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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睿筑窗家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成立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搜狐财经· 2025-08-15 07:11
公司成立信息 - 江苏睿筑窗家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近日成立,法定代表人为何星,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1] - 公司经营范围涵盖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等许可项目 [1] - 一般项目包括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等 [1] - 智能车载设备制造与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与销售等业务 [1] - 门窗制造加工与销售、室内木门窗安装服务等业务 [1] - 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金属结构销售、密封用填料销售等业务 [1] - 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等业务 [1] - 木材加工与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等业务 [1] - 钢压延加工、五金产品零售、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等业务 [1] - 企业管理与咨询、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咨询策划服务等业务 [1] - 有色金属压延加工、信息咨询服务等业务 [1]
兰剑智能: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
证券之星· 2025-08-15 00:15
募集资金管理总则 - 公司募集资金指通过发行股票或其他股权性质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资金 [1] - 募集资金必须专款专用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 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 增强公司竞争力和创新能力 [2] - 募集资金必须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 包括新技术新产品研发活动 方式涵盖购置设备 发放薪酬 采购研发材料 支付外部合作费用等 [2] - 董事会需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 防范投资风险 提高使用效益 [2] -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关联人不得占用募集资金或利用募投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发现占用需及时要求归还并披露 [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确保募集资金安全 不得擅自或变相改变资金用途 [2] - 公开募集前董事会需论证投资项目可行性 明确金额 项目 进度和预期收益 报股东会批准 不得拼凑项目或虚假论证 [3] - 通过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时 子公司也需遵守本办法 [3] - 违反本办法导致公司损失需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 募集资金存储 - 募集资金需存放于董事会批准的专项账户 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作其他用途 [3] - 多次融资需独立设置专户 超募资金也需存入专户管理 [3] - 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需与保荐机构 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协议需包含资金集中存放 专户信息 对账单 查询权限 权利义务等内容 [4] - 通过控股子公司实施项目时 需公司 子公司 银行 保荐机构共同签署协议 [4] - 协议需报上交所备案并公告 提前终止需1个月内重签 [4] - 境外投资项目需确保资金安全性和规范性 在专项报告中披露措施和效果 [5] 募集资金使用 - 资金需严格按发行申请文件承诺的投资计划使用 严重影响计划时需报告上交所并公告 [6] - 禁止用于财务性投资 投资证券业务公司 变相改变用途 提供给关联人使用等行为 [6] - 使用程序需经部门申请 财务负责人签署 总经理审批 财务部门执行 [6] - 需确保资金使用真实公允 防止被关联人占用或挪用 [6] - 出现市场环境重大变化 项目搁置超一年 投资超期且投入不足50%或其他异常时 需重新论证可行性并披露 [7] - 项目延期需董事会审议 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披露原因 存放情况 预计完成时间和措施 [8] - 终止原项目需尽快选择新项目 [8] - 可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置换需在资金到账6个月内实施 经董事会审议 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并披露 [8] - 闲置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需通过专户实施 不得变相改变用途 限于主营业务 单次期限不超12个月 需先归还前次资金 [8] - 补充流动资金需董事会审议 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披露基本情况 使用情况 金额期限 节约费用 风险投资情况等 到期前需归还至专户 [9] - 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 通过专户或专用结算账户实施 产品需为安全性高的结构性存款或大额存单 流动性好期限不超12个月 不得质押 [10] - 现金管理需董事会审议 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披露基本情况 使用情况 额度期限 产品收益和安全性 [11] - 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或亏损时需披露风险提示和控制措施 [11] - 超募资金需用于在建及新项目 回购股份并注销 至迟于同批次项目结项时明确使用计划 需董事会决议 保荐机构意见 股东会审议 披露必要性和合理性 [12] - 超募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或现金管理需说明必要性和合理性 董事会审议 保荐机构意见并披露 [12] -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需每12个月内累计金额不超超募总额30% 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提供网络投票 保荐机构同意意见 披露基本情况 使用情况 必要性和计划 不进行高风险投资承诺 影响等 [13] - 单个或全部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用于其他用途需董事会审议 保荐机构意见并公告 低于1000万可免程序但需在年报披露 [13]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 募集资金必须按说明书用途使用 不得擅自改变 确需改变需董事会论证 股东会批准并披露 [14] - 改变用途包括取消或终止原项目实施新项目或永久补流 变更实施主体 变更实施方式等情形 需董事会决议 保荐机构意见 股东会审议并披露 [15] - 实施主体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变更或仅变更地点不视为改变用途 需董事会决议 保荐机构意见并披露 [15] - 变更后资金需投资于主营业务 [16] - 董事会需审慎分析新项目可行性 确保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 [16] - 变更募投项目需在董事会审议后2交易日内报告上交所并公告 涉及关联交易 购买资产 对外投资时需比照相关规则披露 [16] - 变更用于收购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资产时需避免同业竞争和减少关联交易 披露交易原因 定价政策 影响和解决措施 [16] - 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需在董事会审议后及时公告原因 已使用金额 完工程度 效益 换入项目情况 定价依据等 [17][19] - 单个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需董事会审议 保荐人同意意见 低于100万或低于承诺投资额1%可免程序但需年报披露 用于非募投项目需按第二十一条履行程序和披露义务 [20] 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 - 公司需真实准确完整持续披露资金使用情况 财务部门设立台账记录支出和投入情况 内部审计部门每月检查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20] - 审计委员会认为存在违规或重大风险时需向董事会报告 董事会在收到报告后2交易日内报告上交所并公告 [20] - 公司需按山东证监局要求报备资金使用情况 [20]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项目进展 编制并披露专项报告 解释实际进度与计划差异 披露闲置资金收益和投资信息 [21] - 专项报告需董事会审议 提交后2交易日内报告上交所并公告 年度审计时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并披露 [21]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需持续督导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 至少每半年现场核查 发现异常需督促整改并报告 [22]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 与年报一并披露 内容包括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项目进展差异 置换情况 补流效果 现金管理情况 超募资金使用 投向变更 节余资金使用等 [22][23] - 公司需配合保荐机构督导核查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提供必要资料 [22] - 董事会需在专项报告中披露保荐机构核查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23] - 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需持续关注资金使用 可聘请注册会计师出具鉴证报告 公司需配合并承担费用 [24] - 董事会收到鉴证报告后2交易日内报告上交所并公告 如存在违规需公告违规情形 后果及措施 [24] - 擅自改变用途 挪用用于证券投资或未披露使用情况导致损失时需处分责任人 严重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4] 附则 - 本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4] - 修改需董事会提出修改案 股东会审议批准 [24] - 董事会负责解释本办法 [25] - 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 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执行 [25] - 本办法中"以上"含本数 "以下"和"超过"不含本数 [25]
深蓝联手华为,甩出智驾新牌
华尔街见闻· 2025-08-14 17:13
2026款深蓝L07产品亮点 - 新车推出6个版本 售价区间13 59万-15 59万元 定位15万级唯一全系标配华为智驾的轿车 [1] - 全系标配华为乾崑智驾ADS SE 采用WEWA架构 与华为乾崑智驾ADS 4同源 [2] - 搭载全向防碰撞系统CAS 4 0 具备20向防碰撞能力 前向AEB刹停时速及侧向后向防碰撞能力同级领先 [2] - 高速领航辅助功能覆盖99 2%场景 集成智能上下匝道 过弯 变道 避障及车速调节辅助 [3] - 配备遥控泊车(RPA) 离车泊入(EPA) 代客泊车(AVP)等全场景泊车辅助功能 识别率与成功率同级领先 [3] - 搭载深蓝超级增程2 0技术 增程版综合续航超1500km 纯电版续航达660km [3] - 同级唯一全系标配可变自适应悬架 采用FSD可变阻尼减震器及HRS液压回弹止动器 [3] 中国长安战略布局 - 2026款深蓝L07为重组后中国长安汽车集团首款战略车型 公司系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监管的第100家央企 [2] - 集团目标2030年实现年产销500万辆 新能源占比超60% 海外销量占比近1/3 [4] - 计划未来十年投入超2000亿元研发资金 重点攻关固态电池与下一代增程技术 [4] 行业竞争态势 - 新车配置体现行业智能化内卷趋势 以华为智驾系统作为核心差异化卖点 [1][2] - 13 59万-15 59万元定价结合高阶智驾与增程/纯电双动力选择 强化同级竞争力 [2][3]
东莞智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成立 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
搜狐财经· 2025-08-14 13:46
天眼查App显示,近日,东莞智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为一般项 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智能机器人销 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智能仓储装备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教学用 模型及教具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日用玻璃制品销售;照明器具销售;电力电子元 器件销售;皮革制品销售;电线、电缆经营;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塑料制品销售;文具用品 批发;金属制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橡胶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 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杂品销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图文设 计制作;专业设计服务;平面设计;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室内木门窗安装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 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怀化市飞途科技有限公司成立 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
搜狐财经· 2025-08-14 13:04
公司成立信息 - 怀化市飞途科技有限公司近日成立,法定代表人为丁倩,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 [1] - 公司经营范围涵盖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与制造、智能农业管理、人工智能系统集成、机器人研发等多项技术相关领域 [1] - 其他业务包括计算机软硬件零售、通信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机械设备租赁及销售等 [1] - 公司还涉及初级农产品收购、互联网销售、金属结构制造与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等多元化业务 [1] 行业覆盖 - 公司业务涉及无人机、人工智能、智能农业、机器人研发等高科技行业 [1] - 经营范围还包括传统行业如建筑工程机械租赁、金属结构制造与销售等 [1] - 公司布局多元化,覆盖技术研发、产品销售、系统集成及租赁服务等多个环节 [1]
国企民企协同发展大有空间
第一财经资讯· 2025-08-14 09:17
国企与民企合作 - 长安汽车集团党委书记朱华荣拜访华为创始人任正非 围绕产业竞争态势 未来竞争格局进行交流 任正非对支持长安汽车及阿维塔品牌提出针对性意见 [2] - 长安汽车集团为央企 肩负建设汽车强国使命 华为为民企领军者 此次会面代表国企与民企的互鉴交流 [2] - 国企与民企协同发展将产生化学反应 而非简单叠加 包括产业合作与企业家精神共融 [2] 业务合作细节 - 华为与长安汽车 阿维塔合作 华为提供智能辅助驾驶算法 智能座舱等智能化部件 长安汽车和宁德时代为阿维塔前两大股东 [3] - 各方优势结合将为长安汽车集团建设汽车强国提供支持 并推动更大范围的国企民企协同发展 [3] 政策与改革方向 - 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强调坚持"两个毫不动摇" 促进国企民企优势互补 共同发展 需破除协同发展障碍 [3] - 混合所有制改革是重要方向 需加强资本对接融合 突出国有资本主导作用 同时考虑市场因素与民营企业权重 [4] 企业家精神 - 民营经济发展中企业家精神是关键 包括拼搏进取 勇于创新 敢于冒险 推动科技创新与商业模式创新 [5] - 《决定》要求国企民企弘扬企业家精神 在改革创新和公平竞争中建设世界一流企业 [5] - 民营企业经历风雨考验后仍保持活力 体现视野 格局 睿智 激情等特质 [5]
国企民企协同发展大有空间
第一财经· 2025-08-14 09:14
国企与民企协同发展 - 长安汽车集团董事长朱华荣拜访华为创始人任正非,围绕产业竞争态势、未来竞争格局进行交流,任正非对长安汽车及阿维塔品牌提出针对性意见 [2] - 国企与民企协同发展将产生化学反应而非简单叠加,涉及产业合作与企业家精神共融,推动高质量发展 [2] -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两个毫不动摇",促进国企民企优势互补,需破除协同发展障碍并建立制度规则 [3] 长安汽车与华为合作 - 华为与长安汽车、阿维塔合作,提供智能辅助驾驶算法、智能座舱等智能化部件,长安汽车和宁德时代为阿维塔前两大股东 [3] - 各方优势结合将助力长安汽车完成建设汽车强国的使命,并推动更广泛的国企民企协同发展 [3] - 混合所有制改革是重要方向,需突出国有资本主导作用,同时考虑市场因素与民营企业权重,遵循市场法则 [3] 企业家精神与理念交流 - 民营经济的"精气神"体现为企业家精神,包括拼搏进取、勇于创新等特质,对国企领导者同样重要 [4] - 国企与民企理念交流具有广阔空间,民营企业经历风雨后仍保持活力,展现视野、格局与激情 [4] - 《决定》要求各类经营主体弘扬企业家精神,在改革创新中建设世界一流企业 [4]
佳禾智能: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4 00:23
公司章程修订核心内容 -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1] - 修订范围涵盖法定代表人制度、股东权利义务、公司治理结构、股份发行与转让规则等核心章节 [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 法定代表人制度调整 - 明确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2] - 规定法定代表人辞任后30日内需确定新法定代表人 [2] - 新增法定代表人职务侵权追偿条款 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可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3] 股东权利义务修订 - 股东以其认购股份为限承担责任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4] - 新增股东可查阅复制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的权利 [10] - 明确连续180日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的诉讼权利 [15][16] - 规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占用公司资金或要求违规担保 [21] 公司治理结构优化 - 股东会职权新增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决议权限 [25] - 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并自行召集会议 [30][31][32]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提出提案(原为3%) [33][34] - 股东会通知中需充分披露董事候选人详细资料 [36] 股份发行与转让规则 - 公司股份总数33,838.88万股均为普通股 [5] - 明确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10% [5] - 公司收购股份后需在6个月或3年内转让或注销 且持有股份不得超过总数10% [6] - 董事、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同类股份总数25% [7] 关联交易与担保规范 - 关联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经股东会审议 [24][25] - 对外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需经股东会审议 [26][27] - 新增控股股东质押股份需维持公司控制权和经营稳定的要求 [23] 会议制度与表决程序 - 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议前一日下午3:00 不得迟于会议当日上午9:30 [36] - 特别决议事项范围新增"分拆"事项 需2/3以上表决权通过 [48] - 明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披露要求 [51][52][53]
小米(01810)短線分析:超賣反彈在即?關鍵位與衍生品策略全攻略
格隆汇· 2025-08-13 19:10
股价表现与技术指标 - 小米股价报51.5港元,单日上涨1.28% [1] - RSI指标为31,进入超卖区域,显示技术面严重超卖 [1][13] - 股价跌破所有关键均线(MA10: 52.85港元;MA30: 55.98港元;MA60: 54.94港元) [1] - 威廉指标、随机震荡指标及CCI发出买入信号,预示短线可能出现技术性反弹 [1] - MACD及保力加通道维持卖出信号,反映中线趋势尚未转强 [1] - 5日振幅达8.2%,显示科技股波动加剧 [2] 关键支持与阻力位 - 短线支持位位于48.8港元(支持1),若失守可能下探45.1港元(支持2) [2] - 上方首道阻力位于53.5港元(阻力1),突破后有望挑战56港元(阻力2) [2] 衍生品表现与推荐 - 瑞银熊证59867在股价下跌2.03%情况下两日上涨13% [4] - 摩通熊证55706同期上涨12% [4] - 汇丰认沽证17962和摩利认沽证17684均录得6%涨幅 [4] - 看好反弹可关注摩利认购证16583(行使价59.05港元/杠杆10.1倍),该产品溢价最低且引伸波幅理想 [7] - 中银认购证29957(行使价59港元/杠杆9.9倍)引伸波幅为同类最低 [7] - 看淡后市可考虑摩利认沽证14322(行使价46.45港元/杠杆3.5倍)或汇丰认沽证14333(行使价46.45港元/杠杆3.4倍) [7] 牛熊证短线部署 - 牛证选择:汇丰牛证58043(收回价48.5港元/杠杆20.2倍)溢价最低适合抄底;摩通牛证53165(收回价48港元/杠杆15.8倍)防守性较强 [10] - 熊证选择:瑞银熊证59867(收回价59港元/杠杆6.7倍)和摩通熊证55706(收回价59.2港元/杠杆6.5倍)实际杠杆较高,适合预期反弹受阻的投资者 [10] 实时交易数据 - 摩利认购证16583现报0.132港元,上涨0.007港元(5.60%),成交量1292.20万股,成交额160.65万港元 [8] - 中银认购证29957现报0.125港元,上涨0.012港元(9.16%),成交量137.00万股 [8] - 小米集团-W股价51.150港元,上涨0.350港元(0.69%) [8]
从专科到本科的跨越——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大学高质量发展研讨会即将启幕
新华财经· 2025-08-13 15:23
学校发展里程碑 -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大学于8月16日举行新校名启用仪式 标志着从专科强校正式升格为职业本科院校[1][3] - 学校前身为拥有近70年历史的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6月获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层次职业大学[4] 活动规格与参与方 - 研讨会汇聚34家相关企业 包括华为 中国二冶集团有限公司等行业龙头 以及20所区内外高校和8个行业协会代表[2] - 国际欧亚科学院院士仇保兴 中国科学院院士周成虎等权威专家将作主旨报告 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张鹏举等杰出校友参与分享[2] 战略合作与产业布局 - 学校与华为 中科云图 惠州市惠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 覆盖智能建造 绿色建造和低空经济等未来产业赛道[3] - 校企战略合作集中签约旨在推动建筑产业转型升级 探索"好房子""好建造"协同创新发展路径[2][3] 研究成果与体系创新 - 中国经济信息社与学校联合编制《从专科到本科的嬗变之路》智库报告 系统展示学校高质量发展全过程[3] - 学校着力打造建筑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高地 深度融入内蒙古"五大任务"战略布局[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