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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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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全国统一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规则出台
国家能源局· 2026-06-02 22:00
政策背景与目标 -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5部门联合印发首个全国统一的《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指南(试行)》,于6月1日正式公布 [2][3] - 该指南服务于“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全面实施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是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办法》的基础性制度,其中“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是5项控制指标之一 [3][4] - 从“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关键制度创新 [3] 当前问题与指南定位 - 我国非化石能源消费中95%为电力,但核算工作面临规则不统一、核算对象覆盖面不足、不同政策机制衔接不强等问题 [4] - 省级层面核算以电能量交易为主,地市及电力用户缺乏统一方法,绿电、绿证未与碳排放核算体系有效衔接 [4] - 指南旨在夯实核算根基,支撑“十五五”、“十六五”碳排放双控工作稳步长效推进 [4] 核心核算规则 - **分类认定归属**:明确了三种认定方式 [5] - 物理认定:包括非化石能源电力自发自用电量、绿电直连等新业态新模式自用电量、非化石能源发电项目生产耗用电量 [5] - 交易认定:包括非化石能源电力参与电能量交易、绿证交易 [5] - 分摊认定:针对未参与物理和交易认定的非化石能源电量,纳入省间分摊和省内分摊以确保核算完整性 [5] - **分层核算方法**:明确了省级、地市和电力用户的具体核算方法 [5] - 省级行政区域:根据本省非化石能源发电项目发电量、省间交易认定量及省间分摊量核算 [5] - 地级行政区域:根据辖区内全体电力用户的物理认定、交易认定和省内分摊量以及非化石能源发电项目的物理认定量核算 [5] - 电力用户:根据自身物理认定、交易认定和省内分摊量核算 [5] - **设定交易认定上限**:结合电能量交易、用户下网电量等情况设置上限 [6] - 省级:交易认定量不超过全部受入(送出)电量扣除跨省跨区输电通道配套化石能源发电项目交易电量后的规模 [6] - 地市:交易认定量不超过本地市所有电力用户总下网电量 [6] - 电力用户:交易认定量不超过其下网电量 [6] 政策影响与市场意义 - **衔接与协同**:指南明确了绿证纳入碳排放核算的可行路径,省级核算以电能量交易为基础,地市及用户层面以绿证、绿电交易为基础,促进电力市场、绿证交易、碳排放核算等政策机制有效衔接和协同发展 [6] - **激发市场需求与完善市场**:有条件认可绿证在核算中的应用,间接奠定了绿证在不同层级电力间接碳排放及产品碳足迹核算中的应用基础,有利于激发电力用户对绿电和绿证的需求,推动绿电和绿证市场不断完善,未纳入机制电量的新能源主体可通过出售绿证获得额外收益 [7] - **推动新业态发展**:指南提出的物理认定方法,将推动绿电直连、自发自用等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 [7] - **规则设计的渐进性**:认定依据由电能量交易为基础,逐步向电能量交易与绿证交易并行转变;时间精度当前按年核算,后续探索缩短核算周期,旨在提升管理精细化水平,为市场主体预留策略调整窗口,明确了追溯精度逐步提高、制度逐步收紧的长期方向 [7] 后续工作安排 -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将建立核算工作机制,明确工作流程、时间节点和负责单位 [7] - 近期重点推动加快完善绿证核发和交易系统功能,以支撑各层级开展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需要 [7]
人民日报︱5部门印发指南 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有了统一“标尺”
国家能源局· 2026-06-02 17:21
国家能源局 国家能源局微信公众号是国家能源局新闻宣传、信息公开、服务群众的重要平台。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5部门印发《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指南(试行)》,标 志着我国在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的核算上有了统一的"标尺",为更好推动碳排放双控制度实施奠定 了制度基础。 据了解,我国95%的非化石能源都是以电力形式被消费的,精准核算这部分电量,是衡量非化石能 源消费占比、开展碳排放双控考核等的基础。此前,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工作面临核算规则不 统一、核算对象覆盖面不足、不同政策机制相互衔接有待加强等问题。指南凝聚各方共识,统一明 确了省市两级和电力用户的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方法。 分类认定每千瓦时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的归属。指南明确了3种认定方式:一是物理认定,包括非 化石能源电力自发自用电量、绿电直连等新业态新模式的自用电量、非化石能源发电项目生产耗用 电量等方式;二是交易认定,包括非化石能源电力参与电能量交易、绿证交易等方式;三是分摊认 定,主要针对未参与物理认定和交易认定的非化石能源电量,为确保核算的完整性,纳入省间分摊 和省内分摊。 分层明确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量的核算方法。指南明确了省级、地市 ...
资金面平稳均衡,债市延续强势
东方金诚· 2026-06-02 17:07
资金面平稳均衡;债市延续强势 【内容摘要】6 月 1 日,资金面平稳均衡;债市延续强势;转债市场主要指数集体收涨,转债 个券多数上涨;各期限美债收益率普遍上行,主要欧洲经济体 10 年期国债收益率普遍上行。 一、债市要闻 (一)国内要闻 【对外投资迎里程碑式立法,护航企业"走出去"】近日,国务院公布《国务院关于对外投资 的规定》,自 7 月 1 日起施行。作为我国首部专门针对对外投资的行政法规,《规定》在我国 对外投资发展历程上具有里程碑意义。《规定》共 34 条,系统整合对外投资服务、管理与保 护制度,解决制度碎片化难题;系统完善对外投资的监管机制,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为中国对 外投资者构建全链条保护体系,加强海外利益保护。当前,我国企业在 190 个国家和地区设立 境外企业超 5 万家,对外直接投资流量超 3 万亿美元,对外投资流量、存量稳居全球前三。商 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院长王雪坤指出,我国产业正处于由大到强、由全到精的关键阶 段,需不断增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联动效应,对对外投资制度供给提出更高要求。 【五部门出台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指南】国家发改委网站 6 月 1 日消息,国家发改委 ...
《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指南(试行)》点评:非化石能源核算落地,清洁能源价值重估
申万宏源证券· 2026-06-02 14:11
报告投资评级 - 行业评级为“看好” [1] 报告核心观点 - 2026年6月1日,五部委联合印发《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指南(试行)》,旨在指导核算工作以推动碳排放双控制度实施 [2] - 核算指南落地将强化绿证刚需属性与环境价值,带动新能源发电运营、绿电交易、碳资产管理全链条业务扩容与估值提升 [2] 政策核心内容总结 - **核算原则**:确立统筹衔接、稳妥有序、科学合理三大核心原则 [2] - 统筹衔接:加强与能源统计、碳排放核算等制度衔接,统筹物理连接、电能量交易、绿证绿电交易等因素,分类明确认定规则与核算方法 [2] - 稳妥有序:结合市场建设,推动核算规则由以电能量交易为基础向电能量交易与绿证交易并行转变,试行期间按年核算 [2] - 科学合理:优先基于物理连接、市场交易直接认定,无法直接认定的合理分摊,并做好区域间核算增减平衡、避免重复计入 [2] - **电量归属认定方式**:明确物理认定、交易认定、分摊认定三大方式,覆盖全部电量场景 [2] - 物理认定包括自发自用、绿电直连自用、发电项目生产耗用电量等方式 [2] - 交易认定包括参与电能量交易、绿证交易等方式 [2] - 分摊认定针对未参与上述认定的电量,通过省间和省内分摊确保核算完整性 [2] - 确保每千瓦时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量在同一层面核算中只采用一种认定方式、只认定给一个主体 [2] - **核算体系与机制**:构建省级—地市—电力用户三级分层核算体系,并明确责任分工 [2] - 省级层面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组织开展核算 [2] - 地市层面由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组织开展核算 [2] - 政策打通电能量交易、绿证交易、碳排放核算三大核心政策通道,实现与可再生能源消纳权重、碳排放双控等政策全面衔接 [2] 投资主线与推荐公司 - **推荐主线一:优质核心大水电**(近期来水较好)[2] - 长江电力、国投电力、川投能源、华能水电、桂冠电力 [2] - **推荐主线二:风光新能源运营** [2] - 龙源电力、华润电力、新天绿色能源、华能蒙电 [2] - **推荐主线三:成长性清洁能源核电** [2] - 中国广核、中国核电 [2] - **推荐主线四:综合能源服务** [2] - 协鑫能科 [2] - **推荐主线五:过渡能源天然气** [2] - 昆仑能源、华润燃气、中国燃气、新奥股份、九丰能源、深圳燃气 [2] 重点公司估值数据摘要 - **华润电力**:2026年6月1日收盘价21.64(港币),2026年预测EPS为2.52,对应PE为9倍 [3] - **国电电力**:收盘价5.25,2026年预测EPS为0.38,对应PE为14倍 [3] - **华能国际**:收盘价9.76,2026年预测EPS为0.84,对应PE为12倍 [3] - **龙源电力**:收盘价5.85,2026年预测EPS为0.56,对应PE为10倍 [3] - **长江电力**:收盘价27.77,2026年预测EPS为1.50,对应PE为19倍 [3] - **中国核电**:收盘价9.18,2026年预测EPS为0.42,对应PE为22倍 [3] - **协鑫能科**:收盘价22.63,2026年预测EPS为0.67,对应PE为34倍 [3] - **昆仑能源**:收盘价6.17,2026年预测EPS为0.72,对应PE为9倍 [3] - **新天绿色能源**:收盘价3.07,2026年预测EPS为0.53,对应PE为6倍 [3]
专家解读文章︱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方法出台 有力支撑碳排放双控制度落地实施
国家能源局· 2026-06-02 11:37
政策背景与核心目标 - 国家五部委联合印发《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指南(试行)》,旨在构建科学核算体系,为碳排放双控制度的实施提供关键数据支撑,以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决策[2] - 电力行业碳排放占全国总量40%以上,其间接排放核算的精准度直接影响碳核算结果的科学性与公信力,该指南通过规范核算来支撑这一关键环节[3] - 截至2025年底,中国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总装机容量比重超过61%,其消费的规模化发展使得建立精准核算体系的重要性日益凸显[3] 政策机制衔接与过渡安排 - 指南的制定立足于《能源法》及绿证制度等现有政策基础,明确绿证是认定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消费的唯一凭证[4] - 核算规则将稳妥有序地从以电能量交易为基础,向电能量交易与绿证交易并行转变,以强化对用户购买绿电、参与绿证交易的激励导向[4] - 省级核算以物理电量为主,同时认可一定规模的绿证交易量作为补充;地市级和用户级核算则重点以绿证为核心依据[4] 分层级核算方法与认定方式 - 指南明确了物理认定、交易认定(含常规电能量、绿电、绿证交易)和分摊认定(省间、省内分摊)三种主要认定方式[5] - 省级层面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量为本省非化石能源发电项目发电量、省间常规电能量和绿电交易认定量、省间绿证交易认定量及省间分摊量之和[5] - 用户层面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量为自身物理认定量、参与绿电/核电交易认定量、绿证交易认定量及省内分摊量之和[6] - 地市级层面核算构成为本地区电力用户消费总量与非化石能源发电项目生产耗用电量之和[6] 绿证用于核算的具体认定规则 - 用户通过单独交易、分配或直接划转获得的绿证,均可用于证明绿色电力消费[7] - 省间绿证单独交易的认定量设有上限:第一种情形上限不超过省间现货交易中无法明确类型的电量规模;第二种情形允许资源富集省份自愿交易,规模由各省合理确定[8] - 省内绿证单独交易的认定上限为省内常规电能量交易中的可再生能源电量规模,且用户和地市层面的认定量分别不得超过其下网电量和总下网电量[9] - 对于发电项目自发自用电量、存量水电项目电量等通过分配或直接划转的绿证,可用于地市及用户层面的消费量认定[9] 保障与实施机制 -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负责建立工作机制、加强政策评估与指导协调,并推动完善绿证配套政策及市场建设[10] - 绿证核发及交易机构需制定细则,及时公开披露绿证与电能量交易信息,并对用户加强指导,以防范绿证购买后无法认定的风险[10] - 省级主管部门需组织定期核算并发布省级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分摊系数,为地市和用户的认定核算提供基础数据支撑[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