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墙体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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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自产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0-24 14:46
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优惠政策 - 对销售自产且符合目录要求的新型墙体材料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2] - 政策享受主体为符合条件的销售自产新型墙体材料的增值税纳税人 [1] - 政策自2015年7月1日起持续生效 [3] - 享受优惠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产品不属于淘汰类或限制类项目、不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或工艺、纳税信用级别不为C级或D级 [4][5] - 纳税人根据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对应税款所属期申报 [6] - 首次申请退税需提供申请材料和证明材料,后续申请若证明材料无变化则仅需提供退税申请材料 [7] - 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等线上线下方式办理 [8]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征政策 -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14][17] - 以1个月为纳税期的,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可享受免征;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可享受免征 [17][18] - 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销售不动产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18] - 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享受免征 [18] - 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一次性收取的租金,分摊后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18] - 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可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8] - 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 [19]
多个行业增值税优惠政策即将取消
第一财经· 2025-10-19 22:13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国正加快推进财税改革,重点任务之一是规范税收优惠政策,近期已取消或调整了风电、核电、融资租赁、飞机维修、铂金、钻石、新型墙体材料、煤层气抽采等多个行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 [1][8] 风电行业税收政策调整 - 自2025年11月1日起,废止陆上风电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优惠政策 [2] - 自2025年1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保留对海上风电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2] - 陆上风电技术成熟且成本已具竞争力,故取消税收扶持;海上风电仍处发展初期,投资成本高、建设难度大,继续给予税收支持以鼓励向更深更远海域发展 [2] 核电行业税收政策调整 - 2025年11月1日后核准的核电机组,不再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 [3][4] - 2025年10月31日前已正式商业投产的核电机组,继续按原政策执行,即分阶段给予增值税先征后退75%、70%和55%的优惠,周期为15个年度 [3][4] - 2025年10月31日前国务院已核准但尚未正式商业投产的核电机组,自正式商业投产次月起10个年度内,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50%的政策 [4] - 政策调整采取“新老划断”方式,确保行业平稳过渡,体现政策严肃性和可预见性 [4] 融资租赁行业税收政策调整 - 自11月1日起,废止融资租赁业务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部分实行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 [5][6] - 原政策适用于经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税率13%)和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税率6%) [5][6] 其他行业税收政策调整 - 取消飞机维修劳务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6%部分实行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 [7] - 取消钻石相关税收优惠,包括纳税人自上海钻石交易所销往国内市场的毛坯钻石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以及国内钻石开采企业通过该所销售自产毛坯钻石免征增值税的政策 [7] - 取消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优惠政策 [7] - 取消煤层气抽采企业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该政策原规定退税款专项用于技术研究和扩大再生产且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7] - 取消铂金及其制品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7][8] 政策调整背景与影响 - 规范税收优惠政策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部署 [8] - 增值税优惠政策数量多且分散,可能导致抵扣链条中断,不利于税制规范运行和市场公平,甚至引发虚开发票等行为 [8] - 取消部分税收优惠政策能在一定程度上增加财政收入,当前财政收支矛盾有所加大,今年前三季度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3876亿元,同比增长0.5%,而支出208064亿元,同比增长3.1% [8][9]
财政部官宣 多个行业增值税优惠政策即将取消
天天基金网· 2025-10-19 14:47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国正加快推进财税改革,重点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取消或调整多个行业的增值税优惠措施[3] - 政策调整旨在规范税制、维护市场公平,并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增加财政收入[11] - 对特定行业税收优惠的取消或保留,反映了国家对不同产业发展阶段的判断和支持重点的转变[4][5][6][7] 风力发电行业税收政策调整 - 自2025年11月1日起,废止陆上风电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优惠政策[4] - 同期对海上风电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4] - 陆上风电技术成熟且成本已具竞争力,故取消税收扶持,而海上风电仍处发展初期且成本较高,继续给予支持[4][5] 核电行业税收政策调整 - 2025年11月1日后核准的核电机组,不再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6][7] - 2025年10月31日前已商业投产的机组继续按原政策执行,此前已核准但未投产的机组自投产次月起10年内享受增值税先征后退50%的优惠[7] - 政策调整体现“新老划断”原则,确保行业平稳过渡,表明核电产业已具备公平竞争能力[7] 其他行业税收优惠政策废止 - 融资租赁行业取消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部分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8][9] - 飞机维修劳务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6%部分即征即退政策取消[10] - 钻石、新型墙体材料、煤层气抽采、铂金及其制品等相关增值税优惠政策均被取消[10][11] 政策调整背景与财政数据 - 前三季度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3876亿元,同比增长0.5%,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0717亿元,同比下降0.5%[11][12] - 同期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8064亿元,同比增长3.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4924亿元,同比增长23.9%[11][12] - 政策调整是落实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部署的一部分,旨在规范税收优惠、完善重点领域支持机制[11]
财政部官宣,多个行业增值税优惠政策即将取消
第一财经· 2025-10-18 20:21
文章核心观点 - 国家正加快推进税收优惠政策规范工作,以落实财税体制改革部署 [3][15][16] - 财政部等部门发布公告,自2025年11月1日起取消或调整风电、核电、融资租赁等八个行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 [3][4][6][9][13] - 政策调整采取“新老划断”方式,确保行业平稳过渡,部分领域如海上风电的税收支持得以保留 [4][5][8] 陆上风电与海上风电政策调整 - 自2025年11月1日起,废止2015年出台的陆上风电增值税即征即退50%政策 [3][4] - 同期至2027年12月31日,保留对海上风电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4] - 陆上风电技术成熟且成本已具竞争力,而海上风电仍处发展初期,投资成本高、建设难度大,需政策支持 [5] 核电行业政策调整 - 2025年11月1日后核准的核电机组,不再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 [6][8] - 政策采取“新老划断”:2025年10月31日前已投产或已核准的机组,可继续享受原有退税政策,后者退税比例调整为50%,期限为10个年度 [8] - 核电产业体系完备,政策调整意在使其在更公平的税负基础上参与竞争 [8] 融资租赁行业政策调整 - 自2025年11月1日起,废止融资租赁业务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部分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 [9][10][12] - 原有政策适用于经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及售后回租服务 [11] 其他行业政策调整 - 取消飞机维修劳务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6%部分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 [13] - 取消钻石相关税收优惠,包括毛坯钻石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及国内企业销售自产毛坯钻石免征增值税等政策 [13][14] - 取消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优惠政策 [14] - 取消煤层气抽采企业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该政策此前要求退税款专用于技术研发和扩大再生产 [14] - 取消铂金及其制品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14] 政策背景与财政数据 - 规范税收优惠政策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旨在解决增值税优惠政策过多导致抵扣链条中断、有违市场公平的问题 [15][16] - 2025年前三季度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163876亿元,同比增长0.5% [16] - 同期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208064亿元,同比增长3.1%,财政收支矛盾有所加大 [16]
财政部官宣 多个行业增值税优惠政策即将取消
第一财经· 2025-10-18 19:30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国正加快推进财税改革,重点任务之一是规范税收优惠政策,近期已取消或调整多个行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 [1][8] - 政策调整旨在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完善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支持机制,同时有助于增加财政收入 [8] 陆上风电与海上风电行业 - 自2024年11月1日起,废止陆上风电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优惠政策 [2] - 自2025年1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对海上风电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2] - 陆上风电技术成熟且成本已具竞争力,故取消税收扶持;海上风电仍处发展初期,投资成本高、建设难度大,继续给予支持以鼓励向更深更远海域发展 [2] 核电行业 - 2025年11月1日后核准的核电机组,不再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 [3][4] - 对2025年10月31日前已商业投产的机组,继续按原政策执行;对此前已核准但未投产的机组,自投产次月起10个年度内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50%的政策 [4] - 政策调整采用“新老划断”方式,确保行业平稳过渡,表明核电产业体系已完备,可与其他发电形式公平竞争 [4] 融资租赁行业 - 自2024年11月1日起,废止融资租赁业务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部分实行即征即退的政策 [5][6] - 原有政策适用于经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等服务 [5] 飞机维修、钻石及其他行业 - 取消飞机维修劳务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6%部分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 [7] - 取消钻石行业多项税收优惠,包括纳税人自上海钻石交易所销往国内市场的毛坯钻石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以及国内钻石开采企业销售自产毛坯钻石免征增值税等政策 [7] - 取消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优惠政策 [7] - 取消煤层气抽采企业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该政策原规定退税款专项用于技术研究和扩大再生产且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7] - 取消铂金及其制品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8] 财政背景 - 今年8月已发文明确,自2025年8月8日起,对新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的利息收入恢复征收增值税 [8] - 2024年前三季度,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3876亿元,同比增长0.5%;全国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0717亿元,同比下降0.5% [9] - 2024年前三季度,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8064亿元,同比增长3.1%;全国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4924亿元,同比增长23.9% [9]
财政部官宣,多个行业增值税优惠政策即将取消
第一财经· 2025-10-18 19:25
税收优惠政策调整概述 -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发布公告,取消或调整多个行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涉及8项政策文件中的相关条款 [1] - 政策调整是落实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规范税收优惠政策的一部分 [8] 陆上风电与海上风电 - 自2025年11月1日起,废止陆上风电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优惠政策 [2] - 自2025年1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对海上风电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2] - 陆上风电技术成熟且成本已具竞争力,故取消税收扶持;海上风电仍处发展初期,投资成本高、建设难度大,继续给予支持以鼓励向更深更远海域发展 [2] 核电 - 2025年11月1日后核准的核电机组,不再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 [3][4] - 2025年10月31日前已商业投产的机组,继续按原政策执行;此前已核准但未投产的机组,自投产次月起10个年度内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50%的政策 [4] - 政策“新老划断”确保行业平稳过渡,体现政策严肃性和可预见性 [4] 融资租赁 - 自11月1日起,废止融资租赁业务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部分实行即征即退的政策 [5][6] - 原政策适用于经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和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 [5][6] 飞机维修与钻石 - 自11月1日起,废止飞机维修劳务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6%部分实行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 [7] - 取消通过上海钻石交易所销往国内市场的毛坯钻石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以及国内钻石开采企业销售自产毛坯钻石免征增值税等政策 [7] 其他行业 - 取消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优惠政策 [7] - 取消煤层气抽采企业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该退税款原专项用于技术研究和扩大再生产且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7] - 取消铂金及其制品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7][8]
趋势研判!2025年中国新型墙体材料行业发展全景分析:新型墙体材料的广泛应用是我国建筑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前景广阔[图]
产业信息网· 2025-06-18 09:27
新型墙体材料行业定义及分类 - 新型墙体材料以混凝土、水泥、砂子等硅酸类材料为基础原料,融入工业废弃物如粉煤灰、煤矸石、建筑垃圾,采用环保工艺生产,具有轻质、节能、高强、多功能等特点 [1][2] - 分类包括非粘土砖材、建筑板材、建筑砌块三大类,具体产品有混凝土空心砌块、加气混凝土砌块、石膏砌块、水泥墙板等 [3] - 材料类型涵盖天然材料、化工材料、金属材料和非金属材料,符合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和建筑产业现代化政策导向 [2][3] 行业发展现状 - 2024年我国新型建筑材料市场规模20661.6亿元,新型墙体材料市场规模13200.7亿元,预计2025年分别增长至21099.6亿元和13489亿元 [1][6][8] - 行业核心矛盾为建筑业扩张与资源环境压力,需通过推广节能建筑和新型墙体材料解决,重点淘汰黏土砖,提升工业废渣利用率 [6] - 2021-2024年新型墙体材料市场规模从15620.1亿元下降至13200.7亿元,2025年预计小幅回升 [8] 产业链分析 - **上游**:基础原料包括混凝土、水泥、砂子及工业废弃物;石膏作为关键材料,2024年产量21655.3万吨,市场规模127.13亿元,预计2025年增至131.9亿元 [10][12] - **中游**:新型墙体材料研发生产,代表企业如中国建材集团、海螺水泥等 [10][15] - **下游**:应用于房地产、基建、装配式建筑,2024年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12.5亿平方米,较2016年增长近10倍 [14] 竞争格局与企业表现 - **头部企业**:中国建材集团(专利超2.8万件)、海螺水泥(塑钢产能50万吨)、西部建材、建发集团占据主要市场份额 [15][16][18] - **代表企业**: - 北新建材2024年营收258.21亿元,同比增长33.95亿元,为全球最大石膏板产业集团 [19] - 海螺新材2024年营收52.76亿元,塑钢及节能材料产能行业领先 [21] - **新兴企业**:建发新材料、新新集团等加速布局,推动行业技术升级 [15] 行业应用前景 - 材料优势包括隔音、隔热、可再生性,且可利用工农业废弃物(如秸秆、粉煤灰)实现环保与经济双重效益 [23] - 装配式建筑政策推动需求增长,新型墙体材料作为围护结构核心部件市场潜力显著 [14][23]
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四种类型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5-02 09:00
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分类 软件产品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 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部分实行即征即退 [2] - 进口软件产品经本地化改造后销售 可享受同等退税政策 [2] - 政策依据为财税〔2011〕100号文 [4] 融资租赁服务 - 经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一般纳税人 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及售后回租服务 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部分可退税 [5] - 政策依据为财税〔2016〕36号文 [7] 管道运输服务 - 一般纳税人提供管道运输服务 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部分可退税 [8] - 政策依据为财税〔2016〕36号文 [8] 飞机维修 - 飞机维修劳务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6%部分实行即征即退 [9] - 政策依据为财税〔2000〕102号文 [11] 按比例即征即退政策 新型墙体材料 - 销售自产新型墙体材料目录产品 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 [15] - 政策依据为财税〔2015〕73号文 [15] 风力发电 - 销售自产风力发电电力产品 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 [15] - 政策依据为财税〔2015〕74号文 [17] 资源综合利用 - 销售自产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 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 退还比例30%-100% [17] - 磷石膏综合利用产品退还比例为70% [17] - 政策依据为2021年第40号公告 [19] 限额即征即退政策 安置残疾人就业 - 按安置残疾人人数限额退税 每位残疾人每月退税额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4倍 [19][21] - 政策依据为财税〔2016〕52号文 [23] 其他退税类型 - 存在全额即征即退等特殊退税类型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