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管道运输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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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全国一张网”,我国天然气一次管输能力破4000亿方
央视新闻· 2025-08-27 13:05
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进展 - 西气东输四线吐鲁番到中卫段贯通投产 虎林—长春天然气管道干线完成主体焊接 川气东送二线首段投产进气 国家能源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速 [1] - 天然气一次管输能力突破4000亿立方米 天然气管道输气能力实现跨越式提升 [1] - 2025年新建成管道超2000公里 新增一次管输能力250亿立方米 顺利完成"十四五"规划的1.65万公里目标 [1] 全国管网发展现状 - "十四五"以来全国累计建成油气管道超1.3万公里 油气管道总里程已突破19万公里 [1] - "全国一张网"日供气能力提升到11.1亿立方米 [1] - 基本形成横跨东西 纵贯南北 覆盖全国 联通海外的天然气"全国一张网" [1]
山东天然气管道运输市域内“同市同价”
大众日报· 2025-08-24 09:10
定价模式改革 - 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实行最高限价管理 根据不同管道类型分为3种定价模式 省内主干管道实行同网同价 跨市管道暂实行同企同价并逐步向分区定价过渡 市域内管道实行同市同价 [1][2] - 改变此前一线一价或一企一价的定价模式 明确省内主干管道同网同价 跨市管道同企同价 市域内管道同市同价 [2] - 市域内管道定价模式创新 各市选取负荷率 输气量等达到标准的代表性企业核定当地标杆价格 参与核算企业执行标杆价格 不参与企业按规则核定折算价格 [2] 价区划分与过渡机制 - 标杆价格水平高度相近的市划为同一价区 同一价区内跨市管道与市域内管道共同执行该价区标杆价格政策 [2] - 价格调整幅度过大的存量管道经营企业设置过渡期限 执行过渡期价格 过渡期不超过1个监管周期(3年) [2] 定价方法 - 管道运输价格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方法核定 通过核定准许成本 监管准许收益 结合税金等因素确定最高准许收入 [2] 行业现状 - 山东共有天然气管道经营企业90家 [2]
中石化冠德:2025年中期净利润同比下降17.8% 拟每股派息0.1港元
搜狐财经· 2025-08-22 17:29
公司业务概况 - 公司是中国香港投资控股公司,从事油气相关业务,通过四大业务分部运营:原油贸易分部在中国香港及中国内地从事原油贸易业务,原油码头服务分部在中国提供原油运输、卸货及储存服务及其他邮轮码头服务,船舶租赁服务分部在中国及中东为石油贸易商提供租赁船舶作原油运输及浮动油库设备,天然气管道运输服务分部在中国提供天然气管道运输服务 [9] 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公司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3.5%,较上年同期下降0.88个百分点 [21] - 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加权)历年情况显示,2020年为8.65%,2021年为6.99 [25] - 公司总资产周转率在2025年上半年为0.04次,与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保持一致 [24] - 公司固定资产周转率在2025年上半年为0.41次,2024年为0.24次,2023年为0.43次,2022年为0.42次,2021年为0.40次 [26] - 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在2025年上半年为0.126次,2024年为0.85次,2023年为0.34次,2022年为0.76次,2021年为1.21次 [26] - 2025年上半年公司流动比率为15.15,速动比率为15.14 [35] 营收与利润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构成中,油码头及储存业务为3.075亿港元 [13] - 2024年营业收入构成中,油码头及储存业务为6.671亿港元 [17] - 历年营收、净利同比增长情况显示,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为-1.01%,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率为-3.21% [11] - 营收、净利半年度变动情况显示,归母净利润在2025年上半年为3.35亿港元,营业收入为3.31亿港元 [11] - 历年人均创利/创收情况显示,2023年人均创收为413.56万港元,人均创利为34.03万港元 [18] 资产变化 - 截至2025年上半年,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较上期末减少2.53%,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下降3.18个百分点 [28]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较上期末增加252.74%,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上升2.62个百分点 [28] - 货币资金较上期末增加7.45%,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上升1.24个百分点 [28] - 固定资产较上期末减少3.94%,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下降0.64个百分点 [28] 负债变化 - 截至2025年上半年,公司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较上期末增加248.2%,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上升2.09个百分点 [32] - 递延所得税负债较上期末增加13.81%,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上升0.08个百分点 [32] - 租赁负债较上期末减少13.78%,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下降0.03个百分点 [32] - 应交税费较上期末增加29.98%,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上升0.02个百分点 [32] - 近年来资产负债率情况显示,2025年上半年公司资产负债率为2.33%,2024年为3.4%,2023年为3.21%,2022年为4.47%,2021年为8.4%,2020年为2.82% [34] 市净率 - 市净率(LF)历史分位显示,2019-12-37为3.25%,2021-12-37为8.48%,2020-12-37为8.28% [4]
两部门出台指导意见 完善省内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机制
中国经济网· 2025-08-11 11:18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石油天然气市场体系改革、完善价格治 理机制的决策部署,加强自然垄断环节价格监管,提升天然气管道运输效率,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 源局日前印发《关于完善省内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机制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 《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完善省内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机制。一是明确省内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由省级发 展改革部门制定,原则上不再下放定价权限。二是明确实行统一定价模式,由"一线一价"、"一企一 价"向分区定价或全省统一价格过渡,实现与跨省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机制有效衔接,助力形成"全国一 张网"。三是明确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方法核定省内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并对相关定价参数 作了规定。 《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加强省内天然气管道建设运营管理。一是要求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统一负责省内天 然气管道规划,优化管道布局,减少运输层级,避免重复建设。二是要求加强投资项目审核把关,严格 控制增设不必要中间环节、不利于资源有效利用的项目,促进集中整合经营,提高管网运行效率。此 外,《指导意见》还对压减供气环节降低供气成本、规范市场秩序促进公平开放等方 ...
天然气省内管输价格机制新规出台,业内人士如何看待行业影响
第一财经· 2025-08-06 15:48
政策背景与核心目标 -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完善省内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机制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旨在加强自然垄断环节价格监管并提升天然气管道运输效率 [3] - 政策核心目标是建立科学、透明、高效的管道运输价格形成机制,解决行业长期存在的价格机制不统一、成本传导不畅、资源配置低效等问题 [3] - 新规遵循"管住中间、放开两头"原则,对中间管道运输环节实施政府定价监管,同时推动上游气源采购和下游终端销售的市场化改革 [3] 定价机制改革 - 省内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将由"一线一价""一企一价"向分区定价或全省统一价格过渡,以实现与跨省管道运输价格机制的有效衔接 [4] - 跨省天然气管输价已从2024年起执行"一区一价",西北价区运价率为0.1262元/千方·公里,东北价区为0.1828元/千方·公里,中东部为0.2783元/千方·公里,西南价区为0.3411元/千方·公里 [4] - 省内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将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方法核定,管道资产折旧年限原则上按40年确定,准许收益率原则上不高于10年期国债收益率加4个百分点 [4] 行业影响与效益 - 以10年期国债收益率约2%计算,省内管输准许收益率在6%左右,低于国内大部分跨省管输准许的7%-8%收益率,将直接推动省内管输费下降 [5] - 中游管输环节将告别垄断利润,转向精细化运营和服务竞争,加速行业洗牌;下游终端用户将直接享受成本下降红利,需求潜力进一步释放 [5] - 减少供气环节有利于下游城燃企业修复对居民用户售气的价差,2022年至今年7月全国187个地级以上城市进行了居民顺价,提价幅度为0.21元/方 [5] 市场活力与竞争格局 - 新规将释放终端用气市场活力并提升城燃企业需求侧管理水平,大用户跳过城燃分销环节直接购气将显著降低采购成本 [6] - 化工、燃气电厂等工业领域天然气替代燃煤、燃油需求有望被激发 [6] - 城燃企业面临直购分销压力,将通过综合能源解决方案等增值服务或阶梯气价、季节价差等定价策略吸引留存客户 [6]
两部门完善省内天然气管输价格机制
中国化工报· 2025-08-05 10:18
由"一线一价""一企一价"向分区定价或全省统一价格过渡 中化新网讯 月1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完善省内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机制促进行业高 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提出省内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应当实行统一定价模式,由"一 线一价""一企一价"向分区定价或全省统一价格过渡,以实现与跨省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机制有效衔 接,助力形成"全国一张网"。过渡期内可采取制定标杆价格等方式,引导管道经营企业优胜劣汰、资源 整合,提升管网运行效率。 据介绍,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下一步将指导各地系统评估省内天然气管道建设运营和价格管理 情况,加快完善相关政策,稳妥有序组织实施。 有业内人士表示,针对省内天然气管道,《意见》进一步允许其分区或实行单一价格,这样各个企业之 间在选择不同路径和不同服务商时比较容易处理。而且其原则是参照国家管网现有的定价方法,这将有 利于实现与跨省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机制有效衔接。 "区域管网是全国管网的一部分,《意见》的出台有利于将各省内天然气管道纳入国内管网整体系统之 中,从而为将来'全国一张网'的统一运行打下基础。"该人士指出。 《意见》提出,首先要科学核定价格水平。省级发 ...
《完善省内天然气管输价格机制》指导意见出台,或有利于下游城燃公司降本
天风证券· 2025-08-03 11:11
行业投资评级 - 行业评级为强于大市(维持评级) [6] 核心观点 - 《指导意见》的推出有利于加强自然垄断环节价格监管,提升天然气管道运输效率,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1] - 政策有利于减少层层加价,从运输环节降低下游用气成本,看好下游城市燃气公司管输成本降低 [5] - 建议关注城市燃气公司昆仑能源、新奥能源、华润燃气、港华智慧能源、中国燃气 [5] 政策内容总结 定价机制调整 - 明确省内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制定,原则上不再下放定价权限 [2] - 实行统一定价模式,由"一线一价"、"一企一价"向分区定价或全省统一价格过渡,实现与跨省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机制有效衔接 [2] - 跨省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已执行"一区一价",西北价区运价率为0.1262元/千立方米·公里,东北价区为0.1828元/千立方米·公里,中东部价区为0.2783元/千立方米·公里,西南价区为0.3411元/千立方米·公里 [2] 定价参数设置 - 天然气管道资产折旧年限原则上按40年确定(部分输气管线当前折旧年限为30年) [3] - 准许收益率原则上不高于10年期国债收益率加4个百分点,以2025年8月1日10年期国债收益率(1.75%)计算,准许收益率约为5.75%,低于国内大部分天然气管道准许收益率水平(7、8%) [3] - 核定管道输气量(周转量)应设置最低负荷率要求,原则上不低于50% [3] 管道规划与市场规范 - 优化全省天然气管道规划布局,减少运输层级,缩短运输路径,避免重复建设 [4] - 不得以代输费和管道租赁费等名义规避政府定价,不得通过改变计价方式、强制服务等变相提高管道运输价格 [4]
关于完善省内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机制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国家能源局· 2025-08-02 10:27
定价权限与范围 - 省内各级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制定 原则上不再下放定价权限 [4] - 已纳入国家统一定价的跨省管道系统省内段及配套支线 省级部门不再重复定价 [4] 定价模式优化 - 从"一线一价"、"一企一价"向分区定价或全省统一价格过渡 实现与跨省管道价格机制衔接 [5] - 过渡期可通过制定标杆价格引导管道经营企业资源整合 提升管网效率 [5] 价格核定方法 - 采用"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方法 核定准许成本与收益后结合输气量确定价格 [6] - 管道资产折旧年限原则上按40年确定 准许收益率不高于10年期国债收益率加4个百分点 [6] - 输气量最低负荷率原则上不低于50% 监管周期为3年 重大变化可提前校核 [6][7] 管道规划与投资管理 - 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统一负责管道规划 需优化布局减少运输层级和重复建设 [8] - 优先支持综合实力强的存量管道企业投资新项目 促进资源集中整合 [8] - 支持符合条件的城镇燃气企业和大用户就近接入干线管道下载天然气 [9] 供气环节压缩 - 推动减少供气环节层层加价 鼓励上游企业与城镇燃气企业直购直销 [10] - 清理无实质管网投入的"背靠背"分输站 从严核定其服务价格 [10] - 多条省内管道接续供气时 可制定运输价格累加上限减轻用户负担 [10] 市场秩序规范 - 禁止管道企业以代输费、租赁费等名义规避政府定价或变相提价 [11] - 干线管网可覆盖区域不得强制统购统销加价 需落实公平接入要求 [11] - 加强价格监督检查 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曝光 [11] 实施要求 - 全面摸底省内管道情况 形成政府定价清单并持续更新 [12] - 需制定完善价格管理办法 明确改革过渡期和过渡方式 [12]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完善省内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机制
新华社· 2025-08-01 17:25
新华社北京8月1日电(记者魏弘毅、魏玉坤)记者8月1日从国家发展改革委获悉,为加强自然垄断环节 价格监管,提升天然气管道运输效率,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近日印发《关于完善省内天然气管 道运输价格机制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意见要求各地完善省内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机制。一是明确省内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由省级发展改革部 门制定,原则上不再下放定价权限。二是明确实行统一定价模式,由"一线一价""一企一价"向分区定价 或全省统一价格过渡,实现与跨省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机制有效衔接,助力形成"全国一张网"。三是明 确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方法核定省内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并对相关定价参数作了规定。 意见还要求各地加强省内天然气管道建设运营管理。一是要求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统一负责省内天然气管 道规划,优化管道布局,减少运输层级,避免重复建设。二是要求加强投资项目审核把关,严格控制增 设不必要中间环节、不利于资源有效利用的项目,促进集中整合经营,提高管网运行效率。此外,意见 还对压减供气环节降低供气成本、规范市场秩序促进公平开放等方面提出了相关要求。 据介绍,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下一步将指导各地系统评估省内 ...
两部门就完善省内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机制提出指导意见
新华财经· 2025-08-01 11:13
政策核心内容 - 明确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制定省内各级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不含企业内部自用管道),原则上不再下放定价权限 [1] - 已纳入国家统一定价的跨省天然气管道系统省内段及配套支线,省级发展改革部门不再重复定价 [1] 定价机制改革 - 省内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将实行统一定价模式,由"一线一价"、"一企一价"向分区定价或全省统一价格过渡 [1] - 过渡期内可采取制定标杆价格等方式,引导管道经营企业优胜劣汰、资源整合 [1] - 实现与跨省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机制有效衔接,助力形成"全国一张网" [1] 价格监管与行业管理 - 要求科学核定价格水平,包括统一定价方法和原则,合理设置定价参数,明确价格监管周期 [1] - 同时提出优化管道规划和投资管理、压减供气环节、规范市场秩序和强化组织实施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