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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水电(60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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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水电(600025) - 2025年一季度发电量完成情况公告
2025-04-07 16:15
业绩总结 - 2025年一季度公司完成发电量212.92亿千瓦时,同比增31.22%[1] - 2025年一季度公司上网电量211.04亿千瓦时,同比增31.42%[1] 各电站情况 - 乌弄龙电站2025年一季度发电量3.66亿千瓦时,同比减9.41%[2] - 糯扎渡电站2025年一季度发电量56.38亿千瓦时,同比增75.75%[2] - TB电站2025年一季度发电量5.70亿千瓦时,2024年一季度为0[2] 其他项目情况 - 中小型水电站2025年一季度发电量14.89亿千瓦时,同比减13.79%[3] - 祥云风电2025年一季度发电量1.46亿千瓦时,同比减10.43%[3] - 石林光伏2025年一季度发电量0.28亿千瓦时,同比减24.32%[3] - 新投产光伏项目2025年一季度发电量13.85亿千瓦时,同比增53.72%[3] 增长原因 - 2025年一季度发电量增加因新能源装机提升等[1]
华能水电(600025) - 2025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
2025-03-18 19:18
融资情况 - 2025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额7亿,期限71天,利率2.07%[2] - 发行后短期融资券余额7亿,中期票据余额160亿[2] 融资额度 - 2024年5月同意24个月内发不超340亿债务融资工具[3] - 短融单项限额不超140亿,中票不超200亿[3] - 年末短融余额不超50亿,中票不超160亿[3]
华能水电(600025) - 2025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发行公告
2025-03-18 19:18
债券发行 - 公司完成2025年度第一期13亿元绿色中期票据发行,期限3年,利率2.08%[2] 债务余额 - 发行后短期融资券(含超短)余额7亿元,中期票据(含永续)余额173亿元[2] 债务限额 - 24个月内可发行不超340亿债务融资工具,短融、中票单项限额分别不超140亿、200亿[3] - 每年末短融、中票余额分别不超50亿、160亿[3]
华能水电(600025)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3-18 19:15
会议出席情况 -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为1484人[4] - 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6298551947股,占比90.5475%[4] - 公司在任董事15人,出席14人;在任监事5人,出席3人[8] 议案表决情况 - 多项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A股同意比例超99.8%[7][9] - 5%以下股东对延长发行决议有效期议案同意比例98.2928%[10] 董事选举情况 - 董事候选人王伟军、李进得票占比超99.79%当选[10]
华能水电(600025)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5-03-18 19:15
会议信息 - 公司2025年3月1日披露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4] - 会议于2025年3月18日召开,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4] 参会情况 - 9名股东代表162亿35万9000股,占比90.00%出席现场会议[6] 会议审议 - 审议延长发行决议有效期等5项议案[8][12] 表决情况 - 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结合方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9][10]
华能水电(600025) -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3-18 19:15
会议信息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3月5日发通知,3月18日现场召开[2] - 应出席董事15人,实际出席15人,董事王超委托副董事长滕卫恒出席[2]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授权决策方案的议案》,15票同意[3] -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拟补选李进、王伟军,15票同意[4]
华能水电(600025)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5-03-11 18:15
股票发行 - 提请将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决议有效期延长12个月至2026年3月18日[6]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6] - 公司自查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8][10] - 提出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12] 授权事宜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股票有关事宜[17] - 部分授权自2024年3月19日起至相关事项存续期内有效,其他授权至2025年3月18日,提请延长12个月至2026年3月18日[19][20] 人事变动 - 刘兴国、杨友林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22] - 提名王伟军、李进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22]
华能水电(600025) -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2025-02-28 18:47
财务数据 - 截至2024年9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61.94%,负债总额1263.14亿元,流动负债288.79亿元[16] 股票发行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元[13] - 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符合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18][19][34] -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且不低于每股净资产[22][36] - 发行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10%,即不超过18亿股[30] - 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60亿元,净额用于RM和TB水电站项目[33] - 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最终价格根据竞价结果协商确定[22][23] - 发行对象认购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若有新规将调整[37] 项目进展 - 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已通过公司多届董事会等审议,有权国资监管单位已批复,尚需上交所审核及证监会注册[24][43] - 股东大会就本次发行决议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46]
华能水电(600025) - 关于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2025-02-28 18:47
公司决策 - 2025年2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1] - 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1] 后续流程 - 本次发行A股股票需获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1]
华能水电(600025) -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2025-02-28 18:47
发行情况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已获多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上交所审核及证监会注册[7][46] - 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以现金认购,最终按申购报价协商确定[8][29][33] -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且不低于每股净资产[8][9][34] - 拟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10%,即不超过18亿股[10][36][74] -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0亿元,投入RM和TB水电站项目[10][11][41][42] - 发行对象认购股份6个月内不得转让[12][37] - 发行决议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13][43] - 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按发行后股份比例共享[13] -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化,也不会使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12] 财务数据 -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2039.40亿元,净资产为776.26亿元,资产负债率为61.94%[78] - 2022 - 2024年我国全社会用电量分别为8.64万亿、9.22万亿及9.85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率分别为3.6%、6.7%及6.8%[87] - 公司境外收入分别为156,239.60万元、169,343.79万元、152,462.39万元和113,979.34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6.92%、7.22%、6.51%和5.92%[93] - 公司报告期各期末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9.88%、58.65%、63.78%和61.94%[96] - 2021 - 2023年含税现金分红分别为306000.00万元、315000.00万元、324000.00万元[111] - 2021 - 2023年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52.42%、46.31%、42.42%[111] -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945000.00万元,占最近三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年均净利润的比例约为139.81%[111][112] - 2021 - 2023年公司按现金分红数额/当年可供分配利润计算的现金分红比例分别为57.71%、59.96%、58.42%[111] - 2024年1 - 9月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2.256905亿元,扣非净利润为72.201918亿元[129] 项目情况 - RM水电站设计装机容量260万千瓦,投资总额583.81亿元,拟投入募集资金45亿元[49] - RM水电站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为8.00%,投资回收期为24.45年(含建设期13年)[57] - TB水电站设计装机容量140万千瓦,投资总额200.29亿元,拟投入募集资金15亿元[58] - TB水电站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为6.22%,投资回收期为19.23年(含建设期69个月)[64] 未来展望 - 公司制定未来三年(2024 - 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50%[13][117][121] - 重大投资等累计支出达或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5%为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104][121] -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议一次股东回报规划[124] 风险与措施 - 新能源业务发电效益未达预期会影响经营业绩[92]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能出现建设进度不达预期等情形[95] - 发行方案审核有不确定性[98] - 发行完成后若利润未相应增长,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风险[134] - 公司拟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140] -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发行结束后募集资金将存于专项账户[141] - 公司将不断完善治理结构,为发展提供制度保障[142] - 公司制定相关分红计划,将严格执行分红政策及股东回报规划[143]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多项承诺,相关人员及控股股东作出填补回报承诺[144][145][146][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