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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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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平台出清后信用风险变化浅析:破局重整,信用重塑
联合资信· 2025-11-21 19:03
摘 要 融资平台出清不仅仅是形式上的"退平台"和"隐性债务清零",更是政府融资职能的剥离、 政府信用的脱钩、政企关系的结构性调整、政企债务风险的隔离,以及更深层次上的地方国企改 革、地方政府财税体制改革和投融资机制体制的创新。实现融资平台出清是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 发展的必要举措、适应城镇化发展阶段转变的基本需求、关闭地方政府融资后门的直接手段以及 提升地方国企市场化竞争力的前提条件,其最终目标是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实现地方经济和国有 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有力有序有效推进融资平台出清,需要态度积极坚定、节奏合理稳妥、效果 符合预期。 转型后的融资平台短期内仍将与地方政府保持较紧密的关联联系,长期看与地方政府关系将 逐步弱化。短期来看,实现"真转型"需要过渡期,叠加"一揽子化债"的政策保护期,融资平 台整体信用资质不会显著下降,但需关注信用风险的分化。长期看,出清后融资平台的信用风险 水平则更多地取决于自身的现金流和偿债能力,受其市场化转型的进程和效果影响较大。 破局重整,信用重塑 --融资平台出清后信用风险变化浅析 联合资信 公用评级四部 |刘亚利|胡元杰 www.lhratings.com 研究报告 1 地方融资 ...
融资平台出清冲刺,地方政府能戒隐债否?
经济观察报· 2025-11-15 18:51
融资平台清退政策与目标 - 四部门联合通知要求2027年6月前实现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清零、隐性债务清零、城投公司退出融资平台名单[2] - 退出核心标准包括隐性债务清零、无金融债务或获2/3以上金融债权人同意、剥离政府融资功能[3] - 2025年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积极稳妥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严禁新增隐性债务,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地方融资平台出清[3] 清退工作进展与成效 - 截至2025年6月末,超六成融资平台实现退出,60%以上平台隐性债务已清零[7] - 融资平台数量较2023年3月末下降71%,超4500家城投企业退出融资平台[8] - 2024年工作披露融资平台数量减少7000多家,近20个省份明确退出计划[7][8] 清退工作面临的挑战与难点 - 最棘手问题为寻找增量资金化解隐性债务,特别是非标、租赁融资、定融等必须用增量资金偿还的类型[10] - 债务转类过程中,债权人同意将政府背书隐性债务转为无政府背书国企债务的难度极大[12] - 部分省市不允许使用债务转类方式化解隐性债务,且部分化债方式可能因置换为更高利息资金而加重财政压力[14] 债务化解的主要方法 - 财政化债:利用财政资金或发行政府债券将隐性债务转化为低利率政府显性债务[15] - 金融化债:依托银行、AMC等机构通过贷款展期、债务重组、债转股等市场化手段实现债务非标转标及展期降息[15] - 资产资源盘活化债:盘活或变现存量资产如出让国有股权、闲置土地、商业物业等,用其收益偿还债务[16] 融资平台转型与市场化导向 - 针对无实质经营业务的"僵尸类""空壳类"城投企业需彻底清理退出,有潜力"转型类"企业需引导其剥离政府职能实现市场化运作[17] - 市场化转型核心为彻底剥离政府融资功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拓展参与城市更新、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等市场化业务[17] - 需防范退出平台再次承担政府融资职能的风险,需在法律层面明确经营性债务与财政脱钩并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19] 地方政府依赖度与新增隐债风险 - 地方审计部门发现,在财政收入压力大、支出固化情况下,地方财政对融资平台的依赖度在增加,往来金额增多[18] - 地方政府对融资平台需求从为基础设施建设筹资转向补充"三保"等刚性支出[18] - 2025年财政部问责通报披露多起新增隐性债务案例,如厦门、成都、湖北等地通过国有企业为城建项目垫资,规模分别为683.96亿元、614.08亿元、103.85亿元[18]
融资平台出清冲刺,地方政府能戒隐债否?
经济观察报· 2025-11-15 18:12
融资平台清退政策与进展 - 四部门联合发布通知要求2027年6月前实现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清零、隐性债务清零及城投公司退出融资平台名单[2] - 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地方融资平台出清严禁新增隐性债务[3] - 截至2025年6月末超六成融资平台实现退出60%以上平台隐性债务已清零融资平台数量较2023年3月末下降71%[6][7] - 2024年推出6万亿元专项债务限额、4万亿元五年化债额度及2万亿元棚改债务延续的组合拳有效缓解各地隐性债务化解压力[7] 融资平台退出标准与挑战 - 平台退出核心标准为隐性债务清零及无金融债务或征得2/3以上金融债权人同意退出[3] - 退出过程中最棘手的问题是寻找增量资金化解隐性债务特别是非标、租赁融资等必须用增量资金偿还的类型[9] - 债务转类是将隐性债务转化为经营性债务的关键路径但面临债权人同意难度大的挑战需通过现金流和说服工作实现[10][11] - 部分地区为完成清退目标借入更高利息、更短期限资金置换原有低息债务反而加重财政压力[12] 隐性债务化解方法 - 财政化债利用财政资金或发行政府债券将隐性债务转化为低利率政府显性债务[12] - 金融化债依托银行及资产管理公司通过贷款展期、债务重组、债转股等市场化手段实现债务展期降息[12] - 资产资源盘活化债通过出让国有股权、闲置土地及经营性资产权益用收益偿还债务[12] - 其他方法包括与债权人协商利息减免、本金打折、以资抵债或以优质项目收益优先偿债[11] 融资平台转型与市场化运作 - 针对无实质经营业务的空壳类城投企业需彻底清理退出有潜力企业则引导其剥离政府职能实现市场化运作[14] - 市场化转型核心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并拓展城市更新、保障性住房建设等市场化业务[14] - 需在法律层面明确经营性债务与财政脱钩并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防范退出平台再次承担政府融资职能[17] 地方政府对融资平台的持续依赖 - 在财政收入压力大、支出固化背景下地方财政与融资平台资金往来增多依赖度增加需求从基础设施建设转向补充三保等刚性支出[15] - 2025年财政部通报多起隐性债务新增案例如厦门、成都、湖北等地通过国有企业为项目垫资新增隐性债务规模分别达68396亿元、61408亿元、10385亿元[15] - 财政部部长指出十五五时期将推动建立统一的地方政府债务长效监管制度严禁新设或异化产生各类融资平台[16]
潘功胜:继续做好金融支持融资平台化债工作,支持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
金融时报· 2025-10-28 20:50
金融风险防控工作 - 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金融风险 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1] - 强化系统性金融风险的监测和评估[1] - 继续做好金融支持融资平台化债工作 支持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1] - 继续推进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1] - 健全权责一致、激励约束相容的风险处置责任机制 筑牢金融安全网[1]
【财经分析】隐债化解加速落地:2万亿置换债发行“九成九” 财政可持续性不断增强
新华财经· 2025-09-26 16:42
一揽子化债方案执行进展 - 2025年全年2万亿元置换债券额度已发行约1.986万亿元,进度超99% [1] - 2024年的2万亿元置换债券已于当年发行完毕,2025年上半年全部使用完毕,2025年截至6月末已发行1.8万亿元,占全年额度的90%,已使用1.44万亿元 [3] - 截至9月26日,仅河南、湖北分别剩余76.1849亿元和62.2886亿元额度尚未披露发行 [2] 债务置换结构特征 - 2025年“置换隐债专项债”发行期限明显拉长,30年期品种发行规模超7000亿元,10年期以上债券占比超七成 [2] - 中西部地区获得额度倾斜,如河南发行1150.8151亿元,贵州、云南发行规模分别为1176亿元和878亿元 [2] - 东部地区如江苏、浙江的置换债中15年期及以上品种占比突破50%,侧重存量债务期限结构优化 [2] 化债政策效果显现 - 通过发行低息地方政府债券优先置换利息高、期限短、风险大的隐性债务,极大降低了债务利息支出和偿还压力 [4] - 随着化债推进和利率中枢下移,债务综合成本有所下降,债务结构得到优化 [4] - 截至今年6月末,超六成融资平台已实现退出,约10500家融资平台公司已经退出,预计2026年上半年退平台工作任务将基本完成 [5] 长效机制建设与未来方向 - 政策重点已从“应急抢险”逐步转向“常态防控”与“长效机制建设”并重,旨在推动经济发展和债务管理良性循环 [6] - 财政部指出将继续落实好一揽子化债举措,提前下达部分2026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额度或有可能提前到今年四季度发行 [6][7] - 若提前发行规模分别达到1万亿、1.5万亿、2万亿,将分别拉动社融增速0.2%、0.4%、0.5%,进一步改善地方政府、城投资产负债表 [7] - 未来将尝试建立“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双维度绩效评价体系”,将经济指标与社会指标共同纳入考核,提升债券资金使用绩效 [8]
地方融资平台加速出清 多地提前实现隐债清零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9-16 19:07
化债工作进展与目标 - 多地加速推进地方融资平台隐性债务清零工作,部分省市计划在年底前完成融资平台全部清零目标[1] - 杭州市财政局计划推动融资平台合规用好国家金融支持政策,确保今年底前实现融资平台清零目标[1] - 浙江金华市财政局提出坚决完成今年化债任务,确保非棚改隐债和融资平台双清零[2] - 全国隐性债务化解进度显著加快,目前已有82个区县完成全域隐性债务清零[2] - 财政部要求地方政府在2028年底之前完成地方隐债清零[3] - 截至2025年6月末,超六成的融资平台实现退出,意味着60%以上的融资平台隐性债务已经清零[6] 具体地区化债案例 - 福建龙岩市武平县提前4年实现政府隐性债务清零,4家融资平台债务同步化解完毕[4] - 四川甘孜州新龙县2024年化解政府隐性债务342.4万元,已全面完成隐性债务清零目标[4] - 辽宁营口市辽河经开区已完成隐性债务清零目标,全年债务支出足额纳入预算,按期偿还全口径债务利息1431万元[4] - 新疆正在分类推进14家未退出融资平台的清退工作,指导和督促262家已退出的融资平台加快剥离政府融资功能[4] - 浙江舟山市通过制定一债一策化解方案,提前一年半实现隐债清零[5] - 江西省上半年有205家融资平台退出,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62.7%,累计化债进度超80%[7] 融资平台转型与退出机制 - 预计多数平台将在2029年后转型成功,成为有现金流业务的市场化经营的地方国有企业[3] - 各地融资平台须于2027年6月底前完成退出[6] - 融资平台退出需满足隐性债务全部清零、已剥离政府融资职能、完成市场化转型、取得三分之二以上金融债权人同意等关键前提[6] - 湖南省正研究制定融资平台转型退出指导意见,全力完成化债和融资平台压降任务[7] - 海南省国资委力争2025年实现融资平台全部退出[8] - 山西省财政厅要求未完成市场化转型、存量隐性债务未化解完毕的融资平台公司,不得作为专项债券项目单位[8] 金融机构角色与化债成效 - 银行通过信贷支持积极协助地方平台降成本、化风险,有力推动了地方债务风险缓释工作[8] - 农业银行表示坚决落实化债政策,融资平台客户数量和债务规模实现双下降[9] - 化债打通了资金链条,使金融机构资产质量得到改善,风险显著降低,对实体经济的信贷投放意愿和能力明显增强[8] - 地方政府在化债压力降低后,预计会有更多政策空间与资金实力进行发展,工作重心将转向发展制造业与服务业经济[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