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供应
搜索文档
上海官方最新通报!绿捷公司涉嫌瞒报食品安全相关信息,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并控制相关人员
中国基金报· 2025-09-23 21:34
事件概述 - 上海绿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在9月15日向学校供应的午餐虾仁炒蛋中发现异常,公司涉嫌瞒报食品安全相关信息,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并控制相关人员[1] - 事件发生后,绿捷公司对供应给211所学校(含分校区)的虾仁原料及菜品全部下架并就地销毁[1] - 公司实际控制人指令对外统一称下架原因为虾肠外溢,有泥沙,存在瞒报行为[1] 影响范围与供应链 - 绿捷公司9月15日共向全市211所学校供应涉虾仁相关菜品,其中161所学校回收了相关原料、半成品及成品,50所学校在接到通知前已供餐[2] - 涉事虾仁为进口“冷冻南美白虾虾仁”,由上海翰霖实业有限公司报关,经上海优合鲜供应链有限公司向绿捷公司供应,生产日期为2025年3月20日,保质期24个月,具备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和检验检测报告[2] 检测结果 - 对学校成品留样及绿捷公司同批次库存虾仁原料的检测显示,沙门氏菌、副溶血性弧菌未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肠毒素阴性[3] - 同批次库存虾仁原料的混合样品挥发性盐基氮检测值为7.06mg/100g和7.44mg/100g,符合国家标准限量要求(≤30mg/100g)[3] - 磷酸盐检测值为3.10g/kg,符合最大使用量要求(≤5.0g/kg),苯甲酸、山梨酸未检出(<0.01g/kg)[3] - 9月22日再次核检未发现正常视力可见的杂质、霉变、虫蛀[3] 行业监管措施 - 市场监管部门已对库存涉事批次虾仁全部封存处理并立案调查,相关市级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入驻企业,由市属国企临时接管公司运行[4] - 教育部门将加强食材供应和学校履约验收情况的定期抽检,邀请学生家长、行业专家、第三方机构参与[4] - 各区将全面核查学校餐食供应招投标情况,对违法违规行为将终止合同并重新招标[4] - 公开学校负责人陪餐安排,扩大家长陪餐范围,并将学生和家长满意度纳入招投标合同条款,由第三方机构每学期开展匿名调查[4]
上海通报“部分学校午餐中虾仁炒蛋存在问题”,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第一财经· 2025-09-23 21:04
事件概述 - 绿捷公司因涉嫌瞒报食品安全相关信息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相关人员已被控制 [1] - 事件起因是该公司于9月15日供应上海市部分学校的午餐中虾仁炒蛋存在问题,引发市民反映 [1] 产品检测结果 - 对学校留样成品检测显示,沙门氏菌、副溶血性弧菌未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肠毒素阴性 [3] - 对同批次库存虾仁原料抽样检测,挥发性盐基氮检测值为7.06mg/100g,符合国家标准限量要求(≤30mg/100g)[3] - 虾仁原料磷酸盐检测值为3.10g/kg,符合国家标准最大使用量要求(≤5.0g/kg)[3] - 虾仁原料苯甲酸、山梨酸未检出(<0.01g/kg),符合国家标准不得使用的要求 [3] - 9月22日再次核检,虾仁挥发性盐基氮检测值为7.44mg/100g,未发现可见杂质、霉变、虫蛀 [3] - 公司相关产品具备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和检验检测报告 [2] 政府监管措施 - 市场监管部门已对库存涉事批次虾仁全部封存处理,并立案调查 [4] - 相关市级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入驻企业,进行全过程质量监管 [4] - 市属国企已临时接管公司运行,以确保学校供餐安全稳定 [4] 行业政策与标准 - 按照国家食品安全强制标准,学校食堂每餐次应留样,保存时间不得小于48小时 [3] - 教育部门将落实食材供应和学校履约验收情况定期抽检制度,邀请学生家长、行业专家、第三方机构参与抽检 [4][5] - 各区将全面核查学校餐食供应招投标情况,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终止合同并重新招标 [5] - 将公开学校负责人陪餐安排,扩大家长陪餐范围,确保陪餐人员与学生同场所、同餐食 [5] - 学生和家长满意度将被纳入招投标合同条款,由各区统一组织第三方机构每学期开展一次全覆盖匿名调查 [5]
官方通报“上海多校午餐发臭事件”:相关菜品已送检 一周出结果
新京报· 2025-09-19 02:09
事件概述 -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就上海绿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9月15日供应部分学校午餐中的虾仁炒蛋存在问题一事发布通报 [1] - 事件起因是9月15日有市民反映学校午餐中的虾仁炒蛋存在问题,导致该菜品被紧急停止供应 [3] 公司情况 - 涉事公司为上海绿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是学校午餐的供应商 [1][3] - 9月17日实地探访显示,公司位于上海闵行区颛兴东路1158号的本部运行正常,有冷链物流车进出,员工在运输蔬菜、调味品等货物 [3] 监管行动 -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会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第一时间赴现场调查 [1] - 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9月16日关注到此事并积极开展调查 [3] - 相关菜品留样及原料已送交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和上海中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检验,预计一周内出具检验结果 [1] 后续措施 -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表示将广泛听取学生和家长意见,严格落实校园食品安全规定 [1] - 将进一步落实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发挥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作用,并增加菜品选择 [1] - 将协同相关部门加大对学校供餐企业的监管力度 [1]
“以假充真”、滥用食品添加剂、销售过期食品——这些校园食品安全情形不容忽视
人民日报· 2025-09-15 10:00
司法保护与典型案例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8个涉校园食品安全典型案例 涵盖食材供应商 供餐饭店 食堂经营者到监管主体等不同领域和类型案件 [1] - 针对中小学校园及周边"五毛食品"问题 相关司法解释明确将面向未成年人销售作为加重处罚情节 [1] - 人民法院贯彻"四个最严"要求 依法从严惩处以假充真 滥用食品添加剂等犯罪 例如罗某用鸭肉卷冒充牛肉卷销售金额达12万余元被判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 侯某滥用亚硝酸盐致学生集体严重食物中毒被判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 [1] 周边食品安全与惩罚性赔偿 - 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问题突出 典型案例中超市销售4元过期零食 法院判决按价款10倍计算赔偿金不足1000元则按1000元支付惩罚性赔偿金 以震慑违法行为 [2] - 惩罚性赔偿责任发挥惩治作用 提高违法成本 有利于营造学生安全 家长放心的校园周边消费环境 [2] 司法建议与综合治理 - 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中发现监管漏洞时 积极向市场监管 教育等部门发出司法建议 推动全面履行监管责任 打击食品经营者逃避责任的"金蝉脱壳"行为 [2] - 法院将进一步融合刑事 民事 行政审判职能 全方位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司法保护 参与综合治理 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 [3]
济宁逾百师生腹痛呕吐,家长:医生先问吐没吐红色的
第一财经· 2025-09-14 10:22
事件概述 - 山东济宁兖州区朝阳学校发生师生集体腹痛呕吐事件 截至9月12日22时共138人住院留观且均为轻症 [3][6] - 事件发生于9月12日上午 涉及小学和初中部学生 部分教职工也出现症状 [5][6][15] - 当地已成立由教育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组成的联合处置工作组开展诊治和原因调查 [7] 学校基本情况 - 朝阳学校为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 系2018年兖州区政府招商引资重大民生工程 [5] - 2024年统计显示在校生2679人 教职工180人 共63个教学班 [5] - 校园占地面积93亩 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 总投资额达2.1亿元 [6] - 硬件设施包括400米标准塑胶跑道 图书馆 宿舍楼及各类实验室 [6] 家长质疑与现场情况 - 多名家长质疑校外供餐存在安全隐患 指出现场食品质量问题(如发黑白菜)[3][8] - 家长反映校方未第一时间通知 部分家长中午12点才接到电话 而救护车早在上午9点多已进出学校 [14] - 有家长目测兖州区人民医院接收患者超100人 部分症状较重者出现倒地吐血现象 [12][14] - 医院急诊需垫付费用 奥美拉唑等药物被用于治疗急性肠胃炎症状 [12] 供餐体系调查 - 学校食堂由第三方公司外包 糕点汉堡等食材可能来自外部供应商 [11] - 网传供货单显示汉堡包供应商为当地"爱食尚蛋糕店" 该店抖音账号内容已清空 [12] - 同一餐饮公司服务当地多所学校 政府热线表示需进一步核实其他学校是否受影响 [12] 处置进展 - 调查人员已介入医院对住院师生开展原因调查 结果尚未公布 [3] - 部分症状较轻学生已返家休养 严重者仍需住院治疗 [9][13] - 校方尚未通知周一是否复课 后续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员 [7][16]
乐禾食品因在政府采购项目中存在违法行为被罚5.01万元
齐鲁晚报· 2025-09-12 11:47
核心事件 - 乐禾食品集团因在南京鼓楼医院食堂商超物资采购项目中单方面弃标被南京市财政局处以5.01万元罚款[1][3] - 违法行为发生于2025年5月22日至30日期间 公司中标1002万元预算项目后主动提交《弃标函》放弃中标结果[1][3] - 处罚依据为《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项[1][3] 公司背景 - 乐禾食品集团成立于2006年10月8日 注册地位于广州市白云区 属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类型[2][3] - 业务覆盖广东、北京、上海、中国香港等超12个省级区域 致力于构建食品商业生态链与全程品质管理体系[2]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1017934868397 法定代表人姓名为程允锋[3] 行政处罚细节 - 处罚决定书文号为宁财罚﹝2025﹞1号 处罚日期为2025年9月3日 处罚机关为南京市财政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20100012948018M)[1][3] - 罚款金额5.01万元 未涉及没收违法所得或吊销证照等附加处罚[1][3] - 项目编号JSZC-320100-HWZX-G2025-0220 属饮食品类政府采购项目[1][3]
以假充真、销售过期食品……这些案例警示切勿在校园餐上动歪脑筋
新华网· 2025-09-11 15:33
校园食品安全司法案例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8件涉校园食品安全典型案例 涵盖食材供应商 供餐饭店 食堂经营者 监管主体等不同主体和领域 包括食品标签 保质期 伪劣食材 滥用食品添加剂等类型[1] - 罗某用鸭脯肉卷冒充肥牛卷销售至大学餐厅等餐饮机构 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 侯某因校外供餐饭店滥用亚硝酸盐造成学生集体严重食物中毒 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1] - 人民法院坚决落实"四个最严"要求 对以次充好 滥用食品添加剂 销售过期食品等行为予以严厉处罚[1] 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问题 - 颜某在学校附近超市花费4元购买1袋过期零食 法院判决超市返还货款4元并支付惩罚性赔偿金1000元[2] - 中小学生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判别力较弱 维权意识和能力不足 成为易受害群体 惩罚性赔偿责任提高违法成本 震慑校园周边出售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2] - 最高法明确将"在中小学校园 托幼机构及周边面向未成年人销售"作为加重处罚情节 体现对未成年人食品安全的特殊保护[2] 营养餐专项资金管理问题 - 施某作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财政补助专项资金管理人员 利用职务便利将营养餐中鸡腿更换为价格更便宜的鸡翅根 非法占有专项资金 被以贪污罪定罪处罚并追缴全部赃款[3] 监管与司法协同治理 -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校园餐中标企业与其他未中标企业共同经营校园配餐项目 但监管部门只对部分主体进行处罚 向市场监管部门 教育部门发出司法建议推动全面履行监管责任[3][4] - 人民法院将进一步融合刑事 民事 行政审判职能 全方位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司法保护 参与综合治理 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4]
鸭肉卷冒充牛肉卷、鸡腿变鸡翅根……校园食品安全典型案例公布
中国新闻网· 2025-09-11 10:48
校园食品安全司法保护体系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8个涉校园食品安全典型案例 涵盖刑事、民事、行政三类案件 体现对校园食品安全的全方位司法保护[1] - 典型案例包括供餐饭店滥用亚硝酸盐、食材供应商用鸭肉卷冒充牛肉卷、管理人员贪污学生营养餐专项资金等刑事案件[1] - 案例覆盖从校外到校内 从食材供应商到食堂经营者 从食品标签到伪劣食材等不同领域和主体[1] 司法处罚力度与标准 - 超市销售4元过期食品被判处1000元惩罚性赔偿金 体现最严监管要求[2] - 滥用亚硝酸盐造成56名学生食物中毒的供餐商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2][7] - 用鸭肉卷冒充牛肉卷销售12万余元的供应商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10][11] 食品安全事件具体案例 - 侯某在小学供餐中添加亚硝酸盐 排骨汤内亚硝酸盐含量达1396毫克/千克 超标准46倍 导致56人中毒住院[7][9] - 罗某以20元/千克采购鸭肉卷 冒充牛肉卷以32-44元/千克销售至大学餐厅 销售金额达12万余元[10] - 施某将学生营养餐鸡腿更换为鸡翅根 非法占有专项资金30.3万余元 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14][15] 外包服务与合同管理 - 中学因外包食堂多次出现食品安全问题(饭菜混入纸巾、虫子、塑料异物)及师生满意度57.4%而解除合同[19] - 法院支持学校解除合同 认定家委会罢餐决议反映合理诉求 外包服务商需保障食品安全和服务质量[20][21] 食品标签与质量监管 - 农业公司委托生产的大米存在生产日期模糊和虚假产地问题 被处罚款10万元[28][30] - 食品公司销售检出氯霉素的猪肉被处罚款6万元 尽管氯霉素非屠宰必检项目但属违禁物质[33][35] 监管体系与责任认定 - 法院撤销因遗漏处罚主体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要求重新调查共同经营配餐项目的多家企业[38][39] - 司法建议推动市场监管和教育部门加强联动执法 完善校园集体配餐监管体系[39][41]
中国万天控股(01854)发盈警 预计中期综合净亏损约不多于5000万港元
智通财经网· 2025-08-19 20:41
财务表现 - 公司预期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综合净亏损不超过5000万港元 较2024年同期净亏损1720万港元显著扩大[1] - 亏损同比增加主要因物业、厂房及设备以及使用权资产折旧上升 及员工成本增加[1] 业务扩张 - 2024年公司为经营香港食品供应业务订立租回协议 并同步扩展大湾区餐饮服务业务[1] - 业务扩展直接导致资产折旧与人力成本上升 是亏损扩大的核心原因[1]
新疆乌苏市市场监管局护航秋季校园食品安全
中国食品网· 2025-08-19 12:02
监管行动与政策实施 - 市场监管部门联合教育部门组织学校食品安全分管领导及管理人员开展一线现场办公 对既有问题进行点评通报并督促自查自纠[1] - 要求学校食堂完成全面清扫消毒 彻底清查食品库存 严禁使用过期变质及来源不明原料 检查设施设备及供餐用具[1] - 以学校食堂 校园周边食杂店 餐饮店及供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为重点对象 从环境卫生 原料采购 加工流程等维度开展详细检查[1] 暑期专项整治与隐患排查 - 暑假期间开展全市学校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 涵盖食堂废弃物管理及明厨亮灶环节排查整治[2] - 43家学校食堂及供校配餐企业完成自查 累计发现17个问题隐患 核查2家食品原料供货商[2] 智慧监管平台建设 - 持续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 利用暑期完成设备系统升级与维护[2] - 全市43家学校幼儿园食堂已接入智慧监管平台 实现执法人员远程网络巡查与实时隐患反馈处置[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