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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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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生育力保护政策全面落地”
第一财经· 2026-03-09 18:14
政策落地现状与挑战 - 国家卫健委2024年12月印发了《关于推进生育友好医院建设的意见》,要求医疗机构在肿瘤等治疗前充分告知生育力损伤风险并规范开展评估与指导[5] - 调研发现基层医疗机构对政策的知晓率低、执行薄弱,多数未将生育力保护纳入日常诊疗流程,且“治疗前告知”制度在肿瘤、妇科等重点科室尚未普遍落实[5] - 生育力评估与保护咨询在基层可及性差,群众缺乏就近可及的专业指导,同时该政策尚未纳入医疗机构考核指标,导致难以落地见效[6] 生育力保护需求分析 - 需要通过冻卵保存生育能力的人群主要分为医学指征和社会性需求两大类[6] - 医学指征人群包括恶性肿瘤患者、需放化疗的非恶性肿瘤患者、早发性卵巢功能不全高风险人群等,其中医源性因素约占所有早发性卵巢功能不全病例的一半[6] - 在24岁以下女性癌症幸存者中,医源性早发性卵巢功能不全的患病率可高达82.2%[6] - 社会性需求增长源于初婚初育年龄推迟,中国女性平均初婚年龄近十年由23.6岁上升到26.5岁,初育年龄从2011年的24.63岁上升到2017年的26.73岁,推迟了2.1年[7] 技术与网络建设进展 - 全国已有47家医疗机构开展微创手术取卵巢组织,可通过远程24小时内转运至北京妇产医院卵巢组织冻存库处理冻存,初步建立了以该冻存库为核心的全国生育力保护网[9] - 卵巢组织冻存与移植技术已从中国首例成功案例,逐步走向规范化、标准化和可推广[9] 政策建议与改进方向 - 推动生育力保护医疗告知全面覆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实现机构、科室、人员全覆盖[11] - 严格规范告知范围,对可能影响生育功能的诊疗操作(如肿瘤治疗、放化疗、盆腔手术等)必须做到应告尽告,并记入病历[11] - 强化基层医疗机构首诊告知与宣教责任,将生育力保护关口前移、重心下沉[11] - 加强全员培训,将生育力保护医疗告知纳入医务人员继续教育、岗前培训和重点科室专项培训[11] - 建立“告知—评估—转诊—服务”全链条服务模式,畅通各级医疗机构绿色通道[11] - 将生育力保护医疗告知的覆盖情况、落实率等纳入医疗机构绩效考核、等级评审等核心指标,进行刚性考核[12]
奥一网联动深圳人大代表调研乱象,多方献策建联合执法体系
南方都市报· 2026-02-11 16:43
文章核心观点 - 深圳市妇幼医疗机构内存在商业推销乱象,其根源在于医院管理、跨部门监管及制度规则存在短板,治理需从强化医院主体责任、完善跨部门协同执法及填补地方性法规空白等多方面入手[1][2][3] 问题现状与根源 - 深圳市多家妇幼保健院及综合医院产科存在商业推销具体乱象,且行为模式高度相似,表明问题具有长期性和普遍性[1][3] - 问题核心在于医院管理与监督机制存在三方面短板:医院内部管控松散、巡查与患者投诉机制不畅;医院无执法权,对推销人员缺乏刚性约束;卫健、市监、公安等部门监管衔接不畅,存在治理盲区[2] - 当前治理手段与现实行为存在断裂,形成“高频劝离—反复回流”的疲劳循环,其根本在于公共医疗空间的属性界定与规则供给不足,管理责任与治理工具不匹配[3] 治理建议与解决方案 - 建议将“就医环境无干扰”量化为核心考核指标,将院内推销投诉率、管控成效与科室绩效、医院评审评优直接挂钩,以压实医院主体责任[2] - 呼吁由卫健部门牵头,联合市监、公安建立定期会商与线索闭环处置机制,对违规推销行为进行查处与整治,并开展常态化联合抽查,将监管结果与医院校验、医保管理挂钩[2] - 治理破局需从“人盯人”现场管理转向“规则先行”的制度补位,建议通过地方性法规明确禁止未经许可的商业推销行为,并建立可执行的处罚机制[3] - 建议深圳出台针对性地方性法规,关键聚焦三点:明确医院对院内商业活动的主体管理责任并设定失职罚则;细化“冒充医务人员”“变相广告引流”等违规情形界定并匹配有威慑力的行政处罚;在法规层面确立卫健、市监等部门的联合执法机制与协作流程[5] - 参考国内其他城市(如黑龙江大庆)通过地方法规明确禁止类似行为的经验,深圳具备出台相应规定的条件[5] 涉及的法律责任与风险 - 公立医院作为管理者及服务提供方,若默许或未能有效制止推销,可能违反《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中“严禁参与推销活动”的规定[4] - 若因管理疏漏导致患者信息泄露,医院可能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承担侵犯隐私权的民事责任[4] - 推销机构若在未获同意的情况下收集、使用患者个人信息(如非法绑定就诊账号获取病历),则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可能面临行政处罚乃至刑事追责[5]
“职工之家”变身“带娃驿站”延伸工会服务半径
新浪财经· 2026-02-05 01:28
核心观点 - 河北省秦皇岛市山海关区总工会通过将“职工之家”升级为“关城暖冬·护航童心”公益托管项目,有效解决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子女的寒假看护难题,并延伸了工会服务半径,实现了服务职工、助力企业与补充社会资源的共赢 [1][3][4] 服务模式与内容 - 项目依托古城街道服远社区的“职工之家”阵地,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子女提供寒假公益托管服务 [1][3] - 服务不仅安排专人辅导假期作业,还开设了“民族童心 青春同行”、“安全自护课堂”、“巧手成长记”等特色课程,旨在让孩子们在趣味参与和沉浸式体验中学习成长 [3] - 该项目为孩子们提供了持续的情感陪伴与心理支持 [3] 受益群体与影响 - 该服务精准针对快递员、网约车司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解决了他们因工作忙碌而无暇照顾子女的后顾之忧 [1][3] - 对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而言,该驿站帮助他们摆脱了“带娃焦虑”,使其能更专心地投入工作,从而提升了他们的获得感与幸福感 [4] - 对于用工企业而言,此举有助于降低人员流失率 [4] 社会效益与意义 - “带娃驿站”作为公益性服务项目,有效补充了社会托育资源的缺口 [4] - 该举措有利于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并为基层治理注入了温暖力量 [4] - 此举标志着工会服务从“有”向“优”的升级跨越,彰显了工会作为“娘家人”的责任与担当 [3][4]
“三维赋能”破解女性科技人才发展瓶颈
新浪财经· 2026-01-29 04:59
女性科技人才发展支持 - 湖北省女性科技人才已成为科技创新不可或缺的中坚力量,但仍在职业发展晋升、科研资源获取及家庭事业平衡方面面临挑战 [1] - 提案建议通过“三维赋能”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全面发展 [1] - 第一维是政策赋能,包括放宽女科技工作者申报项目年龄限制、选派至一线挂职锻炼、为女性牵头的研发项目提供政策和资金支持 [2] - 第二维是平台赋能,包括建立多层次女性科技人才库,搭建交流合作与资源整合平台,助力成果转化 [2] - 第三维是服务赋能,在科研院所、科技企业等区域灵活建立服务站点,提供心理健康辅导、暑期儿童托管等服务,构建“科创+家庭”双支撑体系 [2] 生育支持与财税政策建议 - 湖北省已出台30条生育支持政策并初见成效,但企业仍需承担产假工资差额、岗位临时替代等直接与隐性成本 [3] - 成本压力可能导致部分企业违背性别平等原则,缩减女性用工规模或对育龄女性设置招聘隐性门槛,形成“企业避招、女性慎生”困境 [3] - 现有政策以生育津贴直发和局部社保补贴为主,覆盖标准不统一,缺乏针对性税收激励,且对承担生育成本的企业激励不足 [3] - 建议将企业为休产假女职工支付的产假工资差额等合理支出纳入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范围,加计扣除比例不低于50% [3] - 建议实行增值税阶梯式减免,按企业当年休产假女职工人数及产假累计天数确定减免幅度 [3] - 建议对女性职工占比超30%的企业及中小微企业予以政策倾斜,并明确减免期限以稳定企业预期 [3] - 建议简化流程,推行税收减免“免申即享”服务模式,通过税务与医保部门数据共享自动核验关键信息,无需企业额外提交材料 [4] - 同步保留线上申报与线下窗口办理“双通道”,明确办理时限,确保政策红利快速精准落地 [4] - 给予企业税收减免可从源头缓解企业用工顾虑,帮助中小微企业纾压并激发市场活力,是破除就业歧视、保障女性权益的重要途径 [4]
江蓝委员: 推动公共交通服务与生育友好政策衔接
新浪财经· 2026-01-27 06:09
北京市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政策动向 - 北京市正全力推进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 [1] - 有政协委员建议推动公共交通服务与生育友好政策衔接 [1] 关于孕妇优待体系的具体建议 - 建议构建“电子凭证为主、实体徽章为辅”的孕妇优待体系 [1] - 实体徽章发放与回收可纳入孕妇建档、婴儿体检流程 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建档时主动发放 [1] - 徽章设计采用高辨识度色彩 标注类似“孕妈出行 请多关照”字样 [1] - 徽章需植入与地铁、公交等系统的联网核验机制 [1] 现有技术基础与实施条件 - 北京地铁已上线“北京地铁服务”小程序及“爱心预约”功能 [1] - “京通”App等平台可对接孕妇保健档案信息 [1]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孕妇建档核心机构具备实体徽章发放能力 [1] 政策推广与未来展望 - 建议加大宣传力度 让“孕妈出行”徽章被更多人认识、认可 形成主动为孕妇让座的共识 [1] - 未来可将徽章使用范围拓宽 探索建立覆盖更广的公共服务身份识别机制 [1] - 推动更多公共场所对孕妈进行主动识别与优先保障 [1]
4000余个“向日葵亲子小屋”功能迭代升级 助力营造生育友好社会氛围
人民日报· 2026-01-19 06:08
行业政策与服务升级 - 中国计生协计划在2025年推动全国4000余个“向日葵亲子小屋”进行功能迭代升级,融合优生优育指导与社区嵌入式托育服务 [1] - 服务模式创新包括开展“亲子小屋+临时托、计时托、互助托”等普惠托育服务 [1] - 行业以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旨在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1] 现有服务覆盖与用户规模 - 中国计生协通过“优生优育进万家”活动覆盖了30多万个婴幼儿家庭 [1] - 其“全国婚育服务小助手”小程序已绑定用户超160万人,累计服务达1000余万人次 [1] - 该小程序由“全国免费婚孕检小助手”拓展而来,并已对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 [1] 未来工作重点与方向 - 2026年,行业工作将围绕开展积极婚育观宣传倡导、加强生殖健康服务、深化优生优育指导服务等方面统筹展开 [1] - 重点工作还包括落实落细帮扶保障工作、探索开展权益维护工作、补齐流动人口服务短板以及持续推进家庭健康促进工作 [1] - 行业将开展生育友好行动,联合更多企业、社会组织、慈善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 [1]
北京提高产检费用医保报销标准
齐鲁晚报· 2026-01-13 06:05
政策核心内容 - 北京市医保局与财政局联合发布通知,自2026年1月1日起全面提高各类医保参保人员的产前检查费用保障水平 [1] - 政策旨在积极支持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 [1] 保障标准调整详情 - 参加北京市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医保范围内产前检查费用报销标准大幅提升 [1] - 原政策为最多报销3000元,新政策调整为:3000元(含)以内部分报销100%,3000元以上部分报销30% [1] - 基金支付上限从原来的最多3000元提高至最多支付10000元 [1]
北京产检报销标准上限升至10000元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6-01-12 18:29
国家及地方医保政策调整 - 国家医保局宣布自2026年1月1日起全面提高北京市各类医保参保人员的产前检查费用保障水平 [1] - 北京市生育保险产前检查费用报销标准提高:费用在3000元(含)以内报销100%,3000元以上部分报销30%,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万元 [1] - 2025年12月的全国医疗保障工作会议明确,将合理提升产前检查医疗费用保障水平,力争全国基本实现政策范围内分娩个人“无自付” [1] 政策目标与高层表态 - 政策旨在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关于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有关规定 [1] - 国家医保局局长章轲表示,2026年要积极适应人口发展战略,推动生育保险发展,目标是让孕产妇住院分娩过程中产生的、属于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费用,个人基本不花钱 [1] 地方先行实践与效果 - 目前广东、山东、江苏等7个省份已实现政策范围内住院分娩医疗费用全额保障 [1] - 以山东济南为例,自2025年起产妇住院分娩费用实现医保目录内全报销,有案例显示个人仅需支付438.74元,对比10年前从产检到出生总花费约3万元大幅降低 [2] - 适宜的分娩镇痛项目被要求按程序纳入基金支付范围,目前已有多个省份提前落地实施 [2]
云南今年下达超40亿元育儿专项资金
人民日报· 2025-12-20 06:10
政策与资金支持 - 云南省财政持续优化支出结构并筹措下达专项资金40.7亿元,以推动育儿补贴政策落地见效[1] - 政策明确对符合条件的3岁以下婴幼儿,按每年每人3600元的标准发放育儿补贴[1] 政策实施与执行 - 云南省财政厅与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云南省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实现政策接续升级和保障提质扩面[1] - 为破解补贴发放难题,将生育支持项目纳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平台管理[1] - 补贴资金经审核后按季度直接发放至受益对象社会保障卡,并同步推送短信告知到账信息[1]
超百城加大多子女家庭购房政策支持力度
证券日报网· 2025-12-19 22:08
政策背景与覆盖范围 - 在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的背景下,多地围绕多子女家庭住房需求持续加码支持政策 [1] - 今年以来,已有超过一百个城市出台或优化多子女家庭住房支持政策,政策内容涵盖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购房补贴、保障性租赁住房倾斜等多个方面 [1] - 多子女家庭正成为各地住房支持政策的重要方向 [1] 省级政策部署与公积金支持 - 湖南、福建、云南等多地将住房支持政策纳入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整体部署 [2] - 云南省提出,对二孩、三孩家庭购置首套和二套改善性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分别上浮20%、30% [2] - 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成为各地支持多子女家庭的普遍做法 [2] - 深圳政策提出,有2个及以上子女的家庭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其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以上浮50% [2] - 天津市提出,养育两个及以上子女且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的家庭,贷款最高限额在现有基础上上浮20% [2] 购房补贴具体措施 - 福州市拟对在四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二孩家庭,按购房总价款1%予以补贴,单套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3] - 福州市拟对在四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三孩及以上家庭,按购房总价款1.5%予以补贴,单套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 [3] - 益阳市提出,二孩家庭、三孩及以上家庭在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分别按合同成交总价款的2%和3%给予奖励,每套奖励最高分别不超过2万元和3万元 [3] 保障性租赁住房与公共服务 - 云南省支持筹集一定数量超过70平方米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用于解决多子女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2] - 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逐步使租购住房群体享有同等义务教育阶段就近入学、优质医疗服务、养老服务等公共服务权利 [2] 政策影响与行业观点 - 多子女家庭在住房面积、居住品质等方面往往面临更为突出的现实需求 [3] - 通过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给予购房补贴等方式,有助于减轻家庭支出压力,改善居住条件,让支持生育的相关政策真正落地 [3] - 住房问题是影响家庭生育决策的重要现实因素,居住空间是否充足、购房和居住成本是否可控,直接关系到“能不能生、敢不敢生” [4] - 各地加大对多子女家庭购房支持力度,有助于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减少家庭的后顾之忧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