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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出台楼市新政!
新浪财经· 2025-09-06 00:40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 为更好满足居民刚性住房需求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优化调整房地产政策措施通知如下: 一、分区优化调整居民购买商品住房政策 各有关单位: (一)符合本市商品住房购买条件的居民家庭(包括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自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1年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 居民家庭),在罗湖区、宝安区(不含新安街道)、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不限套数。 (二)无法提供自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1年及以上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罗湖区、宝安区(不含新安街道)、龙 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限购2套。 (三)在盐田区、大鹏新区购买商品住房,不再审核购房资格。 (四)成年单身人士按照居民家庭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政策。 二、分区优化调整企事业单位购买商品住房政策 深建字〔2025〕199号 企事业单位可在本市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用于解决员工住房等需求。其中,在福田区、南山区和宝安区新安街道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需同时满足 ...
分区优化调整居民购买商品住房政策 深圳房地产新政来了
央视新闻客户端· 2025-09-06 00:39
在盐田区、大鹏新区购买商品住房,不再审核户籍、社保等购房条件,不再限制购买套数。 通知明确企事业单位可在深圳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用于解决员工住房等需求。其中,在福田区、南山 区和宝安区新安街道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需同时满足设立年限满1年、在本市累计缴纳税款金额达100 万元人民币、员工人数10名及以上条件。企事业单位在本市其他区域购买商品住房,无需满足上述条 件,不再审核购房资格。 通知明确优化调整个人住房信贷政策。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深圳市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要求和本机 构经营状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在利率定价机制安排方面不再区分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合理确定 每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具体利率水平。【编辑:曹子健】 5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政策 措施的通知》,6日起深圳分区优化调整居民购买商品住房政策、分区优化调整企事业单位购买商品住 房政策、优化调整个人住房信贷政策,成年单身人士按照居民家庭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政策,贷款利率不 再区分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 根据通知,符合深圳商品住房购买条件的居民家庭,包括深圳户籍居民家庭、在深圳连续缴纳社会保险 或 ...
深夜重磅!深圳放开8区住宅限购,深户及社保1年可随便买
第一财经· 2025-09-06 00:31
继北京、上海之后,深圳跟进出台新一轮优化楼市的政策措施。 继北京、上海之后,深圳跟进出台新一轮优化楼市的政策措施。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8月份深圳楼市整体的表现主要原因是7-8月份为传统淡 季,居民出行较多,天气变化较大。同时,上半年业绩冲刺完成以后,开发商推盘和优惠促销力度也有 所减弱。 9月5日夜间,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政 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针对市内多区限购措施、以及住房贷款利率等政策进行优 化。"通知"自2025年9月6日起施行。 根据新的"通知"内容,深圳8个区的住房限购将大幅放松。一是符合深圳市商品住房购买条件的居民家 庭(包括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自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1年及以上的非本 市户籍居民家庭),在罗湖区、宝安区(不含新安街道)、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范围内购 买商品住房不限套数。二是无法提供自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1年及以上 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罗湖区、宝安区(不含新安街道)、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 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限购2套 ...
优质地块供应延续土地市场热度
证券日报· 2025-09-06 00:19
9月5日,北京市成功出让朝阳区、丰台区2宗涉宅用地,总成交价高达33.46亿元。 今年以来,核心一线、二线城市土地市场持续火热。中指研究院数据显示,今年前八个月,全国300城 住宅用地的土地出让金同比增长约16%,一线、二线城市平均溢价率均超10%。 进入9月份短短几天,包括北京在内,上海、广州、重庆等多个核心一线、二线城市均已成功出让涉宅 用地。上海市2025年七批次土拍于9月4日收官,共出让5宗地块,总成交价达111.16亿元。广州市9月2 日成功出让荔湾区1宗住宅用地,成交总价为5.06亿元。 中指研究院上海数据总经理张文静表示,上海正加快优质土地供应,尤其侧重重点发展板块。七批次出 让的宗地中,杨浦滨江地块溢价率达28%,普陀真如和闵行颛桥2宗地块溢价率均超10%,预计土拍热 度将逐步传导至区域新房价格,上海房地产市场将有望持续稳定态势。 从企业角度看,2025年以来,随着多地推出核心地段优质土地,房企补仓意愿强烈,拿地金额同比显著 上升。中指研究院数据显示,今年前八个月,拿地排行榜TOP100企业拿地总额6056亿元,同比增长 28.0%。头部房企积极拿地增加土储,保持精准投资、聚焦重点城市的战略, ...
深夜!深圳重磅发布,今日实施!
券商中国· 2025-09-06 00:14
9月5日深夜,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发布通知,为更好满足居民刚性住房需求和多样化改善 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优化调整房地产政策措施通知如下: 一、分区优化调整居民购买商品住房政策 (一)符合本市商品住房购买条件的居民家庭(包括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自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 所得税满1年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罗湖区、宝安区(不含新安街道)、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 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不限套数。 (二)无法提供自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1年及以上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罗湖 区、宝安区(不含新安街道)、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限购2套。 (三)在盐田区、大鹏新区购买商品住房,不再审核购房资格。 (四)成年单身人士按照居民家庭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政策。 二、分区优化调整企事业单位购买商品住房政策 企事业单位可在本市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用于解决员工住房等需求。其中,在福田区、南山区和宝安区新安街道范围 内购买商品住房,需同时满足设立年限满1年、在本市累计缴纳税款金额达100万元人民币 ...
华丽家族: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9-06 00:13
董事会组成与结构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可设置不超过2名职工董事,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1] - 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 [1][2] -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2] - 审计委员会成员必须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且召集人需为会计专业人士 [2] - 董事会下设证券事务部处理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兼任负责人并保管董事会印章 [5] 董事会职权范围 - 董事会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利润分配方案等 [1] - 董事会可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对外投资、资产收购出售、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 [1] - 超过股东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必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2] - 董事会负责聘任或解聘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和奖惩事项 [1] - 董事会负责制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和公司章程修改方案 [1][3] 董事长职权 - 董事长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执行,签署公司股票、债券及其他有价证券 [4] - 董事长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3] - 董事长听取公司总裁工作汇报并检查其工作,在紧急情况下行使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报告 [4] - 董事长行使法定代表人职权,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 [4] 会议召集与提案程序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定期会议提案需事先征求董事意见后由董事长拟定 [3][5]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审计委员会提议或董事长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 [5] - 临时会议提议需提交书面材料,说明提议人、理由、时间、具体提案等内容 [5][6] - 定期会议需提前10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通知,紧急情况下可口头通知但需说明情况 [6][7] 会议表决与决议机制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记名方式 [7][10] - 决议形成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 [11] - 董事回避表决时,需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时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1][12] - 独立董事可联名提出延期会议或审议事项,董事会应当采纳 [12] 会议记录与档案管理 - 会议记录需包含会议日期、出席人员、议程、董事发言要点及表决结果等要素 [13] - 会议档案包括会议通知、材料、签到簿、授权委托书、录音资料、表决票等 [14]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 [14] - 与会董事需对会议记录和决议记录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时可书面说明或报告监管部门 [13] 其他议事规则 - 董事需亲自出席会议,因故不能出席时需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但需遵循关联交易、独立董事等委托限制 [7][8]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通过视频、电话等方式召开,非现场方式参会需有效确认 [8][9] - 董事应独立审慎发表意见,可在会前或会中向相关人员机构了解决策信息 [9][10]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按规则办理,与会人员需对决议内容保密直至公告披露 [13]
华丽家族: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9-06 00:13
公司治理结构 - 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专门工作机构 负责研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与薪酬政策 [1] - 委员会成员由3至5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占比过半数 [1][4] -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 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工作 [2][6] 职责权限范围 - 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执行考核 制定审查其薪酬政策与方案 [2][9] - 对股权激励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 激励对象权益授予与行使条件成就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2][9] - 董事会对委员会建议未采纳时需在决议中记载未采纳理由并进行披露 [3][11] 决策程序机制 - 下设工作组提供财务指标 经营目标完成情况 岗位职责及绩效考评指标等决策依据资料 [3][12]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需进行述职和自我评价 委员会按绩效标准进行评价 [4][13] - 根据评价结果提出报酬数额和奖励方式 表决通过后报董事会 [4][13] 议事规则 - 会议需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5][15]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 必要时可采用视频电话方式 [5][14] - 讨论董事个人报酬时该董事需回避 会议内容需保密 [5][19][23] 制度实施与效力 - 股权激励计划及董事薪酬计划需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3][10]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6][24][27]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 保存时间为10年 [6][21]
华丽家族: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9-06 00:13
核心观点 -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遴选程序 强化公司治理结构 [1][2][3][4] 人员组成 - 提名委员会由3-5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占比超过半数 [1] - 委员由董事长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提名 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1] - 设独立董事担任的主任委员1名 负责主持工作 由委员选举并经董事会批准 [1]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 可连任 委员不足3人时由董事会增补 [1] 职责权限 - 拟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与程序 对人选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2] - 向董事会提出三项核心建议:提名或任免董事 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2] - 董事会未采纳建议时需在决议中记载提名委员会意见及未采纳理由并披露 [2] 决策程序 - 研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当选条件 选择程序和任职期限 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实施 [2] - 选任程序包含六个关键步骤:研究需求 广泛搜寻人选 搜集初选人资料 征得被提名人同意 进行资格审查 向董事会提交建议材料 [2] - 根据董事会反馈开展后续工作 [3] 议事规则 - 会议需提前3天通知委员 临时会议经全体委员同意可不受通知时限限制 [3] - 会议需过半数委员出席 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3] - 表决采用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 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 [3] - 可邀请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 [3] - 会议记录由出席委员签名 交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 [4] - 决议结果以书面形式报董事会 委员负有保密义务 [4] 附则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日起生效 [4]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冲突时以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为准 [4] - "以上"含本数 "不足"和"过"不含本数 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4]
华丽家族: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9-06 00:13
核心观点 - 公司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通过专业审计实现事前防范 确保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 [1] 人员组成 - 审计委员会由3-5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占比过半数 且至少包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 [1] - 委员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职工董事可加入委员会 [1] - 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负责主持工作 [2] -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 成员变动时需按规则补足 人数不足3名时董事会需增补 [2] - 下设内审部为日常办事机构 负责联络和会议组织 [2] 职责权限 -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全部职权 包括财务检查 董事及高管行为监督 提议召开股东会 提出提案和提起诉讼等 [2] - 需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包括:财务会计报告披露 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聘任或解聘财务总监 会计政策变更及重大差错更正等 [3] - 负责审核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 重点关注欺诈 舞弊及重大错报可能性 [3] - 独立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审核审计费用及条款 不受主要股东或高管不当影响 [4] - 对董事会负责 提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4] - 监督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包括指导内部审计制度实施 审阅年度审计计划 督促计划执行 指导部门运作 报告工作进度及协调外部审计关系等 [4] - 督导内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及大额资金往来 发现违法违规时需及时报告交易所 [5] - 根据内审报告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 向董事会提交书面意见 发现重大缺陷或风险时需及时报告并披露 [5] - 审议形成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包含缺陷认定 整改措施及有效性结论等内容 [6] - 董事会需在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形成决议 并同步披露内控评价报告及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 [6] - 负责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 制定选聘政策 监督选聘过程 提出建议及定期提交履职评估报告 [7] 决策程序 - 内部审计部门需提前准备相关书面资料 包括财务报告 审计工作报告 外部审计合同 披露信息及重大关联交易审计报告等 [8] - 委员会会议对内部审计报告进行评议并签署意见 将决议材料报董事会 内容包括外部审计机构评价 内审制度实施情况 财务报告真实性 关联交易合规性及部门工作评价等 [8] 议事规则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2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 [8] - 会议需提前3天通知全体委员 临时会议经全体一致同意可不受通知时限限制 [9]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 必要时可采用视频或电话方式 [9]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9]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 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 [9] - 内审部门成员可列席 必要时可邀请董事及高管列席 [9] - 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 费用由公司承担 [9] - 会议程序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9] - 会议记录需由出席委员签名 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0年 [9] - 议案及表决结果需以书面形式报董事会 [10] - 出席及列席人员均需对议事项保密 不得擅自披露信息 [10] 附则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11]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若与后续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冲突 按新规定执行 [11] - 细则中"以上"包含本数 "不足"和"过"不包含本数 [11] - 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11]
华丽家族: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9-06 00:13
核心观点 - 公司修订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明确委员会职责权限与决策程序 以增强战略决策科学性和投资效益 [1][2][3] 人员组成结构 - 战略发展委员会由3至5名董事组成 委员由董事长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提名产生 [2] -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 由董事长担任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 [2] - 下设投资评审小组 由公司总裁任组长 另设副组长1名 [2] 职责权限范围 - 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3] - 对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 资本运作及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建议 [3] - 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建议并检查实施情况 [3] - 委员会提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3] 决策程序机制 - 投资评审小组负责前期准备工作 包括接收重大项目意向 初步可行性报告及合作方资料 [3] - 投资评审小组进行初审并签发立项意见书 报委员会备案 [3] - 小组对洽谈后的协议 合同及可行性报告进行评审 并向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 [3] - 委员会根据提案讨论后将结果提交董事会并反馈给投资评审小组 [4] 议事规则细则 - 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 需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5]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 临时会议可采取通讯表决方式 [5] - 投资评审小组负责人可列席会议 必要时可邀请其他高管或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 [5] - 会议记录需由出席委员签名 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 [5] - 会议议案及表决结果需以书面形式报董事会 参会人员均负有保密义务 [6] 附则与生效条款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6] - 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冲突 按后者规定执行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