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农股份(600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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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农股份(600251)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20:02
信息披露制度 - 制度于2025年9月修订[2] - 2023年12月12日审议通过《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85] - 2016年8月16日审议通过《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两制度自新制度生效后废止[85] 披露义务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为信息披露义务人[7] 披露原则与要求 - 公司及义务人应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披露[8][9] - 依法披露信息应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条件媒体披露[13] 豁免与暂缓披露 - 涉及国家秘密等可豁免或暂缓披露,商业秘密符合特定情形可操作,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13][64] 重大事项披露 - 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大事项视同公司重大事项,参股公司可能影响股价时参照披露[14] - 未达标准但董事会或上交所认为可能影响股价的事项应参照披露[14]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需立即披露[28]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4个月内、半年度报告2个月内、季度报告1个月内披露[20] - 变更披露时间需提前5个交易日书面申请[21][25] 业绩预告与快报 - 预计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业绩预告[27]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无法保密等情况应及时披露业绩快报[24] 财务信息审核 - 定期报告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3] 报告编制与管理 - 定期报告编制由董事会秘书组织,多部门协作完成[34] - 财务部按规定时间提供相关财务资料[35] 责任人与职责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事务,证券投资部为日常管理部门[39][40] 内幕信息管理 - 公司需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提交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等[59] 其他 - 公司证券代码为600251,证券简称为冠农股份[87][88][89] - 公司按规定发布可持续发展报告[85]
冠农股份(600251)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20:02
制度修订 - 制度于2025年9月修订并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1] 报告编制 - 证券投资部是定期报告编制组织协调部门,财务部负责财务报告编制及审计,内审部门负责内控资料编制[5] - 各职能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是年报编制资料提供第一责任人[6] 责任追究 - 七种情形应追究责任人责任,如违反法规、业绩预告差异大等[7] - 四种情形应从重或加重处理,如主观故意、打击报复等[9] - 三种情形应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如阻止后果、挽回损失等[11] - 责任追究形式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等,可附带经济处罚[12] 处理流程 - 证券投资部负责收集资料并提处理方案,报董事会批准[13] 信息披露 - 董事、高管对信息披露负责,董事长等对临时报告和财务报告承担主要责任[8] - 季报、中报信息披露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执行[11]
冠农股份(60025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9月)
2025-09-29 20:02
股份买卖申报 - 董事会秘书每季度检查董高人员买卖股份情况,违规及时报告[5] - 董高人员需在特定时点或期间内2个交易日申报个人及相关账户信息[5] 股份买卖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等期间董高人员不得买卖股份[7]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等情形董高人员股份不得转让[8] - 董高人员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不超所持股份总数25% [9] - 董高人员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0] - 董高人员离婚分割股份减持,双方每年转让不超各自持股总数25% [10] - 董高人员不得融券卖出、开展相关融资融券和衍生品交易[12] 违规处理 - 董高人员违规6个月内买卖股票,董事会应收回收益并披露情况[10]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30日内执行收回违规收益,否则可诉讼[11] 信息披露 - 董高人员股份变动需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16] - 减持股份应在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报告并披露计划[17] - 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6]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完成,均需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公告[16] - 股份被强制执行,需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19] - 董高人员披露增持计划应明确数量或金额[17] 监督与处分 - 董事会秘书监督买卖行为,违规时要求纠正并报告[19] - 违规者公司可给予警告等处分,收缴违规收益并处罚[20] 制度规定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订,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2]
冠农股份(600251)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20:02
董事离职披露 - 公司应在收到董事辞职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情况[4] 法定代表人确定 -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公司应在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4] 董事职务解除 - 公司董事出现特定情形,应在30日内解除职务[4] - 股东会审议解除董事职务提案,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5] 独立董事补选 - 独立董事比例不符规定等情况,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6] 董事离职手续 - 董事应在离职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6] - 董事辞任或任期届满,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妥移交手续[8] 董事义务与减持 - 离职董事辞职报告生效或任期结束后1年内,忠实义务仍然有效[8] - 任期届满前离职的董事,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10] 适用人员 - 本制度规定同时适用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14]
冠农股份(600251) - 市值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20:02
市值管理 - 目的是引导市场与内在价值趋同,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增长[4] - 原则含合规、系统、科学、常态和诚实守信[5] - 主要方式有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等[11] 董事会职责 - 是领导机构,制定目标、关注市场和监督落实[7] - 建立匹配薪酬体系,推动股份回购,制定分红规划[11] 股价管理 - 监测指标,偏离启动预警,明确股价下跌情形[15] - 下跌时分析原因、加强沟通、运用管理方式[15]
冠农股份(600251) -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20:02
制度修订 - 2025年9月修订《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1] 制度细则 - 适用范围含公司及子公司等[2] - 证券投资部为统一管理部门[2] 保密要求 - 定期报告等期间涉密人员有保密义务[4] - 报送信息作内幕信息,提醒外部单位保密[5] 报送规定 - 拒绝无依据报送要求[5] - 报送时间不早于业绩快报披露时间[5] 违规追责 - 外部单位违规致损,公司依法追责[7] 制度实施 - 制度自通过日实施,原制度废止[9]
冠农股份(600251) - 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20:02
投资范围与原则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级子、分公司[9] - 产业性固定资产投资指1000万元以上重大投资[7] - 投资遵循把准方向、规范行为、提高回报、严控风险原则[11] 组织与职责 - 成立重大投资项目评估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董事长担任[15] - 经营管理部负责固定资产投资,财务管理部负责财务性投资,证券投资部负责其他投资[15] 融资与风控 - 财务部门拓宽融资渠道,控制财务费用,防范债务风险[15] - 风控部门审核项目法律文书,防范法律纠纷[16] 主业与投资计划 - 公司主业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并备案后核定[17] - 年度投资计划2月末前报送,半年度投资计划8月末前调整,超10%需重新决策[22][24] 项目申报与审批 - 股权投资和大额固定资产投资需完成建议书或预可研报告方可列入年度计划[23] - 投资主体确定10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需编制可研报告[26] 决策程序 - 提交董事会审议项目需经评估小组、党委会、战略委员会前置研究[20] - 重大和新领域投资项目由第三方考察评估[26] 特殊项目管理 - 特别监管类投资项目委托专业机构论证并专家评审[29] - 并购重组项目提交专项审计报告等文件[12] 参股权益 - 参股比例达20%及以上或为第二大股东享有至少1名董事提名权[42] - 对满5年未分红参股企业股权开展价值评估[43] 授权与审批 - 产品注册商标授权参股企业使用,1000万元以下由总经理办公会审批[44] 投资后续管理 - 投资交割后1个月内取得《出资证明书》并归档[49] - 全资及控股项目交割后3个月内制定配套管理制度[50] 报告与审计 - 投资亏损超20%及时提交报告[51] - 公司将各类投资项目纳入内部审计,特别监管类专项审计[63] 违规处理 - 投资主体违规决策追究相关人员责任[66] - 未提交完备材料,公司原则上不予受理投资项目[67]
冠农股份(600251) - 现金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20:02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 现金理财管理制度 (2025 年 9 月修订)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及控股子 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现金业务的管理,有效控制决策及执行过程中的风 险,提高资金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及《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 "现金管理",是指公司及子公司在符合国家宏观政策、 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要求的前提下,以风险可控为首要前提,以 "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增厚公司整体收益" 为核心原则,委托具备合法资质的 金融机构,对账面闲置资金开展保本保收益型管理的行为。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本金保障型结构性存款、购买保本型券商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操作等。为严格 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现金管理时,严禁将闲置资金用于购买股票及 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计划等非保本保收益类产品。 第三条 本 ...
冠农股份(600251)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20:02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9 月修订)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每届 任期不得超过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独立董事成员连续任职不得超 过六年。 第八条 任期内如有成员因辞任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其不 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辞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务,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及 本工作细则第四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成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 成员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成员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第九条 因成员辞职、免职或其他原因导致成员人数少于第四条规定人数时,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
冠农股份:公司对外担保余额8.12亿元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9-29 20:02
公司财务与担保情况 - 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0.92亿元,占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86.09% [1] - 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8.82亿元,占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80.25% [1] - 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8.12亿元,占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2.61% [1] 公司经营与市值 - 2025年1至6月份,公司营业收入构成为:工业占比68.69%,商业占比27.37%,服务及其他占比3.94% [1] - 公司当前市值约为63亿元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