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算等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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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星医药: 复星医药关于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7 00:35
续签协议概况 - 公司与复星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 服务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1] - 协议提供非排他性金融服务 包括综合授信 存款及结算等业务[1][3] - 协议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2][5] 关联关系说明 - 复星财务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同为复星高科技 构成关联方关系[1][4] - 续签协议属于关联交易 符合上证所上市规则规定[1][4] 交易额度与历史数据 - 2026-2028年存款日最高额上限均为人民币20亿元(2,000,000万元)[4] - 2023-2025年6月实际存款日最高额未披露具体数值[2] - 结算服务费用年度上限为人民币100万元[9] 金融服务内容 - 综合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包括贷款 票据贴现及委托贷款等[8] - 存款利率不低于商业银行平均水平及复星财务公司对其他成员单位利率[8][9] - 结算服务收费标准不高于金融机构平均水平及对其他成员单位收费[9] 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 复星财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5亿元 公司持股20%[6] - 2024年末总资产人民币125.86亿元 所有者权益人民币21.91亿元[6] - 2025年6月末总资产人民币108.40亿元 较2024年末下降13.9%[6] 风险控制措施 - 公司制定风险处置预案保障资金安全[2][12] - 复星财务公司承诺资本充足率及流动性比例符合监管要求[10] - 复星高科技提供连带责任承诺 承担无法履约造成的损失[12][13] 协议审议程序 - 董事会审议时6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其余6名董事一致通过[5][13] - 独立非执行董事事前认可本次关联交易[5][13]
江苏新能: 江苏新能与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7月25日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7-26 00:37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框架 - 制度依据包括《公司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上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及公司章程[1] - 公司与国信财务公司的金融业务需遵循自愿原则[1] 业务限制与合规要求 - 禁止与未经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批准的财务公司开展存贷款业务[2] - 禁止通过国信财务公司向其他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理财或存放募集资金[2] - 董事需审慎决策存贷款业务并保障公司财产独立性[2] 风险控制与决策程序 - 开展业务前需建立资金风险防范制度并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2] - 存贷款业务以本金/利息孰高为标准适用上市规则及关联交易制度[2] - 金融服务协议需明确期限/类型/额度/定价等要素并单独履行审议程序[3] 信息披露机制 - 年度披露要求包括存款限额/利率范围/贷款额度/授信总额等[3] - 超1年协议需定期重新审议并说明财务公司合规性及资金安全性[3] - 风险处置预案需经董事会审议并动态监控资金风险[4][5] 持续监督与评估 - 保荐机构需年度核查协议执行/风控措施/信息披露真实性[5] - 定期报告需持续披露存贷款业务并每半年审阅财务公司报告[5] - 会计师事务所需按业务类别统计年度发生额及余额[6] 制度执行与调整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并与监管规定冲突时以更高层级规定为准[6]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