纤维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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纤维制品监管“扩围”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26-01-14 15:27
监管范围扩大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修订出台《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和《絮用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 两者均将于2026年7月1日起施行 [1] - 《办法》将适用范围从原有的絮用纤维制品、学生服、面料三类产品 扩大至所有生活用纤维制品和非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 [1] - 明确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玻璃纤维制品、碳纤维制品等部分特殊用途的纤维制品 不适用本《办法》 [1] 原料使用与标识管理 - 《办法》明确禁止用医用纤维性废弃物、使用过的殡葬用纤维制品等物质加工制作纤维制品 [2] - 明确禁止利用再加工纤维生产内衣、婴幼儿纤维制品 并禁止利用循环再利用化学纤维生产婴幼儿用絮用纤维制品的填充物、铺垫物 循环再利用的聚酯纤维除外 [2] - 规定利用循环再利用原料生产的纤维制品应当在标识中明示所用原料包括循环再利用原料 [2] - 学生服、内衣、婴幼儿纤维制品应当标注纤维成分及含量、安全类别 非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需加注“非生活用品”耐久性标签警示 [2] 标准升级与监管执行 - 同步修订的《絮用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 对絮用纤维制品的关键性技术指标与卫生安全要求进行了全面提升 [3] - 监管部门将强化线上线下全渠道监测 加强线上线下一体化监测机制建设 以应对电商平台、直播营销等新型销售渠道带来的监管复杂性 [3] - 通过《办法》和技术标准的联动实施 旨在构建现代化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助力纺织产业提质升级 [3]
市场监管总局出台两项新规 全面加强纤维制品质量安全监管
科技日报· 2026-01-14 12:53
新规核心内容 - 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出台《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及《絮用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 两项新规均将于2026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旨在全面加强纤维制品质量安全监管 推动纺织产业提质升级 切实保障消费者健康与权益 [1] 监管制度强化 - 《办法》修订从三方面强化监管 一是全链覆盖 精准聚焦 将生活用纤维制品全面纳入监管 建立从原料 生产 销售到经营性服务的全链条监管体系 并对婴幼儿纤维制品 学生服 内衣 絮用纤维制品实施重点监管 [2] - 二是源头严控 过程可溯 依据产品品类和原料种类实施差异化管控 严禁使用医用纤维性废弃物等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生产纤维制品 对婴幼儿等特殊群体用品强制要求使用更安全原料 [2] - 三是明确禁限用原料要求 坚决杜绝使用医用废弃物 殡葬用纤维制品等作为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原料 禁止利用再加工纤维生产内衣及婴幼儿纤维制品 [2] 产品标识管理 - 《办法》规定利用循环再利用原料生产的纤维制品须明示原料来源 [2] - 学生服 内衣 婴幼儿用品须标注纤维成分 含量及安全类别 [2] - 非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需加注"非生活用品"耐久性标签 防止误用 [2] 技术标准调整 - 新版强制性国家标准《絮用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适度放开了循环再利用原料的应用 允许使用循环再利用化学纤维生产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的面料和填充物 [3] - 在具备杀菌工艺的前提下 允许再加工纤维用于面料生产 但仍禁止用于填充物 以保障卫生安全 [3] - 新标准明确要求使用循环再利用原料的产品必须以显著方式明示 保障消费者知情权与选择权 [3] 政策目标与影响 - 新标准提升了絮用纤维制品关键技术与卫生安全指标 通过标准引领倒逼企业提质升级 筑牢产品安全底线 [3] - 《办法》与标准的同步实施 将进一步加强纤维制品全链条监管 推动形成更加透明 诚信 安全的消费市场环境 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穿得安心 用得放心" [3] - 随着电商直播等新业态快速发展 消费者对产品质量安全提出更高要求 市场监管总局从制度与标准两端同步发力 织密监管网络 [1]
学生服等纳入重点监管!纤维制品监管新规来了
新华社· 2026-01-14 10:23
监管政策升级 - 市场监管总局新修订了《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并同步修订了强制性国家标准《絮用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 旨在强化纤维制品质量安全监管 [1] - 新《办法》将适用范围从原有的三类产品扩大至所有生活用纤维制品和非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 [1] 原料与生产环节监管 - 明确纤维制品禁限用原料要求 禁止用医用纤维性废弃物、使用过的殡葬用纤维制品等物质加工制作纤维制品 [1] - 禁止利用再加工纤维生产内衣、婴幼儿纤维制品 [1] - 禁止利用循环再利用化学纤维生产婴幼儿用絮用纤维制品的填充物、铺垫物 但循环再利用的聚酯纤维除外 [1] - 对纤维制品生产者、销售者要求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确保质量责任可追溯 [2] - 对学生服等集中采购产品 严格执行供货前送检制度 确保每批次检验合格后交付 [2] 产品标识规范 - 要求利用循环再利用原料生产的纤维制品在标识中明示所用原料包括循环再利用原料 [1] - 要求学生服、内衣、婴幼儿纤维制品标注纤维成分及含量、安全类别 [1] - 要求非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在显著位置加注“非生活用品”耐久性标签警示 [1] 重点监管对象与措施 - 将婴幼儿纤维制品、学生服、内衣、絮用纤维制品等产品作为重点监管对象 [2] - 围绕原料、生产、标识3大关键环节推出更具针对性的监管举措 [2] - 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产品 实施差异化原料禁用管理 [2] 质量监测与风险防控 - 明确提出开展纤维制品质量监测工作 [2] - 将建立纤维制品质量安全风险动态评估与预警模型 实现对重点产品、高风险领域及新型材料的靶向监测 [2] - 对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环节、新型功能性纤维材料等潜在风险领域 建立专项监测模块 [2] - 加强线上线下一体化监测机制建设 推动电商平台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2] 国家标准与技术引导 - 修订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絮用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主要调整了循环再利用原料在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上的应用要求 [3] - 新国标设定明确的技术红线与使用规范 旨在引导和激励对废旧纺织品进行更精细分类和更高水平的再生处理 助力循环利用产业链提质升级 [3]
学生服等纳入重点监管!纤维制品新规来了
新华社· 2026-01-14 08:19
监管政策核心更新 -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新修订的《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絮用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以强化质量安全监管 [1] - 新《办法》适用范围从原有的三类产品扩大至所有生活用纤维制品和非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 [1] - 新国标主要调整了循环再利用原料在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上的应用要求 设定技术红线与使用规范 [3] 原料与生产环节监管 - 明确纤维制品禁限用原料要求 禁止用医用纤维性废弃物 使用过的殡葬用纤维制品等物质加工制作纤维制品 [1] - 禁止利用再加工纤维生产内衣 婴幼儿纤维制品 [1] - 禁止利用循环再利用化学纤维生产婴幼儿用絮用纤维制品的填充物 铺垫物 循环再利用的聚酯纤维除外 [1] - 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产品 实施差异化原料禁用管理 [2] - 要求纤维制品生产者 销售者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确保质量责任可追溯 [2] 产品标识与重点监管对象 - 利用循环再利用原料生产的纤维制品应当在标识中明示所用原料包括循环再利用原料 [1] - 学生服 内衣 婴幼儿纤维制品应当标注纤维成分及含量 安全类别 [1] - 非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应当在显著位置加注"非生活用品"耐久性标签警示 [1] - 将婴幼儿纤维制品 学生服 内衣 絮用纤维制品等产品作为重点监管对象 [2] - 对学生服等具有集中采购 统一使用特点的产品 严格执行供货前送检制度 确保每一批次产品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交付 [2] 质量监测与风险防控 - 明确提出开展纤维制品质量监测工作 [2] - 将建立纤维制品质量安全风险动态评估与预警模型 实现对重点产品 高风险领域及新型材料的靶向监测 [2] - 对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环节 新型功能性纤维材料等潜在风险领域 建立专项监测模块 [2] - 加强线上线下一体化监测机制建设 及时评估纤维制品质量安全风险 推动电商平台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2] 行业影响与发展导向 - 新国标引导和激励对废旧纺织品进行更精细分类和更高水平的再生处理 助力循环利用产业链提质升级 [3]
如何提升纤维制品质量监测效能?
新浪财经· 2026-01-14 02:49
行业监管动态 - 市场监管总局将以新修订的《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实施为契机,通过构建智能化监测体系、完善全渠道监管机制、强化技术标准支撑,全面提升纤维制品质量监测的系统性、科学性和有效性 [1] - 行业监管重点从三方面系统推进质量监测工作效能,包括构建质量监测机制、强化全渠道监测以及加快标准更新与检测技术升级 [1][2] 质量监测机制建设 - 构建纤维制品质量监测机制,整合生产、流通、消费、舆情等多源数据,建立纤维制品质量安全风险动态评估与预警模型 [1] - 通过大数据分析,实现对重点产品、高风险领域及新型材料的靶向监测 [1] - 对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环节、新型功能性纤维材料等潜在风险领域,建立专项监测模块,实现风险早发现、早研判、早处置 [1] 销售渠道监管 - 针对电商平台、直播营销、社交电商等新型销售渠道快速发展带来的监管复杂性,强化线上线下全渠道监测 [2] - 加强线上线下一体化监测机制建设,及时评估纤维制品质量安全风险 [2] - 推动电子商务平台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2] 技术标准与创新 - 加快标准更新与检测技术升级,紧跟新材料、新工艺发展趋势,及时修订絮用纤维制品安全、性能标准,补充安全指标和检测方法 [2] - 通过质量监测评估纤维制品相关标准执行情况,及时向标委会反馈问题,为完善纤维制品标准体系提供技术支撑 [2] - 推动龙头企业、检验机构、科研院所联合开展行业共性关键技术攻关,促进行业技术进步和创新能力提升 [2]
纤维制品监管新规出台 质量要求更严更规范
新华网· 2026-01-13 16:33
监管范围扩大与原料要求 - 新修订的《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将适用范围从原有的絮用纤维制品、学生服、面料三类产品,扩大至所有生活用纤维制品和非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 [1] - 办法明确禁止使用医用纤维性废弃物、使用过的殡葬用纤维制品等物质加工制作纤维制品 [1] - 禁止利用再加工纤维生产内衣、婴幼儿纤维制品 [1] - 禁止利用循环再利用化学纤维生产婴幼儿用絮用纤维制品的填充物、铺垫物,但循环再利用的聚酯纤维除外 [1] 产品标识与重点监管对象 - 利用循环再利用原料生产的纤维制品必须在标识中明示所用原料包括循环再利用原料 [2] - 学生服、内衣、婴幼儿纤维制品必须标注纤维成分及含量、安全类别 [2] - 非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必须在显著位置加注"非生活用品"耐久性标签警示 [2] - 办法将婴幼儿纤维制品、学生服、内衣、絮用纤维制品等产品作为重点监管对象 [2] 生产与流通环节监管举措 - 监管围绕原料、生产、标识3大关键环节推出更具针对性的举措 [2] - 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产品,实施差异化原料禁用管理 [2] - 要求纤维制品生产者、销售者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确保质量责任可追溯 [2] - 对学生服等集中采购、统一使用的产品,严格执行供货前送检制度,确保每一批次产品检验合格后方可交付 [2] 质量监测与风险预警机制 - 明确提出开展纤维制品质量监测工作 [3] - 将建立纤维制品质量安全风险动态评估与预警模型,实现对重点产品、高风险领域及新型材料的靶向监测 [3] - 对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环节、新型功能性纤维材料等潜在风险领域,建立专项监测模块 [3] - 加强线上线下一体化监测机制建设,推动电商平台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3] 国家标准修订与循环利用 - 强制性国家标准《絮用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同步修订 [3] - 新国标主要调整了循环再利用原料在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上的应用要求,设定明确的技术红线与使用规范 [3] - 新国标旨在引导和激励对废旧纺织品进行更精细分类和更高水平的再生处理,助力循环利用产业链提质升级 [3]
一系列新规将陆续发布实施 涉及平台经济、食品安全等你我关心的问题
央视网· 2025-12-16 18:57
平台经济与网络交易监管 - 近期将公布《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与《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以规范平台发展[1] - 新规旨在让监管有据、发展有序[1] 食品安全监管强化 - 即将发布《食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与《食品销售连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强化食品安全[3] - 目标是筑牢食品安全防线[3] 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 - 将公布新修改的《禁止垄断协议规定》并出台《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3] - 新规旨在为各类经营主体营造更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3] 产品质量与新兴技术标准 - 修订后的《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即将发布以加强纤维制品质量安全监管[5] - 近期将会同有关部门启动“人工智能百项国家标准建设专项行动”以标准引领创新[5] 行政执法与“首违不罚”清单 - 市场监管总局正在研究制定“首违不罚”和“轻微免罚”清单[6] - “首违”界定为两年内经营主体无同类违法记录[6] - “轻微”必须同时满足“后果轻微”和“及时改正”等硬性条件[6] - 清单化管理旨在为经营主体提供容错空间并为执法人员提供清晰指引[6] - 今年1月已发布首批清单明确8类首违、4类轻微违法免予处罚[8] - 近期拟推出第二批免罚清单新增3类首违、4类轻微违法免罚情形[8] - 对于触碰食品安全、公共安全等底线的行为坚持零容忍[10] - 对于主观恶意或重复违法的行为绝不姑息放任[10] - 免罚不等于免责整改必须落实责任必须到位[10]
Greif(GEF) - 2025 Q4 - Earnings Call Transcript
2025-11-06 22:30
财务数据和关键指标变化 - 第四季度调整后EBITDA为9900万美元,同比增长7.4% [15] - EBITDA利润率同比提升140个基点,得益于各业务板块更好的价格成本关系以及成本优化计划的持续推进 [15] - 第四季度调整后自由现金流同比增长24.3%,主要由于EBITDA增长以及团队在年底强劲的营运资本管理 [15] - 第四季度调整后每股收益为0.01美元,去年同期为0.59美元,主要受一次性税务项目影响 [16] - 2026财年自由现金流低端指引为3.15亿美元,转换率为50% [20] - 2026财年资本支出计划约为1.55亿美元 [20] - 预计2026财年营运资本将带来5000万美元的现金来源 [20] - 公司预计2026财年现金利息成本将因强劲的资产负债表而降低 [20] 各条业务线数据和关键指标变化 - 定制聚合物解决方案:销量同比持平,其中小型容器因农用化学品终端市场驱动保持正增长势头,但IBC和大型聚合物桶因欧洲、中东和非洲地区工业市场疲软而出现中单位数下降 [11] - 耐用金属:销量同比下降6.6%,反映出工业终端市场的疲软 [12] - 可持续纤维:销量同比下降7.7%,部分原因是9月份约有170万短吨的未漂白再生纸板经济性停产,纤维桶需求持续疲软也对转换业务产生负面影响 [12] - 集成解决方案(现更名为创新封口解决方案):销量因封口产品而持续改善,这些产品毛利率超过30%,并通过创新和交叉销售赢得新业务 [12] - 聚合物业务销售和毛利同比均增长,利润率受益于产品组合、定价和运营纪律 [17] - 金属业务销售和销量下降,但继续产生健康的现金流并专注于成本削减 [17] - 纤维业务销售因销量下降而下滑,但毛利总额和利润率因价格成本收益和严格的成本管理而同比改善 [17] - 集成解决方案销售和毛利总额同比下降,主要由于再生纤维组的旧瓦楞纸箱公布价格较低,但封口产品的高利润率贡献推动毛利率同比提升 [17] 公司战略和发展方向和行业竞争 - 公司通过出售纸板业务和土地管理业务,重塑业务组合,更加专注于高增长机会领域 [4][5] - 实施"Build to Last"战略,致力于投资组合优化、资产负债表强化和可持续增长投资 [6] - 成本优化计划取得显著进展,2025财年实现5000万美元的年化运行率节约,远超原定目标 [7] - 成本节约目标上调,预计2026财年累计节约运行率达8000万至9000万美元,2027财年目标提升至1.2亿美元 [9] - 公司将粘合剂和再生纤维产品重新划分至纤维板块报告,以增强市场策略并受益于成本优化 [10] - 集成解决方案板块主要专注于封口产品,并更名为创新封口解决方案,作为高利润的关键增长点 [11] - 公司重组了全球商业组织,从"农民"模式转向"猎人"模式,改变激励计划,目标实现约8%的有机增长 [43] - 公司与一家德国初创公司合作,投资于独特的专有阻隔技术(IonKraft),预计2026年底开始投产,2027年放量 [44] - 客户净推荐值提升至72,同比改善3分,反映了卓越的客户服务 [5] 管理层对经营环境和未来前景的评论 - 宏观经济处于 prolonged down cycle,贸易和关税不确定性加剧了需求疲软,建筑和制造业等终端市场疲软影响销量 [27] - 农用化学品市场是公司战略投资的重点领域之一,已通过整合成为全球领导者,并在该市场看到显著增长 [27] - 尽管面临定价压力和需求疲软,公司仍提高了利润率并表现稳健,预计2026年这一趋势不会改变 [33] - 对于化学品行业客户,管理层认为情况不会进一步恶化,但复苏时机尚不确定,公司正积极采取行动控制可控因素 [36] - 利率下调对抵押贷款利率的积极影响可能刺激住房需求,从而对化学品公司及公司业务产生正面效应 [37] - 2026财年低端指引基于谨慎的假设,包括金属和纤维销量持平至低单位数下降,聚合物和封口产品低单位数增长 [18][52] - 指引中的主要积极驱动因素是销售、一般及行政费用和价格成本,反映了成本优化计划的加速进展 [18] 其他重要信息 - 第四季度财报涵盖两个月(8月和9月),因公司财年期末变更,所有同比数据均按两个月基准列示 [3][15] - 纸板业务于8月31日出售,其贡献在财报中列为终止经营业务 [2][3] - 土地管理业务于10月1日完成出售,获得4.62亿美元收益,用于立即减少债务 [4] - 完成资产出售后,公司模拟杠杆比率低于1.0倍 [5][20] - 公司计划尽快执行约1.5亿美元的公开市场回购计划,并拟寻求董事会批准新的股票回购授权,预计未来每年常规回购高达流通股价值的2% [22] - 公司进行了重组,裁减了约8%的专业职位,约190个岗位 [8] 问答环节所有提问和回答 问题: 关于聚合物业务增长及其驱动因素的更多细节 - 尽管宏观环境处于下行周期,但公司在农用化学品等目标细分市场的战略投资已见成效,通过整合成为全球领导者,并在该领域实现显著增长 [27] - 公司的运营卓越、成本纪律和成本削减计划使该业务组合在近期更具价值 [27] 问题: 2026财年EBITDA指引的季度分布情况 - 第一季度通常最弱,约占全年的20%,其余季度各占25%-30%,分布模式与往年类似 [29] 问题: 影响业绩达到指引高端的主要驱动因素 - 销量是主要驱动因素,但成本优化计划也在加速,同事自下而上地提出新想法,预计在成本优化数字方面还有上升空间 [30] 问题: 若销量进一步疲软,公司是否有成本杠杆来抵消影响以达成指引 - 答案是肯定的,可以通过减少班次、临时休假等方式在可变成本上进一步调整,但当前低端指引的销量假设已相当悲观,预计无需采取额外措施 [33] - 尽管面临定价压力,公司仍提高了利润率,预计2026年这一态势将持续 [33] 问题: 成本优化计划是否存在超出当前承诺的额外上行空间 - 公司目前对1.2亿美元的承诺感到非常满意,但随着计划推进,该数字有可能进一步增加,公司对此持乐观态度 [34] - 公司采用阶段门控流程,在项目进入后期阶段后确定性更高,相信存在潜在上行空间 [34] 问题: 大型化学品客户是否计划永久关闭产能及其对IBC业务的长期影响 - 客户已根据需求疲软调整业务,情况预计不会更糟,但复苏时机不确定,公司正专注于有机增长、成本削减和股票回购等可控因素 [36] - 有迹象显示客户评论不再像以前那么负面,利率下调可能刺激住房需求,从而对化学品需求和公司业务产生积极影响 [37] 问题: 资本分配优先级、M&A策略及预期杠杆水平 - M&A重点仍为补强型收购,目标为EBITDA利润率在20%左右、自由现金流转换率50%的项目,主要集中于聚合物和封口领域 [41] - 公司重组了商业组织,转向"猎人"模式,目标8%有机增长,并投资于IonKraft等专有技术 [43][44] - 凭借强劲的自由现金流,预计到2026年底杠杆率很可能保持在1.5倍以下,任何情况下预计都不会超过2倍 [45] 问题: 将封口业务设为独立板块的影响及其未来增长和利润率前景 - 封口业务一直是高利润且具吸引力的板块,增长机会众多,设为独立板块是为了极度聚焦该业务,未来将通过有机增长和并购推动显著增长 [47] 问题: 各业务线在季末的趋势与2026财年指引的吻合度 - 纤维桶业务表现弱于预期,同比下降两位数,而小型聚合物业务表现优于预期 [51] - 2026财年低端指引假设聚合物和封口产品低单位数增长,金属和纤维低单位数下降 [52] - 纤维桶业务目前仍非常疲软,与整个化学品行业状况相关,预计不会出现显著增长 [53] 问题: 2026财年销售、一般及行政费用节约的构成细节 - 节约主要来自第四季度裁减的8%专业岗位,其他措施包括将职能转移至低成本国家、优化IT许可证、调整AI活动模式等 [55] 问题: 在推动有机增长的同时进行裁员是否存在运营张力 - 公司选择在第四季度集中完成大部分销售、一般及行政费用削减行动,以减轻持续影响,商业组织基本受到保护,正进行重组以聚焦增长 [57] 问题: 封口业务内部的价格变化、股权结构简化可能性以及客户对无机增长方向的反馈 - 封口业务的价格受益主要来自采购活动,达1200万美元 [61] - 股权结构简化仍在持续讨论中,但近期无具体计划 [61] - 客户希望公司能在封口和小型塑料等领域更广泛地满足其需求,对IonKraft等新技术反馈积极,公司客户关系紧密,净推荐值高达72 [61][62] 问题: 耐用金属业务在欧洲的区域表现及预期 - 欧洲钢铁业务表现令人惊讶,每季度表现均优于北美,在两年累计基础上甚至实现增长,公司已根据客户产能调整调整自身产能 [66] 问题: 2027年EBITDA达到10亿美元目标的可行性 - 该目标仍是公司的目标,但不会单纯为达目标而进行并购,通过超越低端指引、成本节约、工业销量复苏等因素,仍有路径实现该目标 [68] - 回归2022年销量水平能贡献约1.4亿美元的EBITDA增长 [68]
博菲电气股价跌5.1%,中信保诚基金旗下1只基金位居十大流通股东,持有50万股浮亏损失80万元
新浪财经· 2025-09-23 10:43
股价表现 - 9月23日股价下跌5.1%至29.80元/股 成交额1690.49万元 换手率2.97% 总市值24.22亿元 [1] - 连续4个交易日累计下跌4.5% [1] 主营业务构成 - 绝缘材料业务占比49.46% 槽楔与层压制品占比22.51% 云母制品占比10.85% [1] - 纤维制品占比7.50% 绑扎制品占比3.56% 其他业务占比6.12% [1] 机构持仓情况 - 中信保诚多策略混合(LOF)A持有50万股 占流通股比例2.69% 较二季度增持31.85万股 [2] - 该基金当日浮亏约80万元 四日累计浮亏74万元 [2] 基金产品表现 - 中信保诚多策略混合(LOF)A规模12.45亿元 今年以来收益率37.35% 近一年收益率75.25% [2] - 成立以来累计收益率132.58% 同类排名前25%水平 [2] 基金经理信息 - 基金经理江峰管理规模57.82亿元 任职最佳回报122.91% 最差回报2.26% [2] - 基金经理王颖管理规模61.76亿元 任职最佳回报52.38% 最差回报-8.42% [2]
事关“学生服”等纤维制品质量,市场监管总局公开征求意见
新京报· 2025-05-27 18:41
监管政策修订 -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22日 [1] - 现行办法于2016年实施,现有规定已不适应纤维制品产业发展和质量监管新形势,亟需修订 [1] - 修订重点解决"黑心棉""毒校服"等问题,并落实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发展战略 [1] 监管范围调整 - 适用范围从絮用纤维制品、学生服、纺织面料三类产品扩大至所有纤维制品 [1] - 明确将"絮用纤维制品""学生服""婴幼儿纺织产品"列为重点监管产品 [1] 废旧纺织品利用规范 - 调整废旧纺织品及其再加工纤维在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填充物上的限制条件 [2] - 不限制使用循环再利用化学纤维生产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的填充、铺垫物 [2] - 继续限制再加工纤维在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的填充、铺垫物原料上的应用 [2] - 除循环再利用聚酯纤维外,其他循环再利用化学纤维不得用于婴幼儿用絮用纤维制品 [2] - 禁止直接或间接利用再加工纤维生产婴幼儿纺织产品、内衣 [2] 监管制度完善 - 明确纤维制品质量监管的监督检查制度和监督抽查制度 [2] - 修订监督检查主要方式为"双随机、一公开" [2] - 增加对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纤维制品的监管措施 [2] - 将"信用评价"修订为"信用监管",增加信用分类管理等规定 [2] - 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引导企业诚信合规经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