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建设(600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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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建设(600284) - 2025 Q3 - 季度财报
2025-10-30 21:25
收入和利润表现 - 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29.94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9.86%[4]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为98.02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30.35%[4] - 营业总收入同比下降30.4%至98.02亿元,而营业总成本同比下降29.8%至96.12亿元[20] - 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15.68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92.97%[4]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1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47.73%[4] - 净利润同比下降47.2%至2.47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1亿元[21] - 第三季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803.68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04.61%[4] - 基本每股收益同比下降47.7%至0.2488元/股[22] - 母公司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2458万元,同比增长71.8%[30] - 净利润为92,111,773.44元,同比增长1.6%[31] - 营业利润为92,529,563.52元,同比下降6.0%[31] 成本和费用表现 - 研发费用同比下降45.7%至2.90亿元[20] - 财务费用同比激增108.9%至3936.51万元,主要因利息收入下降73.9%至1249.31万元[20] - 母公司前三季度财务费用为3426万元,其中利息费用为3907万元[30]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45,055,481.97元,同比增长11.0%[34] - 所得税费用为991,534.34元,同比下降87.2%[31] 现金流量表现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21亿元人民币[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现金流入小计106.67亿元,现金流出小计110.72亿元[2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12.2亿元,较上年同期的负2.91亿元恶化318.7%[2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改善至12.13亿元,上年同期为负4787万元[2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2,208,135.14元,同比改善78.6%[3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167,204,422.00元,去年同期为-1,204,619,815.53元[34]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502,719,766.12元,去年同期为1,020,479,965.80元[34]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为14,165,361,298.05元,同比增长62.4%[34] - 投资支付的现金为9,676,900,000.00元,同比增长11.2%[34]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1,367,723,479.26元[34]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11.78亿元,期末余额为3.96亿元,较期初减少32.6%[24][26] 资产和负债变化 - 货币资金为25.06亿元,较年初36.32亿元减少约11.26亿元(下降31.0%)[15] - 货币资金大幅减少至3.98亿元,较年初的17.65亿元下降77.5%[26] - 交易性金融资产为36.21亿元,较年初48.61亿元减少约12.40亿元(下降25.5%)[15] - 交易性金融资产减少至11.63亿元,较年初的31.38亿元下降62.9%[26] - 应收账款为39.26亿元,较年初41.09亿元减少约1.83亿元(下降4.5%)[15] - 合同资产为92.09亿元,较年初85.23亿元增加约6.86亿元(增长8.0%)[16] - 短期借款为18.01亿元,较年初9.01亿元增加约9.00亿元(增长99.9%)[16] - 短期借款显著增加至13.01亿元,较年初的4亿元增长225.2%[27] - 合同负债同比下降24.0%至5.23亿元[17]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同比大幅增加至9.38亿元[17] - 其他应付款减少至32.95亿元,较年初的56.2亿元下降41.4%[27] - 资产总计305.28亿元,较年初327.32亿元减少约22.04亿元(下降6.7%)[16] - 报告期末总资产为305.28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下降6.73%[5] - 负债合计同比增加10.5%至248.76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78.56亿元[18] - 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78.90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1.86%[5] 投资收益和非经常性损益 - 投资收益同比下降34.2%至1.11亿元[20] - 母公司前三季度投资收益为1.19亿元,同比下降27.3%[30] - 年初至报告期末非经常性损益合计为7166.06万元人民币,主要来源于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收益7772.65万元人民币[7][8] 股东信息和权益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不适用,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为42,536股[12] - 第一大股东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18,002,033股,占总股本32.78%[12] - 股东龚兆玮通过信用账户持股8,518,867股,肖高利通过信用账户持股5,100,000股[14] - 上海浦东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持股4.22%)为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13][14] 盈利能力指标 - 年初至报告期末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3.09%,同比减少2.94个百分点[5]
浦东建设:Q3净利润1415.68万元,同比下降92.97%
格隆汇· 2025-10-30 21:21
公司第三季度及前三季度财务表现 - 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29.94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9.86% [1] - 第三季度净利润为1415.68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92.97% [1] - 前三季度累计营业收入为98.02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30.35% [1] - 前三季度累计净利润为2.41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47.73% [1]
浦东建设(600284) - 浦东建设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0-30 21:21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7]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7]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需召开临时股东会[7]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时需召开临时股东会[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需召开临时股东会[8] 召集与通知 - 董事会应按时召集股东会,否则需报告证券交易所并说明原因[7][8]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4]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需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14] - 年度股东会需在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需在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7] 股权与投票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7] -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2]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规定[25]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达30%以上等情况应采用累积投票制[31] 决议与实施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34] - 公司1年内重大资产交易或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35]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6] 其他 - 董事长等不同情形下主持股东会的规定[26]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作过去一年工作的报告,独立董事应作述职报告[27] - 发言股东按持股数多的优先登记发言[27] - 主持人可规定每人发言时间及次数[27] - 股东可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决议(轻微瑕疵且无实质影响除外)[36]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为15年[38] - 本规则生效、修订、抵触处理、术语范围及解释权规定[40]
浦东建设(600284) - 浦东建设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10-30 21:21
信息披露制度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于2025年10月30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1]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在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8] 业绩预告 - 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出现净利润为负值等六种情形之一,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预告;半年度出现净利润为负值等三种情形之一,应在半年度结束后15日内预告[13] - 满足特定条件可免于披露业绩预告[13] - 利润总额等孰低者为负值且扣除相关收入后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需业绩预告[13] - 披露业绩预告后预计净利润变化大应及时更正[14] 报告审核与发布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8] - 定期报告内容经董事会审议,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0] - 依法披露信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指定媒体发布,置备于公司住所供公众查阅[5] -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公告文稿和备查文件报送公司注册地证监局[6] 重大交易披露 - 重大交易资产总额、净额、成交金额、产生利润、标的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满足一定比例和金额需披露[20][21] - 日常交易购买原材料、出售产品合同金额满足一定比例和金额需披露[22] 重大事件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多种情况属重大事件[27][28] 人员职责 - 董事会办公室为信息披露事务常设机构[33] - 公司总部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34]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工作首要责任人[42] - 董事会秘书负责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编制与披露[43] 子公司管理 - 各子公司在制度实施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指定信息披露联络人[35] - 控股子公司重大事件视同公司发生,应建立信息报告制度[56] 其他规定 - 公司建立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及监督机制[34] - 控股股东拟转让股份及时报告公司和董事会秘书[34] - 定期报告在董事会后两个交易日内报上交所审核披露[38] - 董事等及时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47] - 通过委托或信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告知委托人情况[47]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等履行信息披露职责行为[46] - 董事等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义务,控制知情范围,不得内幕交易[48] - 公司收到监管部门文件按流程报告通报[49][50] - 董事会秘书统筹投资者关系工作,回复限于公开信息[51] - 公司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建立重大事件沟通机制[52] -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不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53] - 公司监测媒体报道,对重大传闻调查核实并澄清披露[54] - 控股子公司每月提交月度财务等报告,及时报告重大临时事件[57][58] - 公司负责子公司信息披露,子公司不得自行对外披露重大事件信息[58] - 公司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控制信息知情范围[60] - 公司及时登记、制作及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件进程备忘录[62] - 信息难以保密等情况公司立即披露信息[62] - 公司出现信息披露违规检查制度并更正[62] - 部门或子公司未报告事项致信息披露问题处分责任人[62] - 未经董事会批准披露信息追究当事人责任[62] - 顾问等擅自披露公司信息造成损失公司保留追责权利[63]
浦东建设(600284) - 浦东建设公司章程
2025-10-30 21:21
股本情况 - 公司成立时经批准发行普通股总数为1450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14] - 2004年2月获批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000万股,3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5] - 2008年6月获批公开增加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000万股,7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5] - 2010年度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2股,总股本变更为41520万股[5] - 2011年度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2股,总股本变更为49824万股[5] - 2013年2月获批非公开增加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9480万股,总股本变更为69304万股[5] - 2017年度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总股本变更为97025.6万股[5]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97025.6万股,均为普通股[14]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7025.6万元[8] 股份限制与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15]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后,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要求及股份数量限制[1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就任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0]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0]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24] - 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会计凭证有不正当目的,应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15日内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24] - 股东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等违反规定,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2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6]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股东有权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3] 股东会相关规定 - 股东会需审议公司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3][34] - 公司对外担保达到一定条件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34]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35] - 满足特定情形公司需在规定时间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5][39][40]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40]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规定[44]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45]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45]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4] - 公司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54] - 董事会、独立董事等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主体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56] - 关联交易事项由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事项需2/3以上通过[57] - 董事候选人名单可由公司现任董事会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公司股份股东提案[57]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达到或超过30%后,选举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58] - 当选董事所得票数须超过出席该次股东会所代表表决权的二分之一[58]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62]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比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72] -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若干名[72] - 董事会对不同金额的投资、处置资产、收购资产、借款、捐赠有自主决定权[74][7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定期会议通知应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送达[77]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77] - 临时董事会会议应在会议召开前5日送达通知[77] 其他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独立董事为2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88]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应经成员过半数通过[88] -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89]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均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93]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93]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报,半年结束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报[105]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05]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107] - 公司原则上每年现金分红一次,有条件时可进行中期现金分红[108] - 现金分红需满足一定条件[108] -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09] - 公司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有规定[109] - 调整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11]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会决定;解聘或不再续聘提前30天通知[117]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23]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需按规定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有相应权利[123][124] - 法定和任意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50%前不得分配利润[125]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27] - 修改公司章程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27] - 清算组应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公告[129] - 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申报债权[129] - 控股股东指持股超公司股本总额50%或表决权足以影响股东会决议的股东[134]
浦东建设(600284) - 浦东建设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0-30 21:21
规则修订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待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批准后生效[1] 董事会权限 - 对外投资单笔不超最近经审计净资产15%且不超总资产10%,1年内累计不超最近经审计净资产50%且不超总资产30%[8] - 单笔借款金额8000万元人民币以下、1年内累计借款余额15000万元人民币以下可自主决定[9] - 单次租入资产资金总额1000万元人民币以下,1年内累计不超最近经审计净资产15%可自主决定[9] - 单笔对外捐赠及本年度累计不超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1%可自主决定[9] 关联交易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0.5%以上需提交董事会审议[10]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定期会议通知应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送达[12]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提议时,董事长应10日内召集和主持临时会议[16] - 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送达书面通知[23] 会议变更 - 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发出后变更事项或提案,应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三日发变更通知[27] 会议举行条件 - 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31] - 董事应在定期会议前五日、临时会议前一日确认参会[32] 重大事项讨论 - 单次收购或处置资产账面净值在最近经审计净资产1%以上,需现场或结合通讯开会讨论[36] - 单次对外担保(非控股子公司)额度在最近经审计净资产0.5%以上、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在最近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需现场或结合通讯开会讨论[36] 表决规则 - 实行一人一票,记名表决[42] - 一般提案需超全体董事人数半数赞成,担保事项还需出席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47] - 有关联关系董事回避,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49] 会议记录与保存 - 现场和视频电话会议可全程录音[54] - 会议记录应含会议日期等内容[56]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五年[63] 其他说明 - 规则中“以上”“以下”含本数,“过”不含本数[65] - 规则自股东会批准生效,原规则废止[65]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65]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修改和解释[65]
基础建设板块10月17日跌1.3%,浦东建设领跌,主力资金净流出7.46亿元
证星行业日报· 2025-10-17 16:35
板块整体表现 - 10月17日基础建设板块整体下跌1.3%,表现弱于大盘,当日上证指数下跌1.95%,深证成指下跌3.04% [1] - 板块内个股表现分化,领跌股为浦东建设,跌幅达7.83% [1][2] - 从资金流向看,当日基础建设板块主力资金净流出7.46亿元,而游资和散户资金分别净流入1.21亿元和6.24亿元 [2] 领涨个股分析 - 园林股份涨幅最大,为10.03%,收盘价18.87元,成交15.31万手,成交额2.74亿元 [1] - 普邦股份上涨3.41%,新疆交建上涨2.48%,成交额分别为1.29亿元和21.51亿元 [1] - 园林股份获得主力资金净流入7423.74万元,主力净占比达27.06% [3] 领跌个股分析 - 浦东建设领跌,跌幅7.83%,收盘价8.12元,成交额4.24亿元 [2] - 交建股份下跌6.21%,中国核建下跌5.86%,成交额分别为2.73亿元和19.00亿元 [2] - 国晟科技虽股价上涨1.39%,但主力资金净流入4109.93万元,主力净占比4.53% [1][3] 资金流向明细 - 宏润建设主力资金净流入3571.96万元,主力净占比12.38% [3] - 四川路桥主力资金净流入1544.70万元,主力净占比5.94% [3] - 部分个股如冠中生态主力资金净流入346.46万元,但游资资金净流出1113.38万元 [3]
证券代码:600284 证券简称:浦东建设 公告编号:临2025-032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10-17 08:45
合作投资基本概述 - 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2亿元投资上海浦兴协同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 - 该基金已于2025年3月完成工商登记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公司已完成第一期出资[2] 对外投资最新进展 - 为优化股权结构并提升基金长期运作稳定性浦兴协同基金进行扩募新增有限合伙人海望引领母基金认缴出资2亿元[3] - 扩募后基金出资总额由40,200万元增加至60,200万元[3] - 除股权结构调整外合伙协议的主要条款未发生重大变更[3] 新增合伙人基本情况 - 新增有限合伙人为上海浦东海望引领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出资额为701,000万元人民币[4] - 海望引领母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登记为私募基金产品登记编码为SAFQ21基金管理人为上海浦东海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 本次扩募对公司的影响 - 公司及参股子公司的出资金额和出资方式未发生变化本次扩募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5] - 扩募可补充基金流动资金并借助新增合伙人的项目库及产业链资源为被投项目带来产业赋能保障基金长期发展[5]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上海浦发协同创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0-17 05:27
投资基本概述 - 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2亿元投资上海浦兴协同私募基金合伙企业[2] - 该投资事项已于2024年12月13日经公司董事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2] - 浦兴协同基金已于2025年3月完成工商登记及基金业协会备案 公司已完成第一期出资[2] 基金扩募进展 - 为优化股权结构及提升长期运作稳定性 浦兴协同基金进行扩募 新增有限合伙人海望引领母基金认缴出资2亿元[3] - 扩募后基金出资总额由40,200万元增加至60,200万元[3] - 除股权结构外 《合伙协议》的主要条款未发生重大变更[3] 新增合伙人情况 - 新增有限合伙人为上海浦东海望引领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成立于2023年4月18日[4] - 海望引领母基金出资额为701,000万元人民币 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5] - 该基金的管理人为上海浦东海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 对公司的影响 - 本次扩募不会改变公司及参股子公司的出资金额与出资方式 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无重大影响[5] - 扩募可补充基金流动资金 并借助新增合伙人的项目库、产业链及资本市场资源为被投项目进行产业赋能[5] - 此举为基金长期发展提供进一步保障[5]
浦东建设(600284) - 浦东建设关于投资上海浦发协同创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二)
2025-10-16 18:15
投资情况 - 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2亿元投资浦兴协同基金[5] - 2019 - 2024年分别投资多只基金,合计16亿元[11] 基金扩募 - 浦兴协同基金扩募后出资总额从4.02亿变为6.02亿[6] - 公司扩募后在浦兴协同基金占比从49.7512%变为33.2226%[6][7] 持股比例 - 公司在海望引领母基金持股比例为7.1327%[9]