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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岭药业董事、董事会秘书吴瑞: 加码儿童与罕见病用药创新 筑牢全链条质量体系
证券日报· 2026-01-30 06:52
新《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核心内容 -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于1月27日正式公布,自2026年5月15日起施行 [1] - 条例最受关注的制度创新是对儿童用药和罕见病用药给予“市场独占期” [2] - 对符合条件的儿童用药品新品种、新剂型、新规格或增加儿童适应症的药品,给予不超过2年的市场独占期 [2] - 对符合条件的罕见病治疗用药品,在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承诺保障供应的前提下,给予不超过7年的市场独占期 [2] -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不履行保障供应承诺的,市场独占期将终止 [2] 以岭药业对行业新规的解读与战略应对 - 公司认为新条例释放了国家支持药品创新,特别是儿童用药和罕见病用药研发的明确信号 [2] - 市场独占期制度能有效激励企业投入研发周期长、商业回报相对较低的领域,对医药行业创新生态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2] - 新条例对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的生产销售提出更严格要求,并强化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责任,要求企业建立更完善的质量管控体系 [4] - 公司认为新条例对生产环节的严格监管是对行业规范发展的有力推动 [4] - 公司将以新规实施为契机,进一步优化全链条质量管控体系 [7] 以岭药业的核心研发能力与产品管线 - 公司始终将创新作为企业发展的核心驱动力,建立了独特的创新中药研发模式和技术体系 [2] - 公司具备复方中药、组分中药、单体中药新药研发能力 [3] - 目前拥有17个已上市专利中药品种,覆盖心脑血管系统、感冒呼吸系统等8大临床疾病系统 [3] - 其中12个品种进入2025年国家医保目录,5个品种进入2018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3] - 公司围绕重大难治性疾病、中医特色优势、市场需求广泛的产品进行战略布局 [3] - 在研品种中,小儿连花清感颗粒已进入申报阶段 [3] - 目前,1.1类中药创新药芪桂络痹通片、小儿连花清感颗粒和3.1类中药新药已提交新药申报 [3] - 另有5个中药创新药处于Ⅱ期临床研究阶段 [3] 公司在儿童与罕见病用药领域的布局 - 新条例实施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大对儿科用药、罕见病用药等创新领域的投入 [3] - 未来将有更多针对儿童和罕见病患者的创新中药进入研发管线 [3] - 公司强调儿童用药和罕见病用药研发难度大、周期长,新条例的市场独占期制度为创新企业提供了制度保障,使其能更坚定地投入这些领域 [3] 公司在中药配方颗粒领域的进展 -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推动中药配方颗粒标准化、产业化的政策号召 [4] - 秉持“遵循古法 还原汤剂”理念,将质量控制前移至研发设计阶段,着力推进中药配方颗粒全生命周期质量控制模式 [4] - 加快国家及省级标准配方颗粒的研发备案工作,持续加大研发投入 [4] - 截至目前,已完成临床常用品种的上市备案 [4] - 按照国家医保局对配方颗粒执行网采的要求,结合各省挂网政策,快速推进各省配方颗粒挂网申报工作 [5] - 目前已在**全国多省份**完成备案品种的挂网工作 [5] 公司的全链条质量管控体系 - 公司以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为核心,构建了“全品种、全方位、全过程、全数据、全人员”的“五全”质量管理体系 [5] - 新条例实施后,公司将根据要求进一步优化生产流程,强化关键环节控制 [5] - 在保障全链条药品安全方面,公司主要从三个层面着手 [5] - **第一,源头控制**:将质量管控前置到产业链源头,通过自建、共建、共享等方式,已在全国创建**60个**规模化、标准化的中药材种植养殖基地,涵盖**40余个**品种 [5] - 截至目前,公司已有**6个基地**通过了GAP延伸检查,采用“公司+基地+农户”的发展模式 [5] - **第二,过程控制**: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采用先进技术工艺和现代化监测设备,确保生产各环节受控 [6] - 建立了中药超微粉碎、超临界萃取、超声逆流提取等关键技术体系,实现了新药从药材资源到制剂的全面质量控制及数字化在线监测 [6] - **第三,上市后评价**:积极持续开展已上市中药品种的上市后再评价及二次开发,开展药效机制研究、临床循证评价及真实世界研究 [6] - 截至目前,公司围绕自主研发的系列创新中药开展了**40余项**高质量的循证医学研究 [6] 公司未来的战略发展重点 - 公司未来将重点从四个方面发力 [7] - **一是持续加大创新投入**:围绕重大疾病、中医优势病种、儿童用药、罕见病用药等领域,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推动更多创新中药上市 [7] - **二是完善质量体系**:进一步优化全链条质量管控体系,确保每一粒药品都安全有效 [7] - **三是推进国际化**:持续推动中医药“走出去”,让更多创新中药惠及全球患者 [7] - **四是加强人才建设**:培养和引进高水平研发人才、质量管控人才、管理人才,为创新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7]
以岭药业董事、董事会秘书吴瑞:加码儿童与罕见病用药创新 筑牢全链条质量体系
证券日报之声· 2026-01-30 01:08
新《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核心观点 - 新《条例》于2026年5月15日施行,其核心制度创新在于对儿童用药和罕见病用药给予“市场独占期”,以激励企业投入相关领域研发 [1][2] - 新《条例》对中药饮片、配方颗粒的生产销售提出更严格要求,并强化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责任,推动行业规范与高质量发展 [4][6] 新《条例》带来的行业机遇与公司战略响应 - **儿童用药与罕见病用药激励**:新《条例》规定,符合条件的儿童用药品可获不超过2年的市场独占期,罕见病治疗用药品可获不超过7年的市场独占期 [2] - **公司研发战略聚焦**:公司将加大对儿科用药、罕见病用药等创新领域的投入,在研品种小儿连花清感颗粒已进入申报阶段,未来将有更多针对儿童和罕见病患者的创新中药进入研发管线 [3] - **创新研发体系与成果**:公司建立了以中医络病理论为指导的创新中药研发模式,拥有17个已上市专利中药品种,其中12个进入国家医保目录(2025年),5个进入国家基药目录(2018版) [2][3] - **在研产品管线**:目前公司1.1类中药创新药芪桂络痹通片、小儿连花清感颗粒和3.1类中药新药已提交新药申报,另有5个中药创新药处于Ⅱ期临床研究阶段 [3] 公司在质量控制与供应链安全方面的举措 - **中药配方颗粒布局**:公司积极响应标准化、产业化政策,将质量控制前移至研发设计阶段,已完成临床常用品种的上市备案,并正按国家医保局要求在全国多省份推进配方颗粒挂网申报工作 [4][5] - **“五全”质量管理体系**:公司以GMP为核心,构建了“全品种、全方位、全过程、全数据、全人员”的质量管理体系 [5] - **源头控制**:公司通过自建、共建、共享等方式,在全国创建了60个规模化、标准化的中药材种植养殖基地,涵盖40余个品种,其中6个基地通过了GAP延伸检查,从源头保障质量 [6] - **过程控制与上市后评价**:公司建立了中药超微粉碎、超临界萃取等关键技术体系实现全面质量控制,并围绕自主研发的创新中药开展了40余项高质量的循证医学研究进行上市后再评价 [6] 公司未来发展规划 - 公司未来将重点从四个方面发力:持续加大在重大疾病、中医优势病种、儿童用药、罕见病用药等领域的创新投入;以新规为契机完善全链条质量管控体系;持续推动中医药国际化;加强高水平研发、质量管控及管理人才的培养与引进 [7]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发布,23年来首次全面修订!
央视新闻客户端· 2026-01-28 12:12
修订背景与总体情况 - 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自2026年5月15日起施行,这是该条例实施二十多年来的首次全面修订 [1] - 现行条例于2002年公布施行,期间曾有3次对个别条款进行修改,本次修订修改的条款达到90%以上,除第一条外其余条款均有调整或修改 [1] - 修订旨在顺应我国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各环节的巨大变化,并细化2019年全面修订的《药品管理法》的制度措施,将近年药品监管改革的成熟经验上升为法规 [1][4] 监管重心与制度转变 - 监管重心从以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管理为中心,转变为以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为中心,落实持有人主体责任,强化药品全生命周期全过程严格监管 [4] - 条例明确支持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研究和创制新药,并首次引入了儿童用药品、罕见病药品市场独占期制度 [4] - 条例更加强调严格监管,同时关注人民群众有药可用和方便获取,细化了药品委托生产、药品网络销售和中药材种植及中药饮片生产监管的具体要求 [4] 鼓励创新与加快审评 - 鼓励创新是本次修订的突出特点,支持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研究和创制新药,提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被明确写入总则 [5] - 条例正式将突破性治疗药物、附条件批准、优先审评审批和特别审批这四条加快上市通道在行政法规中予以明确 [6][7] - 我国创新药平均审评时限较2018年缩短了25% [9] - “十四五”以来,截至2025年12月,国家药监局共批准上市创新药230个、儿童用药品449个、罕见病用药品170个 [9] - 新修订条例明确规定,境外取得的研究数据符合要求的可以用于我国药品注册,推动全球创新药物在我国早日上市 [11] 知识产权保护与市场独占 - 条例修订系统加强对药品知识产权的保护,拓展了药品试验数据保护制度,并首次引入了药品市场独占期制度 [12] - 对符合条件的儿童用药品给予不超过2年的市场独占期,对符合条件的罕见病药品给予不超过7年的市场独占期 [14] - 设立药品试验数据保护制度和市场独占期制度,有助于推动中国医药产业从“仿制为主”向“创新驱动”战略转型 [16] 药品网络销售监管 - 新修订条例明确和压实药品网络交易平台在互联网药品销售行为中的责任,要求平台“企业主责、平台把关、全程管控”,并明确不适合网店销售的药品类别 [17] - 要求平台建立专门机构、配备专门人员、建立制度体系,对入驻商家和平台交易行为进行管理,包括严格审核商家资质、检查药品信息、留存管理记录 [17] 中药材与中药饮片监管 - 条例首次明确“鼓励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从源头规范和提升中药材发展水平 [17] - 首次从法规层面明确省级地方政府应结合实际制定规划,鼓励中药材生产质量规范的实施,以提升中药材种养殖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 [18] - 条例首次在法规中明确中成药生产用饮片的标准要求、企业相关的生产要求 [18] - 截至目前,我国已有475个中药材种植基地符合了中药材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种植面积超过124万亩,可以提供超过100种中药材 [18] 生产模式创新与“活监管” - 条例明确允许对于具有特殊组成结构、生产过程需要多种生产技术和特殊生产设备的创新药,可以以分段委托的形式委托生产 [19] - 国家药监局2024年明确将创新生物制品、临床急需生物制品等纳入分段生产试点范围 [19] - 从2024年起,国家药监局开始对6个省市的10个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的15个创新药进行了分段生产的试点,并在条例中正式明确了相关生产质量要求 [20]
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公布 儿童药罕见病药迎创新激励
北京商报· 2026-01-28 01:00
法规修订概览 -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于1月27日发布 将于2026年5月15日正式实施 这是自2002年公布施行以来的首次全面修订 [1] - 修订旨在总结近年药品监管改革经验 细化药品管理法制度措施 深化药品监管改革 [1] 创新药研发与注册支持 - 条例明确国家支持儿童用药品 罕见病治疗用药品的研制和创新 [1] - 首次引入儿童用药品及罕见病药品市场独占期制度 [1] - 明确提出支持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药品研制和创新 鼓励研究和创制新药 支持新药临床推广和使用 [1] - 拓展药品试验数据保护制度 对含有新型化学成份的药品等实施数据保护 任何人不得对未披露的试验数据进行不正当商业利用 [1][2] - 设立突破性治疗药物程序等药品上市注册加快程序 建立药品再注册程序 规定处方药 非处方药转换机制 [3] 市场独占期制度 - 对符合条件的罕见病治疗用药品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承诺保障药品供应的 给予不超过7年的市场独占期 [2] -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不履行保障药品供应承诺的 市场独占期终止 [2] 药品全生命周期与持有人责任 - 要求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建立健全药品质量保证体系 药物警戒体系 全面评估生产变更对药品质量的影响 定期开展上市后评价 [3] - 体现了从源头到终端的全程监管思路 [3] 药品网络销售监管 - 首次明确药品网络交易平台“企业主责 平台把关 全程管控”原则 压实平台责任 [3] - 要求平台建立专门机构 配备专门人员 建立制度体系 对入驻商家和平台交易行为进行管理 [3] - 平台需严格审核商家销售资质 检查药品信息 留存管理记录 [3] 中药产业链管理 - 首次明确“鼓励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从源头规范和提升中药材发展水平 [4] - 首次从法规层面明确省级地方政府应结合实际制定规划 鼓励中药材生产质量规范的实施 [4] - 截至目前 我国已有475个中药材种植基地符合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种植面积超过124万亩 可提供超过100种中药材 [4]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 - 支持配制儿童用医疗机构制剂 满足儿童患者用药需求 [4] - 细化了医疗机构制剂管理制度 明确了配制审批流程和调剂使用条件 程序 [4]
新版药品管理实施条例发布:允许创新药分段生产,加速好药上市
华尔街见闻· 2026-01-27 18:30
文章核心观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完成23年来首次全面修订,将于2026年5月15日起施行,此次修订旨在通过系统性的制度设计,推动中国医药产业从“仿制为主”向“创新驱动”转型,同时加强药品全生命周期的安全监管,以满足公众临床用药需求并保障用药安全[3][4] 修订背景与整体框架 - 条例是《药品管理法》的重要配套行政法规,自2002年公布施行后首次进行全面修订,修改条款超过90%[3] - 修订顺应了2015年启动的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将2019年全面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制度措施具体化,并将近年来的监管改革成熟经验上升为法规[4] - 监管重心从以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为中心,转变为以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为中心,强化全生命周期监管[4] 鼓励研发与创新 - 明确支持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药品研制和创新,鼓励研究和创制新药[1][4] - 将突破性治疗药物、附条件批准、优先审评审批和特别审批四条加快上市通道正式写入行政法规[5] - 截至2025年12月,累计纳入突破性治疗药物程序395件,附条件批准上市158件,508个品种纳入优先审评审批程序[5] - “十四五”以来至2025年12月,共批准上市创新药230个、儿童用药品449个、罕见病治疗用药品170个[5] - 创新药平均审评时限较2018年缩短了25%[5] - 允许使用符合要求的境外研究数据用于中国药品注册,以推动全球创新药物早日在中国上市[5] 知识产权保护与市场激励 - 系统加强药品知识产权保护,拓展药品试验数据保护制度,并首次引入药品市场独占期制度[6] - 对符合条件的儿童用药品给予不超过2年的市场独占期[6] - 对符合条件的罕见病治疗用药品给予不超过7年的市场独占期[6] - 此举旨在保护特殊群体用药权益,并激励企业持续研发创新[6] 药品生产与质量管理 - 严格药品委托生产管理,压实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的责任[1] - 首次明确允许对生产工艺和设备有特殊要求的创新药进行分段委托生产,以提升生产效率并保障供应[10][11] - 自2024年起,已在6个省市的10个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的15个创新药中开展分段生产试点[11] - 加强中药源头质量管理,首次在法规中明确“鼓励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8] - 目前已有475个中药材种植基地符合规范,种植面积超过124万亩,可提供超过100种中药材[9] - 首次在法规中明确中成药生产用饮片的标准要求及相关企业生产要求[9] 药品经营、使用与安全监管 - 完善药品网络销售管理制度,首次明确并压实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的责任,要求平台建立专门机构、人员及制度体系进行管理[1][7][8] - 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保障使用环节药品质量,并支持配制儿童用医疗机构制剂[1] - 明确药品安全监督检查措施,细化药品质量抽查检验流程及复验申请程序[2] - 针对违法行为设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2] 仿制药与特殊药品管理 - 条例修订旨在提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5] - 明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转换机制[1] - 细化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的生产和销售管理要求[1]
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将于5月15日起施行(附全文)
新华社· 2026-01-27 17:56
行业政策框架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完成第四次修订,将于2026年5月15日起施行 [1][123] 药品研发与注册创新激励 - 国家完善药品创新体系,支持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药品研制和创新,鼓励研究和创制新药 [6] - 对符合条件的药品注册申请可采用突破性治疗药物、附条件批准、优先审评审批、特别审批等程序,加快药品上市 [17] - 对符合条件的儿童用药品新品种、采用新剂型或新规格的儿童用药品、增加儿童适应症的药品,给予不超过2年的市场独占期 [27] - 对符合条件的罕见病治疗用药品,在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承诺保障药品供应的前提下,给予不超过7年的市场独占期 [28] - 国家对含有新型化学成份的药品等的未披露试验数据实施保护,保护期限自药品注册之日起不超过6年 [22] 药品生产与质量管理 - 药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重新核发 [43] - 严格药品委托生产管理,但允许对生产工艺、设施设备有特殊要求的创新药等特定药品进行分段生产 [32] - 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原则上不得委托生产 [45] - 中药饮片生产企业不得委托炮制中药饮片,必须自行炮制 [39][56] - 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不得委托生产,必须自行炮制饮片并生产颗粒,且不得经营中药配方颗粒 [60][63] 药品经营与流通监管 - 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重新核发 [68] - 完善药品网络销售管理制度,压实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责任 [45] - 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不得通过网络销售 [46] - 药品零售企业应当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69] 医疗机构药事与制剂管理 - 支持医疗机构配制儿童用医疗机构制剂,以满足儿童患者临床用药需求 [3][56] - 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医疗机构制剂注册证书有效期为3年,届满均需申请再注册 [81][83] - 医疗机构制剂原则上不得在市场上销售,但在发生灾情、疫情等突发事件或临床急需且市场无供应时,经批准可在指定医疗机构间调剂使用 [59] 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 -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检查可采取现场检查、抽样、查封扣押资料和物品等措施 [63] - 当事人对药品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结果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验 [67] - 对违法行为设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例如对销售违规产品等行为,可处违法销售药品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罚款 [79] - 提供虚假资料申请许可的,可处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罚款,并可能10年内不受理其相应申请 [82]
李强签署国务院令,《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发布!
券商中国· 2026-01-27 17:38
文章核心观点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是23年来的首次全面修订,旨在通过系统性的制度设计,推动中国医药产业从“仿制为主”向“创新驱动”转型,同时加强药品全生命周期的安全监管,以满足公众临床用药需求并保障用药安全 [3][4][9] 修订背景与总体变化 - 条例是《药品管理法》的重要配套行政法规,自2002年施行以来首次进行全面修订,修改条款超过90% [3] - 修订顺应了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各环节的巨大变化,并将2015年启动的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及2019年《药品管理法》修订后的成熟经验上升为法规 [3][4] - 监管重心从以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为中心,转变为以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为中心,强化其主体责任和全过程监管 [4] 鼓励研发与创新 - 明确支持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药品研制和创新,鼓励研究和创制新药 [1][5] - 将四条药品加快上市通道(突破性治疗药物、附条件批准、优先审评审批、特别审批)正式写入行政法规 [6] - 截至2025年12月,累计纳入突破性治疗药物程序395件,附条件批准上市158件,508个品种纳入优先审评审批程序 [6] - “十四五”以来至2025年12月,共批准上市创新药230个、儿童用药品449个、罕见病用药品170个 [6] - 创新药平均审评时限较2018年缩短了25% [6] - 允许使用符合要求的境外研究数据用于我国药品注册,以推动全球创新药物早日在中国上市 [6] 知识产权保护与市场激励 - 系统加强药品知识产权保护,拓展药品试验数据保护制度,并首次引入药品市场独占期制度 [7][9] - 对符合条件的儿童用药品给予不超过2年的市场独占期 [9] - 对符合条件的罕见病治疗用药品给予不超过7年的市场独占期 [9] - 设立这些制度旨在保护创新药企合理收益以支持持续研发,并在保护期后通过仿制药降低药价,平衡创新与惠民 [8][9] 药品生产与供应链管理 - 严格药品委托生产管理,并首次明确允许对生产工艺和设备有特殊要求的创新药进行分段委托生产 [1][13][14] - 自2024年起,已在6个省市的10个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的15个创新药中开展分段生产试点 [14] - 明确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的生产和销售管理要求,并首次在法规中明确中成药生产用饮片的标准和企业生产要求 [1][12] - 鼓励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从源头提升质量,已有475个中药材种植基地符合规范,种植面积超过124万亩,可提供超100种中药材 [11][12] 药品经营与使用监管 - 完善药品网络销售管理制度,首次明确并压实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的责任,要求其建立专门机构、人员与制度进行审核和管理 [2][10][11] - 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保障使用环节药品质量,并支持配制儿童用医疗机构制剂以满足儿童患者需求 [2] - 明确医疗机构配制制剂的审批流程及调剂使用条件和程序 [2] 安全监管与法律责任 - 明确药品安全监督检查措施,细化药品质量抽查检验流程,并规定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有异议可申请复验 [2] - 针对违法行为设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 [2] - 强调“严的监管”,同时关注人民群众有药可用和方便获取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