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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联电子: 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之星· 2025-07-10 00:10
业绩预告 - 公司2025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为16,600万元至19,800万元,上年同期亏损4,128.41万元,同比增长502.09%至579.60% [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预计为7,100万元至8,700万元,上年同期为6,066.20万元,同比增长17.04%至43.42% [1] - 基本每股收益预计为0.1990元/股至0.2374元/股,上年同期亏损0.0495元/股 [1] 业绩变动原因 - 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9,500万元至11,100万元,较上年同期(-10,194.61万元)大幅增加,主要系理财产品投资收益增加及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增加所致 [1] - 2025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 [2]
科汇股份: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证券之星· 2025-07-02 00:07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情况 - 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 -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21日至6月30日,共10天 [1] - 公示期间员工可通过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向监事会提出意见,截至公示期满未收到任何异议 [2] 监事会核查程序 - 监事会核查了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劳动合同/劳务合同、职务及任职文件等材料 [2] - 核查依据包括《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 [2] 监事会核查结论 - 拟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3] - 拟激励对象基本情况真实,不存在虚假或隐瞒情形 [2] - 拟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主要为技术(业务)骨干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2][3] - 监事会认为拟激励对象符合所有法定条件,其资格合法有效 [3]
科汇股份: 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0 19:52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 - 公司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从6元/股下调至5.85元/股,调整幅度为2.5% [1][3][4] - 价格调整原因系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每股累计派发现金红利0.14818元(含税),其中差异化分红调整后虚拟分派分别为0.04939元/股和0.09879元/股 [3][4] - 调整公式采用P=P0-V模型,确保调整后价格P大于1,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 [3][4] 决策程序与信息披露 - 调整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1][3] - 此前激励计划已通过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并履行公示程序,监事会未收到对激励对象的异议 [2][3] - 公司披露《自查报告》确认无内幕交易行为,法律意见书认为调整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要求 [2][5] 财务与合规影响 - 本次调整不涉及会计处理变更,不会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4] - 监事会确认调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授权范围,未损害股东利益 [4] - 预留授予部分同步调整价格,并作废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 [3][4]
科汇股份: 第四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0 19:34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6月20日以现场和网络视频会议方式召开,通知于6月17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微信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1] - 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由监事会主席王俊江主持,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1]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 - 审议通过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从6.00元/股下调至5.85元/股,调整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 [1] - 预留授予19.00万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经核查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交易所规则要求,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市场禁入情形 [2][3] - 作废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决策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且未损害股东利益 [4] 募投项目延期 -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基于实际实施情况审慎决定,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要求 [4]
科汇股份: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0 19:30
回购方案概述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为2025年4月30日,由董事长提议 [1]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为2025年4月29日至2026年4月28日 [1] - 预计回购金额范围为900万元至1,600万元 [1] - 回购用途为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1] 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议案 [1] - 回购方式为通过上交所集中竞价交易 [1] - 回购价格上限为17元/股 [1] -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900万元且不超过1,600万元 [1] - 回购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 [1] 回购进展 - 累计已回购股数为19.93万股,占总股本0.1904% [1][2] - 累计已回购金额为267.09万元 [1]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为13.30元/股至13.46元/股 [1][2] - 回购成交最高价为13.46元/股,最低价为13.30元/股 [2] 价格调整 -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回购价格上限由17元/股调整为16.90元/股 [2]
国电南自: 国电南自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8 19:08
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22日审议通过每股现金红利0.14元的分配方案 [1] - 本次利润分配以总股本1,016,093,562股为基数,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42,253,098.68元 [4] - 差异化分红送转不适用,所有股东按统一比例分配 [4] 实施时间表 -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5日,除权(息)日与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5年6月26日 [2][4] - 现金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向指定交易股东派发,未指定交易股东的暂由结算公司保管 [2] 税收政策细则 - 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1个月内税负20%,1个月至1年税负10%,超过1年免征个税 [3]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派发0.126元 [4] - 沪股通香港投资者由公司代扣10%所得税,税后每股派发0.126元 [5] - 其他机构投资者自行申报纳税,每股实际派发0.14元 [5] 特殊股东处理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个人股东解禁前股息按50%计税(实际税负10%),解禁后按持股期限计税 [3]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税后每股派发0.126元,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暂不扣税 [3] 实施流程 - 现金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资金清算系统派发至指定交易股东账户 [2] - 股东可通过公司证券法务部联系电话025-83410173或025-83537368咨询分配事项 [5]
科汇股份: 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06 17:43
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通过董事会决议,拟以自有资金或专项贷款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A股股份,回购价格上限为17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介于900万元至1,600万元之间,回购期限为董事会决议通过后12个月内 [1] - 回购股份用途为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 [1] 回购价格上限调整依据 -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送红股 [2] -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13日 [3] 回购价格上限调整计算 -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由17元/股下调至16.90元/股,生效日为2025年6月13日 [3] - 调整公式采用(调整前价格-每股现金红利),其中差异化分红后实际每股现金红利为0.09879元(基于总股本1.0467亿股与参与分配股本1.034亿股计算) [4][5] 调整后回购规模测算 - 按金额上限1,600万元和价格上限16.90元/股测算,预计回购94.67万股,占总股本0.90% [5] - 按金额下限900万元和价格上限16.90元/股测算,预计回购53.25万股,占总股本0.51% [5] 其他事项说明 - 除价格上限调整外,回购方案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6]
科汇股份: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6-06 17:31
差异化分红原因 - 公司于2024年2月5日通过回购股份议案,计划以不超过17.14元/股回购1,000万至2,000万元股份,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并于2024年8月3日完成回购[3] - 2025年4月29日再次通过回购议案,计划以不超过17.00元/股回购900万至1,600万元股份,截至2025年5月19日尚未实施回购[3][4] -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回购专用账户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故需实施差异化分红[4] 差异化分红方案 -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2025年5月19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扣除回购股份后的股本103,40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合计派发10,340,000元[5] - 公司总股本104,670,000股,回购专用账户持有1,270,000股不参与分配[5] - 现金分红总额占2024年归母净利润的50.86%[5] 除权除息计算方式 - 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虚拟分派现金红利(0.09879元)[6] - 虚拟分派现金红利=(103,400,000×0.10)÷104,670,000≈0.09879元[6] - 以申请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13.23元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影响绝对值仅0.0092%,符合监管要求[7][8] 合规性结论 - 差异化分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8] - 方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8]
科汇股份: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04 18:23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1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9.5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50,185,200元 [1] - 扣除承销、保荐费用29,245,283.02元(不考虑增值税)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220,939,916.98元 [1] - 扣除其他发行费用19,282,662.77元(不考虑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01,657,254.21元 [1] - 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1] 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专户开立情况 - 公司于2025年6月4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2] - 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账号为37920180806658588,截至公告披露日账户余额为0.00元 [2] - 光大银行仅授权一级分行开展托管业务,故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为淄博分行,监管协议签署银行为济南分行 [3] 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 专项账户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4] - 保荐机构国海证券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可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督权 [4] - 公司授权保荐代表人唐彬、何凡查询专户资料,银行应及时提供相关资料 [4] - 银行需按月(每月15日前)向公司出具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保荐机构 [5] - 公司仅允许从特定募集资金账户转入资金至专户,且需在临时性补流到期前从自有资金账户归集至专户,再转回募集资金账户 [5] - 公司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募集资金净额20%时,需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6] - 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未配合调查,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 [7] - 协议自三方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7]
四方股份: 四方股份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7 16:11
业绩说明会安排 - 会议将于2025年6月5日09:00-10:00通过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形式召开 [1][2] - 投资者可提前在2025年5月28日至6月4日通过邮箱ir@sf-auto.com或上证路演中心"提问预征集"栏目提交问题 [1][3] - 参会高管包括董事兼总裁刘志超、独立董事孙卫国、首席财务官付饶及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钱进文 [2] 信息披露与沟通 - 公司已发布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说明会将进一步解读经营成果和财务指标 [1][2] - 会议内容将围绕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展开,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进行解答 [2] - 说明会实录可通过上证路演中心回看 [4] 投资者参与方式 - 实时参与需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https://roadshow.sseinfo.com/) [2][3] - 会前咨询联系人秦春梅(电话010-82181064/邮箱ir@sf-auto.com)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