金融产品供给 推动个人养老金制度更好发展
证券时报· 2025-12-09 08:31
个人养老金制度发展现状与成效 - 个人养老金制度于2022年11月25日在36个先行城市落地,并于2024年12月15日在全国实施,是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1][6] - 截至2025年11月25日,个人养老金金融产品总数达1245只,其中储蓄类466只、保险类437只、基金类305只、理财类37只,产品供给不断丰富 [1][6] - 个人养老金基金规模增长迅速,截至2025年9月底达151亿元,较2022年底增长655%,且超过95%的基金产品自成立以来实现正收益 [1][6] 制度优化与积极意义 - 2024年12月,人社部等五部委发布通知,从优化产品供给、完善领取条件等方面对制度进行完善,以增强操作性并吸引投资者 [2][7] - 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已通知,自2026年6月起将储蓄国债(电子式)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范围,以进一步丰富产品供给 [2][7] - 制度的实施有助于推动公众养老理念从储蓄养老转向投资养老,降低对基本养老保险的过度依赖,并为资本市场带来长期资金 [2][7] 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 - 存在“开户热、缴费冷”现象,实际缴费投资者比例较低,且户均缴费额度远低于每年12000元的上限 [3][8] - 部分投资者开户后仅存款,不进行基金、保险等投资,显示投资者认知和正确投资理念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3][8] - 个人养老金产品供给同质化明显,无法满足投资者差异化的投资需求 [3][8] 未来发展建议:产品供给与投资范围 - 需对金融产品进行差异化创新,针对不同年龄和风险偏好群体设计不同产品 [3][8] - 建议按市场化原则扩大投资范围,如增加权益类资产投资占比,并纳入黄金等贵金属作为投资标的,以提升预期收益 [3][8] - 应加快探索默认投资服务,以降低投资者的决策成本 [3][8] 未来发展建议:投资者教育与制度完善 - 需加强投资者教育,引导居民认识个人养老金的市场化运营和长期投资属性,推动理念从储蓄养老转向投资养老 [4][9] - 在税收政策上可进一步优化,例如探索对中低收入群体在领取时免税的机制 [4][9] - 建议提高年度缴存上限,为有缴存意愿的群体提供更大选择空间 [4][9] - 应探索个人养老金账户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的转移接续机制,并推动制度向县域和农村地区延伸以提升普惠性 [4][9] - 需规范金融机构的市场竞争行为,减少或杜绝“内卷式”竞争 [4][9]
【关注“十五五”规划】 推动个人养老金制度更好发展
证券时报· 2025-12-09 02:26
文章核心观点 - 个人养老金制度作为中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自2022年试点以来取得明显成效,产品不断丰富并为投资者创造收益,但存在“开户热、缴费冷”、投资者认知不足及产品同质化等问题,未来需从丰富产品供给、加强投资者教育和完善制度规定三方面推进其更好发展 [1][2][3][4] 制度发展现状与成效 - 个人养老金制度于2022年11月25日在36个先行城市(地区)落地,并于2024年12月15日在全国实施 [1] - 截至2025年11月25日,个人养老金金融产品总数达1245只,其中储蓄类466只、保险类437只、基金类305只、理财类37只 [1] - 个人养老金基金规模增长迅速,截至2025年9月底达151亿元,较2022年底增长655%,且超过95%的基金产品自成立以来实现正收益 [1] - 制度优化持续推进,2024年12月人社部等五部委发布通知,从优化产品供给、完善领取条件等方面进行完善 [2] - 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已通知,将储蓄国债(电子式)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范围,自2026年6月起实施 [2] 制度实施的积极意义 - 推动公众养老理念从储蓄养老逐步转向投资养老 [2] - 帮助降低对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的过度依赖,丰富居民养老资产积累 [2] - 有助于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并为资本市场带来长期资金 [2] - 金融机构在服务过程中积累了产品创新和服务的经验 [2] 当前面临的问题与挑战 - 存在“开户热、缴费冷”现象,实际缴费投资者比例较低,且户均缴费额度远低于每年12000元的上限 [3] - 广大居民对个人养老金制度的认知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3] - 部分投资者开户缴费后仅存款,不进行基金、保险、理财等投资,缺乏正确投资理念 [3] - 个人养老金产品供给同质化明显,难以满足投资者的差异化投资需求 [3] 未来发展建议:丰富产品供给 - 需对金融产品进行差异化创新,针对不同年龄、风险偏好群体设计不同产品 [3] - 建议按照市场化原则扩大投资范围,如增加权益类资产投资占比,纳入黄金等贵金属作为投资标的,以提升预期收益 [3] - 应加快探索默认投资服务,以减少投资者决策成本 [3] 未来发展建议:加强投资者教育 - 需引导居民认识到个人养老金采用市场化运营,个人可自愿参加 [4] - 应推动养老理念从储蓄养老尽快转向投资养老,通过金融资产增值丰富养老储备 [4] - 需教育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长期收益的理念进行个人养老金投资 [4] - 政府和金融机构在宣导制度的同时,需采取措施有效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4] 未来发展建议:完善制度规定 - 可考虑进一步优化税收政策,例如针对中低收入群体探索领取时免税的税优机制,或对缴费时收入较低的群体在领取时免税 [4] - 建议提高年度缴存上限,为有缴存意愿的群体提供更大选择空间 [4] - 应探索个人养老金账户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的转移接续机制,打通资金流动壁垒 [4] - 需推动个人养老金制度尽快向县域、农村地区延伸,提升制度普惠性 [4] - 应规范金融机构市场竞争行为,减少或杜绝“内卷式”竞争 [4]
工人日报:如何让企业年金“叫好”又“叫座”?
搜狐财经· 2025-11-10 07:54
企业年金制度的现状与作用 - 企业年金是养老保险体系第二支柱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的重要补充[1] - 企业年金能提高退休人员的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例如有退休职工每月可多领取800多元[3] - 企业年金被视为优质企业的体现,是吸引并留住人才的筹码,在招聘中“六险二金”成为亮点[3][4] 企业年金的发展规模 - 截至2025年一季度末,全国有16.82万家企业建立了企业年金制度,参加职工3290.81万人[5] - 企业年金积累基金规模达3.73万亿元,同比增长13.48%[5] - 但与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相比,企业年金的覆盖率仍然较低[5] 企业年金推广面临的挑战 - 企业面临资金成本、管理成本较高的问题,需专设团队负责与金融机构对接及业务办理[6] - 员工缺乏即时获得感,远期福利激励效果不明显[6] - 部分企业内部人员结构复杂、流动性高,难以适配年金全员覆盖的政策要求[6] - 政策支持力度不足、宣传引导不充分,降低了企业的建制意愿[6] 推动企业年金发展的建议 - 扩面重心应转向民营企业,引导企业将年金纳入薪酬激励体系作为竞争策略[8] - 提升缴费灵活性,允许低比例起步、调整比例、中止或恢复缴费,并可先行覆盖部分职工[8] - 建议适时适当降低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费率,以促进中小企业建立年金制度[8] - 加强对金融机构的政策引导和业务考核,提高年金管理能力和水平[9]
“泉力惠企 养老有招”企业年金业务研讨会在济南举办
齐鲁晚报· 2025-10-24 22:09
会议概况 - 会议主题为“泉力惠企、养老有招”企业年金业务研讨会,于10月24日下午在山东大厦举办 [1] - 会议由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招商银行济南分行主办,是招商银行济南分行2025“丰润人生,养老有招”养老节系列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1] - 济南市人社局、各受托机构、省内数十家企业单位参会,旨在深化养老金融工作,凝聚政府、企业及金融机构合力,共促济南市企业年金高质量发展 [1] 政策背景与行业趋势 - 全国人口老龄化问题加剧,社会养老压力凸显,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是完善老年收入保障制度的重要举措 [5] - 2023年末,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将养老金融定位为“五篇大文章”之一 [5] - 2025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再次强调促进中国式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 [5] - 通过大力发展第二、三支柱养老保险,积累养老金资产,可降低老年收入结构中第一支柱的比重,缓解基本养老保险支付压力,化解制度长期运行风险 [5] 地方举措与企业行动 - 济南市积极构建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持续完善企业年金机构合作机制 [6] - 2025年7月4日,济南市人社局组织召开企业年金联盟成员座谈会暨发展研讨会,旨在优化发展环境,提升经办服务质效 [6] - 2025年8月14日,济南市人社局召开全市企业年金服务驿站培训会议,旨在提高管理水平,推动补充养老保险工作提质增效 [6] - 招商银行作为全牌照养老金融服务机构,将养老金融定位为全行战略性业务 [6] - 招商银行济南分行为山东省、济南市内企业和职工提供政策宣传、协助备案等全方位、个性化“管家式”服务 [6]
多渠道资金撑起养老第三支柱
新华网· 2025-08-12 14:28
公司概况 - 国民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获中国银保监会批准开业 注册资本111.5亿元 聚焦个人养老金业务及养老保障资金管理[1] - 公司业务范围涵盖人民币和外币资金管理 以及与养老金管理相关的咨询服务[1] - 经营宗旨强调市场化运作和普惠共享理念 目标实现商业养老金保本增值和可持续发展[2] 股东结构 - 17个参股股东来源多元化 包括泰康人寿保险公司 多家银行理财公司和投资公司[3] - 银行系背景可能更好满足居民养老金融需求 银行网点提供渠道优势[3] 行业背景 - 中国社会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 第三支柱商业养老保险发展迫在眉睫[1] - 传统商业养老年金保险产品体量很小 与目标差距甚远[1] - 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累计保费收入仅6亿元 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约2亿元(截至2021年10月底)[1] 监管动态 - 银保监会2021年12月发布通知 要求养老保险机构聚焦商业养老保险等养老属性业务[2] - 2022年3月初将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扩大到全国 10家专业养老保险公司均可发售[2] 市场前景 - 第三支柱商业养老保险处于蓄势待发状态 产品品种将日益丰富[3] - 投资渠道不断拓宽 预计将有效激发更多市场需求[3] - 商业养老保险的积极作用将在养老保险体系中得到充分发挥[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