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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发布两项强制性行业标准 涉危险化学品及多晶硅行业
中国新闻网· 2026-01-14 16:59
应急管理部发布两项强制性行业标准 - 应急管理部发布两项强制性行业标准,分别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AQ 3066-2025)和《多晶硅安全生产规范》(AQ 3065-2025) [1] -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将于2026年7月1日起实施 [1] - 《多晶硅安全生产规范》将于2026年11月1日起实施 [1]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标准核心内容 - 标准旨在从源头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是落实本质安全的基础性、关键性工作 [1] - 标准结合近年事故暴露的设计缺陷和“先天不足”问题,立足本质安全设计理念,聚焦过程危险性分析 [1] - 标准严格设计单位相关资质要求,规范了工艺安全可靠性论证、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等方面的要求 [1] - 标准强化了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和异常工况下的安全管控措施 [1] - 标准细化了自动化控制、工艺系统、平面布置、设备和管道、电气仪表、事故应急等安全设施设置要求 [1] - 标准解决了安全设施设计“谁来做”、“如何做”以及专篇“写什么”、“怎么写”的问题,将有力提升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水平 [1] 多晶硅行业安全生产规范出台背景与核心内容 - 光伏产业兴起,多晶硅行业发展势头迅猛 [2] - 多晶硅生产过程涉及氯硅烷、硅烷、氯化氢、氯气、氢气等多种危险化学品,具有易燃、易爆、有毒、腐蚀等特性,安全风险高,事故多发 [2] - 《多晶硅安全生产规范》聚焦三氯氢硅法和硅烷法生产工艺 [2] - 标准结合事故和检查中暴露出的新情况新问题,从安全设计、生产过程、储存过程、应急处置等方面提出安全管理和风险防控要求 [2] - 标准旨在推动提高相关企业安全保障能力,促进多晶硅行业本质安全水平提升 [2]
省应急管理厅发布冬季安全生产提示
新浪财经· 2026-01-05 10:16
煤矿行业 - 需密切关注气象预警并做好低温雨雪冰冻防范 对地面建筑物、变配电所、供电线路、井架、监控等设施进行全面维护检修 并做好井口房、绞车房、信号房等重点部位的保暖 [1] - 需做好重点部位防火工作 对油脂储存地点、坑木场、井口房、绞车房、压风机房、“三堂一舍”等定期检查 及时更新消防器材 确保消防设施完好 [1] - 严禁违规用火用电 严防煤气中毒事故发生 [1] 危险化学品行业 - 企业需严格落实防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安全措施 强化防冻防凝管理 [1] - 需完善冬季安全生产方案 梳理冬防难点和薄弱点 及时关注天气预报和灾害预警信息 落实冬季生产管控措施 [1] - 在低温雨雪冰冻等不适宜作业的情况下 原则上不得开展检维修、试生产和特殊作业 确需进行的要提级管理 严格安全条件确认 对作业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1] 烟花爆竹行业 - 属地政府需向生产、批发企业派员驻厂盯守 密切监测企业库存 动态核查产品销售和库存处置情况 严格管控企业销售行为 [2] - 需保持“打非”高压姿态 对重点场所和重点人员进行排查 强化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管理 加大群众举报奖励力度 进行拉网式排查和网格化监管 [2] 石油开采行业 - 需结合生产状态、天气变化和灾害预警 全面分析研判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风险 针对不同级别风险采取相应管控措施 [2] - 需突出抓好油气站库、油气水管道、钻井井场、燃气安全、野外施工作业、天然气保供等关键环节的安全风险管控 [2] - 需针对低温寒冷环境下易发生冻堵、破裂、冻凝的设备设施制定防冻保温方案 强化维护保养 确保安全可靠完好 [2] 非煤矿山行业 - 地下矿山需加强对提升、运输、供排水、充填系统和备用发电机、空气预热设施及井口、井壁、硐口等防冻工作管理 发现结冰立即处理 [3] - 露天矿山需密切关注天气预报预警 严格执行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关于极端天气的防范措施和响应程序 达到条件必须坚决停产撤人 [3] - 对停产停建矿山需定期开展安全巡查 不定期开展暗查暗访 严厉打击擅自复工复产行为 [3] 工贸行业 - 需做好对电气设备、防静电装置、探测报警装置等设备设施接地线路的检查 落实静电防护等安全措施 减少作业现场粉尘积聚 [3] - 需加强有限空间、动火、临时用电及大风天气高处作业等非常规作业安全管理和过程管控 严格控制作业人数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现场 [3] - 需加强对可燃物品、仓库等重点环节部位的排查整治 强化火源管控 严格控制库存量 [3]
元旦假期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新浪财经· 2026-01-05 06:09
安全生产监管与应急备勤 - 元旦假期期间,全市应急管理系统累计派出检查组178个共计423人次,检查企业326家,督促整改隐患585个,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1] - 市、区两级应急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对6家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驻企检查,并对危险化学品、工贸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隐患46个,均已下达整改通知 [1] - 市应急管理局成立8个督导组,由相关负责人带队深入冶金、铝加工、粉尘涉爆、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企业一线进行检查监督 [1] 应急值守与救援力量部署 - 市应急指挥部启动加强型值班,开展“应急+消防+公安+急救”联合值守,每日组织会商调度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2] - 加密对危险化学品等重点企业的在线巡查频次,以实时监测企业安全运行情况 [2] - 组织28类市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30余支社会应急力量以及8家驻津央企应急救援队伍,共计2万余人开展应急备勤,确保对突发紧急情况及时响应与科学处置 [2]
贵阳市部署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
新浪财经· 2026-01-01 05:06
核心观点 - 贵阳市发布通知,就做好2026年元旦、春节及两会期间安全防范工作作出全面部署,要求坚决防范遏制各类事故灾害 [1] 安全责任与风险研判 - 各地各部门需压紧压实安全责任,深入研判本地区、本行业重大风险,并精准制定防范措施 [1] 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 - 聚焦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文旅、城镇燃气、工贸及大型活动等重点行业领域,持续深化隐患排查整治 [1] - 针对企业生产节奏变化,加强长期停产企业巡查并落实封闭管理 [1] - 督促停工企业做好隐患排查与值班值守 [1] - 严把复工复产安全验收关,强化人员培训与作业管理 [1] 森林火灾与灾害天气防控 - 按时完成森林火灾计划烧除任务,严格野外火源管控,重点时段对坟山墓地进行专人看守 [1] - 加强低温雨雪凝冻等灾害性天气的会商预警 [1] - 提前对易结冰路段、大跨度建筑、重要基础设施等进行巡查防护,并做好春运应急准备 [1] 安全宣传与应急值守 - 广泛开展冬季用火用电用气、交通出行、自救互救等方面的安全宣传教育,以提升公众安全意识 [1] - 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强化应急准备,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高效处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
新华社· 2025-12-27 20:15
法律核心与适用范围 - 法律旨在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健康、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 [2] - 法律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的安全管理 [3] - 危险化学品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生态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4] 管理原则与主体责任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 [5] - 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 [5] -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5] - 危险化学品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6] 监管职责分工 - 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综合工作,组织确定、公布、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负责相关安全许可和登记 [7] - 公安机关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和道路运输通行证,负责相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7]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纳入生产许可证目录的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和产品质量监督 [7] -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组织生态环境危害性鉴定和风险评估 [7] -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水路运输活动安全监督管理及相关人员资格认定 [8] - 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毒性鉴定管理、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及事故医疗卫生救援 [8]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纳入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及化工园区等相关内容 [8] - 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相关行业规划和布局,组织制定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 [8] - 海关负责依法对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实施检验 [9] 规划与布局要求 -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实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16] - 新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应当进入化工园区,有规定的除外项目 [18] - 化工园区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认定公布并定期复核 [17] - 化工园区应至少每三年开展一次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 [19] - 化工园区与城市建成区、人员密集场所、重要设施等应保持符合规定的安全距离 [20] - 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或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需与居住区、学校、饮用水源等场所保持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距离 [22] 生产与储存安全 -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需由应急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条件审查,建设单位应委托机构进行安全评价 [20] - 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21] -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 [27] -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每三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报告需向社会公开并报备 [29] - 危险化学品应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室内,剧毒化学品及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应单独存放,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 [30] -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生产前,应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25] 使用安全 - 使用国家规定种类且使用量达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非生产企业),应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35] - 申请安全使用许可证需向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提出,部门应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36] - 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将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提供给从业人员 [35][36] 经营安全 -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不得经营 [37] - 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企业需具备符合标准的经营场所和储存设施、考核合格的从业人员、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等条件 [39] - 经营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企业,需向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40] -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销售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时,应查验购买方的相关许可证件或证明文件,并如实记录销售信息 [44] - 禁止向个人销售剧毒化学品(属于剧毒化学品的农药除外)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规定的生活用品除外) [44] - 禁止在互联网上销售、购买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46] 运输安全 - 通过道路、水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应由依法取得相应许可或办理备案手续的运输企业承运 [47] -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驾驶人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等需经考核合格取得从业资格 [50] -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得超载,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安装并确保卫星定位监控装置良好运行 [51] - 运输剧毒化学品需向公安机关申请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公安机关应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53][54] - 禁止通过内河封闭水域运输剧毒化学品,禁止通过内河水域运输国家规定禁止运输的危险化学品 [56] - 托运人不得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化学品,不得匿报或谎报 [60] 登记与信息管理 - 国家实行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口企业应向危险化学品登记机构办理登记 [61] - 登记内容包括分类和标签信息、物理化学性质、主要用途、危险特性、储存使用运输的安全要求及应急处置措施等 [66] - 登记机构应将登记信息数据与工信、公安、生态环境、交通等多部门共享 [63] 事故应急救援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 [64] -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或指定人员,配备必要物资并定期演练 [64] - 发生事故时,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救援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67] -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立即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并采取控制危害源、评估危害、采取封闭隔离等措施 [67] 法律责任 - 生产、使用、经营国家禁止的危险化学品,将被责令停止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和物品,并处高额罚款,货值金额十万元以上的,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69] -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未经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未报审、施工单位未按设计施工等情形,将面临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及相关人员罚款 [69][70] - 未取得相关许可证从事生产、使用或经营危险化学品,将分别被责令改正、停产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70] - 存在未提供或提供不符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未设置管道标志、从业人员未达标上岗、包装不符等多项违规行为,将面临限期改正和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71][72] - 涉及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记录、报告、备案违规,将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处以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76] -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向无证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将被责令改正,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的可吊销许可证 [78]
危险化学品安全法草案明确:安全评价报告应当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开
中国经济网· 2025-12-22 22:11
立法动态与核心要求 - 危险化学品安全法草案于12月22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第三次审议 [1] - 草案三审稿新增规定,要求安全评价报告应按规定向社会公开 [1] - 草案三审稿规定,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个人需了解其危险特性、正确使用方法和防护措施,并禁止违法使用、储存和处置 [1] 企业安全责任强化 - 草案三审稿在原有上岗前培训考核基础上,增加规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需建立健全安全培训管理制度 [1] -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被要求定期组织培训,以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水平 [1] - 草案三审稿规定,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需对运输车辆及驾驶人员的作业状态进行实时监控与管理 [1] - 运输企业需及时纠正超速行驶、疲劳驾驶、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违法违规驾驶行为 [1]
中国拟立法明确个人不得违法使用、储存、处置危险化学品
中国新闻网· 2025-12-22 13:31
立法核心内容 - 草案三审稿规定,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个人应当了解其危险特性、正确使用方法和防护措施,不得违法使用、储存、处置危险化学品 [1] - 草案三审稿规定,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应当对运输车辆、驾驶人员的作业状态进行实时监控、管理,及时纠正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驾驶行为 [1] - 草案三审稿增加规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水平 [1] 企业合规与信息公开要求 - 草案三审稿规定,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委托具备国家规定资质条件的机构,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每三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提出安全评价报告 [2] - 安全评价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对安全生产条件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的方案和整改完成后的结论性意见 [2] - 安全评价报告应当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开,以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 [2]
化工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中国化工报· 2025-12-22 10:59
行业安全治理成效 - “十四五”期间截至2025年上半年,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538起、造成685人死亡,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与“十三五”同期相比均大幅下降 [1] - 2022年仅发生7起较大事故,是历年较大事故起数最低的一年 [3] - 通过专项整治,小而散且基础薄弱的精细化工企业基本实现了“应开展尽开展、应设尽设、应提升尽提升、应搬迁尽搬迁”的整治目标 [3] 核心政策与专项行动 - 2020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1] - 开展为期三年的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提出了43项主要任务 [2] - 2021年国务院安委办印发《危险化学品产业转移项目和化工园区安全风险防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近10年转移的建设项目开展设计诊断 [2] - 2022年部署开展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专项行动,提出22项工作任务 [3] - 2024年国务院安委会出台《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提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八大行动” [4] 治理重点与具体任务 - 精细化工企业“四个清零”要求:反应安全风险评估、自动化控制装备改造、从业人员学历资质达标、人员密集场所搬迁改造 [2] - 集中治理专项行动突出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高危细分领域风险防控、老旧装置安全风险评估 [3] - 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提出了11项主要任务,包括安全许可审批复核、全流程自动化改造、安全风险管控数字化转型等 [4] - 行业聚焦“一防四提升”:防范重大安全风险,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人员技能素质水平、信息化智能化管控水平、安全监管能力水平 [5] 治理模式与机制建设 - 推进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1] - 全面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 [1] - 通过分类别精准实施专家指导服务、分领域规范组织安全专项整治、分层级有序推进人员专业素质提升 [6]
昆明两地开展危险化学品应急演练
新浪财经· 2025-12-21 06:07
核心观点 - 昆明市应急管理部门指导相关区域和企业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实战化应急演练 旨在提升政企协同应对突发事件的整体能力并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1] 演练活动详情 - 盘龙区在中石化昆明石油分公司盘龙分公司金马加能站 模拟“车辆拖拽油枪引发起火”场景进行消防应急演练 演练由企业与昆东油库消防专班联合实施 严格遵循“135”应急处置原则 涵盖初期火情处置、人员疏散到联动扑救全过程 市、区应急管理部门现场观摩指导 认为演练有效检验了一线人员反应能力 [1] - 安宁市在云南祥丰石化有限公司液氨储罐区 模拟“重大危险源液氨泄漏”场景进行综合应急演练 险情设定为球罐底部泄漏及人员被困 启动了报警、疏散、救援、堵漏、环境监测、洗消等完整应急程序 公司各应急小组响应迅速 在指挥部调度下 消防救援、医疗救护、设备抢修、污染防控等部门协同作战 [1] 监管评价与未来方向 - 昆明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实战化演练检验了相关预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并增强了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 [1] - 未来将持续督促相关单位与企业牢固树立“演练即实战”思想 常态化开展针对性演练 以不断查漏补缺 筑牢危化品安全生产防线 [1]
危险化学品安全法草案拟提高对违法行为的罚款额度
第一财经· 2025-12-19 16:23
立法进程与核心修改 - 危险化学品安全法草案将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进行第三次审议 该会议于12月22日至27日举行 根据立法“三审制” 法律草案经三次审议后将交付表决[1] - 草案三审稿主要修改包括:要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对运输车辆、驾驶人员的作业状态进行实时监控与管理 及时纠正违法违规驾驶行为[1] - 草案三审稿其他主要修改包括: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宣传普及作出规定 对生产企业安全培训提出要求 并要求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个人了解其危险特性与正确使用方法[1] 监管责任与制度强化 - 草案强化和落实危险化学品单位的主体责任 要求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规程 并设置安全设施设备[2] - 草案明确和压实政府监管责任 明确了应急管理、公安、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部门的监管职责分工 并要求加强监管协作与联合执法[2] 法律责任与处罚力度 - 草案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提高对违法行为的罚款额度[2] - 草案规定对部分严重违法行为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 并对主要负责人依法限制从业[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