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港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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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湾港:关于“北港转债”恢复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日报· 2025-10-20 21:40
证券日报网讯 10月20日晚间,北部湾港发布公告称,根据相关规定,"北港转债"将在本次权益分派股 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2025年10月22日起恢复转股。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中期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10-15 23:50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5073 债券代码:127039 债券简称:北港转债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中期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特别提示: 1.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369,655,79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9999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 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2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10月22日。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25年9月8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 内容为:以2025年8月21日的公司总股本2,369,654,57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1元 (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预计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191,942,020.66 元。自 ...
北部湾港:关于调整“北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证券日报之声· 2025-10-14 22:09
(编辑 任世碧) 证券日报网讯 10月14日晚间,北部湾港发布公告称,根据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以现有总股 本2,369,655,79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9999元(含税)。根据"北港转 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北港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本次调整前"北港转债"转股价格 为7.39元/股,调整后"北港转债"转股价格为7.31元/股。 ...
北部湾港:“北港转债”10月13日起暂停转股至权益分派登记日
新浪财经· 2025-10-09 20:54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因将实施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根据相关规定,"北港转债"(债券代码: 127039)自2025年10月13日起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止暂停转股,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 恢复转股。"北港转债"转股起止时间为2022年1月5日至2027年6月28日,暂停期间可正常交易。公司还 公布了转股价格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等相关内容。 ...
北部湾港2025年Q3“北港转债”转股情况公布
新浪财经· 2025-10-09 15:58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第三季度"北港转债"转股情况公告。2021年6月29日公司发行30亿元 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六年,2021年7月23日上市。转股期为2022年1月5日至2027年6月28日,初始转股 价格8.35元/股,经多次调整,现转股价格为7.39元/股。2025年第三季度,"北港转债"因转股金额减少 85,000元,转股数量11,499股。截至9月30日,剩余可转债金额1,079,932,000元。 ...
北部湾港: 关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5 00:35
北部湾港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变动 - 公司控股股东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因"北港转债"转股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1.03%,从55.90%降至54.87% [1][2] - 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增加43,508,036股,从2,326,136,122股增至2,369,644,158股 [1][2] - 控股股东持股数量维持1,300,340,832股不变,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784,267,968股(占比从33.72%降至33.10%),有限售条件股份516,072,864股(占比从22.19%降至21.78%) [2] 可转债发行及转股情况 - 公司2021年发行30亿元可转债"北港转债"(代码127039),转股期为2022年1月5日至2027年6月28日 [1] - 本次权益变动由2025年4月26日至7月3日期间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导致,变动方式为"其他"而非二级市场交易 [1][2] 公司控制权及经营影响 - 本次变动不涉及控股股东增持/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化 [1][2] - 公司强调该事项不影响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能力,且不触及要约收购 [1][2]
北部湾港: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5 00:34
股东权益变动 - 上海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司通过将持有的3,214,915张"北港转债"转股,获得43,503,584股北部湾港A股股票,持股数量由224,642,108股增加至268,145,692股 [1] -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中海码头持股比例上升,但未披露具体变动前后的持股比例数据 [1][2] -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1][2] 信息披露 - 公司已收到上海中海码头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并按规定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1][2] - 上海中海码头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 -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1] 法规合规 - 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定 [2]
北部湾港: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之星· 2025-07-05 00:34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动报告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海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朱涛,注册资本人民币74.856亿元,注册地位于上海市虹口区[4] -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将持有的"北港转债"实施转股,导致其持有北部湾港股份数量增加43,503,584股,持股比例从9.66%提升至11.32%[5][6]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北部湾港股份总数达到268,145,692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股份[6] - 权益变动方式为可转债转股,不涉及资金交易,且变动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形[6] -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在未来12个月内暂无增持或减持北部湾港股票的计划[5] 公司基本情况 -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000582,注册地位于广西北海[1][7] - 上海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2月,企业类型为外商独资企业,经营期限至2058年2月[4]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经营范围包括投资管理、货物仓储、机械设备租赁及销售等业务[4] - 公司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包括朱涛(董事长)、陈栋、陈毅鹏、赵丰年等,均为中国籍人士[4] 权益变动细节 - 权益变动实施时间为2025年6月25日,通过可转债转股方式完成[10] - 变动前持股数量224,642,108股,变动后持股数量268,145,692股,增加1.66%的持股比例[10]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报告书前6个月内未通过二级市场买卖北部湾港股票[7][10] - 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北部湾港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6][10]
北部湾港:上海中海码头持股比例增至11.32%
快讯· 2025-07-04 19:02
股东权益变动 - 上海中海码头将持有的321.49万张"北港转债"实施转股,共获得4350.36万股北部湾港A股股票 [1] - 权益变动前,上海中海码头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25亿股,占总股本比例9.66% [1] - 权益变动后,持股数量增至2.68亿股,占总股本比例11.32% [1] 公司治理影响 -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增持或减持 [1] - 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1] - 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1]
北部湾港: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付息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4 01:26
核心观点 -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北港转债"2025年付息公告,明确第四年付息方案及相关安排 [1] - 本次付息为"北港转债"第四年付息,票面利率1.50%,每10张债券派发利息15元(含税) [4] - 付息对象为2025年6月27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债券持有人,付息日因节假日顺延至2025年6月30日 [4][5] 债券基本情况 - "北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 - 债券信用评级为AAA级,评级展望稳定 [2] - 年利息计算公式为I=B×i,其中B为票面总金额,i为当年票面利率 [2] 付息方案 - 计息期间为2024年6月29日至2025年6月28日 [4] - 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按20%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每10张派发12元 [4] - QFII和RQFII暂免征收所得税,实际每10张派发15元 [4] - 其他债券持有者自行缴纳所得税,每10张派发15元 [4] 付息安排 - 债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7日 [5] - 付息日原定为2025年6月29日,因节假日顺延至2025年6月30日 [4] - 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付息操作 [5] 税务处理 - 个人投资者利息所得税由兑付机构按20%税率代扣代缴 [5] - QFII和RQFII享受税收优惠至2025年12月31日 [6] - 其他债券持有者需自行申报缴纳所得税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