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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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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晟环保: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08 00:06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 关信息;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 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 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 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第五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自动离职。 第六条 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 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的,董事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偿。 第七条 公司高 ...
金字火腿: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01 00:24
如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 人数;或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缺 会计专业人士;或独立董事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 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 司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 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第四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自动离职。 第五条 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董事, ...
大中矿业: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6-27 00:42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职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 缺会计专业人士; (三)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或者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 业人士。 董事提出辞职的,公司应当在提出辞职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 -1- 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离任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 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 届满、辞任、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任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辞职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