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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七部门发布重要指导意见!
中国能源报· 2026-03-20 19:06
政策总体目标与要求 - 到2035年,小水电行业将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相适应的高质量发展格局,具体目标包括布局优化、生态流量全面落实、受影响河流生态系统有效修复、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助力乡村全面振兴作用充分发挥,并基本实现电站智能化、集约化和标准化 [1][3] 开发建设管控 - 严格控制新建小水电项目,严禁在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禁止开发河段新建,原则上不再新建小水电站,仅允许在巩固脱贫攻坚、保障偏远地区供电安全、综合利用工程配套等少数情形下例外 [4] - 科学开展扩容改造,在生态保护红线外,对原设计有缺陷、水资源条件变化、水能利用率不高或具备电网柔性调节潜力的电站,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有序推动改造 [4] - 引导老旧电站有序退出,鼓励装机容量小、运行管理和本质安全水平低、设施设备老化失修且改造不经济、不符合各类规划及环保要求的电站自愿退出 [5] 智能化、集约化与标准化改造 - 推进智能化改造,强化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应用,更新改造设施设备,推动“一站一策”,实现自主开停机、负荷动态优化调节、趋势预警等功能 [6] - 推动集约化运行,引导运营主体以流域或区域为单元布局集控平台和智能运维中心,鼓励小水电站群接入,实现信息共享、协同调度和远程实时精准控制 [6] - 推行标准化管理,引导运营主体组建规范专业的运维队伍,统一流程、技术标准和服务规范,建立常态化从业人员技能培训体系 [7] 生态保护与修复措施 - 科学确定生态流量,统筹生活、生态、生产用水需求,结合河流特性科学确定流量,并对生态功能重要区域每5年左右评估泄放效果并根据评估结果调整 [8] - 严格生态流量泄放,要求改造或增设专用泄水设施确保稳定足额下泄,完善监测设施并接入监管平台,实施生态调度重点保障枯水期等敏感期用水,并推动季节性限制运行 [9] - 推动恢复河流连通性,在受影响河段采取修建生态跌坎、生态堰坝、过鱼设施等措施改善生境,对造成阻隔的区域必要时采取修建过鱼设施、实施增殖放流等补救措施 [10] 安全生产能力提升 - 持续巩固小水电站大坝安全,开展安全鉴定,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设施及时改造加固或更新,对三类坝及时除险加固或限制水位运行 [11] - 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督促电站加强投入和能力建设,并优化调整建设内容和标准以适应智能化、集约化、标准化新要求 [11] - 完善安全管理体系,督促电站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权责对等监管机制,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完善应急预案体系 [12] 社会经济效益与多能互补 - 发挥小水电助力乡村全面振兴作用,将绿色改造提升与农村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县域共同富裕等结合,支持农村集体以资源、资金等入股,联动乡村振兴基金 [13] - 推进小水电多能互补建设,在新能源富集区域依托小水电快速调节特性与储能潜力,实施与风光储多能互补项目,探索水风光储一体化开发 [13] - 强化小水电应急保障能力,发挥其分布式电源优势,提升乡村供电可靠性和质量,鼓励参与电力现货市场和辅助服务市场,支持纳入虚拟电厂,发挥调频、备用等调节能力,并强化黑启动能力建设 [14] 政策与创新保障 - 建立健全多元政策保障,健全小水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机制以合理反映生态修复成本,支持新投产项目上网电量核发可交易绿证,引导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参与绿色改造项目 [15] - 深入推进技术创新,加强本质安全监测、检测、评价关键技术研发,强化雨水情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深化人工智能、大数据在来水预测、梯级调度、设备诊断中的应用,强化与新能源协同调度技术开发,鼓励构建多能互补微电网智能调控平台 [16]
七部门关于加快推动小水电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国家能源局· 2026-03-20 11:31
行业总体要求与发展目标 - 行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建设安全、绿色、智能、惠民的小水电,通过完善体制机制、巩固分类整改成果、实施以促进河流生态保护修复为重点的绿色改造提升来实现 [4] - 到2035年,行业将实现布局进一步优化,生态流量全面落实,受影响河流生态系统有效修复,安全生产水平全面提升,并基本实现电站智能化、集约化、标准化,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相适应的高质量发展格局 [4] 行业开发建设与存量管理 - 严格控制新建小水电项目,严禁在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禁止开发河段新建,除特定情况(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保障偏远地区供电安全、配套综合利用工程等)外,原则上不再新建小水电站 [5] - 科学开展存量电站的扩容改造,在生态保护红线外,对原设计存在缺陷、水资源条件变化、水能资源利用率不高或具备电网柔性调节潜力的电站,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有序推动 [5] - 引导老旧电站有序退出,鼓励装机容量小、运行管理和本质安全水平低、设施设备老化失修且改造不经济、不符合各类规划及环保要求的电站自愿退出 [6] 行业智能化、集约化与标准化升级 - 推进智能化改造,强化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应用,更新改造设施设备,推动“一站一策”,完善自主开停机、负荷动态优化调节、趋势预警等功能 [8] - 推动集约化运行,引导运营主体以流域或区域为单元布局集控平台和智能运维中心,鼓励小水电站群接入,实现信息共享、协同调度与远程实时精准控制 [8] - 推行标准化管理,引导运营主体组建规范专业的运维队伍,统一流程、技术标准和服务规范,建立常态化从业人员技能培训体系,培育高素质专业运维队伍 [9] 行业生态保护与修复措施 - 科学确定生态流量,需统筹生活、生态、生产用水需求,结合河流特性科学确定,对于生态功能重要区域或敏感保护对象,需组织专题论证并每5年左右评估泄放效果 [10] - 严格生态流量泄放,要求改造或增设专用生态泄水设施、生态机组等,确保稳定足额下泄,完善监测设施并接入监管平台,实施生态调度以保障枯水期等敏感期下游生态用水 [11] - 推动恢复河流连通性,对坝下减脱水河段进行调查评估,因地制宜采取修建生态跌坎、过鱼设施等措施改善生境,对造成阻隔的区域必要时采取修建过鱼设施、采用鱼类友好型水轮机等补救措施 [12] 行业安全生产能力建设 - 持续巩固小水电站大坝安全,持续开展安全鉴定(评估),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设施及时改造加固或更新,对鉴定为三类坝的及时实施除险加固或限制水位运行 [13] - 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督促电站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投入和能力建设,并适应智能化、集约化、标准化新要求优化调整建设内容和标准 [13] - 完善安全管理体系,督促电站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权责对等监管机制,深入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14] 行业在乡村振兴与能源系统中的作用 - 发挥小水电助力乡村全面振兴作用,将绿色改造提升与农村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县域共同富裕等相结合,支持农村集体以资源、资金等入股,助力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15] - 推进小水电多能互补建设,在新能源富集区域,依托小水电快速调节特性与储能潜力,实施与风光储多能互补项目,探索水风光储一体化开发 [15] - 强化小水电应急保障能力,发挥其分布式电源优势,提升乡村供电可靠性和质量,鼓励参与电力现货市场和辅助服务市场,支持纳入虚拟电厂,发挥调频、备用等调节能力,并强化黑启动能力建设 [16] 行业发展保障措施 - 强化部门与地方协同配合,建立中央统筹、流域协同、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省级水利部门牵头负责,强化要素保障和政策支持 [17] - 建立健全多元政策保障,健全小水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机制以合理反映生态修复和治理成本,支持新投产项目上网电量核发可交易绿证,引导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参与绿色改造提升项目 [17] - 深入推进技术创新,加强本质安全监测、雨水情监测预报预警、生态流量管控、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应用、多能互补协同调度等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建立健全技术标准体系 [18]
山西省农村水利水电工作会议召开
新浪财经· 2026-02-19 10:30
会议背景与总体部署 - 省水利厅召开2026年全省农村水利水电工作会议,部署“十五五”开局之年重点任务 [1] - 会议强调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精准施策,确保各项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1] - 市县水利部门需持续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加力推动农村供水提档升级、农业灌溉提质增效、农村水电绿色转型 [1] “十四五”期间工作成果 - “十四五”时期,全省新增恢复灌溉面积180万亩,总灌溉面积达到2356万亩 [1] - 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人口比例达到57.9%,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8.6% [1] -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83,圆满完成各项指标任务 [1] 2026年农村供水重点任务 - 大力推行农村供水“3+1”建管模式,实施维修养护农村供水工程1900处、受益200万人以上 [2] - 接续推进48个县、50个城乡供水一体化等项目建设 [2] - 全面推行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和专业化管护,加强水质监测检测 [2] - 推动农村供水工程净化消毒设施设备应配尽配并规范运行,抓好农村饮水常态化帮扶 [2] - 提升保障规模化工程无法覆盖人口特别是分散供水人口饮水保障水平,守牢农村饮水安全底线 [2] 2026年农业灌溉重点任务 - 统筹推进禹门口、风陵渡等16处大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 [2] - 巩固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成果 [2] - 因地制宜推进灌区数智化改造和标准化建设 [2] 2026年农村水电重点任务 - 严格小水电生态流量泄放 [2] - 实施1处集控中心试点建设及24个小水电站绿色改造提升项目,推动小水电绿色改造提升 [2]
斯里兰卡国家电力与电价政策草案引发争议 可再生能源投资信心受挫
商务部网站· 2026-01-13 19:48
政策制定与法律框架 - 斯里兰卡《国家电力与电价政策》草案制定过程仓促 与国家整体能源战略衔接不足 实施基础在经济、法律、规划及执行层面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1] - 政策草案形成过程代表性不足 观点呈现明显单一化倾向 公共事业委员会已对政策合法性提出质疑 认为部分内容存在试图凌驾现行立法之嫌 [1] - 现行国家能源政策仍停留在2019年版本 未能反映2024年新《电力法》实施、电力体制改革、可再生能源和储能成本大幅下降及电网结构变化等新情况 [1] 行业影响与投资趋势 - 政策不确定性正加速可再生能源投资者撤离斯里兰卡市场 [1] - 已有部分大型企业开始减少在斯投资 转而布局海外项目 特别是在光伏、风电和小水电领域 [2] - 若政策环境持续不明朗 斯里兰卡新能源领域外资吸引力将明显下降 [2] 发展规划与技术评估 - 长期电力发展规划仍采用较为陈旧的成本测算 低估了储能等新技术的商业可行性 不利于新能源规模发展 [2] - 专家认为 如果电力政策不能与国家能源政策协调推进 将进一步加大市场不确定性 [1]
海南儋州打造海上风电产业生态圈
中国自然资源报· 2025-09-15 16:11
清洁能源装机规模 - 儋州洋浦清洁能源总装机容量突破300万千瓦 [1] - 海上风电装机容量达120万千瓦 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85万千瓦 [1] - 其他清洁能源包括陆上风电9.9万千瓦 气电143万千瓦 余热发电27.75万千瓦 生物质发电13万千瓦 小水电4.8万千瓦 [1] 配套基础设施 - 风电产业园配套码头设计年通过能力536万吨 可满足1艘5万吨级和2艘2万吨级船舶靠泊 [1] - 配套道路具备为风机等大型设备提供高效运输能力 [1] - 亨通海南海洋能源互联项目正结合码头建设优化选址并加快推进 [1] 充电基础设施 - 累计建成充电桩17475个(枪18290个) 充电站249座 换电站6座(电池246块) [1] - 车桩比约1:1.19 位居全省前三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