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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桥科技: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6-20 16:43
独立董事制度总则 - 独立董事制度旨在规范公司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权益,依据《公司法》《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 [1] - 独立董事定义为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且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的董事 [1]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虽不足5%但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股东 [1] 独立董事职责与独立性 - 独立董事需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发挥决策参与、监督制衡和专业咨询作用,保护中小股东权益 [2]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不足5%且不担任董事及高管的股东 [2] - 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兼职,确保履职时间充足 [2] - 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占比至少1/3,且至少包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 [2]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会计专业人士需满足注册会计师资格、高级职称/副教授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等条件之一 [2] - 独立董事需具备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相关经验,熟悉上市公司运作规则 [5] - 存在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记录、重大失信记录等情形者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7] 提名与选举机制 - 独立董事候选人可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提名,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7] - 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情况需单独计票并披露 [8] - 独立董事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得超过6年 [8] 履职与职权 - 独立董事可行使特别职权包括聘请中介机构审计、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征集股东权利等,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11] - 需对关联交易、承诺变更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相关意见应与公告同步披露 [14]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可通过听取汇报、实地考察等方式履职 [16] 履职保障机制 - 公司需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并配合实地考察 [18] - 董事会会议材料需提前送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要求延期审议事项 [19] - 公司应承担独立董事履职费用,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津贴标准需经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 [20] 制度修订与解释 - 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生效,修订需遵循相同程序 [21] - 董事会负责制度解释,条款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 [21]
剑桥科技: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6-20 16:43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总则 - 公司关联交易需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保不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1] - 关联交易定义涵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资源或义务转移事项 [2] - 基本原则包括等价有偿、表决回避(关联董事股东需回避)、独立判断(董事会可聘请第三方机构评估) [3] 关联人及交易范围 - 关联人分为关联法人(如母公司、子公司)、关联自然人(高管亲属等)及潜在关联人 [4] - 关联交易类型包括资产买卖(11项)、对外投资、担保、研发转移等17类事项 [5][6] - 特殊关联人认定标准:持有重要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法人 [4] 关联交易定价机制 - 定价优先级:政府定价>指导价>第三方市场价格>非关联交易参考价>成本加成法 [7] - 具体方法包括成本加成法(采购销售)、再销售价格法(简单加工)、可比非受控价格法(通用)等5种 [8] - 无法适用常规定价时需披露原则方法并说明公允性 [9] 审批与披露程序 - 自然人关联交易超30万元需披露,禁止向董事高管提供借款 [10] - 法人关联交易分三档:300万/净资产0.5%以上需董事会批准,3000万/净资产5%以上需股东会审议+第三方评估 [11][12] - 担保类交易无论金额均需股东会审议,持股5%以下股东担保需回避表决 [13] 累计计算与日常交易 - 连续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同一标的的交易需累计计算披露标准 [14][15] - 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如原材料采购)首次需签协议披露,定期报告实际履行情况 [16][17] - 年度高频日常交易可预估总额提前审批,超预计部分需重新审议 [18] 豁免情形与执行细则 - 现金认购股票、承销债券、公开招标等5类交易可免于履行常规程序 [19] - 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参股公司重大交易需参照披露 [20] - 制度文件保存期不少于10年,修订需经股东会通过 [21][22]
剑桥科技: 股东会议事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6-20 16:43
股东会议事规则总则 - 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旨在规范股东会行为并保障股东依法行使权利 [1] - 董事会需确保股东会按时召开并依法行使职权,全体董事应勤勉尽责履行组织职责 [1][2] - 股东会职权范围受《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双重约束,不得超越法定权限 [1][4] 股东会类型与召开条件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会议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临时会议需在触发条件后2个月内召开 [2][5] - 触发临时股东会的情形包括:董事会人数不足法定三分之二、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持股10%以上股东书面请求等七类情形 [2][6] - 召开股东会必须聘请律师对会议程序、人员资格及表决有效性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2][7] 会议召集机制 - 董事会为股东会主要召集方,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或审计委员会提议时,董事会需在10日内反馈是否召开临时会议 [5][11] - 持股10%以上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若董事会10日内未回应,股东可转向审计委员会提议,最终可自行召集 [6][12] - 自行召集股东会的股东需保持持股比例不低于10%直至决议公告,公司需承担会议费用并提供股东名册等支持 [7][13] 提案与通知规范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以上股东有权提出提案,临时提案需在会议召开10日前提交 [8][15] - 年度股东会通知需提前20日公告,临时会议需提前15日公告,通知需完整披露提案内容及独立董事意见 [8][16][17] - 会议通知必须包含时间地点、审议事项、股东参会方式、网络投票程序等六类核心信息 [9][18] 会议召开程序 - 股东会可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形式,网络投票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议前一日15:00或晚于会议当日9:30开始 [3][4]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超过7个工作日,登记后不得变更 [10][20] - 会议主持人有权维持秩序,制止干扰行为,并可决定暂停讨论或休会 [15][16][22] 表决与决议机制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8][39] - 特别决议事项涵盖增减注册资本、修改章程、重大资产交易(超总资产30%)、股份回购等八类情形 [18][41] - 关联股东表决时需回避,关联交易决议需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或三分之二(依事项类型)通过 [20][21] 董事选举规则 - 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每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可集中或分散行权 [22][23][47] - 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选举分开表决,中小股东投票情况需单独计票披露 [22][47] - 董事候选人需满足信息披露要求,包括教育背景、持股情况、受处罚记录等 [9][19] 会后事项与规则修订 - 股东会记录需保存10年,内容包括表决结果、股东质询及答复等,出席董事及主持人需签字确认 [17][28] - 决议公告需列明出席股东持股比例、表决方式及每项提案结果,未通过提案需特别标注 [28][58] - 议事规则修改触发条件包括法律法规变更、公司章程调整或股东会直接决定 [28][65]
剑桥科技: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6-20 16:42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行为,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质量,维护股东利益,依据《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 [1]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指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其他法定审计业务可参照执行 [2] -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或解聘需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最终由股东会决定 [3]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得干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过程,不得指定会计师事务所 [4]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 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固定工作场所、健全组织机构及有效内控制度 [5] - 需熟悉财务会计相关法律法规,拥有合格注册会计师团队,且具备良好社会声誉和执业质量记录 [5] - 必须符合《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5] 选聘程序与评价标准 -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工作,需制定政策、监督流程、提出建议并定期提交履职评估报告 [6] - 选聘方式包括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需发布包含评价要素和评分标准的选聘文件,确保公平公正 [7] - 选聘程序包括资质审查、形成审核意见、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最终签订服务协议 [8] - 评价要素包括审计费用报价(权重≤15%)、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权重≥40%)等 [9] - 质量管理水平评价重点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实施情况,如项目咨询、质量复核等 [10] - 审计费用得分计算公式明确,选聘原则上不设最高限价,确需设置需说明依据 [11][12] 审计费用与人员轮换规定 - 审计费用可根据物价指数、业务规模等因素调整,降幅超20%需披露原因 [13] - 审计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连续服务满5年后需轮换,5年内不得再参与公司审计业务 [14] - 重大资产重组或上市前后审计服务年限合并计算,IPO审计后连续服务不得超过两年 [14] 信息披露与改聘条件 - 需在年报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年限、审计费用及履职评估报告 [15][8] - 改聘条件包括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缺陷、无法保障审计进度、丧失资质等情形 [16] - 改聘需经审计委员会评估后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会表决前需听取原会计师事务所陈述意见 [17][18] 其他重要规定 - 对频繁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大幅变动等情形需保持高度谨慎 [20] - 选聘及审计相关文件需保存至少10年,严禁伪造或销毁 [21] - 需在合同中明确信息安全条款,会计师事务所须履行信息安全保护义务 [22]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由董事会拟订并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需遵循相同程序 [23] - 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冲突时以法律法规为准 [24]
剑桥科技: 公司章程(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证券之星· 2025-06-20 16:42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CIG SHANGHAI CO., LTD.,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闵行区陈行公路2388号8幢501室 [3] - 公司成立于2012年7月6日,由上海剑桥科技有限公司变更设立,2017年11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A股2446.7889万股 [3] - 公司计划在香港联交所发行H股并上市,具体发行数量和上市时间待定 [3]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3]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变更需在30日内完成 [4] - 公司设立党组织,为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5] - 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包含独立非执行董事 [46] -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 [5] 股份结构与管理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7500万股,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 [8] - 主要发起人包括Cambridge Industries Company Limited(持股28.9101%)、上海康宜桥投资合伙企业(持股18.9056%)等 [8][9] - 公司股份分为A股和H股,A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存管,H股在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存管 [7] - 公司股份转让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控股股东转让股份有特殊限制 [29][45]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分红权、表决权、知情权等权利,可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记录等文件 [1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公司董事、高管提起诉讼 [22]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需遵守相关规定,不得占用公司资金或进行非公允关联交易 [23] - 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需承担赔偿责任 [23] 股东会运作机制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 [48]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 [34] - 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 [51]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55] 董事管理 - 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包括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和独立非执行董事 [57] - 董事需遵守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或谋取不正当利益 [59][61]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可建议股东会撤换 [62] - 董事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导致董事会低于法定人数时需等继任者就任后生效 [63]
剑桥科技: 募集资金管理规定(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证券之星· 2025-06-20 16:42
募集资金管理规定总则 - 公司制定本规定旨在规范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及沪港两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2] - 募集资金定义涵盖公开发行证券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募集的资金,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资金[2] - 董事会需依法依规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违规使用导致损失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2][4] 募集资金存储管理 - 募集资金必须存放于董事会设立的专项账户,严禁混用或挪用,超募资金也需专户管理[3] - 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需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协议需明确专户管理、支取限额(单次或12个月累计超5000万元或净额20%需通知保荐人)等条款[3] - 商业银行3次未及时提供对账单或拒绝配合查询时,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3] 募集资金使用规范 - 使用募集资金需严格遵循审批程序,按承诺计划执行,重大变动需及时披露[6] - 禁止将募集资金用于财务性投资、变相改变用途或提供给关联方使用[6] - 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但仅限投资保本型产品且期限不超过12个月,需履行董事会审议及披露义务[7] 超募资金及节余资金管理 - 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流或还贷时,12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总额30%且需承诺不进行高风险投资[9]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资金低于100万或5%可免于审议,但需在年报披露[10] - 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超净额10%需股东大会审议,低于500万或5%可简化程序[11] 募集资金投向变更 - 变更募投项目需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新项目应聚焦主业并充分论证可行性[11][12] - 仅变更实施主体或地点可免于股东大会程序,但仍需董事会审议及披露原因[12] - 对外转让募投项目需披露已投入金额、完工程度及置换项目的可行性分析[13] 监督与信息披露机制 - 董事会需每半年核查募投进展并出具专项报告,披露实际进度差异原因及闲置资金收益[14] - 保荐人需每半年现场检查,年度核查报告与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同步披露[14][15] - 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专项鉴证,发现违规需公告整改措施[15][16] 附则与生效条款 - 本规定适用于子公司实施的募投项目,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最新规定为准[16] - 规定自H股上市日起生效,原制度自动废止,修订需经股东大会审议[16]
剑桥科技: 公司章程
证券之星· 2025-06-20 16:42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由上海剑桥科技有限公司变更设立,于2012年7月6日取得营业执照 [2] - 公司于2017年10月13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446.7889万股,并于2017年11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3]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8,041,841元,已发行股份数为268,019,841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6][21] - 公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闵行区陈行公路2388号8幢501室,英文名称为CIG SHANGHAI CO., LTD. [4][5]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设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110] -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法定代表人变更需在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8] - 公司设立党组织,为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13] - 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向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46][111] 经营范围与经营宗旨 - 公司经营宗旨为以科技创新为核心驱动力,聚焦AI应用的网络解决方案,深耕高速光通信模块、AI互联与智能终端设备 [14]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开发设计计算机和通信软件、生产光纤交换机等电信终端设备、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及咨询服务等 [15] 股份相关事项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7,500万股,各发起人持股比例明确列示 [20] - 公司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19] - 公司股份转让需遵守相关限制性规定,董事、高管持股变动有特殊限制 [30][31] - 公司可依法回购股份的情形包括减少注册资本、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等 [25]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分红权、表决权、知情权等权利 [34] - 股东可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会议记录等文件,符合规定的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 [34] - 股东需遵守不得抽回股本、不得滥用股东权利等义务 [40]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需遵守特别行为规范,包括不得占用公司资金、不得违规担保等 [43] 董事会运作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常会,临时会议可由股东、董事或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 [117][118] - 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121][122] - 独立董事具有特别职权,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 [136] -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先认可 [140] 重大事项决策 - 公司对外担保、重大资产交易等事项需经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 [47][48] - 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包括增减注册资本、公司合并分立、修改章程等,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3] - 公司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 [46]
华为陈浩:激发体验经营心动时刻,加速5G-A商业成功
中国经济网· 2025-06-20 14:48
5G-A技术升级与商业价值重构 - 从5G到5G-A不仅是技术升级,更是重构价值体系的机遇,通过情绪价值杠杆撬动商业增长新可能 [1] - 5G-A商用一周年已覆盖中国300多个城市,用户数超1000万,赋能智慧生活、交通、生产等多行业智能化升级 [2] 5G-A体验经营新模式 - 全球运营商正探索从流量定价转向体验定价的新价值体系,用户更愿为情感共鸣和心动体验付费 [2] - 华为提出四个心动时刻策略:选择触手可及(精准需求识别+多渠道实时触达)、身份与众不同(VIP标识+专属提速)、体验满足期待(黄金管道方案优先调度)、权益专属尊崇(智能体业务+圈层专属权益) [2][3] 5G-A目标网络体系特征 - 泛在下行可感:场景化千兆体验保障VIP用户全时全域差异化感知 [3] - 泛在AI大上行:确定性速率和超低时延满足游戏、AI实时交互需求 [4] - 泛在行业多维连接:低时延、一网多用及轻量化连接支撑多场景需求 [4] 产业合作与未来方向 - 华为呼吁运营商与产业伙伴共同探索5G-A体验经营创新路径,加速商业成功 [4]
*ST信通录得4天3板
证券时报网· 2025-06-20 12:08
股价表现 - *ST信通在4个交易日内录得3个涨停,累计涨幅为10 41%,累计换手率为12 60% [2] - 截至11:25,该股今日成交量1003 04万股,成交金额6365 39万元,换手率1 77% [2] - 最新A股总市值达40 83亿元,A股流通市值36 62亿元 [2] - 龙虎榜数据显示,该股因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上榜,买卖居前营业部合计净卖出1212 30万元 [2] 财务数据 - 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0 42亿元,同比下降15 32% [2] - 一季度净利润为-0 29亿元,同比下降97 66% [2] 近期资金流向 - 2025 06 17主力资金净流入873 44万元,2025 06 16净流入435 41万元 [2] - 2025 06 18主力资金净流出1284 67万元,2025 06 19净流出857 31万元 [2] - 2025 06 09主力资金净流出1908 85万元,为近期最大单日净流出 [2]
中国AI避开美国制裁,走向一带一路
36氪· 2025-06-20 11:32
上海世界移动通信大会(MWC上海) - 2024年上海世界移动通信大会(MWC上海)于6月18日在上海开幕,展会持续至6月20日,聚焦5G和人工智能技术展示 [2] - 华为副董事长徐直军在主题演讲中强调,华为愿与全球运营商合作探索增长机会,助力运营商持续发展 [2] 华为的全球市场战略 - 华为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全球南方"新兴市场加速人工智能服务扩张,以自主AI技术和5G建设为卖点 [2][3] - 华为在马来西亚与4家民企签署AI应用协议,涉及物流仓储优化和电商客户管理系统开发 [4] - 华为协助乌兹别克斯坦政府构建AI发展计划的基础云平台,并发布新AI数据中心技术,目标2030年实现AI相关附加值15亿美元 [4] 中国通信企业的海外合作 - 中兴通讯在东南亚与马来西亚Celcom Digi合作AI通信服务优化,在印尼与XLSmart联合开发5G网络 [7] - 中兴通讯在中东与阿联酋通信公司开展5G新技术验证试验 [4][7] - 华为与巴西电信公司合作推进5G网络建设 [4] 全球AI基础设施市场展望 - IDC预测全球AI基础设施投资2028年将达2230亿美元/年,中国和美国市场年均增长率分别为35%和34% [5] - 亚太及EMEA(欧洲、中东、非洲)地区AI投资增速预计为21%,低于中美但仍是重要增量市场 [5] 行业竞争格局与技术发展 - 2024年全球通信设备市场份额华为以31%居首,中兴通讯排名第四,两者合计份额超40% [7] - 华为每年研发投入超1.4亿美元用于AI技术提升,并自主开发AI服务器关键半导体 [6][7] - 中国AI企业凭借政策支持、低成本供应链优势,对技术薄弱国家形成合作吸引力 [6] 国际竞争动态 - 中国AI技术扩张挤压欧美企业市场空间,可能形成中美两极分化的AI服务格局 [2][8] - 美国制裁背景下,华为创始人任正非承认其半导体技术仍落后美国一代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