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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 | 中信证券理财产品"爆雷" 家纺龙头富安娜上亿本金难收回 一审获赔近3000万元
新浪财经· 2025-12-26 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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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爆雷”新进展,中信证券一审判赔富安娜近3000万
南方都市报· 2025-12-26 19:13
事件概述 - 家纺龙头富安娜于2022年8月23日披露其购买的理财产品“中信证券富安FOF定制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出现爆雷,剩余本金1.06亿元及投资收益到期未兑付 [1] - 富安娜于2023年8月31日就此向法院提起诉讼,案由为金融委托理财合同纠纷,被告为中信证券及招商银行广州分行 [4] - 经历两年多时间后,该案一审判决结果出炉,法院判决被告中信证券需向富安娜赔偿本金损失2928.63万元 [1][5] 理财产品详情 - 富安娜于2021年3月19日购买该产品,金额为1.2亿元,期限12个月,到期日为2022年3月19日 [4] - 产品到期后,富安娜仅收到本金1350万元,剩余本金1.06亿元及相关预期固定收益未收回 [4] - 该产品共有五期,前四期投入(前3期1亿元,后2期1.2亿元)均顺利收回本息,但第五期出现逾期 [7] - 根据产品管理报告,截至2025年9月30日,该资管计划期末资产净值为7782.05万元 [4] - 富安娜将该理财产品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截至2025年9月30日,就该事项共计提减值金额2787.72万元 [4] 资金投向与产品结构 - 根据2021年年报及管理报告,该产品受托规模1.2亿元,当期账户收益率为5.76% [7] - 产品持仓包括东方红货币B和北大资源杭州海港城项目 [7] - 具体资金去向为:1亿元投向北大资源集团杭州海港城项目,2000万元投向东方红货币基金 [7] - 产品存在嵌套结构:资金并非直接投向杭州海港城,而是先认购“西部信托渝信优债精选4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份额,再由该信托计划投向底层项目 [7] - 富安娜在委托第四期资金后,与中信证券签署补充协议,将合同变更为FOF合同,并明确非标投资为上述西部信托计划 [7] 底层资产风险 - 产品底层资产北大资源杭州海港城项目的债务人浙江蓝德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早已实质违约 [8] - 该公司2019年和2020年的审计报告均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 [8] - 主要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方北大方正集团的重整计划执行期限曾被法院裁定延长至2022年12月28日 [8] 诉讼与判决进展 - 一审法院判决被告中信证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富安娜赔偿本金损失2928.63万元 [5] - 判决同时规定,对于涉案资管计划后续清算收回的款项,由富安娜和中信证券按50%:50%的比例分配,支付给中信证券的款项以其赔偿款2928.63万元为上限 [5] - 富安娜强调,该判决为一审判决,上诉期尚未届满,并非终审判决 [6] - 富安娜曾对外表示,为降低风险,公司多次沟通要求中信证券先行兑付2000万元货币基金,但中信证券仅在2022年4月14日兑付1350万元,未兑付的650万元货币基金未获合理解释 [8]
家纺龙头1.2亿理财资金“爆雷” 中信证券判赔近3000万
新浪证券· 2025-12-26 17:44
事件背景与起因 - 富安娜于2018年4月与中信证券签订资管合同,自2019年起分五期累计投入5.4亿元认购“中信证券富安FOF定制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1] - 引发诉讼的直接导火索是2021年3月19日认购的第五期产品,金额为1.2亿元,该产品在2022年3月19日到期后未能兑付,发生实质性违约 [1] 资金流向疑点 - 富安娜自查发现,2021年3月19日转入的1.2亿元认购本金,在3个工作日后的3月22日便被划出,用于兑付第四期产品的本息 [1] - 公司严重质疑,在长达两年的运作期内,其认购资金是否真正用于合同约定的投资,而非被用于“借新还旧” [1] 底层资产状况 - 产品资金主要投向“北大资源杭州海港城”项目,但债务人浙江蓝德置业早已实质违约 [2] - 浙江蓝德置业2019年及2020年审计报告均被出具保留意见,担保方北大方正集团也处于重整阶段 [2] 诉讼进展与判决 - 在多次沟通未果后,富安娜于2023年8月31日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包括中信证券和招商银行广州分行 [3] - 一审判决认定,中信证券向富安娜赔偿本金损失2928.63万元 [4] - 判决生效后,对于该资管计划后续清算收回的款项,将由富安娜和中信证券按50%:50%的比例分配,但支付给中信证券的款项以赔偿款2928.63万元为上限 [4] - 法院确认,相关资产专用账户中尚有西部信托的投资回款合计3583.71万元,富安娜尚未提取,判决要求两被告配合富安娜足额提取该款项及其孳息 [4] 判决后续影响 - 富安娜公告强调,该判决为一审判决,上诉期尚未届满,并非终审结果,对公司利润的最终影响尚存不确定性 [4] - 富安娜对该判决结果并未完全满意,不排除继续上诉 [4]
富安娜踩雷“富安1号”案落槌:中信证券被判赔偿2929万
新浪财经· 2025-12-26 15:31
核心观点 -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中信证券需赔偿富安娜本金损失约2929万元,若后续资管计划清算回款,双方按50%:50%平分,以中信证券赔付的约2929万元为上限 [1][11] - 法院判决表明,该案未被简单认定为“买者自负”,而是追溯了管理人的责任 [1][11] 事件背景与产品结构 - 富安娜于2018年与中信证券签订“富安1号”定向资管合同,4年间分5期委托资金:前三期各1亿元、后两期各1.2亿元 [5][15] - 2020年4月,合同变更为《中信证券富安FOF定制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5][15] - 第五期投资于2021年3月19日投入1.2亿元,期限12个月,约定到期日为2022年3月19日 [5][15] - 根据产品报告,第五期资金中约1亿元投向“北大资源杭州海港城项目”(博雅城),其余投向货币基金,资金通过认购西部信托的信托计划,最终用于受让北大资源集团对子公司浙江蓝德置业的借款债权 [5][15] - 债务人浙江蓝德置业早已实质违约,其2019、2020年审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连带担保方北大方正集团涉及重整 [6][16] 诉讼主要争议点 - **资金挪用嫌疑**:富安娜发现,在第四期和第五期运营期内,托管账户资金长期低于2000万元,未发生以1.2亿元本金为前提的投资行为,与管理人报告所示持仓不一致,无法确定超1亿元的主体部分是否用于实际投资 [7][17] - **净值核算误导**:“富安1号”底层资产博雅城项目在2020年前后已出现回款逾期,但中信证券采用摊余成本法使产品净值呈现稳定上涨,未及时反映风险与计提减值,对富安娜形成误导 [8][18] - 根据相关合同与会计准则,非标资产应采用公允价值评估,且资管新规过渡期结束后使用摊余成本法的条件更加严格 [8][18] 事件进展与财务影响 - 富安娜于2023年8月31日正式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为中信证券和招商银行广州分行,2024年历经三次开庭 [9][19] - 截至目前,公司已从资产专用账户提取约559万元,并收到西部信托投资回款合计约3584万元(尚未提取) [9][19]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富安1号”期末资产净值仅剩7782万元,富安娜已为此笔逾期资金计提减值2787.7万元 [9][19] - 富安娜在2022年曾要求中信证券先行兑付2000万元货币基金,但仅收到本金1350万元,剩余650万元逾期未兑付 [5][15] 当前状态与后续可能 - 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后续进展和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利润的最终影响金额需以会计师事务所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3][13] - 中信证券尚未对一审判决结果进行公开回应 [10][20] - 富安娜对该判决结果并未完全满意,不排除继续上诉 [10][20]
2025A股“内讧”潮起:上市公司治理的大考与突围
新浪财经· 2025-12-26 13:16
文章核心观点 - 2025年A股市场集中爆发了一系列激烈的上市公司内部冲突事件 这些事件覆盖多个行业 形式包括公开举报 司法诉讼 公章争夺等 暴露了公司在治理层面的深层问题 [1][2] - 这些内讧事件并非孤立 其背后折射出A股公司在股权结构 治理机制 利益平衡等方面存在普遍性病灶 消耗企业元气并拖累市值表现 [1][11] - 内讧事件为上市公司治理优化敲响了警钟 需要企业 监管 市场三方合力 从夯实股权基础 完善治理机制 平衡利益分配等方面进行改革 以实现高质量发展 [15][29][30] 五大典型内讧事件 - **梦洁股份**:董事陈洁连发六篇万字长文公开举报董事长姜天武 指控其隐瞒股权代持 挪用长沙金森支付的5000万元尽调保证金及虚假披露等 [3][4] 陈洁自2024年12月起已累计14次在董事会及股东会上投反对或弃权票 2025年先后否决了年报 季报等多份核心财务报告 [3] 2025年8月表决权委托协议解除后 公司进入无控股股东 无实际控制人状态 [3] - **可靠股份**:内部博弈源于实控人婚姻破裂 第二大股东兼董事鲍佳(实控人金利伟前妻)对《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投反对票 [5] 截至2025年三季度末 金利伟持股30.13% 鲍佳持股29.13% 股权高度接近 [5] 鲍佳自2024年以来连续对多份定期报告投反对或弃权票 2025年多次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均被否决 后通过媒体公开炮轰管理层 [6] - **艾比森**:创始人兼实控人丁彦辉(直接持股33.78%)在董事会选举中对自己当选董事长投反对票 最初公告理由为对薪酬不满(其2024年税前报酬为435.56万元) 后澄清核心矛盾是对股权过于集中 治理结构不满 公司净资产回报率达11% [7] - **金鸿顺**:第二大股东高德投资连续发起罢免董事提案 2025年12月22日提议罢免董事长刘栩 此前副董事长王海宝及董事叶少波已被临时股东大会罢免 [7] 实控人刘栩存在债务危机 其控制的众德科技股份质押率高达97.21% 所持全部股份已被司法标记 冻结或轮候冻结 控制权可能变更 [8] - **ST路通**:2025年初 梅花创投董事长吴世春通过股权拍卖及增持取得公司10.46%股权 成为第一大股东 随后多次提议罢免原董事长邱京卫等 [8] 11月7日临时股东大会召开近1小时后 主持人邱京卫突然宣布会议延期取消并离场 [9] 会后吴世春方面提名的谈文舒当选董事长并启用新公章 但原管理层通过公司微信号否认决议 指控私刻公章 双方博弈持续 [10] 内讧背后的三大治理病灶 - **股权结构不稳定 权力制衡缺失**:梦洁股份因表决权委托解除导致无控股股东 可靠股份因离婚导致两大股东股权比例接近(30.13%与29.13%)形成对峙 艾比森因股权高度集中(实控人持股33.78%)阻碍治理优化 金鸿顺和ST路通则在控制权变更中因权责不清引发对抗 [12][26] - **治理机制失效 内控与披露流于形式**:梦洁股份被指董事会被少数人把控 异议董事权利难保障 ST路通原董事长随意中断股东大会 独董和监事在可靠股份 金鸿顺等案例中未能有效发挥制衡作用 [13][27] 内控与信披存在缺陷 如梦洁股份未及时披露股权代持和挪用5000万元保证金问题 ST路通股东增持未按规定公告 [13][27] - **利益分配失衡 沟通机制缺失**:艾比森案例中薪酬分配机制不合理成为抗议诱因 可靠股份中鲍佳质疑经营决策和利益输送是为维护股东利益 ST路通的控制权争夺核心也是利益分配问题 [14][28] 这些公司普遍缺乏有效沟通机制 分歧最终升级为公开对抗或司法诉讼等极端方式 [14][28] 治理优化方向 - **上市公司层面**:需夯实股权基础 提前规划稳定股权架构 避免因表决权委托 离婚分割 股权拍卖等引发动荡 引入战投时需明确权责与退出机制 [15][29] 需完善治理机制 规范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运作 强化独董独立性与专业性 健全内控体系并加强信息披露 [15][29] 需平衡利益分配 建立与业绩和治理水平挂钩的薪酬体系 并搭建常态化沟通机制为异议股东提供发声渠道 [15][29] - **监管与市场层面**:监管需强化对上市公司“关键少数”的约束 完善对股权变动 信息披露 董事会运作的规则 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15][29] 投资者应更加关注公司治理信号 重点考察股权结构 内控审计报告 董事投票记录等指标以规避风险 [16][29]
理财产品“爆雷”,家纺龙头富安娜上亿元未追回,中信证券被判赔2929万
搜狐财经· 2025-12-26 11:57
富安娜与中信证券理财纠纷案法律进展 - 富安娜公告披露其与中信证券就理财产品“富安1号”逾期兑付事项的法律进展,一审判决已下达 [1] - 富安娜于2021年斥资1.2亿元购买该产品,产品于2022年3月19日逾期,截至2025年9月30日产品资产净值仅剩7782.05万元 [3] - 公司已累计计提减值2787.72万元,目前仍有约1.06亿元剩余本金及相关预期收益未收回 [3] - 一审法院判令中信证券向富安娜赔偿本金损失约2928.63万元,并对后续清算收回款项按50%对50%平分 [4] - 法院判定中信证券与招商银行广州分行需配合富安娜全额提取资产专用账户中约3583.71万元的西部信托投资回款及利息,此前富安娜已提取559.02万元 [5] - 该判决目前为一审结果且处于上诉期,最终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以审计结果为准 [5] 富安娜公司经营与财务表现 - 公司第三季度营收同比下滑7.6%至5.35亿元,毛利率同比下降2.1个百分点至53.4% [7] - 前三季度累计营业收入为16.27亿元,同比下降13.8%,归母净利润同比大幅缩减45.5%至1.60亿元 [7] - 收入下滑主要受加盟渠道库存偏高、提货意愿不足以及直营渠道客流减少拖累,电商渠道表现相对稳定 [7] - 截至三季度末存货金额同比下降6.2%至8.32亿元,但存货周转天数同比增加31天至285天 [7] - 应收及应付账款周转天数分别增加19天和18天,但经营性现金流表现亮眼,净现比达2.07 [7] - 公司实际控制人林国芳持股39.72%,股东陈国红持股14.57% [5][6] 中信证券经营与财务表现 - 截至2025年9月底,中信证券总资产达2.03万亿元,成为国内首家资产规模破两万亿的证券公司,归母净资产为3150亿元 [8] - 前三季度经纪业务净收入为109.39亿元,同比增长52.9%;投行业务净收入为36.89亿元,同比增长30.88% [8] - 前三季度资管业务净收入为87.03亿元,同比增长16.37%;自营业务收入为316.03亿元,同比增长169.40% [8] - 截至2025年9月末,中信证券全系统资产管理规模超4.7万亿元 [8] - 公司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227.75亿元,同比增长55.71%;归母净利润为94.40亿元,同比增长51.54% [9]
上亿理财难收回,家纺龙头富安娜起诉中信证券一审获赔近3000万
新浪财经· 2025-12-26 11:31
诉讼案件进展与判决结果 - 公司起诉中信证券及招商银行广州分行的金融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获一审判决 中信证券需赔偿公司本金损失近2930万元 且涉案资管计划后续清算回款由双方各分50% [1] - 该判决为一审判决 后续进展和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 对公司利润的最终影响金额需以审计确认为准 [1] - 法院判决中信证券在生效起10日内赔偿近2930万元 且后续清算收回款项由双方各分50% 支付给中信证券的款项以2930万元赔偿款为上限 [3] 理财产品逾期事件始末 - 公司于2021年斥资1.2亿元购买中信证券的定制资管计划“富安1号” 该产品于2022年3月出现逾期兑付 [3] - 截至2024年末 公司仅从该产品托管账户提取1430.23万元 [3] - 截至公告披露日 公司投资的富安1号剩余本金约1.06亿元及相关预期固定收益未到期收回 其中包含资产专用账户中尚未提取的西部信托投资回款约3583.71万元 [2] 公司财务处理与资产状况 - 截至2025年9月30日 中信证券提供的管理报告显示富安1号期末资产净值为7782.05万元 [2] - 公司已将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 - 截至2025年9月30日 公司就富安1号逾期未收回事项共计提减值金额为2787.72万元 [2] 公司近期经营业绩 - 2025年第三季度 公司单季总营收为5.35亿元 同比下降7.58% [3] - 2025年第三季度 公司归母净利润为5357.43万元 同比下降28.74% 但降幅较上半年有所收窄 [3]
愉悦集团:双链出海,从纺织巨头到健康先锋的全球布局
齐鲁晚报· 2025-12-26 10:19
公司概况与战略定位 - 公司资产规模达165亿元,位于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1] - 公司采用“大家纺”与“大健康”双轮驱动的独特发展模式 [1] - 公司是中国家纺行业十强企业,正实现从“卖全球”到“服务全球”的战略升级 [1] 大家纺业务与全球化布局 - 公司已构建从纤维研发到终端销售的全产业链条 [3] - 产品远销欧美、非洲、东南亚等全球市场 [3] - 公司是宜家、迪卡侬等国际知名品牌的战略供应商 [3] - 在非洲市场成功打造CHIGANVY、HOLLANTEX等自主品牌,占据当地中高端蜡布市场超70%份额 [3] - 实现了从“中国制造”到“中国品牌”的跨越 [3] 大健康产业布局与发展 - 公司于2017年开启“二次创业”,战略性进军大健康产业 [5] - 已在研发设计、智能制造、医疗康复、康养文旅等八大领域完成布局 [5] - 构建起“研教产服”与“医康养居”两大产业联合体 [5] - 荣获全国智慧健康养老示范企业等多项国家级荣誉,成为山东省医养健康产业的领军企业 [5] 产业升级与模式总结 - 公司通过产业链延伸与创新融合,诠释了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与新兴产业协同发展的新路径 [5] - 为山东企业“走出去”提供了“制造出海”与“服务出海”并行的双链样板 [5]
富安娜:收到一审判决书,中信证券被判向公司赔偿本金损失2928.63万元
新浪财经· 2025-12-25 23:18
公司诉讼进展 - 富安娜于2021年购买了中信证券的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富安1号" [1] - 该理财产品于2022年3月19日发生逾期兑付情况 [1] - 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向法院提起诉讼,案由为金融委托理财合同纠纷 [1] - 近日公司收到一审判决书,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判决中信证券向公司赔偿本金损失2928.63万元 [1] - 此判决为一审判决,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1]
富安娜:收到一审判决书 中信证券被判向公司赔偿本金损失2928.63万元
第一财经· 2025-12-25 23:13
事件概述 - 富安娜公司于2021年购买了中信证券的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富安1号” [1] - 该理财产品于2022年3月19日发生逾期兑付情况 [1] - 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向法院提起诉讼,案由为金融委托理财合同纠纷 [1] 诉讼进展与判决结果 - 公司近日收到一审判决书,由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作出 [1] - 法院一审判决中信证券向富安娜公司赔偿本金损失2928.63万元 [1] - 此判决为一审判决,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