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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交所发布IPO新规!建簿配售比例降至40%,散户分配上限提至60%
金融界· 2025-08-03 00:17
港交所此次改革的核心在于为发行人提供两套分配机制选择。机制A保留现有回拨框架,但将分配至公 开认购部分的最大回拨百分比从原建议的20%提升至35%。这一调整意味着散户投资者在超额认购情况 下可获得更多股份分配。机制A延续了传统的动态分配模式,根据公开认购的热度调整分配比例。 香港交易所于8月1日正式发布首次公开招股定价及分配机制的优化方案。这项改革标志着港股IPO市场 迎来重要变革。新规将于近期生效,为发行人提供更多选择空间。联交所在收到1253份市场反馈意见 后,决定采纳咨询文件中的主要建议。此次调整涉及建簿配售分配比例、公开认购回拨机制等核心环 节。 分配机制选择权的引入 机制B则采用全新的固定分配模式。发行人需要在发行前确定分配至公开认购部分的具体比例,该比例 下限设定为发售股份的10%,上限调整至60%。机制B不设回补机制,一旦确定分配比例便不再调整。 这种模式为发行人提供了更大的确定性,有助于提前规划发行策略。 建簿配售比例的调整 建簿配售比例的降低反映了监管层对平衡不同投资者群体需求的考量。机构投资者通过建簿配售获得股 份,而散户投资者主要通过公开认购参与。比例调整有助于优化两类投资者的参与结构, ...
深度解读港交所新股定价新规:对各方意味着什么?
智通财经· 2025-08-02 17:14
新股定价机制改革 - 建簿配售部分最低分配份额从50%下调至40% [2] - 允许选用机制A或机制B作为首次公开招股发售的分配机制 [2] - 机制A将最大回拨百分比从20%上调至35% [2] - 机制B要求公开认购比例下限为10%上限为60%且无回补机制 [4] - 基石投资禁售期维持6个月不变 [4] 对机构投资者的影响 - 增强定价话语权使新股定价更贴近真实价值 [2] - 机构获配比例增加带来更多投资机会 [2] - 机制B下能更清晰预期配售股份数量 [5] - 机制A回拨比例上调可调整报价策略 [5] - 禁售期促使更深入研究公司长期价值 [7] 对散户投资者的影响 - 机构主导定价降低新股破发风险 [2] - 公开认购份额减少可能加剧申购竞争 [2] - 机制B提供明确的中签比例参考 [4] - 机制A回拨上限提高增加中签几率 [4] - 基石投资情况可作为申购参考指标 [7]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吸引优质机构投资者优化股东结构 [2] - 合理定价提升上市后市值表现 [2] - 灵活选择机制满足不同融资需求 [6] - 明确公众持股比例便于市值管理 [6] - 分层持股量要求降低大公司稀释风险 [8] 市场结构优化 - 按市值分层设置公众持股量要求(5%-25%) [8] - 自由流通量要求提升市场交易顺畅度 [9] - 大公司控制权保障增强上市意愿 [8] - 小公司上市门槛降低增加市场活力 [8] - 减少高度控盘现象降低股价操纵风险 [9]
港股IPO重大调整!
上海证券报· 2025-08-02 15:53
港股IPO定价及分配机制改革 - 港交所优化首次公开招股市场定价及公开市场规定,将建簿配售部分最低分配比例由原建议的50%下调至40% [1] - 新股定价机制27年未变,新框架旨在适应发行人和投资者结构变化,提升灵活性与透明度 [1][7] - 允许新上市申请人选用机制A或机制B进行IPO发售分配,机制A公开认购部分最大回拨百分比由20%上调至35%,机制B分配至公开认购部分上限由50%提至60% [3][4] - 保留基石投资6个月禁售期规定以维持投资者承诺 [4] 公众持股量及自由流通量调整 - 初始公众持股量门槛由5%上调至10%,A+H发行人初始自由流通量门槛调整为占A+H股总数的5% [5] - 引入层级式初始公众持股量要求,普通上市公司可选择25%或替代方案(10亿港元市值及10%公众持股量),A+H发行人需满足H股市值10亿港元或5%公众持股量 [13][14] - 现行25%持续公众持股量门槛被认为缺乏灵活性,新规为大型企业提供资本管理空间 [14] 市场参与者结构变化与制度适配 - 港股市场机构投资者占比从不足50%提升至近90%,新规需平衡机构与散户投资者分配比例 [7] - 大型新股交易规模较20世纪90年代增长5-10倍,国际投资者参与度显著提升,制度需配合其需求 [7] - 机构投资者在定价过程中发挥议价作用,新规要求至少40%股份分配至建簿配售部分以提升定价准确性 [8] 发行人灵活性与市场竞争力 - 新规提供无回补机制选项(公开认购部分最低10%)或现行回补机制(初订比例5%),增强发行人预期管理 [9] - 回拨比例上限提升至35%及公开认购部分最高60%的灵活性,使港股在国际市场更具竞争力 [10] - 当前新股申请数量创纪录,新规加速实施以帮助企业把握发行时机 [10] 公众持股量优化的市场影响 - 层级式公众持股量要求适应不同市值企业需求,高市值公司可降低比例但保持足够流通量绝对值 [15] - 流动性保障和股权分散化设计增强市场效率与公信力,尤其利好业务成熟的大型企业 [15]
香港交易所优化新股市场定价及公开市场规定并就持续公众持股量的建议展开进一步咨询
证券时报· 2025-08-02 07:53
首次公开招股市场定价及公开市场改革建议 - 联交所收到1,253份非重复回应意见,采纳咨询文件中大部分建议并略作修订[2] - 改革目标包括提升新股定价及分配机制稳健性,平衡本地及国际投资者需求,为发行人提供更大灵活性与确定性[2] - 建簿配售部分最低分配比例由原建议50%下调至40%[2] - 公开认购部分引入机制A和机制B两种选项:机制A下最大回拨百分比由20%上调至35%,机制B下最大百分比由50%上调至60%[2] - 保留基石投资六个月禁售期规定,不实施上调定价灵活性机制[2] - 新规定将于2025年8月4日生效[3] 初始公众持股量及自由流通量规定 - 非中国内地注册成立发行人初始公众持股量门槛为25%或上市时规定的较低百分比[4] - 无其他上市股份的H股发行人初始自由流通量门槛需达6亿港元市值[4] - A+H发行人需满足10%公众持股量或达30亿港元市值,自由流通量需达5%及5,000万港元或6亿港元市值[4] - 联交所保留酌情豁免权[4] 持续公众持股量建议 - 现行规定要求维持上市时公众持股量百分比,建议新增替代门槛:10亿港元市值及10%公众持股量[7] - 建议规定公众持股量不足时需恢复并刊发公告,且不得采取进一步降低公众持股量的行动[7] - 建议不会仅因公众持股量不足而停牌,但严重不足将加股票标记,18个月内未恢复可除牌[7] - 需在月度报告和年报中确认公众持股量充足并作额外披露[7] - 公众咨询期至2025年10月1日结束[8]
港交所优化新股定价机制 8月4日起实施
证券时报· 2025-08-02 01:16
香港交易所优化IPO市场定价及公开市场规定 - 香港联交所发布咨询总结,优化首次公开招股(IPO)市场定价及公开市场规定,新规将于8月4日生效 [1] - 引入机制B作为新的分配机制选项,允许发行人事先选定公开认购部分比例,下限10%,上限60% [1] - 机制A下公开认购部分最大回拨百分比由20%上调至35% [1] - 修改新股定价机制旨在为发行人和投资者建立更灵活、清晰和透明的框架 [1] 新股定价机制改革细节 - 回补比例上限由20%大幅提升至35%,发行人可更灵活分配股份 [2] - 发行人可将最多60%发行股份分配至公开发售部分,高于过去回补机制上限50% [2] - 改革旨在提升新股定价及分配机制的稳健性,平衡本地及国际投资者需求 [2] - 修订初始公众持股量要求,提供更多灵活性与确定性 [2] 持续公众持股量规定改革 - 25%的持续公众持股量规定被认为不够灵活,不利于大型上市公司资本管理 [3] - 25%初始公众持股量门槛远高于其他国际交易所,对大型公司造成负担 [3] - 联交所就持续公众持股量建议展开进一步咨询,咨询期至2025年10月1日 [3]
港交所优化IPO新规出炉,8月4日起生效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02 00:34
一是首次公开招股发售及定价机制。其中,在建簿配售部分的最低分配份额上,规定发行人将首次公开招股时初步拟发售股份的至少40%分配至建 簿配售部分。(最低分配比例由原建议的50%下调至40%。) 在分配至公开认购部分上,允许新上市申请人在两个机制中二选一。机制A是将现行分配及回补机制进行调整,机制A下分配至公开认购部分的最 大回拨百分比由原建议的20%上调至35%。 每经记者|孔泽思 每经编辑|董兴生 8月1日,香港交易所在其官网发布文章,就优化首次公开招股(IPO)市场定价及公开市场规定的咨询文件刊发总结,并就持续公众持股量的建议 展开进一步咨询。 香港交易所上市主管伍洁镟表示,作为全球最活跃的新股集资市场之一,香港在过去20多年来吸引了各行业发行人上市。新股发行规模越来越大, 亦吸引了日渐多元化的国际投资者参与认购。为了保持国际竞争力、持续吸引新一代优秀企业在港上市,香港交易所必须与时俱进,不断优化上市 制度,确保制度与国际市场标准接轨。 上市规定将有部分变化 香港交易所官网显示,上市规定的主要变化包括两个方面。 图片来源:香港交易所官网截图 香港交易所方面表示,将继续拥有酌情权,可因应个别事实及情况而豁免新 ...
港交所官宣!IPO定价及分配新规出炉,分配机制二选一,还有这些变化
券商中国· 2025-08-01 23:53
港股IPO定价及分配新规 - 港交所宣布IPO建簿配售最低分配比例从50%下调至40%,发行人可从A、B两种分配机制中选择 [1][3] - 机制A下公开认购部分最大回拨百分比由20%上调至35%,机制B允许发行人预先选定10%-60%的公开发售比例且无回补机制 [1][4][6] - 新规保留基石投资6个月禁售期规定,未实施定价灵活性机制调整 [6] 初始公众持股量及自由流通量调整 - 初始自由流通量门槛针对不同发行人类型设定差异化要求,包括非内地注册发行人、H股发行人及A+H发行人 [7] - 最低公众持股量门槛按市值分级:6亿港元市值对应5%持股量,30亿港元市值对应10%持股量 [7] - A+H发行人需满足10%公众持股或5%+5,000万港元市值的双重标准 [7] 持续公众持股量咨询进展 - 联交所就持续公众持股量规定展开进一步咨询,建议引入替代门槛(10亿港元市值+10%持股)及更灵活的违规处理机制 [8][9] - 新建议取消因公众持股不足直接停牌的规定,改为股票标记+18个月整改期(GEM为12个月) [9] - 发行人需在月度报告和年报中披露实际公众持股量,强化透明度要求 [9] 实施时间及适用范围 - 新规将于2025年8月4日生效,适用于该日期后刊发上市文件的所有申请人 [7] - 现行持续公众持股量规定已进行过渡性修订以确保与新规兼容 [7] - 公众咨询期持续至2025年10月1日 [10]
事关IPO!港交所,重磅新规
证券时报· 2025-08-01 18:48
香港交易所新股定价及公开市场规定改革 核心观点 - 香港交易所优化首次公开招股市场定价及公开市场规定,旨在提升新股定价及分配机制的稳健性,平衡不同类型投资者需求,增强市场竞争力[1][5] - 改革内容包括调整建簿配售最低比例、引入两套分配机制选项、修订初始公众持股量及自由流通量要求[2][3][8] - 新规将于2025年8月4日生效,适用于所有新上市申请人[3] 首次公开招股发售及定价机制 - 建簿配售部分最低分配比例从原建议50%下调至40%,确保机构投资者参与定价[2] - 引入两套分配机制选项: - 机制A:公开认购部分最大回拨百分比从20%上调至35%,保留回补机制[2] - 机制B:允许发行人预先选定公开认购比例(10%-60%),取消回补机制[2][7] - 保留基石投资6个月禁售期规定,维持投资者承诺[2] - 取消上调定价灵活性机制建议[2] 公开市场规定 - 初始公众持股量及自由流通量要求修订,联交所保留酌情豁免权[3] - 现行持续公众持股量规定过渡性修订,后续将根据咨询结果进一步调整[3][8] - 针对"A+H"发行人采用更灵活的初始公众持股量标准,同时引入初始自由流通量要求[9] 改革背景及目的 - 现行新股定价机制27年未变,已不适应当前市场结构(机构投资者占比从不足50%升至90%)[5][6] - 大型新股发行规模较90年代增长5-10倍,国际投资者参与度显著提升[5] - 新机制旨在解决散户作为"承价者"与机构投资者议价能力不匹配问题,减少上市后股价波动[6] - 通过分层式初始公众持股量要求(取代单一25%标准),吸引大型企业上市[8][9] 市场影响及实施进展 - 咨询共收到1253份非重复回应意见,大部分建议被采纳[2] - 当前新股申请数量创纪录,改革将帮助申请企业把握发行时机[7] - 持续公众持股量规定咨询期至2025年10月1日结束[9]
事关IPO!港交所,重磅新规!
证券时报· 2025-08-01 18:11
香港交易所新股定价及公开市场规定改革 核心观点 - 香港交易所优化新股定价及分配机制,引入两套分配机制供发行人选择,提升灵活性与透明度 [1][3][4] - 调整初始公众持股量及自由流通量要求,采用层级式标准以适应不同市值公司需求 [5][6][13] - 改革旨在平衡机构与散户投资者利益,增强香港市场国际竞争力 [9][10][11] 首次公开招股发售及定价机制 - **建簿配售最低份额**:发行人须将至少40%股份分配至建簿配售部分(原建议50%下调至40%)[3] - **分配机制选项**: - **机制A**:采用回补机制,公开认购部分初始分配5%,根据超额认购倍数(15-50倍、50-100倍、≥100倍)分别上调至15%、25%、35%(回拨上限由20%上调至35%)[3][4] - **机制B**:无回补机制,发行人预先选定公开认购比例(下限10%,上限60%,原建议50%上调至60%)[4] - **基石投资**:维持6个月禁售期规定,不实施定价灵活性机制调整 [4] 公开市场规定 - **初始公众持股量及自由流通量**: - **单一股份类别发行人**:公众持股量10%-25%且自由流通量达5,000万港元或6亿港元市值 [6] - **A+H发行人**:公众持股量10%或30亿港元市值,自由流通量5%且达5,000万港元或6亿港元市值 [6] - **GEM发行人**:自由流通量门槛为1,500万港元 [6] - **过渡安排**:新规2025年8月4日生效,现行持续公众持股量规定暂修订以兼容新规 [7] 改革背景与目的 - **市场变化**:过去27年新股规模增长5-10倍,机构投资者占比从不足50%升至90%,需调整机制以适应国际资本需求 [9][10] - **定价机制问题**:散户为承价者,机构为定价者,原机制缺乏足够定价者导致上市后股价波动 [10] - **灵活性提升**:新机制允许发行人选择更高比例(60%)分配给散户,或通过回补机制动态调整分配 [11] 持续公众持股量咨询 - **现行问题**:25%持续公众持股量要求对大型公司不灵活,高于其他国际交易所 [13] - **建议调整**: - 引入层级式门槛(如10亿港元市值及10%公众持股量)替代单一比例 [14] - A+H发行人需维持10亿港元市值或5%公众持股量 [14] - 公众持股量不足不会直接停牌,但需18个月内恢复(GEM为12个月)[14] - **咨询进展**:公众咨询期至2025年10月1日 [15]
前阿里巴巴CEO张勇履新,前阿里CEO张勇加盟港交所
第一财经· 2025-08-01 17:21
人事任命 - 前阿里巴巴集团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张勇获委任为香港交易所旗下中国业务咨询委员会的最新成员 [1] - 张勇现任晨壹基金管理合伙人 [1] - 张勇加入后,中国业务咨询委员会成员将增至九名 [1] 委员会构成 - 中国业务咨询委员会成立于2021年,成员包括深谙中国市场的资深业界专家 [1] - 香港交易所非执行董事及中信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张㦤宸担任委员会主席 [1] - 其他成员包括香港交易所前主席史美伦、春华资本集团董事长胡祖六、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院长及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主任黄益平、现任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理事长及招商银行前行长兼首席执行官马蔚华、TPG中国的合伙人兼董事长孙强、香港交易所主席唐家成以及香港交易所集团行政总裁陈翊庭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