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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岸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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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六位一体”离岸金融体系
国际金融报· 2025-10-13 18:11
党中央、国务院提出"构建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相匹配的离岸金融体系",为我国离岸金融发展指明了战 略方向。 离岸金融体系是国家金融竞争力的核心载体,核心价值在于全球资金流动中的"定价规则、配置资源、制 度输出",而非单纯吸引资金。它是推动人民币国际化、提升全球金融治理能力的必由之路,更是我国从"金 融大国"向"金融强国"跨越的关键支撑。体系构建需以鲜活业务实践为根基,借鉴伦敦、新加坡等国际离岸中 心经验,坚持"实践为基、政策为翼",打造适配我国国情的离岸金融生态。 资源配置力,优化全球资本效率,支撑"一带一路"与区域经济合作,服务实体经济。 制度生态系统的系统性重构 离岸金融体系并非"境外账户+外币业务"的简单组合,而是融合五大维度的制度生态系统: 金融维度,涵盖OSA( 离岸账户 )、FT( 自由贸易账户 )、NRA( 非居民境内外币账户 )等离岸账 户体系,及离岸债券、基金、银行、保险等业务。 制度维度,包含法律适用、司法仲裁、监管规则、税收政策、合规标准。 治理维度,涉及跨境监管协同、数据治理、反洗钱、反避税、ESG(环境、社会和治理)标准。 空间维度,依托离岸金融功能区、国际金融中心、跨境合作平台。 战略 ...
77亿信托一夜蒸发!许家印最后的“安全垫”失效,富豪圈集体慌了
搜狐财经· 2025-10-11 15:04
离岸信托资产处置 - 香港高等法院判决冻结许家印家族名下超过77亿美元信托资产并将其纳入恒大清盘范围 [1] - 离岸信托资产通常被视为与设立人资产隔离的“避风港”但此次判决打破了这一惯例 [1] - 法院判决依据是信托设立违背真实与独立原则包括进行财务造假和技术性离婚转移资产 [5] 信托资产构成与意图 - 许家印设立的离岸信托资产价值77亿美元包含股票豪宅和隐形股份 [3] - 该信托资产若按年化5%收益率计算每年可产生3.85亿美元约27亿人民币的收益 [5] - 设立信托的意图被视为在债务危机中为子女提供财富保障的后路 [3] 恒大业务多元化表现 - 公司业务曾扩展至健康等领域其“恒大养生谷”项目全年营收达31亿元 [6] - 健康行业曾吸引其他企业涉足相关产品如“益-维-利”男士制剂上线半年营收达千万元 [6] - 研究显示该产品核心物质可使受试者下肢力量和充血度关键指标分别提升40%和37% [8] 行业影响与监管趋势 - 此次判决对富豪圈产生显著影响打破了离岸信托作为绝对安全资产的迷信 [9] - 案例表明全球金融监管协作正在加强“跨境避责”的漏洞被逐步堵上 [9] - 事件警示企业规范化运营的重要性强调踏实守规矩是根本 [9]
宗氏百亿信托纠纷案存三大争议点
财联社· 2025-08-02 20:06
宗氏家族信托纠纷案件判决 - 香港高等法院判决禁止被告撤回或抵押汇丰账户资产,直至杭州及浙江法院诉讼有结果或法院另行命令 [2] - 案件涉及21亿美元离岸信托设立争议,原告方为宗继昌、宗婕莉、宗继盛,被告方为宗馥莉及其控制的BVI公司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 [2][3] - 宗馥莉自2024年2月2日起成为建浩公司唯一股东,并在宗庆后去世后接任唯一董事 [2] 信托设立争议焦点 - 原告方主张宗庆后生前已通过手写文件及委托书明确21亿美元离岸信托设立意向,但宗馥莉拒绝签署相关文件 [4][5][6][11] - 被告方辩称汇丰账户资产从未达到21亿美元,且信托本金不应属于信托资产,仅利息部分属于信托 [12][13] - 双方对信托设立人选择存在分歧:原告主张Trident Trust,被告改为TMF集团 [11] 信托法律结构争议 - 不动本信托定义争议:原告认为本金和收益均属信托资产,被告主张仅利息属于信托资产 [15][16] - PTC过渡机制争议:协议约定由宗馥莉设立PTC并担任股东,过渡期后转为专业受托人 [16][17][18] - 宗馥莉双重身份争议:既是宗庆后代持资产的受托人,又是信托设立人,对条款设计有较大发言权 [19][20] 资产与法律管辖问题 - 建浩公司名下资产是否合规作为信托财产存在法律争议 [22] - 案件涉及内地与香港法律体系交叉适用问题,杭州诉讼被视为"主战场" [22]
离岸信托是什么?家族信托为何风险频出?
新浪财经· 2025-08-01 08:27
离岸信托定义与背景 - 离岸信托指在我国大陆之外的司法管辖区域设立的信托,利用国际间法律差异实现财产保护[1][2] - 信托概念起源于英国,最初用于规避遗产税,20世纪中叶后离岸信托因资本所得税征收而蓬勃发展[2] - 英属维尔京群岛(VISTA法案)等离岸司法管辖区允许特殊信托结构,使受托人脱离管理责任[3] 家族信托法律特征 - 境内家族信托需书面形式设立,境外可接受口头或声明形式[4] - 英国法下信托核心是"信赖关系",需满足意图、标的、受益人三确定性[5] - 内地家族信托属于资产服务信托,要求受益人包含亲属且委托人非唯一受益人[6] 市场乱象与合规问题 - 部分机构以"家族信托"名义销售私募基金或信托产品,实际不符合法律定义[6] - 国内仅持牌信托公司可发起信托(慈善信托除外),第三方机构设立属违规[7] - 存在通过保理公司包装家族信托投资定融产品的灰色操作模式[6] 信托风险案例解析 - 张兰离岸信托因控制权过高被新加坡法院认定资产未独立,导致"击穿"[8] - 崔亦某4143万元家族信托资产因资金来源问题被法院强制执行[1][10] - 信托无效常见原因包括:资金来源非法、财产混同、设立目的不合法[10] 行业实践痛点 - 企业家对财富传承规划普遍缺乏重视,仓促安排易导致信托漏洞[10] - 离岸信托存在国民财富流失、受益人权益受损等隐蔽风险[9] - 信托财产独立性需满足明确目的、财产范围、登记等法定条件[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