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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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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卖房买房能省这笔钱!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31 10:33
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 - 核心观点:为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条件,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3] - 退税金额计算:若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原住房转让金额,则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若新购住房金额小于原住房转让金额,则按新购住房金额占原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公式为:(新购住房金额 ÷ 原住房转让金额) × 原住房转让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3] - 金额定义:原住房转让金额指房屋转让的市场成交价格;新购住房为新房的,购房金额为网签备案合同注明的成交价格;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购房金额为房屋的成交价格;若上述金额与核定计税价格不一致,以核定计税价格为准;所有金额均不含增值税[3] - 共有住房处理:出售或新购住房为多人共有的,按照纳税人所占产权份额确定其原住房转让金额或新购住房金额[3] - 时间认定:出售住房时间以个人所得税完税时间为准;购买二手房时间以契税完税时间或不动产权证登记时间为准;购买新房时间以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办理房屋交易合同备案(网签)的时间为准[3] - 申请流程:需向征收原住房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的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填报《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申请表》,并提供纳税人身份证件及本人银行卡[3]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核心政策要点 - 核心观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明确了纳税人、征税范围、视同销售、免税项目及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等关键政策要点[9] - 纳税人定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为增值税的纳税人[9][10] - 应税交易定义:销售是指有偿转让货物、不动产的所有权,有偿提供服务,以及有偿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10] - 境内交易判定:销售货物以货物的起运地或所在地在境内为准;销售或租赁不动产、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以不动产、自然资源所在地在境内为准;销售金融商品以金融商品在境内发行或销售方为境内单位和个人为准;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以服务、无形资产在境内消费或销售方为境内单位和个人为准[11][12] - 视同应税交易情形:包括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无偿转让货物;单位和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不动产或金融商品[13][14] - 不征收增值税情形:包括员工为受雇单位或雇主提供取得工资、薪金的服务;依照法律规定被征收、征用而取得补偿;取得存款利息收入[15][16] - 免征增值税项目:包括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农业相关技术服务;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古旧图书及自然人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直接用于科研、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设备;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及残疾人个人提供的服务;托儿所、幼儿园、养老机构等提供的育养服务及婚姻介绍、殡葬服务;学校提供的学历教育服务及学生勤工俭学服务;纪念馆、博物馆等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及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17][18][19][20] - 小规模纳税人税收优惠: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销售额未达到国务院规定的起征点,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需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未超过五百万元的纳税人[21][22][23][24] -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发生应税交易,为收讫销售款项或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日,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当日;发生视同应税交易,为完成视同应税交易的当日;进口货物,为货物报关进口的当日[25][26][27] - 增值税发票规定:纳税人应依法开具和使用增值税发票,包括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二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国家积极推广使用电子发票[27]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能线上申请吗?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27 17:21
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 - 政策核心为支持居民换购住房 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 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15] - 政策执行窗口期已再次延长 最新执行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15][24] 政策适用条件与范围 - 出售和重新购买住房的行为必须在同一城市范围内 涵盖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所辖全部行政区划 [16] - 出售自有住房的纳税人与新购住房之间须直接相关 纳税人应为新购住房的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 [16] - 退税申请必须在出售现住房后1年内提出 [15] 退税金额计算规则 - 情形一: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 退税金额为现住房转让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全额 [16] - 情形二: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 退税金额按公式计算:(新购住房金额 ÷ 现住房转让金额)× 现住房转让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16][17] - 现住房转让金额指该房屋转让的市场成交价格 [18] - 新购住房为新房时 购房金额以住建部门网签备案合同注明的成交价格为准 [18] - 新购住房为二手房时 购房金额为房屋的成交价格 [18] 政策执行历史 - 该政策首次出台执行期为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4] - 第一次延续执行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4] - 当前为第二次延续 执行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24] 退税申请材料与地点 - 需填报《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申请表》 [19] - 需提供纳税人身份证件 [19] - 新购住房为二手房需提供房屋交易合同、不动产权证书及其复印件 [20] - 新购住房为新房需提供经住建部门备案(网签)的房屋交易合同及其复印件 [20] - 退税申请需向征收现住房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的主管税务机关提出 [22] 线上政务服务渠道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开发了“互联网+调解”服务平台 提供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网上申请等服务 [2] - 当事人可通过网址 http://tiaojie.12333.gov.cn/portal 直接网上递交申请 [2] - 相关服务也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或电子社保卡等任一渠道进入 [4] - 电子社保卡可通过电子社保卡APP、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掌上12333、云闪付、人社部门APP、服务银行APP等多种渠道申领 [8][9]
这笔钱可退!延续至2027年底
新浪财经· 2026-01-17 04:09
政策核心内容 - 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出售后1年内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提供个人所得税退税优惠 [1] - 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1] - 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个人所得税 [1] 政策执行细则 - 现住房转让金额以房屋转让的市场成交价格为准 [1] - 新购住房为新房时,购房金额以网签备案合同注明的成交价格为准 [1] - 新购住房为二手房时,购房金额以房屋成交价格为准 [1] 享受政策的条件 - 纳税人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应在同一城市范围内,包括同一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所辖全部行政区划 [1] - 出售自有住房的纳税人必须是新购住房的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 [1] 退税申请与审核流程 - 符合条件纳税人需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合法有效的售房、购房合同及其他要求材料 [1] - 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办理退税 [1]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需与税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时共享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等信息 [1] - 暂未实现信息实时共享地区需建立工作机制,确保税务部门及时获取所需信息 [1]
三大交易所:融资保证金最低比例升至100%……盘前重要消息还有这些
证券时报· 2026-01-15 08:17
宏观经济与政策动态 - 财政部召开会议部署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一揽子政策工作 要求各级部门简化流程、强化执行以推动政策落地见效 [3] - 三部门延续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 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出售现住房后1年内重新购房可享受退税优惠 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可全额退税 [3] -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将于2026年1月15日举行新闻发布会 由中国人民银行及国家外汇局介绍货币金融政策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成效 [4] - 中国人民银行将于2026年1月15日开展9000亿元买断式逆回购操作 期限6个月 以保持银行体系流动性充裕 [4] - 2025年中国外贸进出口总额达45.47万亿元 同比增长3.8% 其中出口26.99万亿元增长6.1% 进口18.48万亿元增长0.5% [5] - 沪深北交易所将投资者融资买入证券时的融资保证金最低比例从80%提高至100% [6] - 三部门联合召开新能源汽车行业企业座谈会 要求坚决抵制无序“价格战” 推动构建优质优价、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将加强成本调查、价格监测和监管执法 [6] - 三部门联合印发通知 自2026年2月10日起实施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货物进出口有关税收政策 [7] 汽车行业数据与规划 - 2025年中国汽车产销量再创历史新高 分别达3453.1万辆和3440万辆 同比分别增长10.4%和9.4% 连续17年稳居全球第一 [7] - 2025年中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超1600万辆 其中国内新车销量占比超50% 成为市场主导力量 [7] - 2025年中国汽车出口超700万辆 其中新能源汽车出口261.5万辆 同比增长1倍 [7] - 上海市印发《上海高级别自动驾驶引领区 “模速智行”行动计划》 提出到2027年高级别自动驾驶应用场景实现规模化落地 关键技术和产业规模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基本建成全球领先的自动驾驶引领区 [8] 上市公司重要公告与动态 - 上交所对国晟科技股价大幅波动中影响交易正常秩序的投资者采取了暂停账户交易等自律监管措施 [10] - 浙江证监局对向日葵重组预案涉嫌误导性陈述立案调查 [11] - 卓易信息、友邦吊顶、光云科技均公告称 如公司股价进一步异常上涨 可能申请停牌核查 [12][17][18] - 利欧股份公告其最新市净率、滚动市盈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13] - 德龙汇能公告目前公司经营情况及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14] - 值得买公告公司暂不涉及GEO业务 AI相关收入占比很小 [15] - 国际医学公告公司目前不涉及脑机接口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 [16] - 紫光国微公告拟购买瑞能半导100%股权 并于1月15日复牌 [19] - 中信证券2025年净利润为300.51亿元 同比增长38.46% [20] - 岩山科技公告其脑机接口及类脑智能业务商业化仍处起步阶段 尚未产生收入 [21] - 星环科技公告公司不实际开展商业航天业务且与上海星环聚能科技公司无关 [22] - 金海通预计2025年净利润同比预增103.87%—167.58% [23] - 通润装备公告自1月16日起证券简称变更为“正泰电源” [24]
三部门: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
北京商报· 2026-01-14 17:32
政策核心内容 - 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公告,延续实施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 [1] - 政策执行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1] - 政策适用对象为出售自有住房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 [1] 退税优惠细则 - 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1] - 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1]
三部门: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
券商中国· 2026-01-14 17:30
政策核心内容 - 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公告,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的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 [1][2] - 政策执行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1][3] - 政策核心是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出售后1年内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退还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1][3] 退税优惠细则 - 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3] - 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3] - 现住房转让金额定义为房屋转让的市场成交价格 [3] - 新购住房为新房的,购房金额以网签备案合同注明的成交价格为准 [3] - 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购房金额以房屋成交价格为准 [3] 享受政策的条件 - 纳税人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应在同一城市范围内,范围界定为同一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所辖全部行政区划 [4] - 出售自有住房的纳税人与新购住房产权人须直接相关,即应为新购住房的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 [5] 政策执行与操作 - 符合条件纳税人需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合法有效的售房、购房合同及其他要求材料,经审核后办理退税 [5] -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需与税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时共享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等信息 [5] - 暂未实现信息实时共享地区需建立工作机制,确保税务部门及时获取审核退税所需信息 [5]
三部门: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6-01-14 17:15
政策核心内容 - 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公告,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的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 [1] - 政策执行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1][2] - 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1][2] 退税优惠细则 - 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1][2] - 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1][2] - 现住房转让金额为该房屋转让的市场成交价格 [2] - 新购住房为新房的,购房金额为网签备案购房合同中注明的成交价格 [2] - 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购房金额为房屋的成交价格 [2] 享受政策的条件 - 纳税人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应在同一城市范围内,即同一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所辖全部行政区划范围 [2] - 出售自有住房的纳税人与新购住房之间须直接相关,应为新购住房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 [2] 政策执行与操作 - 符合条件纳税人需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合法有效的售房、购房合同及其他要求材料,经审核后办理退税 [3] -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与税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时共享本地区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等信息至当地税务部门 [3] - 暂未实现信息实时共享的地区,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税务部门及时获取审核退税所需的房屋交易合同备案信息 [3]
2026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即将截止!如何操作?流程来啦→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30 15:21
2026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确认流程 - 国家税务总局已开启2026年度专项附加扣除确认工作,纳税人需通过个人所得税APP首页的“去确认”入口进行操作 [2] - 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需每年提交一次,纳税人可将2025年填报的信息一键带入至2026年度继续使用 [2][3] - 系统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9月,已有超1亿人参与了专项附加扣除的填报 [2] 信息确认与修改流程 - 若纳税人2026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无变化,可在核对后直接点击“一键确认”完成操作 [2][3] - 若信息有变化(例如已结束继续教育),需点击对应项目进行“修改”或“删除” [3] - 系统支持新增扣除项目,操作流程包括选择扣除年度、准备资料并进入填报界面 [4]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填报细则 - 继续教育扣除分为“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和“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两种类型,所需填报资料不同 [5][6] - 填报学历(学位)继续教育需填写教育阶段、入学时间、毕业时间等信息 [4][6] - 填报职业资格继续教育需填写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机关及证书取得时间等信息 [6][7] - 填报完成后,纳税人需选择申报方式:“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或“年度自行申报” [7] 其他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 除继续教育外,专项附加扣除还包括子女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共计七大类 [2][4] - 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的填报顺序与继续教育基本一致 [7] 住房租金扣除政策解读 -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只能由一方扣除 [16] -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同,且各自在工作城市均无住房的,可以分别扣除住房租金 [16] - 扣除标准根据城市级别划分: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为每月1100元;不超过100万的城市为每月800元 [17] 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 - 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可享受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 [19] - 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19] - 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19][20]
【税“信”直通车】纳税缴费信用中,直接判为D级的如何修复?(第二期)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20 09:20
纳税缴费信用修复操作流程 - 登录电子税务局后,通过“我要办税”-“纳税缴费信用”-“纳税缴费信用管理”路径进入操作模块[4] - 在模块内切换评价年度以查看不同年度的纳税信用评价情况和扣分明细,若存在可修复指标则点击“申请调整”[4] - 系统自动推荐可办理业务,符合修复条件的选择“申请修复”,纳税人选择修复原因后提交申请,办理进度可通过“我要查询”-“涉税信息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模块查看[4] 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核心条款 - 政策执行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纳税人出售自有住房后1年内在同一城市重新购买住房可享受退税优惠[10] - 享受退税的纳税人需满足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在同一城市范围内,且出售自有住房的纳税人须为新购住房的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11][12] - 退税金额计算方式为:(新购住房金额 ÷ 现住房转让金额)× 现住房转让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其中新购住房金额与现住房转让金额均不含增值税[13][15][16] 换购住房退税金额计算细则 - 现住房转让金额为该房屋转让的市场成交价格,新购住房金额根据房屋类型确定:新房以网签备案合同成交价格为准,二手房以房屋成交价格为准[15] - 若现住房转让金额和新购住房金额与核定计税价格不一致,则以核定计税价格为准[15] - 对于出售或新购的共有住房,应按照纳税人所占产权份额确定其现住房转让金额或新购住房金额[17] 换购住房买卖时间与退税申请 - 出售现住房的时间以出售住房时个人所得税完税时间为准[18] - 新购住房时间根据房屋类型确定:二手房以契税完税时间或不动产权证登记时间为准,新房以在住建部门办理房屋交易合同备案的时间为准[19] - 退税申请需向征收现住房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的主管税务机关提出[20] 换购住房退税申请材料与示例 - 申请退税需提供纳税人身份证件、现住房的房屋交易合同,以及新购住房的相关合同与权属证明复印件[21] - 举例说明:出售住房转让金额240万元并缴纳个税4万元,若新购住房金额300万元(大于原转让金额),可全额退税4万元;若新购住房金额150万元,则可退税2.5万元(150/240*4=2.5)[22]
【收藏】一文了解如何成为离境退税商店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0-05 17:00
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 -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申请成为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商店 需同意单独设置退税物品销售明细账并准确核算[3] - 企业备案需填写《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商店备案表》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 主管税务机关在收齐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审核[3] - 商店完成备案后 与本地退税代理机构就预付金等事项达成一致即可成为"即买即退"商店[3] - 相关政策依据为《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1号》[3] 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 - 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 出售现住房后1年内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 可享受个人所得税退税优惠[10] - 退税金额计算方式分为两种情况 若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 则退还全部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若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 则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个人所得税[11] - 政策适用需满足两个关键条件 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应在同一城市范围内 且出售自有住房的纳税人与新购住房之间须直接相关 应为新购住房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14] - 相关政策依据为《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0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28号》[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