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氢基化工原料
icon
搜索文档
三部门部署开展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工作,看好相关板块投资机会
财信证券· 2026-03-17 15:25
报告行业投资评级 - 行业评级为“领先大市”,评级变动为“维持” [1] 报告的核心观点 - 报告认为,三部门联合印发通知部署开展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工作,是前期政策的延续和落实,有望推动氢能规模化应用 [4] - 氢能作为“十五五”规划中提到的未来产业之一,有望在政策支持下逐步实现规模化应用,绿色甲醇等在航运业脱碳的应用也已逐步铺开 [4][5] 根据相关目录分别进行总结 政策事件与目标 - 事件: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通知,部署开展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工作 [4] - 通知设定了明确的量化目标:到2030年,城市群氢能在多元领域实现规模化应用,终端用氢平均价格降至25元/千克以下,并力争在部分优势地区降至15元/千克左右;全国燃料电池汽车保有量较2025年翻一番,力争达到10万辆 [4] 试点任务重点方向 - 试点任务提出了燃料电池汽车、绿色氨醇、氢基化工原料替代、氢冶金、掺氢燃烧和创新应用场景等六个方面 [4] - 报告重点关注绿色氨醇和氢基化工原料替代两个方面 [4] - **绿色氨醇方面**:文件要求以提升技术经济性、扩大下游消费为主线,创新生产技术、工艺,推进规模化制取与应用;一体化建设可再生能源制氢项目,因地制宜开展离网制氢;建立稳定的绿色合成氨、绿色甲醇等产品下游消纳渠道;严禁以绿色氨醇名义建设煤基氨醇项目 [4] - **氢基化工原料替代方面**:以促进炼化、煤化工等主要用氢行业碳减排为主线,科学建设可再生能源制氢项目,逐步替代现有煤炭、天然气等化石能源制氢;鼓励布局氢储运基础设施 [4] 行业现状与规模 - 截至2025年12月底,全国风光氢基能源项目数量共908个,已披露电解槽总规模达1381万 Nm³/h,合计绿氢年产能约1526万吨 [4] - 其中,绿氢项目共计548个,已披露电解槽总规模591万 Nm³/h,绿氢总产能约504万吨 [4] - 绿色甲醇、绿氨、SAF项目共计360个:涉及绿色甲醇的项目共247个(含联产),绿醇产能约6486万吨;涉及绿氨的项目共122个(含联产),已披露产能合计2570万吨;涉及SAF的项目共49个(含联产),产能合计近800万吨 [4] 对能源安全的意义与替代潜力 - 要重视绿色氢氨醇对进口原油替代和保障能源安全的作用 [4] - 以2025年我国5.78亿吨原油进口规模测算,若要实现全部进口石油功能替代,需要近7.5亿吨绿色燃料,包含7.02亿吨绿色甲醇和4600万吨SAF [4] - 平均每替代10%的进口石油需要近7000万吨绿色甲醇和460万吨SAF [4] - 如果合计绿氢年产能约1526万吨的氢基能源产能完全实现,绿氢产能对应进口石油的替代比例将在10%左右 [4] 行业表现比较 - 过去12个月(12M),其他电源设备Ⅱ行业指数涨幅为43.95%,同期沪深300指数涨幅为16.60% [2]
工信部等三部门发文,氢能重大利好
DT新材料· 2026-03-17 07:39AI 处理中...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 2021 — 2035 年)》《 加快工业领域清洁低碳氢应用实施 方案 》 有关工作部署 , 以 多场景 规模 化 应用带动成本降低, 助 力 氢能 技术装备创新突破,推动氢能 产业高质量发展, 工业和信息 化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以下统称 三 部门) 组织 开展 氢能综合应用 试点 工作 。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扫码加入行业交流群/ 制氢、氢储运、SOFC/SOEC、液态阳光(绿色甲醇)、 SAF、宽温域氢燃料电池等氢能产业同行❤️↓ -请扫码提交要加入的专业交流群- 【DT新能源】 获悉, 3月16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三部门联合印发通知,部署开展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工作。通知提出通过"揭榜挂 帅"方式,遴选产业基础好、应用场景丰富、氢能资源保障能力强、产业链条完整的城市群率先开展氢能综合应用试点,科学、有序、积极探索氢能商业化综合应用 路径,完善产业发展政策环境,推动氢能"制储输用"全产业链一体化融通发展。到2030年,城市群氢能在多元领域实现规模化应用,终端用氢平均价格降至25元/千 克以下, ...
三部委发文!燃料电池商用车规模化迎来“天大”利好 | 头条
第一商用车网· 2026-03-16 17:47
氢能商用车发展新机遇来了! 3月1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 策部署,按照《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加快工业领域清洁低碳氢应用实施方案》有关工作部署,以多场景规 模化应用带动成本降低,助力氢能技术装备创新突破,推动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以下统 称三部门)组织开展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工作。 3、燃料电池商用车生产企业应提供不低于5年或20万公里的质保; 三部门通过"揭榜挂帅"方式,遴选产业基础好、应用场景丰富、氢能资源保障能力强、产业链条完整的城市群率先开展氢能综合应用试 点,科学、有序、积极探索氢能商业化综合应用路径,完善产业发展政策环境,推动氢能"制储输用"全产业链一体化融通发展。 到2030年,城市群氢能在多元领域实现规模化应用,终端用氢平均价格降至25元/千克以下,力争在部分优势地区降至15元/千克左 右;全国燃料电池汽车保有量较2025年翻一番,力争达到10万辆。通过应用规模扩大,推动氢能应用技术、工艺、装备创新突破,实 现燃料电池、电解槽、储运装置和材料 ...
利好来了!刚刚,三部门重磅发布!
券商中国· 2026-03-16 17:08
氢能源赛道迎来利好政策。 据了解,三部门通过"揭榜挂帅"方式,遴选产业基础好、应用场景丰富、氢能资源保障能力强、产业链条完整的城市群率先开展氢能综合应用试点,科学、有序、 积极探索氢能商业化综合应用路径,完善产业发展政策环境,推动氢能"制储输用"全产业链一体化融通发展。 《通知》明确,到2030年,城市群氢能在多元领域实现规模化应用,终端用氢平均价格降至25元/千克以下,力争在部分优势地区降至15元/千克左右;全国燃料电 池汽车保有量较2025年翻一番,力争达到10万辆。通过应用规模扩大,推动氢能应用技术、工艺、装备创新突破,实现燃料电池、电解槽、储运装置和材料等迭代 升级,推动氢能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支撑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我国氢能产业已实现"从0到1"突破,截至2025年底,氢燃料电池汽车累计销量近4万辆,加氢站建成数量和加氢能力均居全球首 位,绿氢产能约25万吨。此次试点的开展,将破解氢能应用场景少、价格高、储运难等问题,推动氢能产业进入规模化发展新阶段。 明确六大试点任务 在试点任务方面,《通知》提出,各城市群应优先选择具备条件的燃料电池汽车、绿色氨醇、氢基化 ...
重磅!工信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发布重要试点通知
中国能源报· 2026-03-16 15:26
政策背景与总体目标 -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三部门联合印发通知,旨在通过“揭榜挂帅”方式,遴选符合条件的城市群率先开展氢能综合应用试点,以探索商业化综合应用路径,完善产业发展政策环境,并推动氢能“制储输用”全产业链一体化融通发展 [1][3] - 试点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到2030年,使城市群氢能在多元领域实现规模化应用,终端用氢平均价格降至25元/千克以下,力争在部分优势地区降至15元/千克左右,同时全国燃料电池汽车保有量较2025年翻一番,力争达到10万辆 [1][4] 试点任务与应用场景 - 试点任务要求各城市群优先选择燃料电池汽车、绿色氨醇、氢基化工原料替代、氢冶金以及掺氢燃烧等应用场景开展,并积极探索创新应用场景,形成“1个燃料电池汽车通用场景+N个工业领域应用场景+X个创新应用场景”的氢能综合应用生态 [5] - 燃料电池汽车场景以建设氢能高速公路、氢能走廊为主线,重点推动中重型、中远途运输和冷链物流等商用车规模化应用,并鼓励探索公交客运、城市物流及公务车、网约车等乘用车应用 [6] - 绿色氨醇场景以提升技术经济性和扩大下游消费为主线,要求一体化建设可再生能源制氢项目,并严禁以绿色氨醇名义建设煤基氨醇项目 [6] - 氢基化工原料替代场景旨在促进炼化、煤化工等行业碳减排,科学建设可再生能源制氢项目以逐步替代化石能源制氢 [6] - 氢冶金场景旨在推动钢铁行业向低碳工艺转变,建设以富氢/纯氢气体为还原剂的低碳冶金装置 [6] - 掺氢燃烧场景旨在推动工业和居民用热绿色化,在保证安全前提下推动可再生能源制氢掺入天然气管网或工业设备 [6] - 创新应用场景鼓励探索氢能在轨道机车、船舶、矿卡、叉车、两轮车、航空器、备用电源、热电联供、新型储能、电子、制药等领域的应用 [7] 试点申报与遴选 - 氢能综合应用试点以城市群为主体申报,需按照“地域联通、产业协同、生态闭环”的要求自愿组合,并协商确定牵头城市 [8] - 申报城市群需拥有清晰的氢能应用场景、较强的清洁低碳氢资源保障能力、良好的产业链基础、较好的政策制度环境和较成熟的氢能应用经验,并需将燃料电池汽车应用作为通用场景 [8] - 申报流程由牵头城市组织编制试点工作方案,明确总体及细化任务目标,其他城市需向牵头城市提供承诺函,2026年试点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15日 [9] - 三部门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报方案进行评审,择优确定5个城市群范围,方案成熟一个实施一个 [9] 财政奖励与支持标准 - 中央财政将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城市群给予奖励资金支持,每个城市群试点期为4年,单个城市群试点期内奖励上限不超过16亿元 [10] - 奖励资金根据各场景终端产品应用情况或用氢规模分档设置,需由地方统筹用于支持氢能综合应用以降低用氢成本,不得用于平衡预算、偿还债务等其他用途 [10] - 奖励积分核算原则上1个积分奖励8万元,按照“先预拨、后清算”的方式拨付资金,每个试点年度结束后将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核算奖励积分 [11] 燃料电池汽车场景具体要求 - 以燃料电池汽车为主要场景的城市群,原则上申报时已推广1500辆及以上燃料电池汽车,并已建成投运10座及以上且单站加氢能力500千克及以上的加氢站,同时清洁低碳氢终端售价不高于35元/千克 [14][15] - 试点目标要求此类城市群推广符合技术要求的燃料电池汽车规模超过8000辆,累计新建并投入运营加氢站超过30座,并构建至少1条氢能高速公路或走廊 [16] - 技术目标包括终端用氢价格不高于25元/千克(部分优势地区力争15元/千克),车辆关键零部件至少7项实现规模应用,IV型储氢瓶等实现产业化,且平均单车累计用氢运行里程超过3万公里 [16] - 车辆技术要求涵盖纯氢续驶里程、各类车型氢耗标准、燃料电池系统功率密度、低温启动温度及质保期限等具体指标 [17][18] 工业领域应用场景具体要求 - 绿色氨醇场景申报要求具备绿氨(产能不低于10万吨/年)或绿色甲醇(产能不低于5万吨/年)项目建设运营经验,并配套相应的可再生能源制氢产能 [20] - 绿色氨醇试点目标包括构建完整产业链、终端用氢价格不高于25元/千克,且绿氨/绿色甲醇实际产量不低于设计产能的60% [21] - 氢基化工原料替代场景申报要求具备相关项目建设运营经验,并配套不低于1万吨/年的可再生能源制氢产能 [24] - 氢基化工试点目标为构建完整产业链且终端用氢价格不高于25元/千克,并要求可再生能源制氢的应用比例在四年试点期内从5%逐年提升至12% [25][27] - 氢冶金场景申报要求具备产能不低于30万吨/年的氢冶金项目建设运营经验,并配套不低于1万吨/年的清洁低碳氢产能 [28] - 氢冶金试点目标包括构建完整产业链、可再生能源制氢用氢价格不高于25元/千克(工业副产氢不高于15元/千克),且实际产量不低于设计产能的70% [30] - 掺氢燃烧场景申报要求具备相关项目及输氢管道建设经验,试点目标为关键技术装备实现突破和产业化应用,终端用氢价格不高于25元/千克 [33][34] - 创新应用场景申报要求具备特定场景的氢能应用项目建设运营经验,试点目标为关键技术装备实现突破和产业化应用,电子、制药等场景氢气提纯前的供给价格不高于25元/千克 [37] 工作方案与组织保障 - 申报城市群需编制详细的工作方案,内容包括城市群基础条件、主要内容和目标、组织保障、政策保障、资金保障、安全与应急保障、效益评估及相关支撑材料 [41][63] - 组织保障要求建立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明确城市间沟通协调机制及监督考核制度,省级主管部门需发挥协调作用以确保试点目标按期完成 [58] - 政策保障要求出台包括燃料电池汽车通行便利、允许化工园区外建设离网制氢项目、制氢项目优先消纳新能源市场化交易电量、氢能项目参与碳交易等在内的支持政策 [59][60] - 资金保障需详细描述企业投入、地方政府投入及社会资本投入情况,并强化财政与金融协同,利用产业投资基金、贷款贴息、绿色债券等多元化方式提供资金支持 [61] 绩效评价与积分核算标准 - 绩效评价基于各场景终端产品应用情况或用氢规模核算奖励积分,聚焦支持在国内生产、销售和使用的终端产品 [70] - 燃料电池汽车场景积分根据车辆推广规模(按年度和车型功率折算)及车用氢气实际加注量计算,对可再生能源制氢及氢能高速公路加氢站给予额外奖励 [70][71] - 绿色氨醇、氢基化工原料替代、氢冶金、掺氢燃烧等场景积分均依据可再生能源制氢(或清洁低碳氢)应用规模分档核算,应用规模不足0.5万吨/年的城市群不予核算积分 [72][76][78] - 创新应用场景中,对氢动力装备按燃料电池系统额定功率计算积分,对电子、制药等项目则依据可再生能源制氢应用规模分档核算积分 [8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