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监管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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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发布,23年来首次全面修订!
央视新闻客户端· 2026-01-28 12:12
修订背景与总体情况 - 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自2026年5月15日起施行,这是该条例实施二十多年来的首次全面修订 [1] - 现行条例于2002年公布施行,期间曾有3次对个别条款进行修改,本次修订修改的条款达到90%以上,除第一条外其余条款均有调整或修改 [1] - 修订旨在顺应我国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各环节的巨大变化,并细化2019年全面修订的《药品管理法》的制度措施,将近年药品监管改革的成熟经验上升为法规 [1][4] 监管重心与制度转变 - 监管重心从以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管理为中心,转变为以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为中心,落实持有人主体责任,强化药品全生命周期全过程严格监管 [4] - 条例明确支持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研究和创制新药,并首次引入了儿童用药品、罕见病药品市场独占期制度 [4] - 条例更加强调严格监管,同时关注人民群众有药可用和方便获取,细化了药品委托生产、药品网络销售和中药材种植及中药饮片生产监管的具体要求 [4] 鼓励创新与加快审评 - 鼓励创新是本次修订的突出特点,支持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研究和创制新药,提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被明确写入总则 [5] - 条例正式将突破性治疗药物、附条件批准、优先审评审批和特别审批这四条加快上市通道在行政法规中予以明确 [6][7] - 我国创新药平均审评时限较2018年缩短了25% [9] - “十四五”以来,截至2025年12月,国家药监局共批准上市创新药230个、儿童用药品449个、罕见病用药品170个 [9] - 新修订条例明确规定,境外取得的研究数据符合要求的可以用于我国药品注册,推动全球创新药物在我国早日上市 [11] 知识产权保护与市场独占 - 条例修订系统加强对药品知识产权的保护,拓展了药品试验数据保护制度,并首次引入了药品市场独占期制度 [12] - 对符合条件的儿童用药品给予不超过2年的市场独占期,对符合条件的罕见病药品给予不超过7年的市场独占期 [14] - 设立药品试验数据保护制度和市场独占期制度,有助于推动中国医药产业从“仿制为主”向“创新驱动”战略转型 [16] 药品网络销售监管 - 新修订条例明确和压实药品网络交易平台在互联网药品销售行为中的责任,要求平台“企业主责、平台把关、全程管控”,并明确不适合网店销售的药品类别 [17] - 要求平台建立专门机构、配备专门人员、建立制度体系,对入驻商家和平台交易行为进行管理,包括严格审核商家资质、检查药品信息、留存管理记录 [17] 中药材与中药饮片监管 - 条例首次明确“鼓励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从源头规范和提升中药材发展水平 [17] - 首次从法规层面明确省级地方政府应结合实际制定规划,鼓励中药材生产质量规范的实施,以提升中药材种养殖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 [18] - 条例首次在法规中明确中成药生产用饮片的标准要求、企业相关的生产要求 [18] - 截至目前,我国已有475个中药材种植基地符合了中药材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种植面积超过124万亩,可以提供超过100种中药材 [18] 生产模式创新与“活监管” - 条例明确允许对于具有特殊组成结构、生产过程需要多种生产技术和特殊生产设备的创新药,可以以分段委托的形式委托生产 [19] - 国家药监局2024年明确将创新生物制品、临床急需生物制品等纳入分段生产试点范围 [19] - 从2024年起,国家药监局开始对6个省市的10个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的15个创新药进行了分段生产的试点,并在条例中正式明确了相关生产质量要求 [20]
山东省药监局:“监管+服务”双轮驱动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齐鲁晚报· 2026-01-16 18:18
政策核心 - 山东省政府发布《关于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旨在通过监管改革与服务优化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1] 监管与安全 - 山东省构建地方属地、部门管理、企业主体“三位一体”责任落实体系,并率先以党内文件出台药品安全党政同责规定[4] - 通过每季度风险会商、强化重点环节靶向监管等方式推动安全风险防范关口前移,药品抽检合格率达99.8%以上,高于全国平均水平[4] - 实施“罚帮并重”,在严格处罚的同时安排专人帮扶违法企业,以防范风险并提升产品质量[4] - 新华制药通过德国默克6年质量管理考核,并签订年产值40亿元的跨国合作项目,成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标杆[4] 审评审批改革 - 山东省被纳入国家药监局药品和医疗器械审评检查京津冀分中心服务范围,成为唯一辐射京津冀之外的省份,为区域标准互认与监管协同奠定基础[5] - 获批全国首批优化药品补充申请审评审批程序改革试点,审评时限压缩70%,办理量居全国前列[5] - 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创新山东服务站助力国内首款角膜保存液仅用27个工作日获批上市[5] - 在济南、烟台、菏泽设立省药监局审评核查分中心,高效办理事项超6000件,时限平均压缩50%以上,部分事项实现当日申报、当日办结[5] 产业支持与服务 - 搭建覆盖研发、注册、生产、使用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的政策支持体系[5] - 推动服务模式由“企业找上门”向“药监送上门”转变,健全“三通道”审批机制,实施“三零”服务模式,并开展“审检联动园区行”、“百名专家进百企”等活动[5] - “十四五”以来,山东省有1096款药物新产品上市,年均增长超30%[5]
研发有支持、转化有通道、使用有保障,山东为创新药械挂网开通绿色通道
凤凰网财经· 2026-01-16 15:32
山东省深化药械监管改革政策核心观点 - 山东省政府发布《关于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旨在通过全链条改革激发产业创新活力,统筹药品安全与产业发展,推动医药产业迈向更高层次[6] 政策框架与六大方面措施 - 文件围绕6个方面提出29条具体措施,涵盖创新源头培育、临床试验生态优化、审评审批改革、临床推广使用、产业国际化发展以及全过程质量监管[7][8][9][10] 强化医药创新源头培育 - 支持基因与细胞治疗、AI制药、高端医疗器械等前沿技术布局,对前沿项目提前介入、全程指导以加速成果转化[11] - 加强创新平台建设,推动创新药械转化落地,并推进产学研医联动[7] - 加快推动中药守正创新,全程指导用于防治重大疾病的中药新药研发,搭建“医疗机构制剂中药新药”转化平台,鼓励名老中医经验方、医院制剂向新药转化[11] 优化临床试验生态 - 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承接临床试验项目,并探索建立针对性激励机制[12] - 提升临床试验伦理审查效率,推动多中心临床试验伦理审查结果互认,建立“一套材料、一次提交”工作机制,以大幅降低企业研发成本、缩短研发周期[12] - 支持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临床试验中的融合应用,以持续提升试验质量和效率[12] 深化审评审批改革 - 主动对接国家药监局药品和医疗器械审评检查京津冀分中心建设,争取更多审评检查资源服务山东,推动检查标准和结果互认[11] - 对重点创新项目实行“一品一策”专班精准指导,缩短创新药械审评审批周期[11] - 优化检查核查机制,推行注册核查、生产许可、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检查“三合一”联合检查,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的干扰[11] - 开展仿制药前置服务,支持药品分段生产,并支持相关企业提升放射性药品的研发生产能力[7] 促进临床推广使用 - 制定创新产品目录,并加快挂网速度[8] - 落实创新药械挂网绿色通道机制,对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创新医疗器械等实行随报随挂,推动医疗机构及时将创新产品纳入院内配备[13] - 推动临床应用,并完善医保支付机制[8] 推动产业国际化发展 - 强化精准招商,并助力原料药和制剂出海[9] - 提升国际交流合作水平[9] 加强全过程质量监管 -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并强化智慧监管能力,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构建药品智慧监管平台,实现全链条来源可溯、去向可追[13] - 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完善行刑衔接机制[13] - 健全药物警戒体系,提升风险监测、评估与应急处置能力[13] 构建全链条协同机制 - 加强科技、卫生健康、医保、药监等部门协同,构建“临床试验-临床使用-医保保障”全链条衔接机制,以提升研发转化效率并推动创新成果惠及民生[12] - 通过“研发有支持、转化有通道、使用有保障”的全链条发力,确保群众尽早用上优质创新药械[13]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持续深化药品监管改革,助力药品研制创新
财经网· 2026-01-04 23:05
文章核心观点 - 国家药监局发布公告,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将重点推进严格执法、深化审评审批改革、强化监管能力建设、加强法规宣传及完善配套制度等多项工作,旨在保障药品安全、促进产业创新并提升监管效能 [1][2] 监管执法与安全保障 - 严格监督执法,全力保障药品高水平安全,包括加强药品全生命周期质量监管,强化重点领域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药品违法行为 [1] - 严格落实药品安全责任,守牢药品安全底线 [1] 审评审批与产业创新 - 持续深化药品监管改革,助力药品研制创新,加大药品研制创新支持力度 [1] - 持续提高药品审评审批质效,加快更多满足人民群众需求的好药新药上市 [1] - 不断增强医药产业的创新活力和市场竞争力 [1] 监管能力与体系建设 - 强化药品监管能力建设,不断提升监管效能,包括充实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创新监管方式,优化监管体系 [1] - 强化覆盖药品全生命周期的监管协同,推进监管科学研究,持续提升监管能力,提高监管实效和服务水平 [1] 法规宣传与配套完善 - 加强宣传解读和培训指导,确保法规有效实施,针对不同层级监管部门、不同类型企业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和培训工作 [1] - 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条例》新规定、新要求,为《条例》实施营造良好环境 [1] - 加快完善配套制度,健全药品监管法规体系,根据《条例》确定的重点制度内容,统筹做好配套制度文件和技术指导原则制修订工作 [2] - 细化具体管理要求,进一步落实落细《条例》规定,努力打造更加集成优化、科学完备的药品监管法规体系 [2]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奋力书写“十四五”药品安全答卷 固本强基守底线 改革创新追高线
四川日报· 2025-12-25 15:45
文章核心观点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十四五”期间,通过构建多元化监管体系、强化全链条安全管控、深化“放管服”改革赋能产业,实现了药品监管效能与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协同并进[3][9][12] 构建多元化监管体系 - **权责明晰与部门协同**:在全省“一盘棋”布局下,完善“3层级+5片区”监管格局,构建“检查稽查合一、行政技术协同”体系,并与经信、卫健、医保等26个部门协同联动[4] - **数字化转型与智能监管**:实现“两品一械”监管全流程在线办理,建立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系统在188家企业应用,累计上传数据22.6万余条,数据量位居全国第8[5] - **技术支撑与风险防控**:获批建设7个国家药监局重点实验室,数量居西部首位,全省194个药械化不良反应监测哨点与药物警戒平台协同运作,完成485家次检查[5] - **人才队伍建设**:构建医药工程和非临床药学专业职称评审体系,累计评审199人,通过80期培训班系统培训1万余人次,省药品检验研究院引进6名博士、12名硕士[6] - **社会共治与科普宣传**:举办近200场次培训讲座,推出319个科普作品,发放安全用药手册超15万册,触达人群超500万人次,并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6] 强化全链条安全管控 - **风险排查与执法办案**:依托风险会商机制排查隐患,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执法力度,“十四五”期间全省药监系统挂牌督办重大复杂案件23件,发布典型案例2批18个,其中5个被国家药监局作为典型案例发布[7] - **监督抽检与质量公告**:5年间完成国家和省级“两品一械”抽检共计6万余批次,全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合格率分别达到99.6%、98.2%、98.3%,发布质量公告33期,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率达100%[7][8] - **区域协作打破壁垒**:与重庆市药监局围绕九大领域建立健全药品监管一体化工作机制,实施40项重点合作任务,并与多省(区、市)药监部门加强协作[8] 深化“放管服”改革赋能产业 - **创新服务平台上线**:2025年6月正式上线“川渝医疗器械领先用户社区”,汇聚全省100余家临床机构和大量行业专家,设置11个功能模块集成全周期服务[9] - **精准服务与专班指导**:全面推行“提前介入、一企一策、全程指导、研审联动”服务模式,针对152个重点项目组建专班提供全程指导,创新产品注册技术审评平均用时较法定时限缩减86%,助推9个1类创新药、6个第三类创新医疗器械注册上市[10] - **审评审批效能大幅提升**:第二类创新医疗器械注册技术审评平均用时从2022年的26.2个工作日压缩至2024年的16.8个工作日,补正后审评时限缩短至3.4个工作日,较法定时限缩减86%,化妆品生产许可审评检查时限从30个工作日缩短至22个工作日,药品上市后重大变更补充申请审评审批时限将从200日缩短至60日[11] - **产业成果显著**:全省1130个文号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过评品种数排名全国第4,14138个普通化妆品、380个特殊化妆品和9个化妆品新原料获批注册或备案[10] - **政务服务全面优化**: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事项已全面实现“全程网办”,应用电子签章和电子证照,企业办理业务实现“零跑腿”[11]
安徽“十四五”药品监管成效领跑全国
新浪财经· 2025-12-25 00:47
文章核心观点 - 安徽省在“十四五”期间通过构建全链条、全周期、全方位的工作体系,实现了药品安全与医药产业的高质量协同发展,具体表现为安全防线牢固、产业活力增强、监管能力升级 [1] 安全防线与监管成效 - 建立省、市、县三级风险会商机制,实现风险闭环管理,推动监管从“被动防御”向“主动防控”转型 [1] - 对疫苗、血液制品、国家集采中选药械等重点品种实施100%全覆盖检查 [1] - 2024年省级药械妆抽检1.1万批次,药品省抽合格率达99.85%,高风险药品抽检合格率达100% [1] - “十四五”以来累计查办药械妆案件3.6万余件,移送公安机关697件,捣毁窝点119个,案件查办质效稳居全国第一方阵,全省较大以上药品安全事件“零发生” [1] - 连续3次在全国药品安全年度考核中获评A级 [1] 审评审批改革与产业发展 - 117个药械妆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网通办”“全程网办”,39个市县级事项达成“全省一单”标准化管理 [2] - 构建“国家级专家指导+省级精准服务+就近柔性服务”三级联动机制,对创新药械实施“一企一策、全程指导” [2] - 助推芍药甘草颗粒、可降解耳鼻止血绵等创新产品上市,填补多项省内空白 [2] - 2024年全省新增药品注册批准文号166个,其中首仿药54个、同比增长170% [2] - 2024年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品规186个、同比增长132.5% [2] - “十四五”以来,全省新增药械妆生产企业714家、增幅40.2%,新增药械临床试验机构43家、增幅205%,各类注册备案产品超9000个 [2] 监管体系与能力建设 - 累计制修订规章制度50余项、各类标准500余项,其中省级中药配方颗粒标准408个 [2] - 实施“药监英才计划”,引进专业技术人员125名,聘任省级检查员1133名 [2] - 建成45家省内外实训基地,带动近2万名监管人员和企业职工岗位练兵 [2] - 16个市级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全部达到国家C级标准 [2] - “一体两翼”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实现县级全覆盖 [2] - 疫苗等生物制品批签发能力建设项目成功获批 [2] - 信息化追溯体系覆盖中药饮片全流程 [2]
药械创新“山东速度”:审评时限缩7成,1类创新药获批量增10倍
齐鲁晚报· 2025-12-11 20:18
政策支持与资金奖补 - 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出台措施,对1类创新药临床试验分期最高给予3000万元资金奖补 [3] - 省药监局牵头出台“中药30条”、“医疗器械16条”等133条高含金量配套措施 [3] 创新药械研发成果 - “十四五”以来,全省1类创新药获批10个,为“十三五”时期的10倍 [3] - 药物新产品获批1018个,年复合增长率接近40% [3] 审评审批改革与效率提升 - 获批全国首批药品补充申请审评审批程序改革试点,创新技术应用、重大工艺变更等审评时限由200个工作日压缩至60个工作日,缩短70% [4] - 二类医疗器械注册审评审批时限分别由60个、20个工作日压减至30个、5个工作日 [4] - 在济南、烟台、菏泽设立省药监局审评核查分中心,高效办理事项超5000件,时限平均压缩50%以上,部分事项当日申报、当日办结 [4] 区域协同与国家级资源对接 - 积极争取将山东省纳入国家药监局药品和医疗器械审评检查京津冀分中心服务范围,强化区域间标准互认、监管协同 [4] - 充分发挥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创新山东服务站作用,推动省肿瘤医院质子治疗系统仅用5个月时间获批,成为全国首个上市使用的进口质子治疗系统 [4] 对外开放与产业合作 - 在欧洲、中亚等地举办医药产业推介会,推动企业签约26个合作项目 [5] - 吸引阿斯利康、拜耳医药、美国博士伦等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优质医药项目相继落户山东 [5] 检验能力与平台建设 - 实现放射性药品、电磁兼容检验能力“从无到有”,整体检验实力提质升级 [5]
深化改革引领 服务民生急需 江苏药监推动建议提案办理成果转化为高质量发展实效
扬子晚报网· 2025-12-08 18:44
文章核心观点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高效办理建议提案,将其转化为监管改革与产业发展的具体举措,显著提升了审评审批效率、智慧监管水平和便民服务能力,从而有力推动了全省医药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创新动能增强以及群众用药安全与便利性[1][2][3][4][5][6] 监管改革与政策创新 - 省药监局将46件建议提案分解为94项具体任务,截至10月已帮助解决109家重点企业255条问题诉求[2] - 牵头制定并推动出台包含23项改革内容、83条具体措施的《关于全面推进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深层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2] - 药品监管领域32项改革措施被纳入《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生物医药全产业链开放创新发展方案》[2] 产业创新与审批成果 - 推动江苏省新获批上市药品324个、第三类医疗器械412个,其中创新药15个、创新医疗器械10个,分别占全国总数的1/4和1/6[2] - 批准第二类医疗器械1512个,数量居全国前列[2] - 建立创新医疗器械审评检验“绿色通道”,将5个重大创新项目审评周期缩短至30个工作日[3] - 推动有源类医疗器械平均检验时限由85个工作日缩短为60个工作日[3] - 推进生物医药研发用物品进口“白名单”制度试点,70种研发用物品无需进口通关单直接进口[3] 智慧监管与风险防控 - 升级智慧检验信息管理系统,全面推行药品检验电子报告书,实现企业在线查询验证[3] - 在典型企业落地电子化记录指南,采集药品生产关键环节与核心数据,构建风险预警模型[3] - 今年以来,全省共检查各类主体12.6万家次,抽检产品1.83万批,督促问题整改1.1万家次[3] - 实施集采中选药品、角膜塑形镜、儿童化妆品等重点领域专项检查,打击制售假劣药等重点违法行为[3] 便民服务与区域协同 - 响应药品说明书易读性建议,联合10家上市许可持有人,完成28个常用药品种的说明书大字版、简化版改造[4] - 72个试点品种覆盖高血压、糖尿病等老年慢性病常用药物[4] - 通过长三角监管协同,推动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监管协同、区域省级中药配方颗粒标准共享、药品网络销售协同监管等[4] 长效治理与体系完善 - 深入推进优化药品补充申请审评审批程序改革试点,完成43个品种药品补充申请前置服务,其中14个品种顺利获批[5] - 遴选苏州盛迪亚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的创新抗体偶联药物“注射用瑞康曲妥珠单抗”申报首批试点品种并成功获批[5] - 顺利通过加入PIC/S(国际药品认证合作组织)工作的三省交叉互查评估[5] - 制定药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指导手册2.0版,出台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等级评估办法[5] - 开展药品经营环节“清源”行动,实施家用医疗器械全链条治理[5]
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丨我国医药产业规模位居全球第二位
新华社· 2025-08-22 16:10
医药产业规模与创新 - 中国医药产业规模位居全球第二位[1] - 创新药在研数目达到全球30%左右[1] 药品安全监管措施 - 强化覆盖药品全生命周期的动态监管[1] - 建立药品安全风险会商机制 聚焦药品网络销售 委托生产 临床试验管理等重点环节[1] - 聚焦疫苗 血液制品等重点产品及农村 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区域[1] - 每年抽检药品20余万批次 医疗器械2万余批次 化妆品2万余批次[1] - 对国家集采中选产品实行生产企业检查和中选品种抽检100%全覆盖[1] 审评审批制度改革 - 设立突破性治疗药物 附条件批准 优先审评审批 特别审批4个加快通道[1] - 对重点品种实行提前介入 一企一策 全程指导 研审联动[1] - "十四五"以来批准创新药204个 创新医疗器械265个[2] - 2024年1至7月批准创新药50个 创新医疗器械49个[2] 重点人群用药保障 - 优化临床急需境外新药审评审批程序[2] - 加快儿童用药 罕见病药品上市速度[2] - "十四五"以来批准儿童药品387个 罕见病药品147个[2]
“十四五”期间 国家药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9.4%以上
搜狐财经· 2025-08-22 14:25
监管改革与产业支持 - 药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9.4%以上 [1] - 支持企业全球同步开展药物临床试验以缩短全球上市周期 [1] - 允许外商投资企业将原研药品、生物制品和高端医疗装备引进境内生产 [1] 国际化与区域发展 - 拓展药品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出证范围以支持药品"走出去" [1] - 加快推进京津冀、华中、西南三个分中心组建工作 [1] 监管科学创新 - 实施药品监管科学行动计划并加快开发监管新工具、新标准、新方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